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banner banner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讲述 | 从在家乡做法援到“1+1”法援志愿者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sxh@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讲述 | 从在家乡做法援到“1+1”法援志愿者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宣传部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3-04 15:4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张建,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








 



 





 

遗憾的开场














我第一次知道“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时,已是两年以后的事了。2011年4月,在浙江省司法厅的网页上,看到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算起来,已经是第三期了。换一个角度来说,我可能已经晚了两年。当时,只知道是一项国家组织的行动,是国家西部援助,就感觉国家的政策非常好,是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全面考虑,实施这项行动一定会有许多困难群众从中收益。那时,我没有考虑太多,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参加,没有把“1+1”行动和自己联系起来,当时就和“1+1”行动擦肩而过。时世变迁,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市场经济大潮下的人间故事,不断闯入我们的眼帘,撞击我们的灵魂,继而引发我们的思考。 






 

志愿社区为民生 






2011年7月,我是杭州市社区律师,平时在社区值班,接待来访群众。记得,有一天下午,社区来了一位五十多岁的先生,骑自行车来到社区上访。进门时,先生一边擦汗,一边气喘吁吁。我忙把先生请上座,让先生慢慢说。先生告诉我,是邻居之间发生纠纷,快一年了,还没有得到解决。先生听说有社区律师,就从家里赶过来,想问问律师,如何解决。先生家住三楼,楼上卫生间排放的污水渗透到楼下,楼下先生家卫生间的顶棚、墙面、地面均被污染,顶棚污迹斑斑,墙面发霉,部分起层、脱落。此时,正值夏季,别说污水刺激的味道让人难忍,就连先生家一家人每天的日常洗漱都成了问题。找对方理论,对方先是推脱,最后直接不予理睬。找社区调解,双方不欢而散。对照相关规定,由于纠纷双方都是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居民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社区律师不能代理任何一方。同时,社区多次出面调解,未能妥善解决,曾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对于先生的来访,作为社区律师,及时告诉来访人,如果走诉讼程序,应准备诉讼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且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






两个月后,去社区的路上,行走在人行道上的我,听到喊声“张律师!张律师!”,我忙停下来,回头看时,发现正是上次去社区上访的那位先生。先生告诉我,事情解决了,家里房子不漏水了。原来是,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开了庭,不久对方就找人把卫生间修好了。先生脸上露出的满意笑容,说出的感激话语,让我知道本案终于圆满解决。社区的老百姓,和我们一样,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平时遇到的可能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这些事事关系他们的日常生活,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让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正是我们的工作要求。

 

援助民工终不悔






2011年10月,作为杭州市总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援助律师,办理了一件援助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安徽籍民工杨某来杭州,在某市政工程公司的工地上从事钢筋工。一天下午六点多钟,杨某准备工地收尾工作时,被行驶的汽车压伤,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负全责。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杨某构成伤残。显然,杨某不仅是在工作中受伤,同时也受交通事故伤害,是两起责任。事发后,杨某找用人单位,多次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接受杭州市总工会指派后,我第一时间与杨某取得联系。第一次见面时,杨某是戴着深度近视眼镜,拄着双拐过来的,当时情绪激动,满嘴怨言。“NND!”“我不怕谁。”“我好好的一个人,到杭州来打工,变成了这个样子。”此情此景,让我印象深刻。我一边安抚当事人,稳定其情绪,一边做好相关工作。接下来,到某区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为审理做准备。开庭当天,我和杨某提前来到该区仲裁委员会。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仲裁庭门外走廊等候时,某男性工作人员问我:“你是代理人吗?你来一下。”走进其办公室时,该人对我说:“你要做当事人的工作,不要主张双倍工资,费用计算也不能按他的实际工资……”我则据理力争:“按法律规定计算。”该工作人员把我的意见告诉仲裁科长,仲裁科长当场打电话给杭州市总工会:“你们派的律师不做当事人的工作,是来捣乱的……”与此同时,仲裁科长及其下属让杨某走进科长办公室,让律师等在门外,拿出拟定好的协议要杨某签字。仲裁科长及其下属的劝说声肆无忌惮。“你签字吧!签了字就可以拿钱。”“你高度近视,平时卖菜数钱会不会数错啊!”……杨某终于拿到了裁决书。天色已暗,看完裁决书后,我发现赔偿数额不对。杨某叹息“唉!不谈了!我不该签字啊!”……






