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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

通知公告

  为深入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11月20日,省新联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走访省新联会法律服务专委会会员所在单位,并召开座谈会。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受邀参加,省新联会会长朱山,省新联会理事、法律服务专委会副主任李嫣、郑世红及专委会委员代表、省委统战部八处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省律协负责人对省律协工作情况和开展统战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听取了省新联会法律服务专委会和委员开展工作情况介绍,以及加强省新联会建设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省新联会法律服务专委会积极担当作为,团结引领全体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立足律师职能作用发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了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法律服务工作和公益活动,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加强省新联会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会议指出,省新联会与省律师协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交流,在资源互通、人才共用、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好律师行业和律师群体的优势和作用。     会议强调,法律服务专委会要加强思想政治引导,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优势发挥,在法律服务和参与公益等方面打造工作品牌;要加强建言资政工作,发挥好律师行业和律师的优势,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会前,与会人员先后走访了省新联会法律服务专委会副主任郑世红,委员黄木兰、何兵、李国胜所在的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听取了律师事务所发展历程、规范化管理、亮点工作和服务社会等情况介绍。  
2023年11月14日,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30名特约监察员,并颁发聘书。其中,钟远人、梁明祥、伍涵律师受聘。   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职能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王丹等30名同志为贵州省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   会议充分肯定了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要深刻把握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特约监察员肩负的职责使命,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严格自我要求,切实做到讲政治、敢担当、善履职、重廉洁,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起来,推动纪检监察权始终沿着规范、正确的道路前进。省监察委员会要为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特约监察员们表示,要珍惜荣誉、不负重托,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为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作贡献。会上,特约监察员现场签订了《履职承诺书》,参观了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有关部门。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的第二届特约监察员是(以姓氏笔画为序):王丹(女)、王春元、王敏(女)、邓文淼、朱星、伍涵(女)、向明、杜薇(女)、杨再滔(女)、杨晓阳(女)、杨恩琼(女)、吴学丹、张欣、张春新、陈陟凌、周璐(女)、郑东升、赵子铱(女)、胡璇(女)、钟远人、姚启勇、夏奕(女)、黄其勇、曹海玲(女)、崔冬冬、梁明祥、彭丹冰(女)、韩召卫、韩佐芝、廖哲辉,聘期至2028年1月。
2023年11月14日,按照省律师行业党委党建调研督导工作部署,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薛军,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燕一行到黔南州律师行业调研督导党建工作。黔南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何信,州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州律师协会副会长杨永富,州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州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王文艳等陪同调研。 工作组先后实地走访调研了独山县律师联合党支部、都匀市律师联合党支部和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通过查看党建阵地、查阅党建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加强支部建设、职能作用发挥、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了解,并与律所支部委员、党员律师代表等召开了调研座谈,就党建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作了指导,就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破解联合党支部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等问题与黔南州律师行业党委相关同志充分交换了意见。 薛军在调研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联合党支部覆盖律所的联合优势、联动优势和专业优势,推动业务提升和律所发展;三要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工作主动性能动性,在积极争取各级工作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大力提升联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四要树立品牌意识,紧密结合联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加强思考研究,精准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积极打造有特色、有温度、有影响的党建工作品牌;五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认真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宗旨,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潘登勇,男,汉族,1978年生,中共党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努力做信访矛盾化解的引导员、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员,曾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贵州省优秀律师、贵州省司法厅记三等功等荣誉。 用心用情 释法析理 做矛盾化解的引导员 2022年底的一天,正在省信访局接访中心接待信访群众的潘登勇接到信访人何某某打来的电话,感谢潘登勇律师对她进行释法说理、解释疏导,让她从长达7年的信访案件中解脱出来。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初,当时潘登勇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邀请,参与信访人何某某的信访问题化解疏导相关工作。潘登勇了解到,何某某因不合理诉求未满足而质疑法院判决执行不公,自2015年来长期上访。潘登勇决定从分析事实、解释法律入手做好沟通工作,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与何某某进行20余次耐心解释、释法析理,纠正何某某在法律认识上的误解,引导她寻求合理诉求,最终使这一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对何某某信访案件的化解,只是潘登勇推动信访案件化解中的一个事例。作为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缘起于潘登勇律师多年前化解了一起涉及800多村民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的行政纠纷,并因此被省司法厅记三等功表彰。在该案中,潘登勇认识到了律师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及时参与矛盾化解,对节约司法资源、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作用,此后他便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结下了不解之缘。十多年来,他始终扎根在信访一线,仅仅是2021年以来,带领律师团队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批次、2600余人次,在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发挥了律师的重要作用。   潘登勇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化解,他结合实际积极总结律师参与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骨头案”“钉子案”等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为此,他通过若干信访案件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了“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律师事务所三方各负其责”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到目前通过“1+3”评查处理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都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这也成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典型。潘登勇还牵头撰写《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为律师参与评查评审设置了一套规范有序的操作流程,为全省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提供了指导,这一创新做法被《法治日报》《中国律师》等媒体报道。 服务中心 当好参谋 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 “信用增进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直接标明‘融资担保业务’,注册资本应实缴。”在我省《关于组建成立省级信用增进公司方案》的一次专题论证会上,潘登勇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提出了上述建议,助力保障金融安全。近三年潘登勇作为省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审查的重大项目、合同200余项。他认为,政府决策时多考虑一些法律问题,就多一份科学决策的保障。除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外,潘登勇还担任省委组织部、省信访局等25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法律专家,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作用,坚决当好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   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潘登勇积极牵头为贵州省“四化”基金及生态环保基金的依法设立使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2021—2022年度,累计完成320余个项目的投资协议、章程修订,共审查协议449份、章程94个,并完成相关文件审查2000余次。无论是参与政府文件的专题论证,还是参与审查政府投资合作协议,潘登勇明显感受到,通过协助政府审查法律文书、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政府法律顾问正在为建设法治政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能。 立足基层 一心为民 做法治建设的宣传员 “遗产继承、子女抚养、婚姻调解,这些法律问题每个家庭都可能遇到,律师讲解得通俗易懂,太实用了!”2023年5月,潘登勇组织律师走进毓秀社区和下合群社区,开展一场“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普法活动。为辖区居民送上一场“法律大餐”。   为了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潘登勇组织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公益服务,律师们不仅为辖区居民送去普法宣传口袋书,还耐心讲解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律讲座、公益活动1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册,发放联系卡1000张,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在务川县石朝乡,潘登勇帮助村民进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村里的宪法宣传、法治教育讲座、农村村干部法治培训、起草修订村规民约等活动,他都亲力亲为。   有人疑惑,潘登勇律师为什么这么热心基层法律服务?他说,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只有始终坚持为民理念,积极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才能使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近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500余次,为法治贵州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深化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头雁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效应”,增强行业凝聚力、归属感,紧紧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风采、树立新形象、担当新作为。 2023年9月,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发布了《贵州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本届任期内,从带头增强政治站位、带头服务中心大局、带头践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头雁行动”。 “头雁律师”是指: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两专委”主任、副主任、委员,自2018年以来受省律师行业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律师(包括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及其他荣誉表彰的律师)及律师当中的“两代表一委员”。 今天,我们走近身边的头雁律师,了解他们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行动。在行动中,他们践行执业为民宗旨,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把执业活动与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碧远:进社区开展法律援助 2023年11月2日,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六盘水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蔡碧远,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柯舟充分发挥“头雁律师”的示范作用,带领该所律师任江剑、韩易衡来到钟山区荷泉街道齐辉社区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现场会上,社区居民们就前期伽农惠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社会融资,财务携款潜逃造成融资人财产损失一案,向律师咨询追款相关事项。 蔡碧远针对社区居民提出的法律诉求重点讲解了四点:一是老年人在接到陌生电话时,不要马上接听,先确认来电号码的归属地,如果在该地既无亲戚,也无朋友,最好不予理会;二是如果来电归属地是居住地的,但并非认识的电话也可以不接;三是对邀请参观考察,承诺给予一些小恩小惠的电话,接了电话同时也去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如果有类似小投资高回报之类的什么项目,请不要盲目听从乃至盲目投资而最终被骗;四是如果不慎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紧接着社区法律顾问陈柯舟律师耐心地对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及诉求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格彬:认真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2023年11月6日,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理事、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格彬代表律所参与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2023-2024一村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并分别与九州巷社区居民委员会、皂角井社区居民委员会、四方河社区居民委员会、荫塘巷社区居民委员会、四喜巷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湖巷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村居法律顾问。 接受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聘书第二天,张格彬接到南明区公法中心指派,就投入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11月7日,到中曹司街道皂角村(居)234号居民家中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皂角井村委会确认,受援助居民系二级残疾人,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提起离婚。经面对面在居民家中交流沟通,了解了相关事实,收集相关婚姻诉讼材料,并经过详细座谈,张格彬律师当面免费为居民代书民事起诉状,并制作相关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并教居民微信下载人民法院小程序,方便网上立案。 接下来,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在张格彬的带领下,将积极推进普法宣传,为居委会及居民进行普法宣传,解答法律疑惑,并建立联络方式。 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林艳:到街道开展法治宣传 2023年10月31日,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六盘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吴林艳律师带领胡志红、马田田、李昌忠、陶明秀、张大帅等5位律师到盘州市亦资街道亦资社区,积极开展“头雁行动·践行社会责任”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中,吴林艳等律师主要通过发放《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宣传册、劳动争议宣传册,让赶集的村民了解到,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保护。活动还提供免费咨询,为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给出专业的建议。本次活动共计发放30余册宣传资料,为10余人解答法律问题。 通过宣传活动,不仅让参与律师了解到律师工作的重要性,还让参与律师了解“法律”必须不断宣传,才能让广大村民自觉守法、学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后,贵州忠章律所将持续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近年来,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滋生出不法分子冒充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牟取非法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一些法律咨询公司超范围从事律师业务,虚假承诺,误导欺诈群众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冒充律师的现象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利益,而且直接损害了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扰乱了正常司法程序,亟需引起人民群众的高度警惕。 贵州省律师协会提醒广大朋友找律师时一定要查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是否有办案资格。并注意区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请大家仔细辨别、谨慎选择,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贵州省律师协会对广大市民作出如下提醒: 一、注意区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 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是由贵州省司法厅审批成立,可从事诉讼、代理辩护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机构。但基层法律服务所不能代理刑事案件。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从业人员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不得在法律咨询类公司执业。 法律咨询公司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监管的企业,只能提供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服务,严禁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严禁通过转委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诉讼谋利。法律咨询类公司对从业人员资质没有要求。 二、注意辨别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真伪。 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具有省司法厅审批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书。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实地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而不是与个人签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代理刑事案件。当事人应该索要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盖有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专用章的正式发票。 三、注意看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真假。 正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有省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证,此证是获准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的唯一合法证件。 可通过贵州法律服务网(https://12348.guizhou.gov.cn/)或贵州省律师协会官网(www.gzslsxh.cn)公众服务窗口,通过找律所/找律师进行查询核实。 当事人有权查看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四、注意了解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的渠道。 对于有法律需求的市民,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免费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对于经济困难等群体的特殊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851-84750379。),对符合援助范围和条件的,将免费为其指定律师,免费提供辩护、诉讼业务。 