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通知公告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 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评审会,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省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共6家单位参与比选,经评审组综合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并全程接受监督组监督,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拟中标单位:贵州贵视数美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总价):人民币110000元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5月12日(3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河 电  话: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lxzlbs@126.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5月9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拟推荐集体公示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的通知》要求,经过集中述绩、会议研究等差额评审,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贵州省律师行业团委确定了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推荐集体,现予公示。   1.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达到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团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414402  18984190482 联系邮箱:huangyuyanlawyer@163.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团省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志鑫 电    话:0851—85530310 邮    箱:gzqgb@126.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山林路2号群团大楼1号楼1408办公室                               贵州省律师行业团委                                                                                                                                          2026年3月9日
11月4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5年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工作。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及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参会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履行职业使命的职责所在,也是律师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全省律师行业要深刻认识、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现实意义、战略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工作统筹,采取党委(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会、集中宣讲等形式,迅速推动全会精神在全省律师行业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职能作用和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十五五”时期法治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专业优势,积极在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未成年人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律师智慧力量。   会议还对全省律师行业深入推进“两个覆盖”集中攻坚等年底前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  
  近日,安顺市妇联、安顺市律师行业妇联和安顺市律师协会在安顺市七眼桥镇章庄村党群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暖心关爱儿童活动,为孩子们送去社会爱心与祝福。     活动在温馨的氛围中展开,市律师行业妇联主席李晶晶送上暖心寄语,希望孩子们心怀热爱与理想,勇敢追梦,在乡村沃土上向阳生长,茁壮成长。   最受期待的“点亮微心愿”环节,工作人员前期摸排收集了孩子们的微心愿,并精心准备礼物。活动现场,爱心妈妈和律师们化身暖心使者,将礼物一一送到小朋友手中。孩子们手捧心仪的礼物,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现场暖意融融、温情满满。   一份礼物一份爱,一句嘱托一份情。此次关爱活动不仅圆了孩子们的微心愿,更通过安全教育和暖心寄语为成长赋能。下一步,安顺市律师协会将持续聚焦少年儿童的成长需求,常态化开展关爱、普法、安全教育等活动,凝聚社会爱心,用心守护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6月15日至18日,遵义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在贵州长征干部学院成功举办。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务工作者代表共 56 人参训。     本次培训紧扣市委两新工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党建工作部署,以全面提升行业党务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履职水平,破解律师行业党建堵点难点、推动党建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为主要目标,采取专题授课、红色教学、警示教育、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培训班围绕政治理论、党建实务、纪律作风三大板块精准设置课程,靶向补齐党务干部履职短板。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主题鲜明、收获满满,将以此次集中培训为全新起点,持续夯实理论根基、压紧压实党建责任,规范律所基层党组织设置与党员全周期教育管理,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6月13日,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律协合规委”)、铜仁市律师协会业务考核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合规业务暨非诉思维服务与实践”专题分享交流会在铜仁顺利召开。省律协副会长王泽富,省律协合规委主任张毅,以及来自全省各地的律师同仁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新时代背景下法律服务的转型与升级。     会议伊始,王泽富在致辞中指出,随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入,企业合规经营已成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底层逻辑。他强调,新时代法律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已不再局限于庭审抗辩,更在于风险预判、合规赋能及制度构建的前置服务能力。他呼吁全体律师打破固有职业思维,树立“预防优于救济、合规胜于维权”的服务理念,深耕专业领域,为优化本地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律师智慧。   在主题分享环节,省律协合规委副主任陈远航以《合规与非诉思维的实务心得》为题,深入剖析了当前律师行业面临的挑战。她建议,年轻律师应调整心态,从解决客户痛点入手,如资金链安全、医药行业反腐合规、商业模式防传销风险等,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方案,并提出了破局“三把刀”:一是提供包含商业建议的决策书,而非单纯的法律意见;二是通过低价体验卡建立信任,逐步升级为专项服务;三是绑定周边服务商,实现嵌入式合规服务。   省律协合规委副主任周晨则分享了国有企业合同合规体系构建及“非诉思维”的实践案例。他详细拆解了国企合同管理的六大痛点,展示了如何通过“摸排现状—搭建架构—建制闭环”三步走策略,帮助国企实现降本提效,并强调,“非诉思维”的本质是以预防为导向、以商业为锚点,将法律服务融入企业经营全流程,从“争议解决的消防员”转型为“价值创造的战略伙伴”。他还通过劳动用工、项目投资等实际案例,展示了如何通过精细化、模块化的服务产品,让客户感知到法律服务的真实价值。   在自由交流环节,与会律师就AI时代律师的价值定位、合规业务以及青年律师的成长困惑进行了深入探讨。多位嘉宾一致认为,合规不应是空中楼阁,而应结合资本、资产及具体业务场景,通过差异化服务切入市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次交流会不仅为全省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交流平台,也为推动法律服务专业化、产品化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下一步,贵州省律师协会将继续深化行业协作,整合专业资源,助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6月13日,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黔西南州律师协会承办的第四期"后浪向前"黔青律师发展交流会之青年有为在兴义成功举办。省律师行业团委书记、省律协副会长汪晓迅,省律协副会长、州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州律协会长连刚出席活动并致辞,各市(州)律协青工委代表、历届青训营学员代表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聚焦青年律师赛道选择与AI执业赋能两大核心方向,吸引了全省各地130余名青年律师代表参加。   在主题分享环节,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杨伟民以《律师市场定位的思考》为题,从行业格局出发,引导青年律师审视自身定位,在细分赛道中找到差异化发展路径。省律协大数据和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戴菲作《青年律师的下一站——需求、兴趣与能力》主题分享,以亲身经历探讨执业方向的选择逻辑。省律协青年律师委员会主任罗明作《青年律师进阶之路的"必备技能"》主题分享,系统梳理了青年律师从执业初期到成熟阶段应当具备的核心能力。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松子作《法律人的实用AI方法论》主题分享,为青年律师拥抱智能化执业提供方法论指引。贵州贵达(兴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白莎以《案源开拓+客户维系》为题,结合实务经验传授市场拓展技巧。贵州识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伟作《"1314"的抉择——适合的赛道,需甘于探索》主题分享,鼓励青年律师勇于探索适合自己的执业赛道。     本次活动分别设置两场圆桌交流环节。   第一场以"省律协青训营带给青年律师的改变"为主题,商园维、何东、刘明、彭贤静、周丹麦作为全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代表,围绕"青年律师如何被看见、被信任、被选择"展开分享,从专业视野、思维方式、执业信心等维度讲述自身转变,一致认为青训营不仅拓宽了专业边界,更建立起跨越地域的同行支持网络,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注入了强大动力。   第二场以"青年律师能够为黔西南州发展做什么"为主题,特别邀请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律师代表、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琳参加。朱琳律师结合在西部服务过程中的亲身见闻和感受,分享了在基层一线开展法律服务的实践体会,展现了青年律师投身西部法治建设的责任与担当,为青年律师如何助力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白莎、曾程、张正林、张禹律师围绕黔西南州法治建设和青年律师业务发展方向展开深入交流,探讨青年律师服务地方发展的路径与空间。   省律协监事贺壮志发表监事意见。州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州律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方红作总结发言,本期“后浪向前”黔青律师发展交流之“青年有为”活动圆满举行。     "后浪向前"黔青律师发展交流会是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重点打造的品牌活动,此前已在贵阳、铜仁、安顺成功举办三期,收获业内广泛好评。本次兴义站为第四期,进一步丰富了活动内涵,扩大了活动影响。   未来,贵州省律师协会将持续优化活动机制、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影响,让更多青年律师从中受益,推动全省青年律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为树立行业标杆,发挥优秀律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省律师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营造讲政治、强本领、敢担当、善作为、做奉献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2025〕13号)精神,省律师协会组织评选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律所,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它们吧!     示范型   贵阳市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炜衡贵阳”)自2018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洞察、沟通、解决、良知”的执业信念,迅速成长为贵州省内规模与实力并重的综合性大所。在“示范型”律所建设中,炜衡贵阳以党建为“红色引擎”,以专业化建设为发展根基,走出了一条“专精协同”的示范之路。     炜衡贵阳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律所治理与业务发展,形成了党建与所建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党支部多次荣获省、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称号。在专业领域,律所聚焦破产重整、金融资本、能源基建等核心领域,组建了18个专业化团队,并创新“行业研究-实务创新-跨域协作”协同机制,成功代理了“广厦建材案”等一批复杂案件,连续三年获评中信银行“优秀合作律所”,并于2025年入选名律堂“区域头部律所”。同时,炜衡贵阳积极构建“产学研用”开放生态,与西南政法大学、贵州民族大学等高校共建教学科研基地,通过“青年律师训练营”等内部培养机制,源源不断为行业输送高素质人才。   未来,炜衡贵阳将继续巩固示范成果,为助推贵州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炜衡智慧”。   