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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21年第4期刊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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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21年第4期刊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遵义市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4-30 15:1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即将出版的《中国律师》2021年第4期“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将刊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文,详细介绍了遵义市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情况。

下面,让我们先睹为快!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为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2020年12月13日举办的第四届遵义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培训会上,我们邀请遵义市委党校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解读 ;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遵义市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我们组织全体理事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遵义律协下发通知,要求各律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切实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近年来,遵义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遵义市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实现新的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要坚持政治统领,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向心力。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主责主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律师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建立梯队发展队伍,有计划、有组织地把青年律师、律所合伙人、业务骨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对象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律师队伍党员比例。

要完善组织体系,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凝聚力。按照“应建全建”的要求,坚持“四个同步”,即律师事务所审批与建立党组织同步,律师执业申请、转所与组织关系接转同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与党建工作考核同步,党员律师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选好用好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班子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律所主任是党员的要“一肩挑”担任党组织书记,主任不是党员的,由合伙人、管委会中的党员律师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成员要进入律所管理层。配强、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对于不符合设立独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的作用。

要创新机制建设,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执行力。与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合作,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与街道、社区或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建立党员法律服务活动中心,打造律师行业党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活动基地。深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重点民营企业、村(社区)、司法所“结对共建”,党员律师“法律六进”,党员律师与非党员律师“结对互帮”等多种活动,提高党组织活动的有效性,形成与共建单位先锋同行、工作互助、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要健全保障体系,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影响力。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归口管理和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背景下,探索建立统筹兼顾、上下贯通、运行顺畅的适应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律师行业党建与律所建设、行业发展和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以党建带所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律所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到律师执业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到律师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增强党建工作对律所的覆盖面,推动律所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服务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贵州是中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也将加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其中律师大有可为。2020年6月,遵义律协对口帮扶余庆县法治乡村建设签约,成立了5个专业组,协助制定余庆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规划,完善余庆县村(社区)和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标准,指派律师参与乡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协助参与解决乡村矛盾纠纷。

贵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 :“把遵义都市圈建成全省的核心增长极”;“支持遵义做大做强,力争与贵阳齐头并进,唱好‘双城记’。”遵义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以遵义都市圈建设为牵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到2035年遵义会议召开一百周年时,实现现代化水平在西部领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新布局,顺应城市发展新规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呼应遵义使命新担当。

从历史方位、国家战略、贵州发展三个维度看,遵义已经迎来新的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律师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也已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遵义律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形象地位不断得到提升。

在遵义大发展的背景下,遵义律师业必将与遵义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这要求遵义律师必须不忘初心、勤勉尽责、奋力拼搏,勇于担当历史新使命,决不辜负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遵义律师的殷切期盼,为努力当好贵州省发展“火车头”、形成重要“增长极”,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贡献遵义律师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以文化为引领   不断推动遵义律师事业新发展

遵义律师要不断发展,离不开文化建设。近年来,遵义律协在律师文化建设上做了大量的探索,出版《遵义律师志》。《遵义律师》杂志也已连续出刊 18年共71期,每年举办的“体育活动周”等活动,都为律师的文化建设而努力。

遵义律协被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8年-2020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一定程度上提振了律师精神。

2020年11月20日,遵义律协召开了遵义市律师文化建设座谈会,为遵义市律师的文化建设建言献策,把脉问诊。2021年初,遵义律协下发《关于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律师文化建设专家顾问团。

下一步,遵义律协将制定遵义律师文化建设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力争将遵义律师文化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律师文化建设的品牌,同时我们还将注重律师文化建设成果的运用和实践,推动遵义律师行业在正确的道路上不断开拓前进。

《中国律师》2021年第4期刊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概要描述】即将出版的《中国律师》2021年第4期“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将刊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文,详细介绍了遵义市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情况。

下面,让我们先睹为快!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为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2020年12月13日举办的第四届遵义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培训会上,我们邀请遵义市委党校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解读 ;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遵义市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我们组织全体理事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遵义律协下发通知,要求各律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切实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近年来,遵义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遵义市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实现新的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要坚持政治统领,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向心力。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主责主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律师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建立梯队发展队伍,有计划、有组织地把青年律师、律所合伙人、业务骨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对象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律师队伍党员比例。

要完善组织体系,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凝聚力。按照“应建全建”的要求,坚持“四个同步”,即律师事务所审批与建立党组织同步,律师执业申请、转所与组织关系接转同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与党建工作考核同步,党员律师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选好用好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班子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律所主任是党员的要“一肩挑”担任党组织书记,主任不是党员的,由合伙人、管委会中的党员律师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成员要进入律所管理层。配强、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对于不符合设立独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的作用。