贵州省律师协会再次提示广大市民朋友需要法律服务时,请大家仔细辨别、谨慎选择,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2023年11月17日,《贵州法治报》推出“展现律师责任担当 助力法治贵州建设”专版,刊文:《毕节市律师行业:强化普法宣传抓实为民服务》   入冬以来,毕节的气温开始下降。而在毕节市律师协会办公室里,工作人员却忙得热火朝天。     “我们手头急需处理的工作有很多,其中一项就是与相关部门协调,力求近期在全市中小学校联合开展‘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活动。”毕节市律师协会办公室主任赵薇拿出相关文件介绍说,“开展此项活动,目的是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养成守法习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开展普法宣传,毕节律师行业脚步从未停歇。      “律师进校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增强师生法律意识,效果就是好,我为律师点赞!”提起8月15日贵州众哲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入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旭光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海边街道教育服务中心联合党支部书记陈美玲记忆犹新。      当天,贵州众哲律师事务所向海边街道教育服务中心捐赠了价值两万余元的办公设备。随后贵州众哲律师事务所律委会委员、执业律师管竹深入海边街道旭光小学,为该校老师开展了主题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及教师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宣讲,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师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律师立足行业优势走进校园,为师生开展普法宣传,让知法、懂法的理念深入每一位师生心中,这对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陈美玲说。      在毕节市各县(市、区),时常看到律师身影,他们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律师行业立足行业优势,动员广大律师多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及其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余场次。”赵薇介绍说。毕节市律师行业积极开展公益活动,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99公益日”“情暖重阳”等公益活动,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法律宣传图册5000余册、礼品1000余件、慰问品300余件。      除了线下普法,毕节市还创办线上普法栏目——“法治讲台”。该普法栏目通过讲授法律知识和以案释法等方式,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载体,传播法治文化和法律知识。      “我通过毕节市律师协会的公众号,就可以进入‘法治讲台’选择观看每期的节目。该栏目围绕热点话题、具体案例,律师通过视频讲解其中的法律知识,让人很受益,确实办得接地气,很不错!”毕节市七星关区市民金军说。      毕节律师行业聚焦法律服务重点,全面提升群众对法律服务满意度和认可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王某华是金沙县石场苗族彝族乡大木村的村民,家中有四个孩子,王某华系家中顶梁柱,唯一经济来源。2019年10月21日,王某华与熊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华受伤,经交警认定王某华承担事故全责。在与熊某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时,保险公司只给予20000余元的赔偿,因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因家庭收入低,经济困难,王某华于2020年1月21日向金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金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予以援助,并指派了律师潘秦友担任当事人王某华的援助代理人。      潘秦友在接受指派后,及时联系当事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诉求。因当事人在事故中受伤严重,需做伤残鉴定,但当事人经济困难,潘秦友便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和交通费,驱车带着王某华前往90公里外的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做鉴定。为了节约办案时间,潘秦友及时向金沙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鉴定结果出来后,潘秦友又及时与金沙县人民法院以及两个被告人持续沟通协商,最终促成王某华与熊某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为王某华争取到合法合理的各项经济补偿共计107572.00元。      “我获得了赔偿款,如今心安了。这要感谢党委政府,也要感谢潘秦友律师,他是个大好人。”王某华感激地说。      潘秦友代理的该法律援助案件,是毕节市律师行业的一个缩影。      2021年,贵州圣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轩飞代理了一起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该案属于典型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而且历时较长,争议较大,举证较困难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李轩飞克服各种困难,经过努力,维护了郭某等30名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为他们挽回近40万元的血汗钱;      贵州圣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波、李盼盼对孙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案例,成功为被告人孙某争取了减轻处罚的机会,同时也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     …………      为群众办实事,毕节律师一直在路上。今年以来,毕节市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8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余件,多层次、多维度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代书等法律服务。毕节律师用实际行动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也为当地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1月21日,毕节市律师协会 2023 年“宪法宣传周”暨“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首场开讲!   本次宣讲活动,市律师协会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等单位,一起走进了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助力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校园及全社会蔚然成风。     本次活动设置了专题讲座、视频教学、有奖问答等环节,力求让学生在轻松明快的学习氛围中获取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   “今天的法律课堂太有意思了!我听得津津有味!”“我答对了好几道题,赢了奖品,还学了好多有用的法律知识!”“谢谢来宣讲的老师和律师们,让我们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约束自己。”……同学们纷纷表示。   本次活动,覆盖了 200 余名学生,发放了笔记本、文具袋、中性笔等纪念品共计 500 余件,发放了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图册共计 500 余册。
  2023年11月17日,《贵州法治报》推出“展现律师责任担当 助力法治贵州建设”专版,刊文:《安顺市律师行业:奋力开创新时期律师事业发展新局面》   近年来,安顺市律师行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律师职业素质建设,始终站稳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根本立场,广大律师主动建言献策,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党建领航 强基固本始终走前列作示范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制度建设为抓手,安顺市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以政治引领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载满荣誉的奋进之路。      扎实开展司法行政、行业党委、律师协会“三结合”工作,探索出《党员律师积分管理制度》、选派“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等创新做法,得到了司法部、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在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两次交流发言的地市级行业党委。      今年年初,安顺市委书记杨昌鹏视察调研安顺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时,对安顺市律师行业将党的领导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全过程贯穿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安顺律师行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在律师队伍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努力将党的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行业发展优势,促进执业行为规范化、行业发展可持续,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律心向党 服务发展厚植执业为民情怀      近年来,安顺市律师行业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定位,积极投身依法治市工作大局,在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充当桥梁纽带的作用,切实开展法律援助,有效帮扶弱势群体,以实际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服务政府建言献策。选派优秀律师担任安顺各级党委、政府“一对一”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法治保障;组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服务团,设立5个律师调解组织,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累计参与调解案件195件,标的金额共计3000余万元。      服务社会助力发展。积极参与“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等活动,先后组织50余名律师结对服务全市民营企业100余家,找出经营管理“痛点”、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成立安顺市律师协会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聚焦职工维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民生问题,无偿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服务群众精准发力。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服务,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务工就业、婚姻家庭等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实现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      安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开惠表示,安顺市把律师执业活动与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全市律师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参政议政 建言献策积极发出律界之声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不断深入,律师参与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律师在法治建设中大有可为。安顺市行业积极引导和推荐全市广大律师参政议政,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民生热点、地方立法、行业共性以及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等方面主动发出律界之声。      “安顺目前共有56名律师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全市律师总人数的10.39%,无论是人数还是占比,均位列全省第一,且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安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戴波介绍,安顺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期间,共提交了27份切实可行的提案建议,均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      今年年初,安顺市律师行业“党代表律师工作室”“人大代表律师工作室”“政协委员律师工作室”“党员律师工作室”相继挂牌成立。通过打造“四室基建”,架起“民意连心桥”,将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的履职从每年两会延伸到平时,从会场延伸到社区基层,不仅为律师代表委员履职尽责搭建了新平台,也为畅通社情民意提供了新渠道。        “以安心商量为主题,五心工程为基点,工作室探索所建、室建、党建共同打造,将有效助力基层协商民主有序发展。”安顺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云蕾介绍。      在安顺市政协的精心指导下,“安心商量协商议事室”(杨云蕾委员工作室)在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该工作室立足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以“联心”“凝心”“安心”“同心”“爱心”的“五心工程”为主线,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致力于打造政协委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实践的高质量“样板工程”。      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历史机遇。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征程上,安顺市律师行业将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和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等部署要求,奋力开创新时期律师事业发展新局面。
  2023年11月17日,《贵州法治报》推出“展现律师责任担当 助力法治贵州建设”专版,刊文:《贵阳市律师协会:为谱写新时代“强省会”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近年来,贵阳市律师协会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律师,以党建为引领,在服务中心大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上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贵阳贵安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新时代“强省会”新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化身村居律师 法律援助暖人心      “何律师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的出现,给我人生至暗时刻带来一束光。”息烽县九庄镇上坝村村民左徐说。      左徐口中的何律师,就是贵州汇能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何晓航。      2017年,左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受损,评定为7级伤残,何晓航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免费为左徐提供法律援助,并联动九庄镇综治中心、九庄法庭、九庄派出所等单位,为他提供取证事宜,开辟绿色诉讼通道,申请免除诉讼费。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该案调解结案,左徐获得赔偿30余万。事后,贵阳市委政法委委托“中央政法委法治宣传拍摄组”对该案进行采访及录制,并纳入贵阳市村居顾问宣传纪录片中。      让矛盾在萌芽中“熄灭”,让服务在基层中“升温”。在贵阳律师协会的带领下,许多像何晓航一样的律师,活跃在全市1660个村(居),深入基层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百姓送去法律“及时雨”,为全市服务保障民生、基层依法治理、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石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针对群众日益旺盛的法律服务需求,市律师协会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挂钩农村或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引导广大律师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促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据贵阳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李永年介绍,截至2023年10月底,村(居)法律顾问共接待法律咨询达12763件,协助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87件,审查合同745件,参与调解78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82件,直接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81件,开展普法宣传2920次,开展法治讲座667次。      开展法治体检 把脉问诊送良方      不久前,一场问卷调查在贵州华盛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国军和一众律师来到该公司,将提前准备好的涉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合同管理等200余个问题的调查问卷进行发放,并开展现场座谈,目的是为企业做一次全面的“法治体检”。     在贵阳,这样接地气的法律服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企业的运营场景中。“法治体检”为企业健康发展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今年以来,贵阳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采取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召开专题研讨会、案件分析会等方式进行“法治体检”,针对不同企业或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开展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合同履行等方面,帮助企业精准查找并有效防控了各类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已累计组织律师上门为87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梳理涉及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纠纷199件,为民营企业审查合同895份。      打造律师之家 凝聚力量再出发      每次走进贵阳市律师协会“律师之家”,都让青年律师雷雨航倍感温暖。室内宽敞明亮,桌椅整洁有序,打印机、饮水机、订卷机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      “除了硬件设施给我带来便利,最重要的是‘律师之家’这个平台拓宽了我的行业视野,提升了我的执业技能,使我在青年律师成长道路上受益匪浅。”作为贵阳市优秀青年律师、第三届贵州省检察官律师论辩赛“最佳辩手”,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雷雨航说,市律师协会组织举办“青年律师辩论训练营”“涉外业务前瞻”“企业合规专题课程”等高端培训活动,为广大会员“加餐”,推进律师培育常态化、专业化、品牌化。目前,直接参训受益律师达900余人次。      贵阳市律师协会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全力推进“律师之家”建设打造,通过搭建“模拟法庭”“律师健康驿站”“律师行业发展历史展台”等举措,着力解决律师在执业中、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让“家”的温馨传递到每一位律师的心坎上。      下一步,贵阳市律师协会将继续深化引领,在不断强化律师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的同时,深入推动律师服务企业、服务乡村、服务贵阳贵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今年,凯里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多举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通过参与法治宣传,在法治凯里建设中体现律师担当。安排全市208个村优秀律师下沉为村(居)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群众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全力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截至目前,下沉律师协助培养“法律明白人”1100余人,为村(居)委员会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325条,开展法治讲座129场次,解答法律咨询870次,开展普法宣传175场,受教育人数7508人次。     开展法治体检,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贡献律师智慧。帮助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精准服务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疏通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的渠道。今年以来,为民营企业解答法律咨询和提出法律意见1611次,开展法律和政策宣讲151次,审查合同1466份,化解矛盾纠纷290件,审查规章制度163个。     推动律师参与群众接待。安排37名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窗口”值班,落实“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208个行政村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律师在诉源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推动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满足纠纷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多元需求。截至目前,律师参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84件,帮助民营企业化解涉企纠纷290件,有效调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贵安新区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贵阳市司法局结合贵安新区实际,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出10条举措,全力助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法治培训。通过新时代法治大讲堂、座谈、集中培训等形式,为贵安新区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企业家、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举办10期业务培训,逐步提升贵安新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提升执法人员、调解队伍依法办事、防范风险、化解纠纷的能力,提升企业负责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方面的素质。     二是建设法治阵地。在贵安新区中心区(月亮湖)打造一个法治文化广场,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提升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是加强保障力度。抽调局机关工作人员到贵安联络点充实人员力量,并协调省司法厅选派民警参与贵安新区社区矫正工作。选派市三江强戒所民警参加贵安政法专班,积极开展工作。协调公务用车保障贵安新区政法信访及司法行政工作。     四是提升“两降一保”水平。围绕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协调市法院、市检察院、清镇市法院、清镇市检察院等部门在贵安新区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贵安新区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是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推动《关于在贵安新区直管区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联动执法的工作方案》落地落实。     六是推动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在贵安新区打造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打造法治文化示范企业2个,法治文化示范学校1个。     七是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由律师协会党委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贵安新区民营企业,聚焦企业合规风险,帮助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八是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进贵安活动。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在贵安新区分别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对群众和企业关注的公证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进行解答。     九是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力量支撑。协调1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贵安新区法治副校长法律力量支撑,结合学校实际、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     十是安排律师进驻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在法定工作日至少安排1名律师值守,强化政务服务法治保障,支持政务服务依法开展。