贵阳市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联贵阳”)前身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2021年以吸收合并方式整体并入中联律师事务所,全所共有107人,其中律师80人,深耕房地产、建工、破产、金融、涉外等十余个领域,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钱伯斯商事第一等律所(贵州)”等重磅荣誉。     中联贵阳以“专业筑基、创新驱动”为核心理念,在产品、管理、数字化等多个维度大胆突破。在产品端,推出《守护她、成为她》女性专属法律服务产品、“黔业保”社区管理指南及新质生产力企业全流程护航体系,让法律服务更具温度与针对性。在管理模式上,创新“N+1”运营模式打破地域壁垒,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并开展“领军人才训练营”等系统性培训培养青年律师;在数字化领域,落地“数智律所”战略,连续举办AI主题沙龙,多位律师通过新媒体平台普法,拓展服务边界。此外,律所积极布局涉外法律服务,引进涉外人才团队,设立香港国际调解中心贵州分中心,连续5年荣登钱伯斯榜单,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未来,中联贵阳将继续秉持“守正创新”,在专业化、国际化、数字化之路上行稳致远,为贵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中联样本”。   遵义市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典安所”)于2021年12月成立于遵义,办公面积800平方米,现有员工23人,其中党员律师5人、研究生学历律师4人。律所设有党支部、工会及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具备三级破产管理人资格,成立以来未受过任何处罚处分,始终坚持“规范、诚信、敬业、奉献”的办所理念。     典安所紧紧围绕“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开展党建活动约40余次,实现党务所务同步发展。管理上严格执行“一案一审”“统一收案”及三级审核机制,案件归档率达95%以上,吸引了多家省内外律所及司法局前来参观交流。在专业领域,主任张毅作为市人大、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起草《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023年完成的物业管理立法评估报告中13条建议被纳入《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律所现担任中共遵义市委、市政府、遵义军分区等40余家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多名律师担任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荣获“先进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   未来,典安所将继续深化“党建铸魂、规范筑基、专业赋能、示范引领”的发展路径,通过“观摩日”开放机制、“1+N”帮带中小律所等举措,将自身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公共财富,为贵州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六盘水市 贵州济元律师事务所   贵州济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济元所”)前身为1981年成立的六盘水市律师事务所,系六盘水第一家律师事务所,2009年改制为合伙制。律所现有执业律师24名,主任周乐担任六盘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务。律所先后荣获贵州省“先进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钟山区“五星律师调解工作室”等多项荣誉,并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推荐为行业观摩学习单位。     济元所坚持“党建促所建”,党支部获评“五好基层党组织”,多名律师获评“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全省优秀律师”等称号。在管理上,律所建立案件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一案一评”内部监督机制,成立以来无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专业服务方面,郭宇泰律师代理的汽车4S店隐瞒事故车销售案,获六盘水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周帅律师代理的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取得良好法治效果。此外,律所年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开展普法活动40余次,提供免费咨询6000余人(次),并积极参与抗疫物资捐赠等公益行动。律所还与贵州警察学院、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共建实习基地,通过“导师制”传承行业精神。   未来,济元所将继续深耕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拥抱数字化工具,拓展新兴法律服务领域,同时深化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实践,努力打造“专业精进、科技驱动、社会认可”的区域示范律所,为贵州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安顺市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瀛澈所”)成立于2016年,先后荣获“省级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安顺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称号,2025年律所主任获评“头雁引领律师”。律所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理念,在党建、业务、管理、数字化等领域持续突破,致力于打造法律服务“全链条”新生态。     瀛澈所将党建作为创新“红色引擎”,党支部牵头成立“创新攻坚小组”,每月开展“主题党日+实务研讨”活动,党员律师主导研发破产、常法、刑事、执行等领域法律服务产品9项,其中2项入选省级评选。在业务创新上,构建“智库型服务模式”,参与当地出租车定价、高速路段维修等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方案采纳率达100%;编制《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手册》,推出“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等定制化产品,承办的某地产破产重整案件被省高院评为“成功典范示范案例”。管理上,建立跨专业快速响应机制,引入“Alpha”“法蝉”等智能平台,实现党建与业务“一屏通览”;同时积极培育涉外人才,打造40余个垂类IP账号,全网播放量突破百万次。   未来,瀛澈所将继续坚持“专业为基、创新为翼”,深化业务领域拓展、管理模式优化与服务效能提升,加快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持续以创新实践助推本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5月30日,由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共青团兴义市委、黔西南州社会组织总会、黔西南州律师协会主办,黔西南州万峰林公益协会、黔西南州律师行业团工委、黔西南州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的2026年黔西南州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兴义市洒金街道栗坪社区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以“典亮青春路・法护新时代”为主题,聚焦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吸引了搬迁安置区居民及青少年近百人参与活动。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吕鹭,黔西南州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张仕金,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方红,共青团黔西南州律师行业工作委员会书记张伟出席活动。   活动中,刘林丽律师结合校园欺凌、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贴近青少年生活的案例以案释法,通过互动答疑强化青少年法治认知与自我保护能力;叶梓珩律师通过民法典知识有奖抢答、模拟法律咨询等趣味形式,为青少年讲解民法典有关知识,进一步筑牢青少年法治信仰。     活动期间,青少年们还有序参观了民法典知识长廊、法治漫画与典型案例展板;领取法治宣传手册及维权指南,学习法律知识。本次活动通过沉浸式、互动式、趣味化的普法形式,让民法典知识走进青少年、贴近青少年、浸润青少年,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强化自我保护能力,持续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贵州省律师行业多措并举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治精神走进群众、融入日常、浸润人心。      铜仁市        5月25日,铜仁市交通学校法治副校长、贵州新大陆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永俊走进学校开展以“法治护航 青春启航”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曾永俊紧密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与校园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的核心内容与整体架构。以真实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剖析了日常学习、生活、就业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违规后果,进一步帮助全体学生树立了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夯实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根基,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筑牢了安全屏障。      黔东南州        5月23日,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黄雪刚律师深入凯里市民生馨苑二期小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把接地气的法律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本次普法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民生法律问题,重点围绕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遗产继承、劳动用工等民生热点问题展开宣讲。活动现场,居民们积极参与、主动提问,针对自身遇到的房产居住、家庭继承困惑现场咨询,黄雪刚律师均逐一耐心细致解答,提供专业、可行的法律建议,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黔南州        5月11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陈蓉受罗甸县司法局邀请走进罗甸一中,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活动中,陈蓉围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条款,重点讲解未成年人高发违法犯罪行为、不良行为预防、学生欺凌界定、治安管理处罚、刑事责任年龄、“两卡”犯罪风险等核心内容,结合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抢劫、出借两卡等典型案例,情景设问、互动讲解,逐一剖析行为边界、法律后果与自我保护方法,让法律知识从纸面条文变成学生可感知、可运用的行为准则。      黔西南州        近日,黔西南州新联会主办,州网联会协办的“法治护航·赋能发展——2026年公益法治宣讲”活动在贵州时治律师事务所举行,时治律所杨出波律师为各商会、协会及会员企业的50余名企业家代表讲解《民法典》《公司法》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各企业家代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   此次贵州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普法活动形式丰富,切实将法治温暖送到群众身边,让《民法典》知识广泛传播、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贵州省律师行业将持续深耕普法工作,不断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群众美好生活,为贵州高质量发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为树立行业标杆,发挥优秀律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省律师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营造讲政治、强本领、敢担当、善作为、做奉献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2025〕13号)精神,省律师协会组织评选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律所,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它们吧!     【学习型】   贵阳市 重庆百君(贵阳)律师事务所   重庆百君(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百君贵阳”)自2020年扎根黔中大地以来,始终将专业精进与知识传承视为高质量开展法律服务的根基。通过系统规划、多措并举,将“学习型组织”建设视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通过制度保障、平台搭建、氛围营造与实践转化,使学习成为律所运行的常态和律师成长的阶梯。     百君贵阳打造所内品牌学习平台“百君讲堂”,坚持每年不定期举行。内容涵盖新法速递与深度解读、典型案例复盘精析、前沿法律问题研讨、执业技能专项训练、跨领域知识拓展等。同时,通过积极“走出去”与“请进来”,与百君总部及其他分所建立常态化业务交流与学习共享机制,邀请知名讲师前往律所分享学习。   未来,百君贵阳将继续深化学习机制创新,拓展学习资源网络,提升学习转化效能,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区域法律服务领域的思想策源地、人才孵化器和创新实践场,与业界同仁携手,共同探索法律人终身学习与组织持续进化的光明之路,为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贵阳市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浩天贵阳”)是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在西南地区布局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已在贵州深耕发展多年。浩天贵阳以创建“内部有温度、业务有深度、执行有力度”的律所为使命,秉持“平等友爱、共创共享、合作共建、协同发展”的价值观,始终坚持“专业成就品牌,服务创造价值”的法律服务。     浩天贵阳建成以Alpha工作台为统一中枢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体系,深度整合自研核心知识库、外部权威资源(通过oa系统:律智荟接入“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及AI法律问答智能体(惠多宝)。