无独有偶,2012年4月,我再次看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招募通知时,手中正在办理的陈某损害赔偿案,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六十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只拿到了保险赔款八万元,侵权人则拒绝赔偿。当时,陈某受伤构成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妻子身患癌症,独生女儿带着一个四岁的娃娃,其家庭状况可想而知。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代理人的工作是到庭审结束时止。接下来的日子,寻找被告人财产线索,拿回赔偿款,成了我的主要任务。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10月,陈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与此同时,针对陈某的情况,我们免去了陈某一万多元的律师费。

 



 

 

千里法援西部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百姓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执业这些年,遇到那么多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当时就想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他们,去为他们做些什么,去帮助那些最需要的人。希望他们生活美满,度过平安幸福的每一天。






2020年10月,我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中,有来自东部地区的,也有来自西部地区的。他们中,年长的有六十多岁,年轻的有八零后。有的志愿者多年参加,并且多次获奖,对我来说,可谓前有劳模后有英雄,我就跟着队伍走。参加西部法律援助,让我感受到西部劳动者的生活 ,让我感受到更多的西部,特别是大开发的西部。每当接到受援群众反馈的信息,就感觉他们说话的声音前后判若两人。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的尊严和生活的自信,让关系紧张的家庭成员化干戈为玉帛,让多年不和的邻里之间一笑泯恩仇。如果要说收获,这也许就是一种收获。

 

结  语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1+1”行动的实施,为西部困难群众,为扶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1+1”行动,领导关心,群众期盼,社会需要。






“1+1”行动志愿律师作为当代中国律师群体的一部分,正如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先生所书:“一年苦辣与酸甜,都为苍生绽笑颜,利禄功名何所有,消愁天下铸平安。”







讲述 | 从在家乡做法援到“1+1”法援志愿者

【概要描述】



张建,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








 



 





 

遗憾的开场














我第一次知道“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时,已是两年以后的事了。2011年4月,在浙江省司法厅的网页上,看到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算起来,已经是第三期了。换一个角度来说,我可能已经晚了两年。当时,只知道是一项国家组织的行动,是国家西部援助,就感觉国家的政策非常好,是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全面考虑,实施这项行动一定会有许多困难群众从中收益。那时,我没有考虑太多,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参加,没有把“1+1”行动和自己联系起来,当时就和“1+1”行动擦肩而过。时世变迁,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市场经济大潮下的人间故事,不断闯入我们的眼帘,撞击我们的灵魂,继而引发我们的思考。 






 

志愿社区为民生 






2011年7月,我是杭州市社区律师,平时在社区值班,接待来访群众。记得,有一天下午,社区来了一位五十多岁的先生,骑自行车来到社区上访。进门时,先生一边擦汗,一边气喘吁吁。我忙把先生请上座,让先生慢慢说。先生告诉我,是邻居之间发生纠纷,快一年了,还没有得到解决。先生听说有社区律师,就从家里赶过来,想问问律师,如何解决。先生家住三楼,楼上卫生间排放的污水渗透到楼下,楼下先生家卫生间的顶棚、墙面、地面均被污染,顶棚污迹斑斑,墙面发霉,部分起层、脱落。此时,正值夏季,别说污水刺激的味道让人难忍,就连先生家一家人每天的日常洗漱都成了问题。找对方理论,对方先是推脱,最后直接不予理睬。找社区调解,双方不欢而散。对照相关规定,由于纠纷双方都是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居民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社区律师不能代理任何一方。同时,社区多次出面调解,未能妥善解决,曾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对于先生的来访,作为社区律师,及时告诉来访人,如果走诉讼程序,应准备诉讼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且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






两个月后,去社区的路上,行走在人行道上的我,听到喊声“张律师!张律师!”,我忙停下来,回头看时,发现正是上次去社区上访的那位先生。先生告诉我,事情解决了,家里房子不漏水了。原来是,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开了庭,不久对方就找人把卫生间修好了。先生脸上露出的满意笑容,说出的感激话语,让我知道本案终于圆满解决。社区的老百姓,和我们一样,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平时遇到的可能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这些事事关系他们的日常生活,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让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正是我们的工作要求。

 