  2023年10月27——28日,黔南州律师行业开展“党建引领,团结协作,展律师风采”主题活动。黔南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何信出席活动并讲话,黔南州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潘永祥、黔南州律师协会副会长董晓娜、吴文兵及部分律师共4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10月27日,何信副局长到贵州北鸣律师事务所开展走访指导工作。北鸣所主任罗勇汇报该所的发展现状、未来规划及党建工作。何信副局长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并与罗主任沟通交流。   10月28日,何信副局长带队前往四渡赤水纪念馆参观学习。全体人员参观了各个展厅,不仅学到丰富的历史知识,更懂得了要爱国、敬畏英雄,弘扬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   全体人员纷纷表示:参观四渡赤水纪念馆是一次深刻的心灵洗礼,一定要牢记今天的胜利来之不易,珍惜胜利成果,保持对工作和事业的激情。在工作中,要坚定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记初心使命,遵守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执业,钻研业务知识,以过硬职业素养和精湛法律技能,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深化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头雁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效应”,增强行业凝聚力、归属感,紧紧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风采、树立新形象、担当新作为。 2023年9月,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发布了《贵州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本届任期内,从带头增强政治站位、带头服务中心大局、带头践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头雁行动”。 “头雁律师”是指: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两专委”主任、副主任、委员,自2018年以来受省律师行业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律师(包括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及其他荣誉表彰的律师)及律师当中的“两代表一委员”。 今天,我们走近身边的头雁律师,了解他们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行动。在行动中,他们践行执业为民宗旨,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把执业活动与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碧远:进社区开展法律援助 2023年11月2日,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六盘水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蔡碧远,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柯舟充分发挥“头雁律师”的示范作用,带领该所律师任江剑、韩易衡来到钟山区荷泉街道齐辉社区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现场会上,社区居民们就前期伽农惠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社会融资,财务携款潜逃造成融资人财产损失一案,向律师咨询追款相关事项。 蔡碧远针对社区居民提出的法律诉求重点讲解了四点:一是老年人在接到陌生电话时,不要马上接听,先确认来电号码的归属地,如果在该地既无亲戚,也无朋友,最好不予理会;二是如果来电归属地是居住地的,但并非认识的电话也可以不接;三是对邀请参观考察,承诺给予一些小恩小惠的电话,接了电话同时也去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如果有类似小投资高回报之类的什么项目,请不要盲目听从乃至盲目投资而最终被骗;四是如果不慎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紧接着社区法律顾问陈柯舟律师耐心地对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及诉求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格彬:认真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2023年11月6日,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理事、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格彬代表律所参与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2023-2024一村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并分别与九州巷社区居民委员会、皂角井社区居民委员会、四方河社区居民委员会、荫塘巷社区居民委员会、四喜巷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湖巷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村居法律顾问。 接受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聘书第二天,张格彬接到南明区公法中心指派,就投入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11月7日,到中曹司街道皂角村(居)234号居民家中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皂角井村委会确认,受援助居民系二级残疾人,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提起离婚。经面对面在居民家中交流沟通,了解了相关事实,收集相关婚姻诉讼材料,并经过详细座谈,张格彬律师当面免费为居民代书民事起诉状,并制作相关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并教居民微信下载人民法院小程序,方便网上立案。 接下来,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在张格彬的带领下,将积极推进普法宣传,为居委会及居民进行普法宣传,解答法律疑惑,并建立联络方式。 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林艳:到街道开展法治宣传 2023年10月31日,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六盘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吴林艳律师带领胡志红、马田田、李昌忠、陶明秀、张大帅等5位律师到盘州市亦资街道亦资社区,积极开展“头雁行动·践行社会责任”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中,吴林艳等律师主要通过发放《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宣传册、劳动争议宣传册,让赶集的村民了解到,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保护。活动还提供免费咨询,为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给出专业的建议。本次活动共计发放30余册宣传资料,为10余人解答法律问题。 通过宣传活动,不仅让参与律师了解到律师工作的重要性,还让参与律师了解“法律”必须不断宣传,才能让广大村民自觉守法、学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后,贵州忠章律所将持续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精于法律服务,始终将法治理念融入在实际工作中;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他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常年坚持公益法律服务;作为一名支部书记,他坚持党建先行,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所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名律所主任,他将“建立完善的律师培养机制,为律师发展搭建平台”确立为律所发展的目标。   他就是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钟远人。自2018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律顾问、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等称号。同时,他所在支部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先后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精于专业  坚守初心与使命的法律人 “经历了漫长的关押和讯问,孩子们胆怯又恐惧,当我看到他们稚嫩而躲闪的双眼时,身为一名党员律师,当时的我便油然而生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坚信用法律还他们清白公正。”谈及职业生涯最为难忘的一次经历,钟远人谈起办理瓮安4名少年浙江重大抢劫案说道。   那是2010年6月,来自贵州瓮安偏僻山村4名少年的父母红肿着双眼找到钟远人,说他们的孩子在浙江被指控涉嫌一起重大抢劫案。感到此案关乎4名农村少年和4个家庭的命运前程,钟远人不计报酬,亲自率领他的律师团队4次奔赴浙江上虞为该案进行辩护,最终关押了1年3个月零3天的4名贵州少年终于重获自由,获得国家赔偿105万元。   多年来,像这样不计得失,为弱势群体“撑腰”伸张正义的事例在钟远人身上不胜枚举。并且,这样的理念已经成为他所在律所律师的执业“座右铭”。   “你站在那里,就要捍卫你脚下那片土地!”这是钟远人律师时常告诫所里年轻律师的一句话。   钟远人执业32年以来,凭借对职业深度认同和法律的坚定信仰,他在刑事辩护方面演绎出精彩出色的辩护,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案件不分大小,只有尽责与否之分。每一件案件钟远人都坚持认真对待,先后办理全国知名的瓮安6·28涉黑案、贵州打黑第一案黎庆洪涉黑案、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滥用职权受贿案、“艾滋县长”诉广州新快报和上海新闻晨报名誉权案、安顺“警民冲突案”等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2016年至2017年,钟远人在担任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滥用职权、受贿案辩护人期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依法办案,提出的“滥用职权罪不成立”“受贿罪应从轻处罚”辩护意见均被采纳,被告人获得起点刑量刑,用事实回击了社会上关于“省部级干部辩护无用论”的错误观点,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东方时空”进行了报道。   “坚定政治信仰,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非常重要。”钟远人表示,律师在办理案件中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风险,作为党员律师更应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办理哪种案件,件件都要办好。   注重党建  把政治放在律所建设首位   “只要是支部的活动,除了开庭、生病等特殊情况,所有律师都参加,从来没有无故不到情况。”2023年7月1日,钟远人带领全所律师赴息烽集中营开展“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2周年”党建活动,深入学习革命前辈艰苦卓绝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坚定律师理想信念。   回望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一路走来的历程,作为律所支部书记的钟远人感慨颇深,“从最初的5人小组,到现如今的15人团队,我们的队伍在不断壮大,律所的每名律师都以成为党员律师为荣,并且意识到党组织‘责任感’‘奉献心’‘凝聚力’在执业过程中的重要性。”   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自2016年成立以来,在支部书记钟远人的带领下,始终强化“党建促所建,所建重党建”理念,以“党旗领航•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了党建和所建互相促进、党务和业务共同提高。   2020年以来,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结合参与“红色领航、法治护航”社会治理党建示范带创建工作中,打造了600平米的新时代党建文化阵地,为律所党建活动和辖区党建活动提供了优质平台。 同时,根据律师行业实际,积极探索出了“聚焦五个引领,做到五个走在前列”党建工作模式,即聚焦政治引领、专业引领、行风引领、组织引领和制度引领,切实将党的建设与律所建设、行风建设以及案件受理、团队选任、方案审查密切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在各项工作、尤其在突发公共事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中,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走出一条“以党建带所建促发展”的特色道路,有效推动了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热心公益  擦亮人民律师底色 “发挥律师的专长和作用,将优质的法律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脱贫攻坚战役中,闯出律师服务的一片新天地,实现律师的另一种人生价值!” 2017年6月20日,贵州省“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项目启动仪式上,钟远人作为驻点律师代表严肃地说出扶贫宣言。   从2017年开始,52岁的钟远人累计行程近4万公里,连续4年到贵州最边远的极贫乡威宁县石门乡开展法治扶贫服务。针对当地实际,为政府移民搬迁等扶贫项目工程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乡村治理,让村规民约在符合法治前提下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中发挥巨大作用,创造性地将法律送进了教堂,给信教群众宣讲政策和法律…… 四年来,钟远人累计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重大事项等提供法律意见27件,为脱贫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意见23件,为村居工作提供法律意见68次,审查经济合同30件,走访贫困群众14户,收集法律需求情况78条;开展普法讲座、授课15次,开展法律咨询210人次;办理民事诉讼3次、调解10次,化解社会矛盾22件,涉及群众90余人;开展现场宣讲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惠及群众2600多人。 同时,钟远人主动履职,带领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投身公益法律事业,不仅积极参与群众法律咨询、《民法典》宣讲等活动,还为贵阳市17个村居委会提供法律服务,为省、市、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刑事援助。 自2018年以来,钟远人还常年担任20余家各级政府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讲座30余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0多人次,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村居提供法律意见200余件,带领律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参政议政 为法治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钟远人除了是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代表,还是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贵阳市南明区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贵阳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同时还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贵阳市南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 “第一次参加省党代会,无比激动,感谢组织、感谢领导给了我这样宝贵的机会。我是一名来自律师行业的党代表,聆听了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既感到振奋鼓舞,更感到责任重大。”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钟远人认为,贵阳贵安正在打造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建设高水平法治贵阳贵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迫切需要加强法治和发展。一是向上要政策,像自贸区一样,有些法律、法规暂时停用;二是省内各级部门及时修改因疫情而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政策,盘活闲置资产;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梳理原投资环境中损害客商权益的痛点,解决好“存量”问题,获取更多“增量”;四是省委、省政府的层面应加强与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央企等的密切合作等等。2022年11月10日,贵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钟远人列席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并在党代会上提出建议,认为贵州成为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必须突破原有一些思维,敢想、敢闯、敢干,敢为天下先。 作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他审查和修改了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人民政府与工信部等重大项目的合作协议,同时提出,这些合作协议签署后须有强有力部门去衔接推进。 2023年7月,钟远人当选为贵州省第三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为深化政法改革、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履职发力。 “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凝聚着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期待,是一种力量,更是一份责任。”钟远人表示,对于律师而言,就是做好每一次服务,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在参政议政工作中更是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履行社会职责,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强省会”新篇章、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现代化建设“领头羊”贡献律师力量。      