要创新机制建设,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执行力。与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合作,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与街道、社区或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建立党员法律服务活动中心,打造律师行业党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活动基地。深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重点民营企业、村(社区)、司法所“结对共建”,党员律师“法律六进”,党员律师与非党员律师“结对互帮”等多种活动,提高党组织活动的有效性,形成与共建单位先锋同行、工作互助、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要健全保障体系,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影响力。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归口管理和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背景下,探索建立统筹兼顾、上下贯通、运行顺畅的适应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律师行业党建与律所建设、行业发展和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以党建带所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律所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到律师执业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到律师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增强党建工作对律所的覆盖面,推动律所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服务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贵州是中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也将加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其中律师大有可为。2020年6月,遵义律协对口帮扶余庆县法治乡村建设签约,成立了5个专业组,协助制定余庆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规划,完善余庆县村(社区)和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标准,指派律师参与乡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协助参与解决乡村矛盾纠纷。

贵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 :“把遵义都市圈建成全省的核心增长极”;“支持遵义做大做强,力争与贵阳齐头并进,唱好‘双城记’。”遵义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以遵义都市圈建设为牵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到2035年遵义会议召开一百周年时,实现现代化水平在西部领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新布局,顺应城市发展新规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呼应遵义使命新担当。

从历史方位、国家战略、贵州发展三个维度看,遵义已经迎来新的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律师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也已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遵义律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形象地位不断得到提升。

在遵义大发展的背景下,遵义律师业必将与遵义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这要求遵义律师必须不忘初心、勤勉尽责、奋力拼搏,勇于担当历史新使命,决不辜负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遵义律师的殷切期盼,为努力当好贵州省发展“火车头”、形成重要“增长极”,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贡献遵义律师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以文化为引领   不断推动遵义律师事业新发展

遵义律师要不断发展,离不开文化建设。近年来,遵义律协在律师文化建设上做了大量的探索,出版《遵义律师志》。《遵义律师》杂志也已连续出刊 18年共71期,每年举办的“体育活动周”等活动,都为律师的文化建设而努力。

遵义律协被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8年-2020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一定程度上提振了律师精神。

2020年11月20日,遵义律协召开了遵义市律师文化建设座谈会,为遵义市律师的文化建设建言献策,把脉问诊。2021年初,遵义律协下发《关于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律师文化建设专家顾问团。

下一步,遵义律协将制定遵义律师文化建设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力争将遵义律师文化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律师文化建设的品牌,同时我们还将注重律师文化建设成果的运用和实践,推动遵义律师行业在正确的道路上不断开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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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出版的《中国律师》2021年第4期“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将刊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文,详细介绍了遵义市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情况。

下面,让我们先睹为快!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为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2020年12月13日举办的第四届遵义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培训会上,我们邀请遵义市委党校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解读 ;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遵义市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我们组织全体理事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遵义律协下发通知,要求各律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推动遵义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切实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近年来,遵义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遵义市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实现新的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要坚持政治统领,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向心力。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主责主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律师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建立梯队发展队伍,有计划、有组织地把青年律师、律所合伙人、业务骨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对象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律师队伍党员比例。

要完善组织体系,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凝聚力。按照“应建全建”的要求,坚持“四个同步”,即律师事务所审批与建立党组织同步,律师执业申请、转所与组织关系接转同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与党建工作考核同步,党员律师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选好用好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班子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律所主任是党员的要“一肩挑”担任党组织书记,主任不是党员的,由合伙人、管委会中的党员律师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成员要进入律所管理层。配强、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对于不符合设立独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的作用。

要创新机制建设,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执行力。与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合作,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与街道、社区或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建立党员法律服务活动中心,打造律师行业党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活动基地。深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重点民营企业、村(社区)、司法所“结对共建”,党员律师“法律六进”,党员律师与非党员律师“结对互帮”等多种活动,提高党组织活动的有效性,形成与共建单位先锋同行、工作互助、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要健全保障体系,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影响力。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归口管理和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背景下,探索建立统筹兼顾、上下贯通、运行顺畅的适应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律师行业党建与律所建设、行业发展和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以党建带所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律所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到律师执业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到律师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增强党建工作对律所的覆盖面,推动律所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服务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贵州是中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也将加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其中律师大有可为。2020年6月,遵义律协对口帮扶余庆县法治乡村建设签约,成立了5个专业组,协助制定余庆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规划,完善余庆县村(社区)和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标准,指派律师参与乡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协助参与解决乡村矛盾纠纷。

贵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 :“把遵义都市圈建成全省的核心增长极”;“支持遵义做大做强,力争与贵阳齐头并进,唱好‘双城记’。”遵义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以遵义都市圈建设为牵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到2035年遵义会议召开一百周年时,实现现代化水平在西部领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新布局,顺应城市发展新规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呼应遵义使命新担当。

从历史方位、国家战略、贵州发展三个维度看,遵义已经迎来新的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律师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也已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遵义律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形象地位不断得到提升。