援助民工终不悔






2011年10月,作为杭州市总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援助律师,办理了一件援助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安徽籍民工杨某来杭州,在某市政工程公司的工地上从事钢筋工。一天下午六点多钟,杨某准备工地收尾工作时,被行驶的汽车压伤,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负全责。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杨某构成伤残。显然,杨某不仅是在工作中受伤,同时也受交通事故伤害,是两起责任。事发后,杨某找用人单位,多次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接受杭州市总工会指派后,我第一时间与杨某取得联系。第一次见面时,杨某是戴着深度近视眼镜,拄着双拐过来的,当时情绪激动,满嘴怨言。“NND!”“我不怕谁。”“我好好的一个人,到杭州来打工,变成了这个样子。”此情此景,让我印象深刻。我一边安抚当事人,稳定其情绪,一边做好相关工作。接下来,到某区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为审理做准备。开庭当天,我和杨某提前来到该区仲裁委员会。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仲裁庭门外走廊等候时,某男性工作人员问我:“你是代理人吗?你来一下。”走进其办公室时,该人对我说:“你要做当事人的工作,不要主张双倍工资,费用计算也不能按他的实际工资……”我则据理力争:“按法律规定计算。”该工作人员把我的意见告诉仲裁科长,仲裁科长当场打电话给杭州市总工会:“你们派的律师不做当事人的工作,是来捣乱的……”与此同时,仲裁科长及其下属让杨某走进科长办公室,让律师等在门外,拿出拟定好的协议要杨某签字。仲裁科长及其下属的劝说声肆无忌惮。“你签字吧!签了字就可以拿钱。”“你高度近视,平时卖菜数钱会不会数错啊!”……杨某终于拿到了裁决书。天色已暗,看完裁决书后,我发现赔偿数额不对。杨某叹息“唉!不谈了!我不该签字啊!”……






无独有偶,2012年4月,我再次看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招募通知时,手中正在办理的陈某损害赔偿案,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六十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只拿到了保险赔款八万元,侵权人则拒绝赔偿。当时,陈某受伤构成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妻子身患癌症,独生女儿带着一个四岁的娃娃,其家庭状况可想而知。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代理人的工作是到庭审结束时止。接下来的日子,寻找被告人财产线索,拿回赔偿款,成了我的主要任务。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10月,陈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与此同时,针对陈某的情况,我们免去了陈某一万多元的律师费。

 



 

 

千里法援西部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百姓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执业这些年,遇到那么多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当时就想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他们,去为他们做些什么,去帮助那些最需要的人。希望他们生活美满,度过平安幸福的每一天。






2020年10月,我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中,有来自东部地区的,也有来自西部地区的。他们中,年长的有六十多岁,年轻的有八零后。有的志愿者多年参加,并且多次获奖,对我来说,可谓前有劳模后有英雄,我就跟着队伍走。参加西部法律援助,让我感受到西部劳动者的生活 ,让我感受到更多的西部,特别是大开发的西部。每当接到受援群众反馈的信息,就感觉他们说话的声音前后判若两人。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的尊严和生活的自信,让关系紧张的家庭成员化干戈为玉帛,让多年不和的邻里之间一笑泯恩仇。如果要说收获,这也许就是一种收获。

 

结  语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1+1”行动的实施,为西部困难群众,为扶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1+1”行动,领导关心,群众期盼,社会需要。






“1+1”行动志愿律师作为当代中国律师群体的一部分,正如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先生所书:“一年苦辣与酸甜,都为苍生绽笑颜,利禄功名何所有,消愁天下铸平安。”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宣传部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3-04 15:41
  • 访问量:0
详情

张建,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

 

 

 

遗憾的开场

我第一次知道“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时,已是两年以后的事了。2011年4月,在浙江省司法厅的网页上,看到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算起来,已经是第三期了。换一个角度来说,我可能已经晚了两年。当时,只知道是一项国家组织的行动,是国家西部援助,就感觉国家的政策非常好,是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全面考虑,实施这项行动一定会有许多困难群众从中收益。那时,我没有考虑太多,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参加,没有把“1+1”行动和自己联系起来,当时就和“1+1”行动擦肩而过。时世变迁,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市场经济大潮下的人间故事,不断闯入我们的眼帘,撞击我们的灵魂,继而引发我们的思考。 

 