同时,浩天贵阳以提升整体活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倾力打造“立方计划·浩天(1+1+1)³集训营”培训培养机制,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建设研发型律师事务所服务平台,浩天研究院。   终身学习,知行合一。浩天贵阳始终将学习定位为自身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坚持“专业精进永无止境”,通过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知识更新与实务能力同步提升。构建“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全域学习”的生态,实现个人成长与组织发展的深度融合。   遵义市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联遵义”),系由贵州和辰律师事务所整体吸收合并而来。自2021年5月设立以来,中联遵义始终将“学习型”建设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以系统化学习机制夯实专业根基,坚持党建引领,文化铸魂。中联遵义以常态化学习机制为抓手,以资源共享为支撑,全面提升律师专业能力,形成了“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域赋能”的学习生态环境。     上海中联持续深耕文化建设与知识传承,坚持编辑印刷“和辰文化”,记录律所发展历程、重要事件、业务成果、团队风采等内容,不仅成为律所内部律师学习交流、回顾成长的重要载体,更在对外交流分享时,生动展现了律所的发展脉络与文化积淀,成为传递律所文化精神的重要窗口。   在未来的发展中,上海中联将继续秉持学习型律所的建设理念,不断加强内部学习和培训工作,提升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动贵州省律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顺市 贵州巨人律师事务所   贵州巨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巨人所”)的前身——“安顺地区法律顾问处”,成立于1984年6月6日,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后安顺地区首家律师事务所。40多年来,巨人所的发展历程与安顺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深度融合,见证了全市律师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     巨人所秉持学以致用、持之以恒的精神,持续提升职业素养。自2020年开始,巨人所开始建立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执业纪律强化、业务知识辅导、疑难案件研讨”有机融合,坚持以党的先进政治理论、国家的大政方针为学习核心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所律师的政治责任感,准确把握律师行业在新时代的发展脉搏。同时,巨人所始终致力于将学习与运用紧密结合,既积极拥抱科技变革的浪潮,又坚守原则。   在法律行业,持续不断地学习应当被视为律师事务所的一项核心特征,它对于保持专业竞争力和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至关重要。巨人所鼓励律师、行政人员以及所有相关人员,将学习作为一种日常习惯,从而确保整个机构能够与时俱进,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这样才能在法律领域保持自己的专业优势和竞争力。   黔东南州 贵州中黔致合律师事务所   贵州中黔致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黔致合所”)成立于2021年1月,以“大中至正、逐梦黔行、行稳致远、合作共赢”为宗旨,坚持“以诚为本、客户至上”的工作态度,秉承“诚信专业、勤勉尽责、运筹制胜”的服务理念,竭诚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为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保证法律服务质量,切实高质量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黔致和所制定了《贵州中黔致合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中讨论制度及学习交流制度》,并积极组织律师参加外部专业培训、学术研讨活动。同时,中黔致合所还购置了一套智能化的办案、学习平台—“法蝉”,通过“法蝉”提供的案件管理、法律大数据检索、工商数据、合同库等多种功能,进一步规范自身的案件管理工作,为律师更高效率、更高质量地办理案件提供了帮助。   未来,中黔致合将继续坚持营造开放、共享、互学的氛围,鼓励并支持律师积极参加各类学习交流活动;继续建立并完善系统化、可持续化的学习机制,进一步拓展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深化学习内涵;积极拥抱科技赋能,科学运用法律科技和工具,提升学习效率,通过不断地学习、进步、提升,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为扎实开展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按照全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要求,连日来,全省广大律师通过开展“坚定不移跟党走,人民律师为人民”“服务大局做贡献”“服务为民走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   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各市(州)律师行业活动开展情况。       贵阳市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进村居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近日,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龙军律师和郭守文律师到息烽县九庄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两位律师走进村居,跟踪婚姻纠纷案件的后续执行问题,现场就民事纠纷给出相应的法律分析和解决建议,对村集体鸡舍案件执行环节的“限高”举措提出具体实施建议,就当下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入户催交等相关事项提出具体详细的工作建议,为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助力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黔东南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进机关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近日,黎平县妇联副主席、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绍霞受邀为县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全体参训干部,开展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基层干部必备法律实务”为主题的专题法治授课。杨绍霞律师结合司法实践中的乡村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详细讲解基层干部在调处家庭矛盾、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起草审核简易合同、化解邻里纠纷、维护群众土地承包与宅基地权益等工作中的法律边界、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引导参训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参训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紧贴基层、直击实务、干货满满,有效补齐了法律知识短板,提升了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的实战能力,为今后在乡村振兴一线依法开展工作、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黔西南州     贵州晟泰合律师事务所 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近日,贵州晟泰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田芳律师到兴义市红星路小学万峰林校区,开展以“法治护航,未保相伴”为主题的公益普法讲座。田芳律师围绕未成年人权利、侵权防范、法律责任与校园应对策略展开,为教师们送上实用、专业的法治课堂。田芳律师还结合《民法典》相关内容,重点解读校园侵权责任认定规则,从校园霸凌、网络侵害等方面着手,提出预防措施与处置流程,引导教师依法维权。    教师们表示,通过此次普法讲座,他们全面掌握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明晰了教育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为扎实开展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按照全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要求,连日来,全省广大律师通过开展“坚定不移跟党走,人民律师为人民”“服务大局做贡献”“服务为民走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   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各市(州)律师行业活动开展情况。       贵阳市   贵州龙在田律师事务所 进村居开展法治培训活动     近日,贵州龙在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垣莹受邀赴修文县六广镇,为全镇村干部及调解骨干带来一场兼具法理温度与实践智慧的村居调解实务培训,以专业力量为乡村和谐“添砖加瓦”。李垣莹紧扣六广镇“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实际,将《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与基层常见的宅基地纠纷、邻里矛盾、土地流转争议等类别案例深度融合,系统拆解调解工作的全流程技巧,尤其针对“法理与人情的平衡”“复杂纠纷的破冰方法”等痛点问题,分享了可直接使用的实战经验。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既明晰了法律边界,又掌握了沟通技巧,为今后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金钥匙”。     铜仁市   贵州万弘律师事务所 进医院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近日,贵州万弘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博文应印江县中医院邀请,开展医疗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全院医护人员、医务管理等相关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张博文紧扣临床一线实际需求,围绕紧急救治法律边界、患者隐私保护等核心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用“法条解读+典型案例+实务指引”的方式,讲解急诊场景下的关键法律风险点与合规操作要点,重点明确紧急救治中的免责情形、履职边界与证据留存要求,为广大医护人员依法履职、安全行医提供了清晰、专业的法律准则。     黔东南州   贵州四君律师事务所 进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近日,贵州四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胜春受邀前往从江县仁康大药房,开展以“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权益”为主题的法律宣讲活动。陆胜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企业规章制度“什么时候能管我”“能管我什么”“什么时候管不了我”三大问题,清晰阐释了规章制度的生效条件、约束范围及无效情形,让全体员工直观理解职场中的权利与义务。   此次宣讲为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法律体检”,有效提升了员工法律意识,进一步明晰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助力企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为扎实开展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按照全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要求,连日来,全省广大律师通过开展“坚定不移跟党走,人民律师为人民”“服务大局做贡献”“服务为民走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   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各市(州)律师行业活动开展情况。   毕节市   毕节市律师协会 进机关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近日,毕节市律协副会长胡义荣受邀到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办事处作《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讲座。本次讲座以“守正笃行 依法履职”为主题,聚焦基层治理中的法治实践。近百名街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胡义荣系统介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法背景与核心要义,对重点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解析了基层岗位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为街道干部依法履职提供了专业指导。参会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案例生动,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对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帮助。   六盘水市   贵州名云百卓律师事务所 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升中学生法律素养,近日,贵州名云百卓律师事务所走进红岩中学,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法律护航青春—聚焦法律责任年龄”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讲座由律所资深律师何敏敏主讲,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及全体初高中学生参加。   讲座围绕“法律责任年龄”这一核心主题,结合中学生的认知特点与现实生活,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行政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规定。学校相关领导表示,此次讲座内容贴近学生实际,讲解生动清晰,不仅帮助学生明确了法律底线,也增强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黔南州   贵州盛白律师事务所 进社区开展助残慰问活动     近日,贵州盛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梅律师,受邀参加惠水县公益助残协会组织的“助残暖冬慰问”活动,深入惠水县涟江社区,为残疾群众送去关怀与温暖。   王梅律师与协会成员一同走访社区,深入了解群众的生活状况与实际需求,为残疾群众送去爱心水果、电热毯等物资,并与群众亲切交流。此次活动不仅为社区残疾群众带来物质上的帮助,更传递了社会关爱与精神鼓舞,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群众凝聚力和幸福感,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律师之家