近日,贵州省律师协会分别收到来自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苏女士的感谢信,他们都是贵州律师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的生动体现,充分展现了新时代贵州律师形象。 来自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感谢信,表达了对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律所积极履行社会公益担当,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事业的感谢。   来自苏女士的感谢信,表达了对贵州黔鹰律师事务所陈叶叶律师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着眼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感谢之情。以及对贵州省律师协会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赞赏。   让我们一起去了解这两封感谢信背后的故事。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开展头雁行动 履行社会责任     为了帮助贵州乡村的孩子们开阔视野,树立人生目标,从而激发他们内心的学习动力,杜绝辍学现象,中共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从2021年开始发起、组织了“腾飞吧!少年”公益活动,是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头雁行动”的生动缩影。           贵州黔鹰律师事务所:助力特殊群体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当事人苏女士表示,事情缘起于2022年6月20日,她向贵阳市XX公证处提交相关材料拟将此前赠与给那病逝8年之久的女儿陈xx名下的房屋公证到她名下,以便好处置。2022年7月14日,却被公证员告知,2011年3月29日在天坪乡有她女儿有与他人办理过结婚登记记录信息,无法办理公证。当事人女儿13 岁时被诊断为患有癫痫,成年后经医学诊断为精神智力二级残疾,不符合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2014年12月22日,因病去逝。   在贵州黔鹰律师事务所陈叶叶律师代理协助下,通过艰难的取证、调证完善证据链条,经过凤冈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检察院、遵义市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监督申请,上诉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7月,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实质性化解了她女儿陈xx、第三人邓xx与遵义市桐梓县民政局之间的婚姻登记纠纷。   为此,苏女士特意致贵州省律师协会一封感谢信,感谢贵州省律师协会管理律师事务所指导有方,引导有术,选拔出合格、优秀的律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她才能在无望时遇见贵州黔鹰律师事务所陈叶叶律师代理案件,成功维护她女儿合法权益。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的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从“十二五”在国内外均处于起步阶段到如今的蓬勃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充电设施规模达到261.7万台,充换电站1298座,服务近800万辆新能源汽车。但快速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居住社区建装难、公共充电设施发展不均衡、用户充电找桩难、找桩慢等体验不好、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对居住社区建装难的问题,国家对应出台相应的文件,落实各部门间的职责,引导各社区管理单位规范建桩,为新能源车主解决充电难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笔者在此探讨的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为个人用户专用充电桩,属于分散式充电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将新能源汽车发展定位为建设汽车强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统筹等的统筹协调。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   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居民区安装充电桩,系《发展规划》中“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重要内容,居民区充电桩能否顺利安装的问题关系着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能否如期实现。   国务院各部委也在不断加大力度推进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响应《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对如何进行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详实、可操作的规定。   1、发改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文件要求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通过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的分时共享机制,开展机械式和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与改造等方式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2、《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通过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切实解决当前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   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企业及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行为,通过加大舆论曝光力度。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居民住宅区的充电设施建设安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明确了由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物业、房开商、业主委员会等)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帮助。   上述文件虽然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有明确具体的指引,但目前现实生活中,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社区管理单位,既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也没有相应的机制进行有效规制。   私家车是未来交通电动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领域,居住社区充电需求和供求矛盾日益凸显。当前,如何让新能源车主无后顾无忧,避免买车容易充电难的问题,是摆在广大消费者和车位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那么,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需在居民区安装充电桩,物业有权拒绝吗?   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在居民区安装充电桩申请操作步骤为第一步物业出具安装充电桩同意书并盖章;第二步国家电网现场实地勘测是否具备条件安装充电桩,具备安装条件的,带着物业同意书、车位租赁协议和汽车购买合同等材料,向国家电网申请安装电表;第三步安装充电桩的企业上门安装充电桩。   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在居民区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申请安装充电桩。物业服务企业会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未约定有为业主出具充电桩安装证明的义务、业主的车位安装充电桩可能需要占用车库共有部位需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安装充电桩有消防安装隐患、租赁车位没有产权或产权人(需要售卖车位)不同意等理由拒绝安装的请求。   笔者通过大数据检索关键词:充电桩、租赁车位(自2018年至2023年4月20日)所涉案件全国共72件,其中涉及新能源汽车业主诉请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同意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证明的案件为22件,均以服务合同纠纷作为诉讼案由。   对于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同意其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这个问题,目前在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对应的法条来解决这个问题。《民法典》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法律关系有三个,一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建立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二是租赁车位的业主和车位产权人基于签订《车位租赁协议》而建立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三是充电桩安装涉及外墙等共有部分的处分法律关系。法院认定时无明确对应该问题的法律依据,多数是凭着《民法典》原则性条款及逐项对以上三个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再结合国家党政机关政策文件及规章的规定来作为裁判的理论依据。在上述案件中,各地法院在审理案件纠纷的过程中,大多数是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的要求,裁判结果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出具同意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   笔者认为现在个人使用新能源的车辆,符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安装充电桩是为新能源汽车实现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设施,因此,物业服务企业等社区管理单位不仅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措施,且无权在没有替代方案情况下拒绝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的业主安装充电桩的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它要满足的是整个小区公共资源的使用配比和安全保障,在新能源车辆使用方面,更多的是起到协助、辅助义务。物业服务合同虽未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有配合安装充电桩的义务,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国家部委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有配合安装义务,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能够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符合我国“绿色、环保、节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且符合《民法典》绿色原则的要求,物业应协调社区管理单位并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业主在提供了相关合规的充电桩安装手续,并且在供电部门的实际测量勘察之下,对符合安装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予以积极配合,与业主形成良性循环。      物业服务企业等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应相互配合,共同维持小区正常的运转和生活,也为保护环境作出各自的贡献。
  煤炭资源是我省优势资源,煤炭产业是能源安全的压舱石,是我省支柱性产业之一,国发(2022)2号文件明确提出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省现有保留煤矿中,相当部分存在涉法涉诉问题,长期未能有效破解,严重制约煤炭产业健康发展,亟需破解涉法涉诉难题。   省人大代表、州政协常委、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兼职副主任、民盟州委兼职副主委、州新联会会长、州律协副会长、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洪斌通过认真调研,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支持通过重整、和解程序依法化解我省煤矿企业债务问题,振兴我省煤炭产业的建议》,建议由省法院、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牵头,建立全省煤矿涉法涉诉专项攻坚行动“府院联动”机制,设立常态化破解煤矿企业债务问题工作协调机构,全面落实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法院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统筹出台针对性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建立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支持煤矿企业和债权人通过重整、和解、清算式重整等方式彻底化解煤矿企业债务问题,推动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能源局、省高院、省自然资源厅作为本项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2023年6月9日,省能源局副局长刘晓阳同志主持召开视频会议,专题与周洪斌律师沟通,征求建议的办理意见、建议,省能源局煤炭处、法规处田晓红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刘晓阳副局长就协调处置煤矿涉法涉诉相关工作、落实代表建议的三个方面六项具体措施,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向周洪斌代表作了详细介绍。周洪斌代表对省能源局就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举措表示满意,对省能源局在协调处置煤矿涉法涉诉问题,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赞许。周洪斌代表就破解煤矿企业涉法涉诉难题、精准识别核心关键问题、分类施策盘活困难煤矿企业提出具体建议,刘晓阳副局长对周洪斌代表对全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提出的具体建议给予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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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3-03
2023年3月2日,《法治日报》刊文:《 用实际行动践行公益初心》。   全文如下     “感谢刘律师生动形象地讲解了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科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口中的刘律师是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山东照岳(龙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均。2018年至2019年,刘均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22年7月至今,在布尔津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担任“1+1”行动新疆团团长一职。   无论在龙里县还是布尔津县,刘均都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除了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普法工作以外,还为当地政府和群众办了许多实事:筹资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自费资助困难学生上学;发动身边力量筹集资金30万元,为村民修建一座“同心桥”,解决当地村民交通难题;邀请著名专家学者到县里授课,培养了一批素质过硬的当地律师;自费设立“照岳助学金”和“照岳奖学金”,每年资助100余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困难教师,累计捐资助学30余万元,目前已有数百名学生和教师受益。   2022年9月,在布尔津县布尔津镇切克台村,刘均成功调解一起村民之间因房屋采光问题引发的矛盾。   切克台村一居民楼后有多株粗壮大树,大树枝繁叶茂,因与居民楼距离较近,严重影响了居民楼群众的生活采光。有的村民认为大树长期生长下去可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应当砍伐;有的认为大树属于公共财物,不能随意砍伐……不同意见的出现,让多年的邻里关系变得紧张,村民们纷纷到村委会寻找解决办法。   为了尽早化解矛盾,刘均在村委会逐一分析村民诉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帮助村委会厘清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彻底化解了村民之间的矛盾。   自2022年7月至今,刘均先后在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等地开展普法工作,为当地群众答疑解惑、以案释法。   截至目前,刘均共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接待企业咨询30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17次,受众3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16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化解社会矛盾37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刘均心系百姓,全心全意为服务地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先后荣获“1+1”行动杰出贡献者、“1+1”行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等荣誉。   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做公益没有止境,我愿意尽自己所能,为需要帮助的人出一份力,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爱,积极参与当地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坚信‘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做好公益法律服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2023年春节期间,刘均依旧坚守在法律援助的公益岗位上,走进部分老党员、困难群众家中,真诚地向他们送上慰问金,送去最诚挚的新春祝福。刘均还与布尔津县阿合塔木村部分困难群众共同参与该村组织开展的“开新局谱新篇·迎新春送祝福”主题党日活动,为两户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   刘均用实际行动践行公益初心,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 : 2022-12-22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捐赠合规路径,加强行业交流,促进医药捐赠事业的健康发展,2022年12月18日,由四川、浙江、安徽、贵州四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医药领域捐赠合规”线上研讨会成功举办。会议由四川律协医药卫生法专委会、浙江律协医疗卫生与健康专委会、贵州律协医疗健康专委会、安徽律协医药卫生与健康专委会、深圳律协、南京律协、南宁律协联合承办。四川省律协副会长陈军为开幕式致辞。   本次研讨会分四个主题模块进行讲解讨论。一、医药捐赠存在的问题及监管背景;主要谈及公益性捐赠与营利性捐赠的边界,借捐赠之名行权利主张或者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行为,并对《政府采购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项下对医药捐赠的约束规定及合规要求进行深度剖析。二、捐赠主体合规;主要谈及捐赠及受赠主体范围,深入探究讨论如何处理匿名捐赠。三、捐赠内容合规;主要谈及捐赠内容合规的注意事项(药品、器械及其他权益捐赠),分析讨论捐赠物资的保存、使用、质量控制、数据合规及侵权处理。四、捐赠行为合规;主要谈及申请、预评估、民主决策流程,捐赠协议签订与履行、捐赠接受验收、财务处理、出具接受捐赠的证书与票据,捐赠财产的使用、信息公开及接受监督。   贵州律协医疗健康专委会主任朱飞、副主任杨智分别对捐赠主体合规及捐赠内容合规作演讲,并同七省市与会人员进行分享交流。   本次研讨会线上参与人数达400余人,切实地回应了医药捐赠中突出的问题,深度思考了医药捐赠的合规性。
发布时间 : 2022-10-11
今年9月以来,贵州省律师行业的各级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或在核酸检测现场协助维持秩序、扫码看码;或在路口卡点轮流值班值守,对小区出入人员、车辆逐一排查登记,对外来人员进行劝返,为居民提供酒精喷壶消杀等志愿服务;或慷慨解囊助力抗疫,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与担当。 他们发挥所长投身一线,履行委员职责、汇聚抗疫力量 、彰显律师大爱,成为贵州抗疫路上一抹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志愿红”。     贵州省政协常委,贵州全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李莉律师在协助开展全员检测的同时,细心察觉检测工作不足。她向社区及有关部门建议:精心组织、科学防控,将同一采集点多组采集分为多点单组采集,有效避免静态管理成果在集中采集核酸过程中,因人员聚集感染而被破坏;优化检测、减少流动,对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及其同一居所的相关人员,单独采集核酸并分装试管,减少上述人员流动,缩小疫情溯源范围;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组织各单位、团体响应号召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配合医疗人员做好核酸采集的设点、秩序维护、防范宣传等服务,最大限度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   南明区政协委员、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汪梦凡律师在积极投身一线抗疫的同时,不忘履行政协委员职责,提交《疫情下居民生活物资的配送建议》,为打好疫情防控战出谋献策,充分展现委员履职为民的情怀及责任担当。   花溪区政协委员、贵州德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熊丽萍律师发挥政协委员联系面广优势,组织联络部分区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知联会会员、新联会会员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     “我是区政协委员,是一名律师,听说你们需要志愿者,你看有什么是我能做的吗?”9月2日,熊丽萍在得知阳光街道急需抗疫志愿者的消息后,主动与阳光街道取得联系。   当听到街道设置卡点和采样点需要大量志愿者,作为区知联会秘书长的熊丽萍,第一时间想到区知联会成员。   “阳关街道紧急招募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报名的吗?”信息发出后,部分区政协委员、区知联会会员、新联会会员纷纷报名,很快就组建了一只25人的志愿者小队。      志愿者们不仅配合社区网格员进行逐楼、逐层、逐户摸排调查,登记人员信息,宣传防疫知识,指导群众做好居家防疫,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进行注册登记,还把政府慰问蔬菜礼包一份份分装好,送到群众家。    南明区政协委员、贵州慧歆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歆律师主动报名担任所居住社区抗疫志愿者,不仅参与组建“楼栋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还针对志愿服务工作中了解到的物资配送管理、物业和社区工作协调、志愿者作用发挥等方面的不足,同其他政协委员、相关群众进行交流沟通,通过南明区政协,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疫情管控期间向困难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充分发挥抗疫志愿者作用的提案,该建议得到区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即刻把相关内容作为“社情民意”转给一线抗疫指挥部。       修文县政协委员、贵州贵正(修文)律师事务所主任付海亮律师不仅向贵州省总工会、贵阳市慈善总会定向疫情捐款2000元,还参加了云岩区、南明区疫情期间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志愿服务队,围绕疫情居家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房贷是否可以迟延尝还、志愿服务者个人权益保障、夫妻家庭矛盾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共10余人次。       桐梓县政协委员、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绍明律师带头捐款3万元,并发出捐款倡议,得到部分企业的积极响应。他们把价值9万元的牛奶、方便面、自热锅等抗疫物资,送到疫情防控点,为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送去关怀和温暖。         威宁县政协委员、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主任陇康律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仅累计捐款4000元,用于支援贵阳、威宁抗疫一线,还在威宁县新世界小区担任抗疫志愿者,协助现场工作人员开展出入扫码查验、体温测量等工作。
发布时间 : 2022-09-28
新冠病毒突袭而至,疫情来势汹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临严重威胁。但是,疫情无情,人有情。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闻令而动,社区、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各单位各就各位。我们广大律师同仁脱下律师袍、穿上防护服冲上了抗疫一线。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同时,也要共筑心理防线,保持阳光积极乐观的心态,筑牢抗疫“心”防线。为此,贵州省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特请贵州医科大学心理学教授田艳为我们支招:   1、要感知和觉察情绪:   感知和觉察情绪是筑牢心理防线的第一步。可以通过如下简单的描述语句进行情绪的感知和觉察:   我感受到内心有哪些情绪?   我可不可以描述这些情绪的起因及来龙去脉?   我述说这些情绪和事件的过程,身体感受到什么反应?   我是否能停留在感受中?还是会十分难受想终止感受?   我感知到的情绪是有变化的,还是长期持续不变的?   如果要说明情绪对我的影响,我会怎么描述?   2、要承认、允许和接纳自己的情绪   每一种情绪都有它的功能和作用。情绪需要一个安全空间抒发和体察,才得以分辨。承认、允许和接纳,即是包容与安放。不将情绪视为“问题”,才会启动理智的大脑进行合理的认知。   大胆承认我们感受到的情绪。“我承认我焦虑”“我承认我害怕”“我承认我愤怒”“我承认我快乐”“我承认我很平静”……   积极允许和接纳情绪的发生和经历。“我允许我焦虑”“我允许自己生气”“我允许自己害怕”“我享受这一份快乐”“我接受心中的宁静” ……   3、要为自己注入正性的情感:   通过书写,为自己注入正性的情感,帮助自己觉察自己有价值的那一部分自我,能更好地为情绪赋以正性的能量。   以关怀、仁慈、宽容、接纳、欣赏、鼓励的态度回应自己的情绪,并表达出正向关注和肯定。“你一直在坚持,真的很努力!”“特殊时期,你还这么努力,这是值得肯定的。”“尽管很难,你仍然在坚持!”……   4、专注现在,让自己静下来   找到能让自己保持专注的小事物,越简单越好,越容易操作越好。(比如数数路边的车辆、观赏路旁的花朵、画画天上的云、用笔涂鸦等。)   关注当前所做的事情带给自己的感受(把“现在做的这些事情对未来有什么帮助?”转换为“现在做的这些事情,让自己此刻感受到快乐/焦虑/恐惧吗?”)   5、要建立新秩序   在静态管理时期尽量让自己保持健康作息规律,早睡早起,三餐规律。在这段不被打扰的时间里,可以沉浸学习,提升自我;可以亲子陪伴,促进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可以陪伴父母,感恩父母……当然,照顾自己也少不了,可以追追剧,看看电影,读读书,做做美食,让静态管理期间的生活丰富起来。另外,适当运动和放松训练,也有助于情绪的赋能。   加强情绪自我调适、正念引导,筑牢抗疫心理防线。静一静,感受中华民族的大爱,感受我们的善良,感受心底的美,为明天的出发做好充分的准备。  
发布时间 : 2022-09-15