志愿社区为民生 

2011年7月,我是杭州市社区律师,平时在社区值班,接待来访群众。记得,有一天下午,社区来了一位五十多岁的先生,骑自行车来到社区上访。进门时,先生一边擦汗,一边气喘吁吁。我忙把先生请上座,让先生慢慢说。先生告诉我,是邻居之间发生纠纷,快一年了,还没有得到解决。先生听说有社区律师,就从家里赶过来,想问问律师,如何解决。先生家住三楼,楼上卫生间排放的污水渗透到楼下,楼下先生家卫生间的顶棚、墙面、地面均被污染,顶棚污迹斑斑,墙面发霉,部分起层、脱落。此时,正值夏季,别说污水刺激的味道让人难忍,就连先生家一家人每天的日常洗漱都成了问题。找对方理论,对方先是推脱,最后直接不予理睬。找社区调解,双方不欢而散。对照相关规定,由于纠纷双方都是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居民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社区律师不能代理任何一方。同时,社区多次出面调解,未能妥善解决,曾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对于先生的来访,作为社区律师,及时告诉来访人,如果走诉讼程序,应准备诉讼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且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

两个月后,去社区的路上,行走在人行道上的我,听到喊声“张律师!张律师!”,我忙停下来,回头看时,发现正是上次去社区上访的那位先生。先生告诉我,事情解决了,家里房子不漏水了。原来是,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开了庭,不久对方就找人把卫生间修好了。先生脸上露出的满意笑容,说出的感激话语,让我知道本案终于圆满解决。社区的老百姓,和我们一样,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平时遇到的可能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这些事事关系他们的日常生活,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让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正是我们的工作要求。

 

援助民工终不悔

2011年10月,作为杭州市总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援助律师,办理了一件援助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安徽籍民工杨某来杭州,在某市政工程公司的工地上从事钢筋工。一天下午六点多钟,杨某准备工地收尾工作时,被行驶的汽车压伤,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负全责。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杨某构成伤残。显然,杨某不仅是在工作中受伤,同时也受交通事故伤害,是两起责任。事发后,杨某找用人单位,多次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接受杭州市总工会指派后,我第一时间与杨某取得联系。第一次见面时,杨某是戴着深度近视眼镜,拄着双拐过来的,当时情绪激动,满嘴怨言。“NND!”“我不怕谁。”“我好好的一个人,到杭州来打工,变成了这个样子。”此情此景,让我印象深刻。我一边安抚当事人,稳定其情绪,一边做好相关工作。接下来,到某区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为审理做准备。开庭当天,我和杨某提前来到该区仲裁委员会。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仲裁庭门外走廊等候时,某男性工作人员问我:“你是代理人吗?你来一下。”走进其办公室时,该人对我说:“你要做当事人的工作,不要主张双倍工资,费用计算也不能按他的实际工资……”我则据理力争:“按法律规定计算。”该工作人员把我的意见告诉仲裁科长,仲裁科长当场打电话给杭州市总工会:“你们派的律师不做当事人的工作,是来捣乱的……”与此同时,仲裁科长及其下属让杨某走进科长办公室,让律师等在门外,拿出拟定好的协议要杨某签字。仲裁科长及其下属的劝说声肆无忌惮。“你签字吧!签了字就可以拿钱。”“你高度近视,平时卖菜数钱会不会数错啊!”……杨某终于拿到了裁决书。天色已暗,看完裁决书后,我发现赔偿数额不对。杨某叹息“唉!不谈了!我不该签字啊!”……

无独有偶,2012年4月,我再次看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招募通知时,手中正在办理的陈某损害赔偿案,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六十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只拿到了保险赔款八万元,侵权人则拒绝赔偿。当时,陈某受伤构成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妻子身患癌症,独生女儿带着一个四岁的娃娃,其家庭状况可想而知。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代理人的工作是到庭审结束时止。接下来的日子,寻找被告人财产线索,拿回赔偿款,成了我的主要任务。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10月,陈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与此同时,针对陈某的情况,我们免去了陈某一万多元的律师费。

 

 

 

千里法援西部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百姓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执业这些年,遇到那么多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当时就想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他们,去为他们做些什么,去帮助那些最需要的人。希望他们生活美满,度过平安幸福的每一天。

2020年10月,我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中,有来自东部地区的,也有来自西部地区的。他们中,年长的有六十多岁,年轻的有八零后。有的志愿者多年参加,并且多次获奖,对我来说,可谓前有劳模后有英雄,我就跟着队伍走。参加西部法律援助,让我感受到西部劳动者的生活 ,让我感受到更多的西部,特别是大开发的西部。每当接到受援群众反馈的信息,就感觉他们说话的声音前后判若两人。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的尊严和生活的自信,让关系紧张的家庭成员化干戈为玉帛,让多年不和的邻里之间一笑泯恩仇。如果要说收获,这也许就是一种收获。