产品名称

公众服务中心

产品名称

实习律师窗口

产品名称

贵州各级法院信息

产品名称

下载中心

产品名称

投诉中心

产品名称

维权中心

产品名称

法律援助中心

公众服务中心
公众服务中心
公众服务中心
实习律师窗口
实习律师窗口
实习律师窗口
贵州各级法院信息
贵州各级法院信息
贵州各级法院信息
下载中心
下载中心
下载中心
投诉中心
投诉中心
投诉中心
维权中心
维权中心
维权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

公益中心

更多+
发布时间 : 2026-04-23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为扎实开展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按照全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要求,连日来,全省广大律师通过开展“坚定不移跟党走,人民律师为人民”“服务大局做贡献”“服务为民走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   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各市(州)律师行业活动开展情况。       贵阳市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进村居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近日,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龙军律师和郭守文律师到息烽县九庄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两位律师走进村居,跟踪婚姻纠纷案件的后续执行问题,现场就民事纠纷给出相应的法律分析和解决建议,对村集体鸡舍案件执行环节的“限高”举措提出具体实施建议,就当下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入户催交等相关事项提出具体详细的工作建议,为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助力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黔东南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进机关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近日,黎平县妇联副主席、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绍霞受邀为县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全体参训干部,开展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基层干部必备法律实务”为主题的专题法治授课。杨绍霞律师结合司法实践中的乡村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详细讲解基层干部在调处家庭矛盾、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起草审核简易合同、化解邻里纠纷、维护群众土地承包与宅基地权益等工作中的法律边界、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引导参训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参训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紧贴基层、直击实务、干货满满,有效补齐了法律知识短板,提升了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的实战能力,为今后在乡村振兴一线依法开展工作、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黔西南州     贵州晟泰合律师事务所 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近日,贵州晟泰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田芳律师到兴义市红星路小学万峰林校区,开展以“法治护航,未保相伴”为主题的公益普法讲座。田芳律师围绕未成年人权利、侵权防范、法律责任与校园应对策略展开,为教师们送上实用、专业的法治课堂。田芳律师还结合《民法典》相关内容,重点解读校园侵权责任认定规则,从校园霸凌、网络侵害等方面着手,提出预防措施与处置流程,引导教师依法维权。    教师们表示,通过此次普法讲座,他们全面掌握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明晰了教育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  
发布时间 : 2026-03-11
  2026年3月5日是第63个学雷锋纪念日,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递文明新风,贵州省律师行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广大律师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特色志愿服务活动,让雷锋精神与法治同行。       贵阳市     近日,2026年贵阳贵安“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启动仪式暨市级志愿服务示范活动在筑城广场举行。贵阳市律师协会、市律师行业团委组织律师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   启动仪式上,贵阳市志愿服务律师代表接受中共贵阳市委社会工作部的授旗,贵阳市法律咨询志愿服务队正式成立。     活动现场,律师志愿者们以专业法律服务为抓手,聚焦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需求,围绕婚姻家庭、劳动用工、民间借贷、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维权等热点领域,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致解答法律疑问,详细讲解法律条文与维权途径,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此次活动,充分展现了贵阳律师队伍心系群众、服务社会、担当作为的良好风貌,把人民律师为人民做到实处,把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实际成效,为建设法治贵阳贵安、平安贵阳贵安贡献律师力量。     铜仁市     近日,共青团铜仁市委组织开展“追‘锋’行 志青春•共同奋进‘十五五’”主题活动,铜仁市律师行业团委组织7名青年律师代表现场参加。     活动中,青年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现场开展普法宣传,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关心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理性处理纠纷、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与行为习惯。     铜仁市律师行业团委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传承弘扬雷锋精神,以专业法治力量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为铜仁“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 : 2026-03-09
以法之名,护未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普法指南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交织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方面,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遭受性侵、猥亵、虐待等侵害的情况屡见不鲜;另一方面,部分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失,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本文立足法律专业视角,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为原则,从未成年人被害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三个维度,梳理本指南,助力构建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   一、聚焦性侵、猥亵侵害,依法严惩护权益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薄弱,易成为不法侵害对象,其中性侵、猥亵行为危害深远,需依法从严惩处、系统防控。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零容忍,明确强奸、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行为从重处罚,负有特殊职责人员作案、网络诱骗等情节加重处罚;胁迫未成年人网络暴露隐私,以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定罪。同时,对性侵犯罪分子一律适用从业禁止,受害未成年人可依法主张医疗、康复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全方位维护合法权益。     认清性侵、猥亵案件特点,提高防范警惕性 结合司法实践,性侵、猥亵未成年人案件有鲜明特点:熟人作案比例高,不法分子多为亲属、邻居、老师等,借信任实施隐蔽侵害。网络诱骗频发,不法分子伪装身份,诱导未成年人泄露隐私、线下见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更易受害,密闭或偏僻郊外是高发区域,需全社会高度警惕。   三、多方协同防控,强化自我保护   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猥亵,需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协同发力。家庭是第一道防线,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密切关注孩子生理、心理状态及社交动态,建立亲子信任;学校是重要阵地,应同时开展自我保护及科学适龄性教育,健全举报通道,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社会是坚实屏障,宾馆、酒店、网络平台等经营者须严格履行保护义务,落实入住查验与信息审核,相关单位和个人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司法是最后保障,坚持从严惩处犯罪,提供全方位帮扶,最大限度避免受害未成年人二次伤害。同时,引导未成年人牢记自我保护准则,遇侵害时首先确保生命安全,及时求助,保留证据。   四、涉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兼顾惩治与权益保障,明确“不满14周岁并非为所欲为”。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未成年人刑责有明确标准及例外: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需负刑责;不满14周岁实施危害行为的,将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监护人需承担监护责任、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仅对8类严重犯罪负刑责,已满16周岁对所有犯罪负刑责,但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做到宽严相济。   五、司法处理中的特殊保护措施   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穿全程: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保护隐私、避免“标签化”;讯问、审判时需有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陪同,保障诉讼权利;开展社会调查,精准矫治;情节轻微者优先适用非监禁措施,减少交叉感染;不满18周岁、五年以下刑罚的,犯罪记录依法封存。需强调的是,对情节恶劣、主观恶性深的,司法机关将从严惩处,宽容不纵容。   六、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筑牢保护防线   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以“早干预、早引导、早矫治”为核心,按“思想引导-风险管控-重点帮扶”的逻辑,构建全方位预防体系。一是强化思想引导,将法治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日常生活,帮助其树立正确是非观、坚守法律底线;同步加强心理健康疏导,及时化解成长中的困惑与矛盾,从思想上遏制不良行为苗头。二是强化风险管控,聚焦网络、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景,净化环境、清除不良诱导,切断未成年人接触违法犯罪的渠道。三是强化重点帮扶,加大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力度,开展针对性矫治引导,同时压实监护人责任,形成多方联动的预防合力,从根源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护未成年人,既要筑起免于遭受侵害的坚固屏障,也要点亮引导其立于正途的法治明灯。唯有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同向发力,方能织就一张密不透风的法治保护网。诚邀社会各界并肩同行,以法之名,汇聚守护的力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晴空下,向阳而生,茁壮成长!让每一段青春都因法治的庇护,纯净明亮,未来可期!    