2022年9月13日,贵州省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志愿者个人防护管理的通知》,对志愿者防护组织管理、志愿者防护个人管理进一步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要按照“宁紧勿松”的要求招募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服务工作的志愿者上岗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8周岁以上,青壮年为主;健康码绿码;24小时或48小时核酸阴性;个人身体及心理健康状态良好;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上岗服务前14天无离黔史;居住在低风险区、近期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出史、无与确诊病患及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通知》要求,要落实好志愿者安全防护,提高防疫志愿服务组织化程度,做好志愿服务细节管理。不得安排志愿者从事超出自身专业和职能范围外的服务,不得安排未经专业培训的志愿者参与风险系数较高、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工作。要合理安排志愿者上岗时间,科学设置岗位,原则上志愿者每班次上岗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天服务不超过8小时。   《通知》从休整期间注意事项、志愿服务工作中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志愿者个人防护管理要求进行明确。按照《通知》,在休整期间的疫情防控志愿者,严禁与外界人员、其他志愿者接触,不开中央空调,保持相对独立的闭环状态。针对在服务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志愿者,《通知》提出了保持距离、注意穿戴、卫生保洁、不同岗位注意事项等八个方面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2-09-07
  家住贵阳市云岩区合群巷90岁的独居老人沈承翠一直以来饮用的都是自来水,不过9月5日这天,自来水管不知什么原因没水了,而子女却因为贵阳市静态管理无法赶到老人家中,就在家里断水的这个紧要关头,志愿者站了出来。   欧阳成佳是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疫情期间她主动报名成为了一名志愿者,9月5日这天中午,她所在的律师群里转发了一条朋友圈的求助信息。求助者称家里的独居老人家中停水,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   接到求助后,在合群路附近当志愿者的欧阳成佳联系上了求助者,并自费购买了两桶水拎到了老人家中,同时询问老人生活上还有什么其他需要。   沈承翠老人表示,自己身上长了疱疹,然而现在却无法出门买药。   欧阳成佳了解老人的需求后,随即拿起手机拍了老人需要的药品,表示等她通过线上购买以后,再送到老人家里。   面对志愿者的关心,老人非常感动,她告诉记者,家里的自来水管目前已经通水,自己一个人饭量不大吃不了什么东西,暂时不缺什么物资。   随后,欧阳成佳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了老人,并告诉老人有任何需要都可以随时联系她。   作为一名律师,欧阳成佳表示,贵阳市还有不少像她一样放下手头工作参与到疫情防控志愿工作中来的律师。他们和其他志愿者一样,只要群众有困难,他们一定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体现用心用情助力疫情防控的责任与担当。
发布时间 : 2022-08-23
李宪明,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安顺市紫云县。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心怀善念志,仗义走天涯。”这是李宪明律师秉持的执业信念与人生座右铭。2022年法律援助法拟定出台之前,身在上海从业数年,专做重大疑难诉讼案件、具有传统人文理念的李宪明律师经常看到那些孤苦无助的群众遇法律困难,却掏不起钱请律师,即萌生他日有机会一定竭力为陷入困顿的群众排忧解难。   2021年春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宪明律师了解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毅然决然地向组织递交了申请书,后经层层考核选拔,最终被司法部确定为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2021年夏天,李宪明律师辞别上海家人,不远数千里来到了祖国的西南边陲,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久的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开启了为期一年的法援之旅。   服务期间,李宪明律师通过为服务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相关工作建言献策、努力帮助提升司法及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参与基层普法活动、代理各类援助案件等方式,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共代理了各类援助案件99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86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13件。通过民事诉讼为8名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7万元。解答各类咨询120余件,向驻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公安机关发表律师改善司法及辩护建议5次。多次受邀参加当地检察机关组织的涉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公共交通等重要民生领域听证会,参与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   积极建言献策,做好群众代言   依法办案,违法必究。如果办案机关不严格依法办案,保障诉讼当事人利益就会成为纸上谈兵。为此,针对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特点,李宪明律师通过给人民陪审员普及诉讼法、人民调解法、人民陪审员组织法等方式,提升当地陪审员司法素质,引导其积极参与案件审判并发表独立的审判意见。   针对有的审判人员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或办案效率不高的情况,李宪明律师勇于谏言,及时申请检察院介入监督,帮助其规范审判程序,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水平。   针对驻地看守所服务环境、服务理念不强的情况,积极向驻所民警提出改进建议,并向检察院提出书面建议,启动听证程序,助力打造温馨和谐、文明法治的办案环境。   针对个别干警对于辩护律师参与辩护配合不力的问题,积极与市级有关部门反映,并加强与公安机关督查部门的沟通协调,最终得以有效化解,不断改善驻地辩护律师与民警的清亲关系。   从身边事入手,维护民生利益     2022年清明节期间,因居民烧纸祭祀不慎引发山火,参与灭火群众杯水车薪,火势蔓延迅速,适时已烧至半山腰,不易扑灭,加之附近还有加油站,如果风势突转,随时可能诱发更多危险,形势万分危急。李宪明律师看到险情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热线和市民服务热线,并随即与驻地街道社区联系沟通,后经驻地街道组织群众及时参与,成功控制火势并扑灭山火,化解了险情。此后,李宪明律师意识到当地森林覆盖率高且植被茂密,山火隐患较多,遂将此情况向当地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部门反映,协助检察机关同步启动环境检察监督,共同打造安居乐业的生态环境。   驻地某路段路灯经常不亮,夜间周围漆黑一片,加之人流车流量较大,行人车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李宪明律师发现这个情况后,通过向驻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并引入监督机制,最终排查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及时更换了路灯设备,为该路段居民通行安全增添了保障。   此外,为保障驻地食品安全、化肥种子质量及通讯问题,李宪明律师还多方建议并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相关听证工作,为检察机关及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积极服务保障民生。   用服务传递温暖,以行动践行初心 紫云县距安顺市区近百公里,地处贵州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斜坡地带的中低山盆谷区,气候垂直差异大,山区小气候突出,人口以苗族布依族居多,属民族集聚区域,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基层群众法治观念普遍不高。为此,李宪明律师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积极研究涉及案件形成原因及辩护特点,主动请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辩护工作。从阅卷、证据收集、拟定辩护策略、撰写辩护词、参加庭审、卷宗装订各个角度精心准备,并积极运用大数据平台,从案件检索到法律文书制作都做到精准高效。   某起组织卖淫共同犯罪案,社会影响较大。该案李某系犯罪嫌疑(被告)人,李宪明律师负责起诉及一审阶段辩护,检察机关开始的量刑建议是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经过有效辩护、研判分析,认为其仅是介绍嫖客、次数较少,获赃的三百元并已退还等特点,建议减轻量刑及至撤销指控,检察机关采纳大部分辩护意见作了八个月量刑建议,并最终获法院判决支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系法院书记员,因未如期送达判决书,导致被告人超期羁押一百多天,被控玩忽职守罪。在该嫌疑人刘某已经做好主动认罪认罚,准备入狱服刑的情况下,李宪明律师在充分了解核实案件事实后,始终坚守一位法律人的初心使命,坚持为其做不起诉辩护。经向检察机关沟通,提出刘某对后果的造成起的作用较小,且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犯罪嫌疑人资格等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在请示上一级检察机关后,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最终做不起诉处理,让受援人在切身案件经历中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正义。   岑某系一起因逆行违章停放车辆致人损害案受援人,其被诉索赔14余万元,李宪明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经抽丝剥茧、认真研判,庭审中当庭主张不排除对方自伤的可能性,申请对对方伤残评定重新进行鉴定,并以不当履职为由,申请追加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被告参加诉讼。经过重新鉴定,认为对方不构成伤残。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宪明律师的大部分代理意见,并判决受援人支付8000余元的赔偿金,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利益,彰显了司法正义,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   有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量刑期限为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实刑)。李宪明律师抽丝剥茧,从“被告人大力发展电商经济,解决群众水果销售滞销问题,带动农村发展、乡村振兴这一政治高度入手”进行辩护,得到法官肯定,最终被告人获法院缓刑判决。   热心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在参加法援工作期间,李宪明律师除了办理具体法援案件外,还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普法活动。通过多次送法进武警部队、校园、消防队、妇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在校学生、青年少年等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将法治阳光播洒进青少年的心田,将社会危害消灭在思想萌芽阶段,这是李宪明律师始终孜孜不倦的从业追求。   此外,凭借自己对中国传统书法、文学艺术等领域的热爱与理解,李宪明律师还积极通过现场书法创作、微信分享等方式,大力倡导人文、艺术理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法治正能量,身体力行、常学常新,为打造文明和谐法治社会贡献自己力量。   “法律人当具匠心,崇尚规则、恪守良知、保持信仰。心存感恩、淡泊名利,一心向善、助力法治,但尽凡心、别无圣解,当是一位律师的责任担当与永恒追求”,李宪明律师如是说,并将继续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

规范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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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7-11
7月10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和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贵阳市司法局等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受邀参加发布会。   据了解,司法审查报告系统总结了2022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梳理分析了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的基本情况及行政执法、应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期进一步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报告显示,经大力推动诉源治理,2022年全省法院行政诉讼新收案件大幅下降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7.70%;二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同比下降30.71%。根据最高法院的通报,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78%,低于全国平均值,且同比下降3.93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七年高速增长,2022年创历史新高为96.35%,基本实现“告官见官”。行政案件司法建议反馈率也大幅提升,由2021年的54.17%上升至2022年的88.67%。   报告指出,“一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体现出全省行政法治环境持续向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的良好态势。但同时,部分行政机关在认定事实、证据保全、法律适用、行政程序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还存在问题,仍需精准发力。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司法审查报告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重点领域的诉源治理;二是强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贵州实践;三是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诉质效;四是强化法治思维,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完善自我纠错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程序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六是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贵州高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从全省法院2022年审结的行政案件中选取,既有破除区域壁垒、落实高效便民和信赖保护原则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例,也有规范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助力诚信政府建设的案例;既有打击企业字号攀附现象、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案例,也有监督政府依法履行行政补偿职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行政审判的适法统一、对行政执法的规范提升以及对社会公众的规则宣示作用,引导全省法院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未来,全省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平与效率”永恒主题,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以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时间 : 2022-09-21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取保候审,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犯罪结构和刑罚结构逐渐轻缓化,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取保候审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剖析,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与修改,对1999年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9月21日正式发布。   《规定》共六章四十条,对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其中,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关于取保候审的对象,《规定》明确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明确了对于《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的“严重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分别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执行监管。为进一步明确被取保人的活动范围,《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中“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员”、“特定的活动”的范围进行了细化,以便于实际操作。针对异地执行取保候审的,《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向执行机关报到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后果及处置措施,以确保异地取保候审有效执行。对被取保候审人申请离开居住地的,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条件、批准程序、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内容。同时,为加大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违规惩处力度,《规定》还对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逮捕等措施的条件、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以保障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三是解决取保候审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经常居住地,而又常年不在户籍地这一常见问题,《规定》明确,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被取保候审人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针对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后如何处理的问题,《规定》要求,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变更后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且原执行机关应当与变更后的执行机关进行工作交接。此外,为方便退还被取保候审人保证金,《规定》提出经本人出具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可以书面通知银行转账退还保证金。   四是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的工作衔接。为顺畅检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送交执行工作,《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将有关法律文书和其他材料送交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依照规定交付执行。同时,《规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并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执行。此外,《规定》还进一步规范了取保候审与其他强制措施、判决、决定等的衔接问题。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适用取保候审,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充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公通字〔2022〕25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关于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为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对1999年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2022年9月5日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适用取保候审,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第三条 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第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前款规定的被监视居住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   第二章 决定   第七条 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下列“特定的场所”:   (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场所;   (二)可能导致其实施妨害社会秩序、干扰他人正常活动行为的场所;   (三)与其所涉嫌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场所;   (四)可能导致其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妨害诉讼活动的场所;   (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场所。   第八条 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与下列“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二)同案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人员;   (三)可能遭受被取保候审人侵害、滋扰的人员;   (四)可能实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影响诉讼活动的人员。   前款中的“通信”包括以信件、短信、电子邮件、通话,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网络应用服务交流信息等各种方式直接或者间接通信。   第九条 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从事下列“特定的活动”:   (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活动;   (二)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三)与所涉嫌犯罪相关联的活动;   (四)可能妨害诉讼的活动;   (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活动。   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相关信息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决定使用保证金保证的,应当及时将收取保证金通知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责令其在三日内向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使用保证金保证的,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在三日内向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第十三条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为其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所交纳的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并由银行出具相关凭证。    第三章 执行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在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已经交纳保证金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在异地的,应当及时通知居住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由其重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变更后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变更后的居住地在异地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该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原执行机关应当与变更后的执行机关进行工作交接。   第十六条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取保候审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一)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系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   (三)被取保候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清且无经常居住地的。   第十七条  在本地执行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送达负责执行的派出所。   在异地执行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法律文书和载有被取保候审人的报到期限、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有关材料送达执行机关,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出具回执。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到。执行机关应当在被取保候审人报到后三日以内向决定机关反馈。   被取保候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报到,且无正当事由的,执行机关应当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当依法传讯被取保候审人,被取保候审人不到案的,依照法律和本规定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的法律后果。   保证人保证的,应当告知保证人必须履行的保证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由其出具保证书。   执行机关应当依法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的有关情况,及时掌握其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变动情况,预防、制止其实施违反规定的行为。   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取保候审有关规定,接受执行机关监督管理,配合执行机关定期了解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事由、目的地、路线、交通方式、往返日期、联系方式等。被取保候审人有紧急事由,来不及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申请,并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经审查,具有工作、学习、就医等正当合理事由的,由派出所负