 

结  语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1+1”行动的实施,为西部困难群众,为扶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1+1”行动,领导关心,群众期盼,社会需要。

“1+1”行动志愿律师作为当代中国律师群体的一部分,正如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先生所书:“一年苦辣与酸甜,都为苍生绽笑颜,利禄功名何所有,消愁天下铸平安。”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4
04-22
小黑点

关注 | 省律师协会涉外委、留归委举办律师交流座谈会

2024年4月12日上午,由贵州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委员会以及贵州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主办的律师交流座谈会在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举行。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裴忠坚就越南投资政策及相关法律服务做交流分享,本次活动由省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凌松主持,省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专委会、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委员会成员,贵州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员近50人参会。   裴忠坚介绍了越南法律及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围绕越南经济、人口、工业发展情况及中国和越南的投资、经济贸易往来及两国之间的法律服务市场情况等作了专业细致的介绍,并表示,近年来越南对外商投资持开放和欢迎的态度,法律服务也存在较大的缺口,非常欢迎中国律师来越南交流,希望在法律服务等各方面加强中越合作。   省律协监事会主席、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代表省律协以及贵达律师事务所对裴忠坚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就中国及贵州律师行业基本情况,贵州涉外律师及法律服务市场情况等做了简要介绍,并表示,东盟区域是贵州律师海外发展的重点之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为加强地区互联互通起到的积极作用,将进一步促进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和文化往来,未来将与维益律师事务所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在越南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方面的合作。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中越两国法治环境、投资贸易情况等进行交流,并针对海商海事、边民贸易、涉侨纠纷、涉外案件执行等领域开展双边合作事宜进行探讨。   此次活动作为开启贵州律师面向东南亚交流的起点,对牢牢把握新时代贵州“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推动贵州加快对外开放,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有重要意义,贵州律师要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律师之间的交流互动,把握时代机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助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查看详情
2024
04-22
小黑点

聚焦|毕节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4月19日,毕节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全市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以现场和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毕节市司法局设主会场,各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                毕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维主持会议并讲话。毕节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相关负责同志、市律师协会会长班子成员及七星关区辖区内律所党支部书记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分管律师工作领导、律师工作股相关负责同志及辖区内各律所党支部书记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省委、市委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司法部党组、省司法厅党委和市委两新工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毕节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模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执业基本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律师、党员从强化遵守党的纪律和提升党性素养中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二要注重学习效果。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好“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的关系,把握好全覆盖开展和分领域推进的关系,把握好整体安排和基层需求的关系,找准各自着力点,精准提出明确要求,决不能搞“一刀切”、“上下一般粗”。律所党支部要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案例教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律师认真学习。三要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地教育资源,集中组织党员、律师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震慑,让党员、律师切实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四要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理论研究阐释,及时报道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努力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社会效果。要加强舆情监测导控,为党纪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查看详情
2024
04-22
小黑点

头条 |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在安顺调研律师工作

4月19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赴安顺市律师行业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议听取安顺律师工作情况汇报。安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开惠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戴波主持会议。   王开惠对安顺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助力基层治理、开展法治宣传、践行公益事业、服务经济发展等工作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   张大石对安顺市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安顺市律师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奋力践行司法部“五点希望”,深入贯彻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精神,创新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坚持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始终在全省律师行业走前列、作示范。   张大石强调,要加强行业管理,紧紧围绕新时代律师行业特点,依法依规依章程全方位加强律师管理,多措并举压实律所主任主体责任,推动律所把好人员入口关,积极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促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公益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守人民律师定位,践行服务为民理念,拓宽公益法律服务路径,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提升安顺律师社会形象,切实增强律师执业荣誉感和使命感。要加强权利保障,积极与法检两院、公安及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搭建良性互动桥梁,着力破解律师“会见难”等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履行惩戒职责。   会上,观看了《安顺市律师协会工作宣传片》,安顺市律师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班子成员、参会副监事长围绕律师事业发展、队伍建设管理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查看详情
2024
04-18
小黑点