规范规章

更多+
发布时间 : 2026-03-03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文明建设,多次就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论述,强调“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乱象污染社会风气,侵犯群众利益,要敢于亮剑、坚决打击”。   近年来,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多发频发,不仅给当事人身心造成伤害,也使网络“戾气”横生,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网络暴力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法发〔2023〕14号),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近年来,人民法院严格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始终坚持严惩立场,依法判决网暴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引导、警示教育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现发布5件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涵括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商业诋毁等常见多发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类型。这批案例充分说明,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人民法院将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从严惩处网络暴力犯罪,健全完善网络司法规则,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一:吕某某侮辱案——在网络通信群组散布他人裸照、裸聊视频等私密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案例二:王某甲诽谤案——网上诽谤他人,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适用公诉程序   案例三:吴某某、陈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实施诽谤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依法定罪处罚   案例四:黄某某、吕某某敲诈勒索案——在网上发布、转载企业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的,依法定罪处罚   案例五:柴某某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在网上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企业家名誉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一:吕某某侮辱案 ——在网络通信群组散布他人裸照、裸聊视频等私密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被害人李某(系化名)通过QQ聊天认识被告人吕某某,后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其间,吕某某向李某索要裸体照片和视频,并将视频截图保存。2021年7月,双方分手。后吕某某心生报复之念,于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间,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多次发送李某的裸体照片及视频。其中,四个微信群成员在300人以上,最多的达500人,部分图片、视频配以“有谁认识这个垃圾”等侮辱性文字。吕某某还向李某的亲友和同学发送李某的裸体照片及视频。甘肃省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侮辱罪对吕某某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甘肃省某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9日判决认为:被告人吕某某为泄私愤将被害人的裸照、裸聊视频对外散布,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网络空间的匿名性、群体性和即时性,使得网络侮辱的社会危害更加突显,集中表现为有关侮辱信息的传播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对被害人名誉、人格尊严的损害更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法发〔2023〕14号)第3条规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实践中,对于网络侮辱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根据侮辱信息的具体情形、传播范围,以及行为手段、造成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评价对被害人社会评价、人格尊严的损害程度,依法准确作出认定。   本案中,被告人吕某某多次将被害人的裸体照片及视频通过网络通信群组等向外散布,并配以侮辱性文字,严重损害被害人人格尊严,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基于此,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对被告人吕某某定罪判刑。   案例二:王某甲诽谤案 ——网上诽谤他人,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适用公诉程序                          【基本案情】   2005年,被告人王某甲以天津市某医用设备公司生产的医疗设备对其造成人身损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后败诉。此后,王某甲臆测其败诉的原因是天津市某医用设备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王某乙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行贿。2010年至2021年间,王某甲多次在网络平台撰写或者指使他人撰写不实文章,捏造王某乙系“职业行贿人”,并编造王某乙多次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导致司法腐败或国家机关包庇、纵容天津市某医用设备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虚假事实,诽谤王某乙及多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王某甲在信息网络平台发布或被转载的文章实际点击、浏览次数远超5000次。2023年12月31日,王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对王某甲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判决认为:被告人王某甲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长期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网络暴力侵犯受害者人身、财产、隐私、名誉等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生态和社会环境,社会危害严重。在刑法上,网络暴力行为主要适用的罪名是侮辱罪、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分别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实施侮辱、诽谤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采用“概括+列举”方式对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公诉标准作出明确。一方面,对网络侮辱、诽谤犯罪适用公诉程序的一般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对于网络侮辱、诽谤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应当综合侵害对象、动机目的、行为方式、信息传播范围、危害后果等因素作出判定。”另一方面,除兜底项外,列举了网络侮辱、诽谤犯罪适用公诉程序的四种具体情形,包括:(1)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2)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3)侮辱、诽谤多人或者多次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4)组织、指使人员在多个网络平台大量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甲因民事案件败诉长期不满,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多次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诽谤被害人王某乙以及多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王某甲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诽谤多人或者多次散布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基于此,办案机关依法适用公诉程序,以诽谤罪对被告人王某甲定罪判刑。   案例三:吴某某、陈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为实施诽谤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依法定罪处罚           【基本案情】   被害人朱某系江苏省某中学教师,被告人吴某某系朱某的亲属。吴某某在与朱某发生矛盾后多次向被告人陈某某提及此事,陈某某提出可以通过获取朱某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发负面帖子抹黑朱某。吴某某遂向陈某某提供了朱某妻子的身份证信息,以便查询朱某的个人信息。2020年5月,陈某某以人民币13150元(币种下同)的价格向被告人陈某购买包含朱某及陈某某前女友杨某等人的住宿记录、民航、铁路购票记录等信息1442条。其中,涉及朱某、杨某的住宿记录、民航、铁路行程信息299条,其他与朱某、杨某等人具有时空交叉关联人员一般身份信息1143条。   后被告人陈某某将获取的信息发给被告人吴某某,吴某某从中挑选了部分与朱某同一时间段入住同一酒店的女性人员信息(涉及在该中学就读、高考在即的一高三女学生等共计20余人),用于撰写帖文,后由陈某某修改帖文并支付费用交由专门发负面帖子的邓某等人(另案处理),将诋毁朱某的不实帖文以多个吸引流量的夸张标题在知名网络发布。帖子发布后在上述网站迅速扩散,阅读、转发及跟帖回复人数总计超过200万。后教育主管部门至江苏省某中学调查此事,该中学在校学生也纷纷向老师询问相关事件,学校专门对帖子涉及的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女生等安排了心理辅导,朱某的教学和生活均受到较大的困扰。   其间,同案被告人陈某、汤某某、丁某某等购买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买卖个人信息的消息,买卖上述包含被害人朱某、杨某等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739条,售价从8870元至19350元不等。   【裁判结果】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1日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用于实施犯罪,可以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第五条第十项规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他被告人判项略)。宣判后,同案被告人丁某某提出上诉,后申请撤回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4日裁定准许上诉人丁某某撤回上诉。   【典型意义】   网络“开盒”助推网暴升级,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通过“人肉搜索”“开盒”等,在网络上非法曝光他人隐私、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极易使相关个体直接成为海量网络言论的标靶,进而遭受网络暴力的侵害,甚至引发线下滋扰、伤害,对人身权益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4条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非法获取他人的公民个人信息后,撰写诋毁他人的内容在网络上发帖,阅读、转发及跟帖回复人数总计超过200万,给被害人朱某的工作、生活及其所任职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吴某某、陈某某的行为虽不符合法释〔2017〕10号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九类具体入罪标准,但综合考量二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动机、信息类型和数量、造成的危害等情节,可以认定其行为的危害性与法释〔2017〕10号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情形具有相当性,综合考量信息类型和数量、造成的危害等,可以认定为“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吴某某、陈某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基于此,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等定罪判刑。   案例四:黄某某、吕某某敲诈勒索案 ——在网上发布、转载企业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的,依法定罪处罚   【基本案情】   2017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黄某某与韩某某(另案
发布时间 : 2025-09-02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共包含9章,涵盖了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机会,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更好把握法条内在涵义,促进法条在实践中的有效运用,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逐条解读,以期在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充分贡献律师力量。   第六十六条解读作者   刘峥  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条文内容   第六十六条    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及时受理并审查有关申诉、控告。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条款解读   本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防止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滥用权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在民营经济治理中的监督角色,将检察职能深度嵌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体系中,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要求的重要举措。  