发布时间 : 2022-08-01
这个8月,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新规开始施行。从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到加强信息安全监管,再到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更完善的法治,护航更美好的生活。   合理规范平台经济发展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反垄断法进一步明确反垄断制度在平台经济中的适用规则,增加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根据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对于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经营者的市场份额低于规定标准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不予禁止。 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   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监管 2022年8月1日起,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该规定明确,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不得生产传播违法信息,自觉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账号信息核验、信息内容安全、生态治理、应急处置、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制度。 根据该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处理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中的个人信息,并采取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更好保护家暴受害人 2022年8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更多司法保护。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进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司法解释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不需要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制度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制度,每十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普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制度,构建全国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络;建立外来入侵物种信息发布制度。 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海关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全面提升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监管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法重点围绕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基本制度,期货交易者保护制度,期货经营机构与期货服务机构的监管,期货交易场所和期货结算机构的运行,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本法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统一确立了衍生品市场发展和监管亟须、国际通行的基础制度,如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赋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监督管理衍生品市场的职责,并授权国务院依照该法原则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黑土地有了专门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为黑土地提供专门法律保护。 根据本法,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等有关部门,综合考虑黑土地开垦历史和利用现状等,按照最有利于全面保护、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黑土地保护范围并适时调整。 历史上属于黑土地的,除确无法修复的外,原则上都应列入黑土地保护范围进行修恢复。
发布时间 : 2022-07-28
7月27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工作十大典型案例。贵州高院副院长王霞出席发布会,对行政审判白皮书作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发布会。   此次发布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具体概括为“一总四分”,“一总”即是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总结,提出全局性、整体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统揽全篇的总报告;“四分”即是指对诉讼高发的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行政非诉执行四个领域进行专题性分析,有的放矢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四个“分”报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近三年来审结的28000余件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既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向案例,又有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反向案例。   据通报,三年来,全省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496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99.65%,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116件。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下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017件,出庭应诉率为65.81%。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全力助推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先后印发《关于推广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通知》《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办法(试行)》等文件,统一全省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具体工作程序。全省法院共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协商4811件,成功化解1707件。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强化诉中协调意识,注重在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全省法院仅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27.47%,高居全国第三位。注重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判后答疑,运用好司法建议,对重点案件判决后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持续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一道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携手前行、担当作为,凝聚形成更加强大的法治建设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行为中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和司法裁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赵晨滢 问:通过刚才的介绍,可以看出我省法院在行政纠纷的诉源治理方面成效明显,那么请您介绍下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实践运行机制是怎么样的?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对于当事人同意诉前协商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诉前协商解决纠纷的,积极向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平台推送,从入口上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到行政争议诉前协商中来。       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在诉前协商机制运行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接到法院启动的诉前协商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将相关材料转交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审核被诉行政机关报送的诉前协商方案,会同法院一起组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起诉人等参加诉前协商会议。        三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前协商中承担主体责任,在接到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的通知后,负责对诉前协商案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并安排正职或者副职负责人及熟悉案情的相关人员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通过协商在诉前快速、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贵阳晚报记者  田坚 问:在白皮书中提到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请您介绍一下贵州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方面有哪些主要做法?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凝聚共识合力。持续巩固和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司法行政、人社、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复议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裁判尺度。        二是紧抓“指挥棒”,优化考核指标。在省法院的协调争取下,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通过目标考核的指挥棒,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降低负面指标。针对前两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管长远、利根本”的作用,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依法治省办报告和通报相关情况,“一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重视司法建议,防堵执法漏洞。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应诉中存在的源头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避免类似的行政纠纷再发生。     贵州电视台记者  田佳佳 问:我们注意到,近三年来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那么请问下在数量上升以后,您对下一步怎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有什么建议?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这位记者问的非常好,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提升上来以后,如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实践中,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一言不发、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情形时有发生。我们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仅做“花瓶”而一言不发,而应在全面了解案件、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找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病灶”,找准“症结”,直指“七寸”。        一是要做到全面熟悉案情。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详细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听取作出行政行为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的汇报,参考内设法治部门的意见,对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原告的核心诉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做到“出庭要出声”、“出声更出彩”。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应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的全过程,正面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合理解释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        三是要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把出庭应诉变成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难题的重要途径,在庭审中实质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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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8-25
有一种浪漫,是法律人的浪漫。 法律人的爱情,如同法的本质, 理性和逻辑的外衣下,是思想的浪漫碰撞。 今天七夕,让我们一起来感受法律人表白的“法式”浪漫。   张明律师 (图左一)   许多律师的每天都很匆匆。在家里翻找着车钥匙,拿上挎包匆匆出门。匆匆地跑过律师通道前往法庭。匆匆奔进律所电梯,直盯着显示屏上的数字变化。在电脑前匆匆浏览着信息,期间不断地接着电话。从一个地方匆匆赶往下一个地方,路上只能匆匆地随便对付一口。经常在深夜里匆匆回家,悄悄看看熟睡的孩子,裹挟着一身疲惫等待着第二天的匆匆。可今天是七夕,别那么匆匆。   临别前抱抱妻子或丈夫,早点回家,临睡前亲亲孩子。毕竟,我们匆匆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他们从容。   七夕快乐。   罗莎莎律师 (图左一)   律师夫妻的日常,最大的特点就是办公室一起接待,法院一起开庭,回家一起写代理词,从青葱校园到踏入社会,我们从相识相知到走入婚姻,不知不觉已经相伴八年,我们是生活的伴侣,工作的搭档,也是陪伴对方度过一生的人。脚下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最终会成为改变自己思维方式的人生财富,说好的环游世界,我一定陪你一起实现。   陈春艳律师   9年前,我带着满腔热忱跨入律师行业,如今和律师职业已走过恋爱期、磨合期、平淡期。2年前,女儿出生,这是生命回馈我最伟大的创作和最美好的礼物。女儿的出生给了我新的灵感和动力,带着对职业的全新思考,我选择转型家事领域。两年磨合,如今,我和律师职业迎来和谐共生期,对“职场妈妈”也有了自己的诠释,热爱法律的初心也经受了时间的初期检验。   “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我会带着感恩继续耕耘,将守护委托人家庭幸福安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终身执业宗旨。   王兴文律师   在这个七夕节的特殊日子里,我要向法律倾诉热爱之情。你是我心中的信仰,是我追求的目标,是我永不放弃的梦想。只有你的存在,社会才能摆脱黑暗的阴影,迎来光明的未来。你是一面无坚不摧的盾牌,你保护着弱者的权益,让他们重新获得尊严和自由。你是我心中的智者,是我追求的智慧之源。你的智慧让我敬畏,你的力量让我无所畏惧。你是社会的守护者,引领着我们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张焘英律师 (图右一)   喜欢是声色犬马,一响贪欲,而爱是过尽千帆,温酒煮茶共杯盏。遇见你是所有故事的开始,从2020年相识、相知、相爱、结婚到现在已经三年了,三年里我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但对于我们来说最奢侈的也就是陪伴。我们没有甜言,没有蜜语,甚至没有过多的时间相伴,不过,请你记得,我对你的爱执着、炽热、坚韧。小快乐是我们爱的结晶。你虽远在千里,将你的多数时间贡献给了你热爱的消防事业,不能时刻相伴我和小快乐左右,但我想说爱的本质是我们互为支撑,成为彼此的力量,惟愿往后,细水长流有你,繁华落尽亦是你。   春来夏往 秋收冬藏 律师对法律事业的忠诚 对人民群众的关切 怎么也写不完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才是律师对“爱”最好的书写
发布时间 : 2023-04-17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在悠扬的歌声中,“青春闪光·青社学堂”贵州省青年律师培训班暨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圆满落下帷幕。经历了4天的学习、讨论、合作、锻炼,并在紧张的培训时间内,编排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汇演,来自贵州省9个市州56名青年律师迎来了本次青训营的结业典礼。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汪晓迅、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王德毅、贵州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黄木兰及副主任罗明应邀出席。本次典礼还邀请了贵州省往届青训营的学员代表。   青春闪光  青社学堂   典礼上,汪晓迅表示,此次青训营看到了贵州青年律师的青春风貌,并要求全省青年律师要做永远跟党走的新时代青年律师,同时要加强学习充分运用学习成果,争当优秀法治人才的先锋队,弘扬青年律师的青春正能量。王德毅希望,通过本次的青训营,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巩固和扩大培训成果,不断成长进步,同时对本次青训营的圆满结束表达了祝贺。   典礼最后,各位出席的领导分别为参加训练考核合格的56名青年律师颁发结业证书。   典礼结束后,青训营学员为大家带来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汇演——党员律师集体朗诵“永远跟党走”、歌曲串烧、民族歌曲独唱“布依圣境”、集体合唱“沙漠骆驼-律师版”、双人脱口秀“律师那些事儿”、情景剧“打劫”、集体健身操等精彩的节目。充分展现了青训营学员们的热情活力,以及学员们建立的深厚友谊和合作精神。期间,往届青训营的学长、学姐还带来了集体朗诵“青春”,回顾了往届学员的训练时光。最后,集体朗诵“祖国,我用青春的名义为你歌唱”为本次青训营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发布时间 : 2023-03-27