聚焦|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

4月13日,中共铜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铜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杜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杨华主持。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员,市律师行业各党支部书记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下辖16个党支部书记逐一述职,分别从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工作特色亮点等方面,既讲党支部面上工作,又讲个人履职情况,既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听取各党支部书记述职后,杜晓军对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各党支部书记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对部分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生活落实不够严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从促进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建好建强标准化党支部、党建引领促进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就像是一块磨砺党组织书记能力的砥石,既是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推动党组织书记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述职评议不仅在于检验党组织书记的党建成绩,更在于激发各支部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   会议要求,2024年,要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一要着力突出政治担当,强化政治功能。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中。二要着力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党建实效。支部书记要坚决扛起抓党建第一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带头贯彻落实好行业党委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清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三要着力抓好机制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把述职作为手段,将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为主攻方向,完善党建工作相关机制,最终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四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支部书记要牢记自己的书记身份,牢记自己是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支部的战斗力,内化为行业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会议还对铜仁市律师行业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作了专题培训。   
查看详情
2024
04-18
小黑点

关注|贵阳市律师协会举办“法治乡村·携手同行”乡村振兴公益活动

2024年4月13日,由贵阳市司法局、花溪区司法局指导,贵阳市律师协会主办的“法治乡村·携手同行”乡村振兴公益活动在贵阳市花溪区青岩古镇龙井村隆重举行。   活动当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彭容江到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走访指导基层治理工作并慰问法治乡村活动工作人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明勇,花溪区委副书记、区长蒋芳菊,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李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杨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晓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景文一同走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朱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尚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明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李永年等陪同走访。   张大石、彭容江一行对龙井村委会、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簸箕画坊、银坊、蜡染坊等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公益活动现场、村规民约,并与村“两委”、各坊主、法治进乡村活动工作人员等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基层治理、人民调解、企业经营、法治乡村活动开展情况,以及龙井村作为“全国文明村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基层法治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成果。   彭容江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融入乡村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鼓励律师在乡村基层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以更积极的态度、更专业的技能,配合村“两委”,服务好人民群众。   张大石强调,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地方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省市律师协会也要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培训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示范带动广大村(居)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本次法治乡村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法入人心、法治宣传。以推进乡村治理为抓手,市律协各专委在龙井村古今文化广场设置法律咨询台,对宪法、民法典、司法救助等法律知识进行普及,现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让群众把法律带回家。志愿者律师们还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讨薪、征地拆迁、婚姻家事等方面的法律热难点问题。   二是与民同行、送法下乡。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等律协班子成员带领广大律师走访龙井村各坊间经营主体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提升经营主体法治思维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薛军与村民们亲切交流,了解了村民们在经营过程中的需求和困境,主动询问村民是否需要法律帮助。薛军说:“我们看到了村民的生活环境,也感受到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期待。”薛军一行还看望了龙井村老党员、困难户,听取他们的感受,讲解日常法律问题,共同增进幸福感和归属感。   夕阳西下、华灯初上,在古井文化广场,一曲铿锵的龙鼓声拉开了文艺演出的序幕。花溪区青岩镇党委书记刘海峰,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分别致辞。本次活动采取多方协作、多元投入的方式,旨在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为和美乡村、平安乡村的建设贡献贵阳贵安律师力量。文艺表演穿插了现场提问与抢答环节,现场群众对主持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积极踊跃回答。演出最后,现场工作人员、表演人员、在场观众围绕篝火载歌载舞,本次活动在篝火晚会的欢声笑语中落幕。   本次活动以法治宣传、送法下乡、走访慰问、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是贵阳贵安律师扎根基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彰显了贵阳贵安律师助力乡村法治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未来,贵阳贵安律师将聚焦乡村发展特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保证作用,扎实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用法治元素赋能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发出贵阳贵安律师强有力的声音。   本次活动由市律协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责任委员会、市律协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市律协党建工作委员会、市律协文化与体育委员会、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市律协宣传委员会、中共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协办,同时得到贵阳贵安广大律师、各高校法学院及社会各界人士、龙井村全体村民的大力支持。
查看详情
2024
04-18
小黑点

头条|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4月17日,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全省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全省9个市(州)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办负责同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司法部党组、省司法厅党委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律师行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模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执业基本要求,始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解读,深化对《条例》的理解运用。注重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重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等形式,紧密结合律师行业工作实际和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灵活生动的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教育效果。要做好学习教育指导和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端正学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坚持示范带动。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律所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支委成员要坚持带头学习,坚持和所属党员同学习、共讨论,注意在研学、交流中增强对党纪党规的认识,加深理解。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学、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和广大律师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抓好成果转化。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与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与深入推进行业“头雁行动”等统筹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推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