活动专题

更多+

律师文化

更多+
发布时间 : 2026-06-08
    为热烈庆祝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丰富全省律师文体生活,增进行业交流、凝聚团队力量,近日,由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鼎力支持的“庆祝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暨“中行杯·2026年贵州省律师协会篮球赛”圆满落下帷幕。     本次赛事得到全省各个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多支代表队踊跃参赛。赛场上,参赛队员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传球、跑位、投篮一气呵成,凭借精湛的球技、顽强的作风展开激烈角逐。场下观众热情高涨、加油助威声此起彼伏,赛场氛围热烈融洽。全体参赛人员严格遵守赛事规则,秉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律师昂扬向上、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     赛事期间,各参赛队伍以球会友、切磋交流,既强健了体魄、舒缓了工作压力,也进一步拉近了全省律师之间的距离,增进了行业凝聚力与向心力。大家纷纷表示,将把赛场上团结拼搏、锐意进取的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动力,立足法律服务岗位,坚守法治初心,践行使命担当。     此次篮球赛是省律协4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之一。下一步,省律师协会将持续搭建形式多样的文体交流平台,不断丰富律师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律师涵养积极健康的生活风尚,全力推动我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绩续写法治建设新篇章。     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朱山宣布本次篮球赛闭幕。他表示,本届比赛不仅是一场体育竞技的盛会,更是一次凝聚行业力量、展示律师风采的生动实践。希望全省律师以更加健康的体魄和昂扬的斗志投身法治建设,再创佳绩。同时,也要感谢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对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     本次篮球赛的成功举办,丰富了贵州律师的文体生活,增强了行业凝聚力,也为庆祝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增添了热烈而精彩的篇章。   比赛成绩公布   01 女子组   冠军:遵义市律师协会   亚军:贵阳市律师协会一队   季军:铜仁市律师协会   02 男子组   冠军:贵阳市律师协会一队   亚军:遵义市律师协会   季军:贵阳市律师协会二队   03 个人单项奖   女子组: 得分王:铜仁市 肖露林   三分王:黔西南州 张英   MVP:遵义市 张绍容   男子组: 得分王:贵阳市一队 鄢桂   三分王:遵义市 孙天龙  毕节市 孙勇   MVP:贵阳市一队 鄢桂   04 优秀组织奖   黔东南州律师协会  黔西南州律师协会   05 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盘水市律师协会男队  毕节市律师协会女队  
发布时间 : 2026-05-14
  4月18日,贵州省第六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圆满收官。来自全省9个市(州)96名优秀青年律师,以及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派遣来黔的4名律师,共同完成了为期6天的集中培训。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聆听各位青年律师在本次培训中的成长蜕变与所思所悟吧!     【朱冰雪 · 贵州麒翔(贵阳)律师事务所】     结业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青训营的“火种”已经播下,它点燃了我们心中的理想与激情。回到工作岗位后,我将把此次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矢志不渝坚定政治立场,心无旁骛深耕专业领域,全心全意做人民的律师。在未来的职业道路上,我将与贵州法治建设的进程同频共振,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贵州、平安贵州贡献青年律师的智慧与力量,用实际行动迎接新的时代大考。   王琳 · 贵州云见山律师事务所     此次青训营的学习,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新时代青年律师既要心怀敬畏、坚守底线,深耕专业、精益求精,以过硬本领守护法治信仰;更要勇担使命、主动作为,立足贵州发展实际,践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诠释青年律师的责任与担当。未来,我将把本次集训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执业实践动力,以领军青年律师为标杆,主动融入地方法治建设,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律师,用法治力量守护公平正义,为贵州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张钦云 ·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青训营的主题是“青训有期,情谊无涯”。来的时候,我只把它当成一句口号;走的时候,我发现它已经刻进了心里。做一名律师不容易,做一名好律师更难。但经过这6天的培训,我有底气对自己说:初心不改,继续走下去。 带着这场“遇见”赋予我的力量和勇气,带着二组伙伴们给我的感动和信念,做一个无愧于这个时代的法律人。   这场遇见,不虚此行。   【汪一村 · 贵州罡境律师事务所】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走进青训营的课堂,但是这一次,我不再只是“来学习”,更是“来检验”。检验过去一年我在专业上是否有突破,在团队中是否有贡献,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是否更加从容。我也带着信心而来:信心不是来自盲目的自满,而是来自每一次跌倒后的爬起、每一次质疑后的反思、每一次挑战后的成长。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相信,每一次走进青训营,都是一次向上的台阶,让我离“更好的自己”更近一步。   【雷先财 · 贵州惟台律师事务所】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一周的集训时光短暂而珍贵,为我的律师职业道路注入了新的能量。今后,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守法治初心,勇担青年使命,立足贵阳本地法律服务需求,脚踏实地、笃行实干,用专业守护公平正义,以青春助力法治建设,努力成长为一名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优秀青年律师,为贵州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罗朝亮 ·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作为党员律师,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做到三个“始终”:始终以政治信仰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融入血脉;始终以专业能力为根基,在民商事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努力成为“懂法律、懂政策、懂民情”的行家里手;始终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贡献律师智慧。在法治贵州建设的征程中,我愿做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与千千万万党员律师一起,用专业与担当,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的奉献中焕发出绚丽光彩!   【谭欣 ·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一周的培训,课程充盈,演讲比赛、辩论赛和文艺汇演的轮番上阵,仿佛让我回到了学生时代,与同学们沉浸式完成了一场集政治淬炼、专业赋能、能力提升、团队凝聚于一体的成长修行,让我在政治站位、执业素养、专业能力与职业信念上都经历了深刻的蜕变,更坚定了“在奥德赛时期,做自己的舵手”的职业初心与前行方向。我将把此次培训的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执业动力,做好自己人生的舵手,当好法治建设的先锋,为法治贵州建设贡献青年律师的力量!   【龙玲义 · 贵州信仲恒律师事务所】     青训营的培训,不仅让我夯实了理论根基、拓宽了职业视野,更坚定了我作为新时代青年律师的理想信念与责任担当。一周的时光短暂而厚重,结业不是终点,而是全新的起点。回到执业岗位,我将把训练营的所学所思,化作前行的动力:坚守法治初心,深耕专业本领,恪守执业底线,始终带着对法律的敬畏、对群众的热忱,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   【张正会 · 贵州正来律师事务所】     一周的培训短暂而充实,既是学习的终点,更是成长的新起点。回到工作岗位后,我将把此次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实际行动:强化政治素养、深耕专业能力、践行责任担当、凝聚同行力量。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作为贵州青年律师,我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坚守法治初心、勇担时代使命,以专业立身、以实干笃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贵州、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徐州 ·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青训有期,但情谊无涯、学习无尽。青训营的结束,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一周的光阴,不足以穷尽法治的浩瀚,却足以点燃一把火。走出青训营,我将带着“领军人才”的责任与使命,回到六盘水那片热土,以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更加精湛的业务能力、更加深厚的为民情怀,践行一名党员律师的誓言,在乌蒙山麓书写属于青年法律人的无悔篇章。  
发布时间 : 2026-05-12
  4月18日,贵州省第六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圆满收官。来自全省9个市(州)96名优秀青年律师,以及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派遣来黔的4名律师,共同完成了为期6天的集中培训。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聆听各位青年律师在本次培训中的成长蜕变与所思所悟吧!     【赵娉婷 · 贵州匡大律师事务所】     一周的培训,是一次思想的洗礼,更是一次行动的动员。我深刻体会到:青年律师的成长,没有“捷径”可走,唯有“稳扎稳打”——以时代为坐标,以信念为根基,以平衡为智慧,方能在法治道路上行稳致远。青年律师的成长,也应走出自己的“新路”:不盲目跟风,不急于求成,在服务贵州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沉淀专业,在坚守法治信仰的道路上锤炼品格,在平衡公益与自我的过程中实现价值。   【陶明秀 · 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     时光荏苒,为期一周的贵州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第六届训练营圆满落幕。时间转瞬即逝,却成为我执业生涯中最珍贵、最难忘的一段淬炼之旅。在这里,有汗水与坚持,有成长与蜕变,有学识的沉淀,更有跨越山海的知己相逢。“青训有期,情谊无涯”,这短短八字的营训,贯穿了整场训练,也深深镌刻在我的心底,成为我未来坚守法治、砥砺前行的温暖力量。   【韩航 · 上海市协力(毕节)律师事务所】     一周的时间虽然很短,却是我执业以来最充实,也最放松的一段经历。我坚定了自己未来的方向:做一个专业能力过硬的律师,一个有勇气面对挑战,有社会担当的律师。专业是我的立身之本,勇气赋予我直面困难的力量,担当则是让我走得更远的意义。感谢青训营,感谢每一位授课老师和工作人员,感谢每位朝夕相处的同学们。你们的光,照亮了我前行的路。   【王泽斌 ·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6天的学习虽已落幕,但留给我的思考与启迪却远未结束。回望这段学习旅程,我深刻认识到:律师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使命。未来的道路或许依然崎岖,但只要心中有方向、手中有匠心、脚下有力量,便能在这片法治的热土上行稳致远。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沉淀己身、专注细节、迎难而上,努力成为一名有信仰、有温度、有担当的法律人。世人皆道歧路难,我沿歧路向高山。愿我们每一位青年律师,都能在最暗的夜里,看见最亮的星。   【张译文 · 北京盈科(遵义)律师事务所】     数日的学习虽短,却在我心中点燃了一团火。作为贵州法治事业的新生力量,我深知前方的路还很长——既要持续沉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厚度,也要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职业道德的底线要求;既要立足贵州实际服务高质量发展,也要关注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法治需求。我将以此次青训营为新的起点,把所学所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投身法治贵州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青年律师应有的担当与风采。   【梁丝 · 贵州麒翔(贵阳)律师事务所】     从“好律师”到“更好的律师”,本质是从利己走向利他,从独善其身走向兼济天下。青年律师既要守正笃实办好每一个案件,更要开拓创新、主动担当,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以专业力量服务社会、推动法治进步。此次培训虽短暂,却对我影响深远。我将把此次培训的收获转化为实际行动,坚定政治立场、深耕专业能力、勇于创新担当,做讲政治、精业务、有担当、有温度的青年律师,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殷俊 · 贵州宜尚律师事务所】     训练营的结束,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全新的起点。作为新时代贵州青年律师,我深知“领军人才”这一称号,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我将把培训中的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执业实践的动力,坚守法治初心、锤炼专业本领,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法治贵州建设的征程中挺膺担当,与同行们并肩前行,用专业与坚守传递法律温度,用奋斗与奉献书写青年律师的时代华章,为推动贵州律师行业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龙章跃 · 贵州驰辰源律师事务所】     此次青训营淬炼,是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与使命重燃。我清醒认识到:自己不仅是法律服务的践行者,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力军、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时代命题的答卷人。我将以此次青训为崭新起点,把所学所思所悟,切实转化为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行业的扎实行动。既要敢闯“无人区”、勇攀“新高峰”,亦须恪守“生命线”、筑牢“防火墙”;既要做精通法理的专家,更要做心怀家国的先锋。努力成长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时代铭记的新时代好律师。   【陈妍 · 贵州辅正(毕节)律师事务所】     青训营的时光虽短暂,却厚重如书。当结营仪式上手捧“最佳辩论团体奖”证书时,我深知,这不仅是团队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鞭策与责任。回到岗位上,我将把所学所思转化为行动:一是持续学习,保持专业精进;二是坚守底线,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是传递能量,带动身边更多青年律师共同成长。我将以此次训练营为新的起点,在法治贵州的建设中,贡献属于我们青年律师的一份光与热。   【陈琴 · 贵州智济律师事务所】     6天的培训,让我从日常案卷的忙碌中抽身出来,得以站在更高的维度思考自己往后发展的方向。眼前豁然开朗,新赛道、新机遇层出不穷。越发意识到,真正的行业领军者,必须拥有前瞻的眼光,敢于走出舒适圈,在新兴领域开疆拓土。同时,也不能丢掉应有的社会担当,要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用专业能力回馈社会、温暖人心,努力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发布时间 : 2026-05-09