近日,贵州省总工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和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文件,发布了第二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名单,14名贵州律师荣获此项殊荣。让我们以“最美劳动者”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无限赤诚,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创新创造、精益求精,忘我奉献、无私无悔”的优秀品格,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和实践优势,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领略“最美劳动者”的风采。   罗朝琼个人事迹   1992年3月出生于贵州省惠水县大坝乡绿化村,从小家境贫寒,靠着亲朋好友、政府帮扶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完成学业。受家庭环境变化的影响,2013年决定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通过一年的准备,在2014年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2015年7月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获法学学士。   大学毕业后,就选择了从事律师行业工作,希望通过维护一个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绵薄之力。在执业的过程中,除了办理自身代理的案件外,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及帮助,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和执业所在地的企业、妇联、学校、村居、社区等单位进行普法宣传,让法律走进普通民众的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在生活工作中始终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谨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019年加入黔南州“五心”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志愿团队下参加各类法律公益活动,在“万人大培训”中积极深入村居,为农村老百姓宣传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入12355 青少年服务平台,在法律方面为祖国未来的花朵保驾护航。在自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普法宣传也从线下转到线上,从2022年5月份起,开始通过抖音平台宣传法律,让更多人一起参与学习法律。通过各种普法宣传活动,让我深刻体会到,律师应该活跃在企业、社区、村居、学校等各个单位,通过自身所见所闻告诉大家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遇到纠纷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国家倡导并强调法治社会的建设,这不是某个人、某个单位、某个群体能独立完成的,需要全社会的每个人一起携手共建,我们都是里面的一份子。   近六年的律师工作,我慢慢完成了从原来稚嫩的学生身份到“社会人”的身份转换,明白生活不仅是为了自己的衣食住行,我们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我们这个行业力所能及的事,当我看着一个纯朴老百姓为自己租出去的土地不能得到租金而想要去信访时,我通过自身所学用大白话告诉他只需要找谁就可以解决,当我看着一个工地上受伤却找不到老板是谁而发愁时,我通过自己的渠道帮她找到老板并申请法律援助帮助打完官司拿到赔偿款,他们脸上洋溢出的笑容,或许就是我从事这个职业存在的意义。   脱贫攻坚之后,我们开启了乡村振兴的建设,乡村振兴的提起,对我们律师这个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坚守律师职业的初心,在党的领导下争取有新的作为。
发布时间 : 2023-03-08
全省女律师: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这春意盎然、草长莺飞的人间三月天,我们迎来了第 113 个“三八”国际妇女节,贵州省律师协会向你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祝福,祝你们节日快乐,家庭幸福,工作顺利,永远青春靓丽。   女律师作为律师队伍的中坚力量,在律师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22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在乡村振兴、在参政议政、在法律援助、在普法宣传、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都能看见你们奋战在一线的身影。   李晶晶律师前往宁谷镇甘河村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李莉律师作为省政协委员提交了《关注老旧小区适老改造 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护工管理的建议》的提案;赵敏律师作为省政协委员提出要着力推动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推动全省工业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从而推动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李嫣律师作为省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如何解决农村妇女的就业问题;伍涵律师作为省人大代表提出为留守儿童营造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王小芳律师作为省人大代表提出继续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保障和实施;桂军华律师作为法援律师深入基层送去法治专题讲座,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参谋,助力提升当地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水平;安顺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走进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为那里的孩子开展法律宣讲慰问;检察官律师论辩赛中女律师赛出了优秀风采;陈仕菊律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物资短缺的邻居累积送出300余份爱心餐;省律协会长白敏获得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作为职业女性,你们的付出有目共睹,你们是行业发展的主力军,截至目前,贵州省律师总人数为15206人,其中, 女律师总人数为 5557(占比 37%);全省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女性为101人,担任省律协专委会主任的女律师共有41人次。   你们义无反顾、迎难而上,用柔弱的双肩勇敢地担起家庭、事业两副重担。你们对生活的喜怒哀乐有着深刻的体验,你们对工作的酸甜苦辣有着深刻的情感。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征程肩负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携起手来,用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振奋的精神,去创新、去开拓、去进取,为进一步开创全省律师行业更加健康发展的未来和自己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奋力拼搏。     和风送暖三月天,春花烂漫绽新颜!最后,祝愿大家在芳华待灼的岁月中,在各自的岗位上,奔跑奋斗、一往无前,砥砺深耕、履践致远!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3年3月8日
发布时间 : 2023-02-28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张某,收了李某的钱,用职权为李某办了事,帮李某从中谋了利,我方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公务员也应当有正常的人情往来,张某多次累计收受的两万元礼金合理合法,不应当被认定为受贿。”   2月27日,第三届全省检察官律师论辩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论辩赛现场,检察官与律师唇枪舌剑,同堂论战。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金,省司法厅党委书记余敏致辞。省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朱山,各市州、县(区)检察院领导、检察干警和律师160余人到场观赛。   本次论辩赛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采取案例论辩的实战形式,共计10个辩题,涉及多种犯罪类型。检察官代表队和律师代表队各10支队伍参加,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辩题,每轮比赛的两支队伍分别以一轮控方和一轮辩方互换角色,通过立论陈词、自由论辩、总结陈词三个阶段,进行控辩对抗。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特邀请省纪委监委、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法学会、贵州大学等单位领导和专家作为评委。   比赛中,各代表队辩手紧扣辩题,结合各自立场,从法、理、情等多维度进行论辩,凭借自身深厚的法学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出色的语言发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现场观众献上了一场充满法理之美、思辨之美、语言之美的视听盛宴。   “辩手们紧扣案例,以具体法条、法理、实例、故事等论证己方观点,立论陈词直中焦点,自由论辩针锋相对,总结陈词铿锵有力,不仅展示了个人风采,也凸显了团队协作。大家能在辩论中对法律实务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辨与探讨,充分展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公平、正义道路上的不懈追求。”康军评委从辩论技巧、现场风度、时间利用、场面把控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点评。   获得论辩赛最佳辩手奖,来自贵阳市检察院的张伟娜提及赛场上的激烈交锋和精彩对决时心情依然无法平静。“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检察官律师论辩赛,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离不开领导的信任和良师的指导,离不开优秀队友的大力支持。回望比赛,通过与律师朋友的辩论交流,与优秀队友的全力配合,既比拼了知识,拓宽了视野,收获了友情,又发现了不足,明确了前进方向。今后,我将一如既往严格要求自己,以检察履职担当继续行走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路上。”   “在民众看来,检察官与律师是水火不容的对立关系,但其实我们既是法庭对手,也是良师益友。举行这样的比赛,我们可以相互切磋,共同进步,希望今后能多举办这样的比赛。”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石利民也深有感触地说道。   来自全省检察机关和律师团队的100余名“业务骨干”和“律界精英”,经过为期一天的激烈角逐,评选出团体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最佳辩手奖”2个,“优秀辩手奖”20个、组织奖6个。    
发布时间 : 2023-02-20
2023年2月19日,贵州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金阳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令狐兴中、朱浩兴、石利民、钟远人、袁光福、潘登勇、薛军、汪晓迅等74名理事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李翔、省律协监事会主席朱山、监事会部分副主席和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协副会长令狐兴中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贵州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贵州省律师协会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及2023年经费预算》。   会议通报了《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贵州省律师协会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贵州省律师行业2018年至2022年获得表彰名单》《贵州省律师协会“两专委”述职与考评办法(试行)》。李翔通报贵州省律师协会换届工作筹备情况,并对省律协换届事项作了说明。   会议讨论了拟提交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审议的《贵州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稿)》《贵州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审议稿)》,拟提交修订的《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并向参会理事、监事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省律协监事会副主席刘丹灵受监事会主席朱山委托,代表监事会发表监事意见,认为本次理事会的召集、召开和组织符合省律协章程规定,参会人员符合规定人数,程序及内容均符合省律协《章程》规定。另外,围绕贵州律师高质量发展核心战略及要求,建议:一是加强对六届律协监事会围绕律师发展状况调研中反馈的意见建议的落地实施,形成切实推进律师律所高质量的措施。二是在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时间及地点安排计划中,充分考虑给予律师代表分组讨论的时间及条件,以便广泛听取律师代表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回顾2022,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贵州省律师行业始终注重“六化”同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全省律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号召,展望2023,贵州律师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希望大家能够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确立的改革目标方向,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积极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为推动贵州在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持续聚力奋斗!
发布时间 : 2022-11-16
11月16日,政协贵州省委员会召开贵州省政协提案工作表彰会,会上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宣读了《关于表彰优秀提案 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对50个提案先进承办单位、30名提案先进个人、150件优秀提案予以表彰。其中,3名省政协委员律师4篇提案获得第十二届省政协优秀提案,分别是李莉律师《关于完善电力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的提案》,陈会琪律师《关于惩治和预防针对老年人经济诈骗违法行为的提案》《关于加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留住贵州人文遗产的提案》、孙光全律师《关于“以法律服务全覆盖护航贵州实体经济的”提案》。   会上,优秀个人提案代表省政协委员李莉律师作了发言。   2012年,贵州律师中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5名。截至2022年10月,全省、市(州)、县(市、区)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人数达350人(377人次),比2012年增加了5.4倍。   自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贵州律师行业的省政协委员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尽心尽责、认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心声,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睿智之言、献有用之策、尽推动之力。   省政协委员李莉律师发言摘要         一、 心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撰写提案是履行委员职责、做好委员作业的重要方式,我在履职中,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领会参政参到关键处,议政议到点子上,讲真话、建诤言、出实招、谋良策的要求;积极参与政协组织的各种学习、考察、调研,坚持“不调研不提案”;结合工作实际,充实提案内容。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度、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十二届会议期间,经过调研,先后撰写了涉及司法公正、依法行政、完善电力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防范国有资产风险、大数据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破解执行难、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社会治理、消防安全、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老旧小区适老改造、规范护工管理等几十件提案,上述提案均立案,其中有的提案被遴选为重点提案,还代表无党派界别就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进行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后参加与省长专题协商;由省政协提案委遴选就人才大汇聚参加省长专题协商;就优化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保护等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参加与省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专题协商;今年九月贵阳新冠肺炎暴发后,就参加志愿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提案,努力在会协商,擅议政方面取得实效。        二、牢记“省之大计”,服务大局        聚焦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着眼大局,紧扣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强化“责任委员”意识,就绿色资源优势、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行动、优化人才奖励政策、筑巢引凤、打造贵州人才高地及旅游业产业化等多视角多渠道有的放矢撰写提案,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        三、围绕“民之关切”,关注民心、关注民生,反映实情        深入调查研究、切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找准涉及民生福祉、反映民情民愿的热点、难点和痛点,在走访调研、论证后以提案形式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对关乎百姓安居乐业、生活质量,惠民利民之事做到你有所呼我所提,五年来,多次就老旧小区适老设施改造、规范护工管理及改善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消防通道堵塞调研提案并持续跟进,努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较好地发挥了提案的作用。        作为新时代的政协委员,我深知,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还存在很多短板与不足,履职尽责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将以这次荣誉为新的起点,勉励和鞭策自己加强学习,学深悟透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坚定理想信念,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方向和趋势,紧密结合实际找到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立足本职工作,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提高提案质量,以实际行动为法治贵州、美丽贵州建设建言献策,为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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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1-03
2023年11月3日上午,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贵达刑辩中心协办的“刑事诉讼若干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讲座在贵州省律师协会会议室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直播方式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张建伟教授作主题分享,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朱山致辞,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专委副主任康军主持,贵州省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刘应奎、秘书长申鹏及线上线下近1700名律师参加。 朱山对张建伟教授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刑事辩护律师业务领域无论在广度和深度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扩展,希望贵州省律师认真学习讲座内容,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 张建伟教授表示,律师是推进刑事司法进步的重要力量,作为刑辩律师应当明确自身的社会角色定位、明确对司法公正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律师在政治进步、法律进步上的独特力量。随之回顾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深入剖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历次修改完善的社会背景与本质原因,指出我国在1979年已完成刑事诉讼法法典化,未来刑事诉讼法将持续丰满、完善;并进一步展望了刑事诉讼法未来修订需要持续关切的十二个方面问题:一是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侦查权由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回转的问题需要关切;二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如何回归非羁押措施的本质需要关切;三是明确强制辩护制度的范围、确立强制辩护制度需要关切;四是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引申规则、明确确立沉默权制度需要关切;五是建立自白任意性规则需要关切;六是传闻法则的确立、免证特权制度的建立需要关切;七是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确立需要关切;八是讯问场合律师在场权的确立需要关切;九是撤回起诉制度的完善需要关切;十是刑事合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关切;十一是缺席审判程序的完善需要关切;十二是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确立需要关切。 刘应奎作总结发言表示,刑辩律师应当时刻关注刑事诉讼法的发展方向,希望贵州刑辩律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此次讲座逻辑思维严谨、理论思想深刻,让与会律师深刻领悟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完善方向,为与会律师了解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制度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全面、广阔的视野。  
发布时间 : 2023-10-18
