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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sxh@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实习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律师队伍,现就2016年全省律师、实习律师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律师、实习律师的思想政治、专业水平、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执业律师培训
(一)培训单位
2016年执业律师集中培训由省律师协会主办,贵州大学律师学院(筹)和各市(州)律师协会具体承办。省律师协会、贵州大学律师学院(筹)与贵阳市律师协会拟定贵阳地区的执业律师年度培训方案,由贵州大学律师学院(筹)负责贵阳地区的执业律师培训;各市(州)律师协会根据自身实际拟定年度集中培训方案报省律师协会,需要由省律师协会协调师资的,须特别注明,由省律师协会负责向全国律师协会或省专家协调安排师资。
(二)片区划分
根据贵州省的实际,将贵州省2016年的执业律师集中培训分为四个片区进行,由四个片区内的各市(州)律师协会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密切协作,拟定培训方案,统一组织片区执业律师集中培训:
1、贵阳市片区(包括贵安新区),由省律师协会、贵州大学律师学院(筹)与贵阳市律师协会拟定贵阳地区的执业律师年度培训方案,由贵州大学律师学院负责贵阳地区的执业律师培训。初步拟定从5月到11月,分三至五期举办,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课程、师资、后勤保障等相关内容仍在研究中,由省律师协会、贵州大学律师学院(筹)与贵阳市律师协会共同商定后执行。
2、遵义市(包括仁怀市)、铜仁市和毕节市(包括威宁县);
3、安顺市、六盘水市和黔西南州;
4、黔东南州和黔南州。
(三)培训时间
各片区内的各市(州)律师协会必须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培训方案报省律师协会;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市(州)执业律师的集中培训工作。
(四)课时要求
各市(州)执业律师的全年培训不得少于40个课时,少于40个课时培训的律师一律不得参与本年度的律师执业考核。另外,凡参加其他各类培训并经该律师所在律师协会认可的均可计入课时,但必须提供相关培训课时证明材料予以证实和计算课时。
三、实习律师培训
2016年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原由省律师协会统一组织,方案由省律师协会拟定后下发各市(州)律师协会。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律师协会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负责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的具体安排,拟定培训方案,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审签后印发培训通知。精心组织培训方案的实施,督促所属会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全省广大律师要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出发,积极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培训活动,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执业能力。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律师协会培训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裴敬龙 13985184791
赵青松 18111916013 0851—86900525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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