  4月18日,贵州省第六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圆满收官。来自全省9个市(州)96名优秀青年律师,以及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派遣来黔的4名律师,共同完成了为期6天的集中培训。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聆听各位青年律师在本次培训中的成长蜕变与所思所悟吧!     【刘伦伦 · 贵州惠正律师事务所】     青训营早已不只是一次培训,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礼、专业的升华与初心的叩问。如同一颗种子,在我心中种下了信仰、责任与热爱。我将带着这份收获与感动,在贵州这片热土上,用青春践行法治理想,用专业守护公平正义,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努力成长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青年律师,为贵州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刘芳军 · 贵州贵弘律师事务所】     青训营的点点滴滴就像一粒种子,种在了我心里。我会用心浇灌它,让它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感谢省律师协会与省团委搭建的平台,感谢各位老师的悉心指导与班委的辛勤付出,感谢同学们的真诚分享,让我将“青训有期、情谊无涯”八个字深深的刻人内心。我会带着这份收获与使命,在律师这条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蒲建华 ·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     五年执业,初心不改;党课洗礼,使命在肩。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律师,我将始终坚守法治信仰,践行执业为民的理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专业的服务,投身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努力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优秀律师,用青春和汗水书写律师职业的责任与担当。   【罗梓丹 · 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     作为新时代贵州青年律师,我们生逢法治建设的黄金时代,也肩负着沉甸甸的时代重任。今后,我将以此次领军人才训练营为契机,永葆进取之心、常存担当之志,在律师行业中脚踏实地、笃行实干,在法律服务岗位上履职尽责、奋勇争先,努力成长为堪当时代重任的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在法治贵州建设的壮阔征程中勇毅前行,奋力书写属于新时代青年律师的法治篇章!   【曾广鑫 · 贵州疆道律师事务所】     6天的培训结束了,但学习永远在路上。这次培训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做一名有政治觉悟、有专业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律师。回到工作岗位后,我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把掌握的实务技巧应用到办案中,把社会责任感体现在每一个案件里。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提升自己,不辜负这次培训机会,不辜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这个称号。   【岳成园 ·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结业证书不是休止符,而是冲锋号。当“领军人才”的称号加身,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荣誉不是光环,而是责任具象化的勋章——它提醒我,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去做那个“点燃别人”的人。我将带着淬炼后的信念回归执业一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灯塔,照亮前行的方向;以专业精进为刀锋,劈开现实的荆棘;以职业道德为铠甲,守护内心的纯净;以百名同侪的合力为火炬,汇聚成不可阻挡的光。   【何娟丽 · 贵州屋脊律师事务所】     作为训练营的学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所学所悟转化为执业动能,持续深学笃行,坚守法治初心、践行执业使命,深耕专业、精益求精。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以过硬的专业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履行人民律师职责。以更坚定的初心、更精湛的业务、更饱满的热情,投身法治建设事业,让青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吴宇彤 · 贵州贵达(凯里)律师事务所】     此次青训营,既是思想淬炼的“补钙”课堂,筑牢了我作为党员律师的理想信念根基;也是专业能力的“充电”阵地,夯实了我服务法治建设的业务能力基础。我深刻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职责与使命,前路任重道远,但光明可期。后续我将切实把本次训练营的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执业实践的行动遵循,主动投身贵州基层法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工作,以弘毅之姿担当时代重任,为贵州省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周孟菊 · 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     此次青训营是一次充实而深刻的成长之旅,6天虽然短暂,但内容丰富、节奏紧凑,让我在专业知识、职业视野与组织能力上都有显著提升。它既是对我专业技能的“充电”和“加油”,也是对我职业道德与党性修养的再次洗礼与升华。我将把此次学习的收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成长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优秀党员律师,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杨维胜 · 贵州正来律师事务所】     6天青训,一生受益。感谢贵州省律师协会和贵州省团校的精心筹备,感谢授课老师们的倾囊相授,感谢同期学员的相互成就。青训营的结束,恰是领军征程的开始。我将带着这份淬炼后的成长,在法治中国的壮阔画卷中,书写属于青年律师的担当与荣光。“青训有期、情谊无涯”,也希望我们贵州省第六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同窗伙伴们携手共进、情谊长存。    
发布时间 : 2026-03-11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全省律师行业接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庆祝节日,充分展现了新时代贵州女律师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和踔厉奋进的责任担当,为助力法治贵州、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巾帼力量。       六盘水市     为展现全市女律师“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3月7日,六盘水市律师协会举办了以 “巾帼展风采·奋进‘她’力量” 为主题的庆祝活动。     活动特别设置了“凝心聚力互动游戏”环节,大家从职场上的精英秒变为赛场上的“游戏达人”。在随后的“以法为炬、以心为光”自由交流环节,资深女律师们侃侃而谈,分享如何平衡工作与生活、如何应对执业瓶颈;年轻实习人员则虚心求教,畅谈对未来的憧憬与迷茫。     此次“三八”妇女节活动,不仅让全市女律师感受到了协会大家庭的温暖,缓解了工作压力,更增强了行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毕节市     3 月 7 日至 8 日,由毕节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市律师行业团委、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承办的“娘家有爱·芳华毕现”主题交流活动温情举办。全市 100 余名女律师和律所女性行政人员及其亲友参加活动。     活动分为三个环节,在“写给自己的书信”环节,大家提笔沉思,写下对一年后的自己想说的话,这些信件或由市律师协会统一封存,或由自己悉心珍藏,将在 2027 年的妇女节开启,见证时光的馈赠;在手作体验环节,女同胞们围坐在一起,有的专注制作冰箱贴,有的细心穿引珍珠风铃,有的认真学习艾草养生锤的制作技巧;花艺DIY环节,大家精心搭配花材,将春天的色彩捧在手心。     活动现场,女同胞们聚在一起,聊工作、聊生活、聊共同的困惑与收获。有人请教执业经验,有人分享生活妙招,轻松的氛围里,彼此的距离悄然拉近。     黔西南州     3月7日,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州律师行业妇联在兴义市举办“律政芳华,优雅同行”活动,庆祝第116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邹帮慧,州律师行业妇联主席白莎以及52名女律师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现场教学、动手实践做手工的方式,让女律师们从“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中放慢脚步,学习制作香薰蜡烛,感受漆扇非遗文化的魅力。女律师们用灵巧的双手、精湛的技艺,调配香薰和色彩,呈现了一个个精美的作品,展现了女律师的风采与自信。     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希望广大女律师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以自信的姿态、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创造更加辉煌的成就,为黔西南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发布时间 : 2026-03-06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全省律师行业接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庆祝节日,充分展现了新时代贵州女律师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和踔厉奋进的责任担当,为助力法治贵州、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巾帼力量。       省律协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雷锋精神与志愿精神,深化妇女儿童权益法治保障,3月5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以及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组织女律师志愿者,走进贵阳市南明区筑城广场,参与贵阳市妇联“3・5”学雷锋志愿服务普法活动,同步助力贵阳市“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启动仪式,以专业法律服务传递法治温暖。     活动现场组建专业律师咨询团队,为群众提供一对一免费法律咨询,耐心细致解答婚姻财产、子女抚养权、妇女劳动权益等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提供维权路径与实操建议。同时,主动与现场心理疏导、儿童性别教育等志愿服务点位联动,做好跨领域服务衔接与群众指引,形成普法、维权、疏导、教育一体化服务合力,切实提升妇女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与安全感。       安顺市     3月5日,安顺市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6周年暨“实干开新局·巾帼建新功”巾帼大宣讲活动。各县(区)妇联、市直各部门(单位)、省驻安单位妇联(妇委会)参加。     安顺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市律师行业妇联主席李晶晶参加并作交流发言。她以《用律心滋养希望:女律师爱心妈妈的暖心坚守》为题,分享了女律师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的温暖故事。她介绍,市律师行业妇联自2021年9月成立以来,持续开展“百场妇女儿童法律公益行”活动,去年3月组建女律师爱心妈妈志愿关爱服务队,至今累计帮扶留守困境儿童37名,协助解决监护缺失、校园欺凌等问题20余件。     此次交流发言充分展现了安顺市律师行业妇联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担当作为,彰显了巾帼志愿者的大爱情怀,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温暖力量。  