郑楠  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 非常有幸成为了司法部中东西部律师行业对口帮扶活动的受益者。本次学习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会。平时我们也会有其他的学习,但是这次学习的形式和规格都是特别的,这样直接进入另一个城市的律师行业,深度跟班学习一个月的机会, 带给我们的东西远远超过了我们平时其他的一些学习。   在简短的启动仪式后,我和宁夏的一位青年律师由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分管人力的方主任带到了华人律师事务所。我们一行到所后,律所管委会的8位合伙人带领我们参观了大气明亮的律所办公室,重点介绍了律所的模拟法庭和数字档案管理室。之后,又专门开会给我们讲解了华人所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最后,又询问了我们感兴趣的业务方向以及想要学习的律所管理等内容 。并按照我们的想法,给我们从党建、业务、律师个人发展 、律所管理等问题上,做出了丰富的学习安排。   从党建内容来说,我们参加了华人所的一次党建座谈会。华人所的党建一直都做得非常好,其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业务上来说,我本人很想学习涉外的业务,因此,华人所专门办涉外业务的缪主任不仅帮我报名涉外业务的论坛。还与我一 同探讨了他正在办理的一个柬埔寨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这些业务上毫无保留地交流,让我受益良多。之后,华人所另一位给安徽省跨境电商创意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服务的张主任,带着我们去安徽跨境电商创新服务中心参观,并与我们交流了一下目前安徽这边跨境电商的法律服务情况。   从律师个人发展、律所管理的内容上来说,华人所王新超主任专门为我们安排了前往安徽端维律师事务所和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端维所的规模和我所在的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规模相似,但在专业化上和律师管理上有着丰富的可以借鉴的经验。王良其律师事务所是现在很少见的个人所,他们所的汤主任在律所管理和律师发展上都有着非常独到的见解。   通过这次学习,我感受到,在律师这条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在年轻律师的培养、律所的专业化探索、律所的行政管理上都有着一些共同的痛点和难点。但真正做好的人,走在前面的人,一定是深度分析过市场,分析过我们这个行业的人。这也是我们一定要走出来的原因 。只有多学习,多交流, 才能引发思考,引导变革。   在学习的最后,华人所还与我们律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后会从各方面开展协同合作 。我们与安徽律师的交流学习将会不止于此,不止于我。   总之,很感恩有这次机会,我相信,这次的学习,会对我律师职业生涯带来不可磨灭的积极影响 。我会继续努力,争取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学有所用。   吴前辙  贵州圣谋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23年8月23日,安徽省召开了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启动仪式,来自贵州、广西、宁夏的49名律师将在安徽省合肥市的39家律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班学习,非常荣幸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员,在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进行学习。   启动仪式结束后,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曹冬梅主任带领我参观了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并举办了欢迎仪式,根据学习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对学习的情况进行了统筹安排,不仅组织了我与律所的同仁们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又带领我旁听了数次庭审,还组织了多次学习培训交流会议,课题围绕律师业务拓展、接待客户、创收经验及技巧、倾听在律师接待客户中的运用等内容进行,曹主任将执业过程中的经验、技巧以及结合心理学知识的分享让我受益良多,感触颇深,备受启迪。此外,曹冬梅主任还带领参观了江汽集团,使我深刻感受到了祖国经济腾飞促进企业高速发展的真实写照。   在此期间,我也积极参与中东西部律师帮扶律所、安徽省律师协会、合肥市律师协会组织统筹的讲座、学习和座谈,学习了合肥市头部律师事务所关于各项专业实务、对律师事务所的制度建设和管理、青年律师发展、团队化专业化规模化建设等痛点难点问题的经验分享,使我对律师专业知识和发展前景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收获颇丰。   安徽隆安律师事务所组织邀请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的赵凯主任分享了税务犯罪实践并与参会律师进行交流;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组织了座谈会,律所主任与赴皖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分享了刑事业务、婚姻家事业务、公司合规业务的若干经验与心得;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曹冬梅主任细致的讲解分享了律师业务拓展、接待客户、创收经验及技巧,后又再次组织并深入地讲解了倾听在律师接待客户中的运用知识;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组织了座谈会,就律所管理、业务专业化、党建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沟通交流;安徽省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举办了首届长三角法律合规业务研讨会,对合规业务横向纵向进行分析讲解;合肥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认罪认罚与精准量刑疑难问题专题培训,安徽大学行江教授系统分析并答疑解惑……   同时,在抗战胜利78周年之际,贵州赴皖律师组织了“铭记历史奋发图强”主题活动,瞻仰了烈士纪念碑、敬献鲜花,并组织参观了安徽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向革命先烈表达了追思缅怀之情。   帮扶学习期间的各种培训、座谈,不仅干货满满,也使我有了向业界领导、前辈、同仁学习、交流的宝贵机会;不但开阔了视野,学习到了许多业务经验、执业技巧和管理方法,也对律师的素养要求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律师行业的前景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理解。我相信在接下来的学习工作实践之中,肯定还会有更多的收获,学习到更多的经验、技巧、方法,掌握更多更好的执业方法和经验,也更快地成长为人民的律师,为祖国的法治化进程添砖加瓦,为律师行业高速高质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黄叔喜  重庆华升(道真)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23年6月22日从贵阳出发,8月23日正式在安徽省司法厅举行启动仪式,随后我们来自贵州、广西、宁夏的律师同仁分别由各个帮扶律所负责人接到相应的律所,正式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学习。   启动仪式结束后,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赵永英主任带着我前往律师事务所,前往律所的路上,我和主任谈到本次自己主要想学习和交流的内容:一是,关于当前形势下,青年律师如何发展,如何开拓市场,获得案源,自媒体推广对律师个人和律所的发展的作用;二是,如何组建团队,并且让团队具备合力、凝聚力,进而推动律师个人和律所的全面发展。经过简单的交谈后,赵永英主任告诉我,至达所目前有2个做抖音推广比较成功的律师。关于团队建设,会因为律所规模、律所形式等等多方面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而自己在团队组建和建设上有一些经验,可以深度进行分享。因此,我坚信本次的对口帮扶活动对我来说一定不负此行。   一、在现代化自媒体的宣传方面取得了较为成功和有效的经验,必将成为我在律师行业长足发展的强有力手段。进入律所后,赵永英主任分别交代律所的党支部书记李春主任、在抖音宣传和推广方面颇有造诣的张刚律师以及在实务方面经验颇为丰富的部分律师作为本次学习的主要负责人。于是,我便开始在律所沉下心来认真学习抖音视频的制作、抖音推广的方式等方面的深入学习。尽管抖音等自媒体在律师行业的运营一直以来都有较多较为反面的声音,但是我认为,抖音作为一种现代化的宣传途径,是我们必须要去运用的。青年律师在没有资源、没有背景等背景加持的情况下,要想突破,只有专业的知识是不够的,尽管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我认为青年律师想要突破,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律师。因此,青年律所要实现弯道超车,或者说想在律师行业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在不断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将自己当产品一样推销出去,而自媒体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我相信,经过这段时间对抖音宣传的学习,在我今后的职业生涯中一定会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在团队组建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多方面的经验,这将成为在团队组建过程中的重要经验,也会成为团队管理的重要方式。就团队组建而言,从团队如何选人、团队机制如何设置、团队利益如何分配以及团队如何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本次学习活动中,通过与赵永英主任的交流,以及参与各大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有关青年律师成长和团队组建的活动中,收获颇丰。尽管每一个律所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但先进的经验毕竟代表着整个行业的前进方向,同行之间成功的经验必然有其过人之处。我想,经过不断地交流,对于每一个赴皖学习的律师都有着或多或少的收获,无论是在业务、团队建设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的认识和成长。   三、走出来的天空才是蓝的,中东西部携手共建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贵州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其律所的发展、制度、管理模式等等方面,确实相比中部、东部的律所的发展来说,仍然比较传统。此次赴皖学习,架起了一座中东西部律师行业协同发展的桥梁,这将促进中东西部律师行业的共同发展,共同携手建设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   综上,本次的赴皖学习,尽管意犹未尽,尽管总感觉还有好多东西没有学到,但大家都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以后的交流和沟通将因为本次学习,打通距离的屏障,中东西部的行业交流将更密切。
发布时间 : 2023-07-17
为了提升我省律师的业务拓展能力,让律师深度了解财富传承等相关业务的办理特点,贵州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拟举办相关专业培训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3日(周日)14:30-17:00 二、活动地点     贵阳盘江诺富特酒店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贵州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                 贵阳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            四、活动内容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明军律师作《律师的专业化道路——婚家律师的发展与展望》主题分享 五、活动对象 贵州省执业律师 六、嘉宾简介 贾明军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遗产管理人智库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并曾受邀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等国内知名院校演讲或授课。曾连续12年被“Chambers& Partners”(钱伯斯)评选为亚太地区“私人客户/财富管理”一等律师(Band 1),并于2017-2019获得《中国法律商务》(China Law &Practice,CLP)年度最佳家族和私人客户律师。贾明军律师有超过二十年向包括多名中国排名前100位的高净值人士在内的私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贾律师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婚姻和继承等家事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服务,同时也为私人客户提供财富规划与传承的法律建议。贾律师擅长处理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分割与家族财富规划案件,至今代理了国内100余件Pre-IPO/IPO企业股东因离婚而导致的股权分割案及超高净值家族财富筹划与传承。 贾律师的著作包括《私人财富管理实务操作》《上市公司股权分割与传承》、《大额保单操作实务》、《中国私人财富-法律管理最前沿》、《法院审理股权转让案件观点集成》、《富人离婚的36个计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等。贾律师同时也是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基本技能》婚姻法律业务撰稿人。 七、报名方式: 报名二维码   备注:本次讲座名额有限,先报先得!
发布时间 : 2023-0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4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全国各考区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2022年度考试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时至3月8日24时。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请登录司法部官网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二)选择考区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答题方式的考区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2年第4号、2023年第1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司法部      2023年3月2日
发布时间 : 2022-11-14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宣传工作质量,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提高摄影业务人员技术水平,2022年11月11日上午,贵州省律师协会在多媒体会议室举办了2022年摄影技巧培训,会议邀请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黄成德老师为大家授课,省律协、市律协有关工作人员、省律协宣培委及多家律所行政宣传人员共37人参加培训。     黄成德老师从“怎么看、怎么拍、拍什么”三个层面出发,围绕室内会议拍摄及室外现场会议拍摄等方面展开。现场详细讲授了“场景布局、色彩的对比关系、虚实对比、拍摄时机的把握”等拍摄方法及注意事项,并透过自己拍摄经历为大家讲述了如何更好的运用光线和位置来拍摄出更多优秀的摄影作品。这次培训既有审美上的洗礼,也有现实工作需求的满足,既有艺术理论层面的深度阐述,也兼具操作性和实战性,在场听课人员收益颇丰。   实战交流环节,培训学员纷纷向黄老师提出了日常宣传拍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黄成德老师通过实际操作对大家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发布时间 : 2022-11-03
标点符号是法律文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法律文书起草过程中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主要包括逗号、句号、分号、顿号、引号、冒号、括号、连接号、书名号、下脚点等9种。本文归纳整理法律文书中12种常见标点符号误用情形,以供参考。     常见情形一:在并列分句中使用逗号统领 例1:各职能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有效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工信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错误)   各职能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有效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工信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正确)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点符号若干用法的说明B.1.4条款规定:......用分号隔开的几个并列分句不能由逗号统领或总结。   常见情形二:在图、表说明文字末尾使用句号 例2:(图表略)   注:以上各项数据统计截至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城市人口指常住户籍人口;规模工业企业个数统计为新口径。(错误)   注:以上各项数据统计截至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城市人口指常住户籍人口;规模工业企业个数统计为新口径(正确)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点符号用法的补充规则A.1条款规定:图或表的短语式说明文字,中间可用逗号,但末尾不用句号。即使有时说明文字较长,前面的语段已出现句号,最后结尾处仍不用句号。   常见情形三:二级标题在换行分段情况下使用句号 例3:(一)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  为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错误)   (一)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  为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正确)   (一)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正确)     解析:二级标题在换行分段时不使用句号,如使用句号则不需要换行分段。   常见情形四:在并列分句中使用句号后再使用分号 例4:一是养老保险安置。对进入企业工作的失地农民要同企业员工一样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医疗保险安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建立,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错误)   一是养老保险安置。对进入企业工作的失地农民要同企业员工一样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医疗保险安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建立,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确)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点符号用法的补充规则A.5条款规定:分项列举的各项或多项已包含句号时,各项的末尾不能再用分号。   常见情形五:多个书名号或引号并列时使用顿号分隔 例5: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要求。(错误)   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要求。(正确)   例6: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错误)   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正确)   例7:办公室里订有《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和《时代周刊》等报刊。(正确)——内容摘自《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4.5.3.5条款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需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送<立法技术(试行)(一)>的函》(法工委发〔2009〕62号)第一部分“一、法律结构规范部分......4.法律适用关系条款”规定:新法颁布后,涉及相关法律有关规定的适用问题时,一般采用具体列举的方式;难以全部列举的,在具体列举之后,再作概括表述。示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示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和其他在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常见情形六:在标示发文年号时使用括号不规范 例8:根据×发[2013]3号文件精神,……(错误)   根据×发〔2013〕3号文件精神,……(正确)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4.9.3.4条款规定:标示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可用六角括号。   常见情形七:句内括号行文末尾使用标点符号不当 例9:为加强对全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兼任,副组长由××局局长兼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处理。(错误)   为加强对全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兼任,副组长由××局局长兼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处理。(正确)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点符号若干用法的说明B.1.4条款规定:括号内行文末尾需要时可用问号、叹号和省略号。除此之外,句内括号行文末尾通常不用标点符号。   常见情形八:同一形式的括号套用 例10:围绕政府半年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错误)   围绕政府半年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正确)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4.9.3.6条款规定:除科技书刊中的数学、逻辑公示外,所有括号(特别是同一形式的括号)应尽量避免套用。必须套用括号时,应采用不同的括号形式配合使用。   常见情形九:在标示数值和起止年限时使用连接号不规范 例11:制定并实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错误)   制定并实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正确)   例12: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5年内建成。(错误)   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5年内建成。(正确)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4.13.3.2条款规定:标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等)的起止一般用一字线(占一个字符位置),如:北京—上海特别旅客快车。沈括(1031年—1095年);标示数值范围(由阿拉伯数字或汉字数字构成)的起止一般用浪纹线(占一个字符位置),如:25~30。   常见情形十:书名号内用顿号表示停顿 例1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相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错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相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正确)——内容摘自《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解析:书名号内标示停顿时用空格。   常见情形十一:序次语之后使用标点符号不当 例14:一.毛某和刘某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成立(错误)   一、毛某和刘某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成立(正确)   例15:1、督促主办单位按时办结。(错误)   1.督促主办单位按时办结。(正确)   例16:(1)、督促协办单位按时办结。(错误)   (1).督促协办单位按时办结。(错误)   (1)督促协办单位按时办结。(正确)   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点符号若干用法的说明中B.3.1条款规定: “第”“其”字头序次语,或“首先”“其次”“最后”等做序次语时,后用逗号;B.3.2条款规定:不带括号的汉字数字或“天干地支”做序列语时,后用顿号;B.3.3条款规定:不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或罗马数字做序次语时,后面用下脚点(该符号属于外文的标点符号);B.3.4条款规定:加括号的序次语后面不用任何点号。   常见情形十二:附件名称后使用标点符号 例17:附件:1.××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错误)   附件:1.××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正确)   解析:附件名称后无需用任何标点符号。    
发布时间 : 2022-10-26
各市(州)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拟于2022年10月22日举办“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相关内容”专题讲座,现将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办单位   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   承办:贵州省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   协办: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2日周六早上10:00-12:00   三、讲座主题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相关内容   四、讲座嘉宾   主讲嘉宾:   余舰,法医学教授。曾任遵义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院长。2015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遵义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2013年7月至2018年7月任教育部法医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任教育部法医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致力于法医学相关问题研究,发表论文60余篇,SCI收录5篇;获贵州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参与),为我国法医学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2003年至2007年参与医疗纠纷调解、鉴定数百件。自2000年以来参与法医临床鉴定数万件,法医病理鉴定仟余件,法医过错鉴定约400余件。   五、报名方式   本次讲座采取全程线上的方式开展。   线上直播:讲座可以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实时观看,通过扫描直播间二维码进入。        直播间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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