律师培训

更多+
发布时间 : 2026-06-25
  为聚焦破产审判与破产管理实务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全省破产管理人、法律从业者实操履职水平,规范破产案件办理流程,推动贵州省破产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破产实务专题讲座。现将活动相关事宜及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庭外重组在我国破产法治体系中的地位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学研究会        协办单位: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贵阳市律师协会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9:00-11:50(9:00开始签到)   地点: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3楼综合A厅   四、授课专家 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五、参会对象 全省各破产管理人从业人员、执业律师;各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人员;高校破产法相关法学研究人员;企业法务、金融机构法务及从事企业重整清算相关工作从业者。   本次活动预计参会规模 300 人,名额报满即止。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如有意愿,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参会人员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参会须知 1. 请于活动当日 9:00-9:20 前往会场签到入场;   2. 会场内保持安静,手机调至静音,遵守会场秩序;现场提供矿泉水,不统一安排午餐、住宿。   (三)联系方式 曾佳妮,13511925135(微信同号) 于莉 ,18111809505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讲座为行业专业公益交流活动,不收取参会费用,活动场地、专家、会务等相关成本由主办单位统筹承担;   2. 活动全程安排专业摄影、摄像记录,会后将整理讲座新闻稿及授课资料供参会人员学习参考;   3. 各单位请合理安排人员参会,统筹协调工作,珍惜本次与国家级破产法权威专家面对面学习交流的机会。  
发布时间 : 2026-05-14
  5月9日,黔南州律师协会在都匀举办惩戒实务专题培训。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晓宇,州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州律师协会会长伍海童出席培训并讲话,州律师协会会长班子,州律师协会监事长马骏,州司法局律工科科长、州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州律师协会秘书长韦丹琳,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委员,全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表及实习人员等180余人参加培训。     唐晓宇在开班致辞中强调,全州律师行业要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始终把握好正确的发展方向,始终把握好服务中心的职责使命,始终把握好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行风建设,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做好律师行业纪律教育和违规行为惩戒工作,是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律师行业的监管,引导全体律师规范执业,是维护律师行业整体形象的必然要求。   培训邀请到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任戴国忠和副主任吴飞鹏到场授课。两位老师分别以典型案例警示和办案流程规范为主题进行授课,内容聚焦律师执业风险防控核心议题,深入剖析律师行业惩戒种类及实施现状,系统地提出了防范律师违法违规的基本对策与实务建议,并就投诉处理中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   伍海童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全州律师要毫不放松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持续加强律师诚信教育的分类指导,要立足自身、从我做起,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融入发展大局,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惩戒委要在引领律师队伍健康发展,维护律师行业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最后,马骏发表了本次培训符合黔南州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程序合法、合规的监事意见。     本次培训内容紧扣执业纪律要点与风险防控核心,旨在帮助参训律师进一步明晰行为规范、强化纪律意识,提升惩戒委委员投诉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参与律师纷纷表示,培训内容务实解渴、指导性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坚守法治信仰、恪守行业规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履行律师职责,共同维护全州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 : 2026-04-20
  为进一步提高贵州省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企业自主保护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助力打造具有贵州特色的文旅品牌,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由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26年贵州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在贵阳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6年贵州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研讨会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承办单位:贵州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4日(周五)14:00-17:00 地点:贵阳市(具体地点待定)   四、授课嘉宾   1.韦玉娆,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法博士,原商标评审员,商标律师,商标代理人; 2.刘云飞,省律协知产非遗委主任; 3.李建,省律协知产非遗委副主任; 4.余清凯,省律协知产非遗委副主任; 5.汤津,省律协知产非遗委秘书长。   五、参加人员   全省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本次讲座报名人数限额200人,按照实际报名顺序统计,额满为止。   六、报名方式   (一)如有意愿,请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进行报名;   (二)倡导报名后准时参与,避免造成名额浪费。   联系人:汤津 联系方式:18685012085    
发布时间 : 2026-04-10
  4月8日,由省法院、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的“企业家的权责利与新公司法实施重点问题”同堂培训在省法院举行。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李建伟教授受邀进行授课。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德禄主持。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剑鸣,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安丰明,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省总商会副会长施波,贵州交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王劲松,贵州黔晟国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龙晓军,省律师协会会长、省政协委员白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归东,以及省直相关部门、省属国企、贵阳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70余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法律顾问、合规总监等在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学术报告厅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核心,聚焦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实务痛点,围绕企业家权责利界定与新公司法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精准赋能企业发展与公司法治实践。授课中,李建伟教授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指出我国企业治理仍面临多重现实困境。全面梳理了公司债权人就公司债务实现可追责的各类主体,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详细解读不同情形下法律适用规则,重点围绕揭破法人面纱的连带责任、瑕疵出资的补充赔偿责任、董监高的赔偿责任三大核心板块,结合最新立法动态及典型司法案例,深刻剖析当前司法审判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他表示,公司制度的真正现代化,完善法律文本固然重要,但企业家遵循规则、职业经理人专业履职、法律人依规行事,才是现代企业制度真正落地的关键。   邓德禄指出,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省法院也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公司法治领域要着眼大局、把握大势、登高望远,始终坚持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作为战略之举、长远之计、固本之策,把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作为公司法治服务保障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奋力实现“十五五”规划所确定的经营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举措,以此推动贵州持续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此次培训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讲解深入浅出,兼顾立法解读与司法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法律职业人之间就公司治理相关问题达成了更多专业共识,切实减少了公司治理领域的认知分歧,为共同攻克新公司法实施过程中的新难题、携手奔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将以公司法治的确定性积极应对各类不确定性,切实把培训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方式进行,全省政法系统、国资委系统、工商联系统、律师协会、民营企业等550余名骨干人员在省法院主会场参加培训,全省各中基层法院1600余名干警通过线上渠道同步参加培训。  

媒体报道

更多+

服务大厅

更多+

会刊之窗

更多+
文件大小:
24.4M
2025-09-16 15:21:00
文件大小:
28.4M
2025-09-16 15:20:00
文件大小:
156.4M
2025-09-09 16:15:33
文件大小:
42.3M
2025-06-20 15:34:00
文件大小:
179.5M
2025-06-20 15:33:00
文件大小:
35.6M
2024-09-11 15:05:00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bgs@163.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