在遵义大发展的背景下,遵义律师业必将与遵义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这要求遵义律师必须不忘初心、勤勉尽责、奋力拼搏,勇于担当历史新使命,决不辜负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遵义律师的殷切期盼,为努力当好贵州省发展“火车头”、形成重要“增长极”,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贡献遵义律师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以文化为引领   不断推动遵义律师事业新发展

遵义律师要不断发展,离不开文化建设。近年来,遵义律协在律师文化建设上做了大量的探索,出版《遵义律师志》。《遵义律师》杂志也已连续出刊 18年共71期,每年举办的“体育活动周”等活动,都为律师的文化建设而努力。

遵义律协被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8年-2020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一定程度上提振了律师精神。

2020年11月20日,遵义律协召开了遵义市律师文化建设座谈会,为遵义市律师的文化建设建言献策,把脉问诊。2021年初,遵义律协下发《关于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律师文化建设专家顾问团。

下一步,遵义律协将制定遵义律师文化建设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力争将遵义律师文化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律师文化建设的品牌,同时我们还将注重律师文化建设成果的运用和实践,推动遵义律师行业在正确的道路上不断开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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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一)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计八章六十七条,依次为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为便于贵州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充分理解和正确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省律协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特组织编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条文理解与运用读本》,以辅助实务理解与运用。省律协将对读本内容进行系列宣传,以期推动律师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 第一条  条文理解与应用 (解读作者:王镇,贵州宪张律师事务所律师,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条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条文主旨】 本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条文解读】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共同组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是当前集体所有制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实现城乡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广大农村进行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需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共同繁荣。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法治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也是民主的保障,还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其三种功能统一和作用于具体法治实践。充分发挥集体所有制的优势,不仅需要有法可依还要实现良法善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颁行,有效巩固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吸收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及司法实践成果。 其立法目的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取得丰富的经验和丰硕成果,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大量素材,形成了系列司法观点,现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固定下来。 社会的发展进步时刻在调整和分配社会群体的利益,因此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利,应当包括内外两个层面:对外层面,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主体权益不一致时,要防止其他社会群体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其他民事主体的侵权行为等;对内层面,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要保护好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权利,防止集体经济组织损害成员权益,也防止成员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 二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各地在摸索、探索中形成了对集体经济组织理解的众多维度。就农村现状而言,既有经济欠发展的“空壳村”,也有获得资源收益或者城市发展红利而高速成长起来的“暴发村”,但多数未设立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支两委的概念常态混同,形成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模糊边界。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不够明确,责任权利不够清晰,在尚未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情况下,导致村委会难以适从,管理缺乏明确的目标、工作缺乏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决了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督和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符合中国式现代化农村实践和乡村振兴的要求,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中主体资格的要求,健全其法人治理方式,通过法律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利于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被少数人控制、防止外部资本和人员侵占,有利于妥善处理和平衡关联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利益关系。 三是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农业合作化改造以来,农业农村一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底色,农业农村的发展依赖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物质准备、经济基础、管理条件和知识储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映射了集体经济的建设目标,指引了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规范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方法,夯实了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基础。 四是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宪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主体。《宪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将宪法精神落实到法律规则之中,确定了判定各方权益的规则,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经营制度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五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一条明确要求“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并在第二条提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这五大振兴,农业升级和产业振兴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点、难点,通过法律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生活中的职责,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为与不可为,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掌握着土地这个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相应承担着发展农业、推进农业升级和振兴产业的重大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了集体经济组织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农业的义务,既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所有制、解决双层经营制度“分得多、统得少”的问题,又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业强国的建设者,规划了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远景。 六是促进共同富裕。 就农村发展现状而言,目前农业产品的价值尚难以通过市场交换价值予以充分体现,农业生产环境的开放性导致产业面临着高风险,生产投入和产品产出容易倒挂,故以农为业者特别容易出现贫富分化,历史上的土地兼并周而复始。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确立,从制度上防止了土地兼并、确保了耕者有其田,预防了农民贫富两极分化,但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实践中,个别地方出现了“共同贫穷”的现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防止土地兼并、预防共同贫穷、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立法目的,并将一系列措施、责任压实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夯实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法律规则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直面提高广大农民富裕程度这个最艰巨任务,从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和成员确认规则,规范集体财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益方面,构建了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了广大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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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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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界省政协委员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体会

10月17日,贵州省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座谈会在贵阳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出席。省政协主席赵永清主持。省政协原主席王思齐、王正福,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负责同志,省法院院长,部分曾担任过省政协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出席。   会议精神在与会同志和社会各界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表示,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奋发的精神,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鲜明中国特色和显著政治优势,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以团结凝聚力量,以奋斗铸就伟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总书记提出的‘十个坚持’,精辟概括了75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后,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感悟颇深。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科学界别委员,她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推动各项法律服务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全力打造一支价值取向正确、专业储备丰富、家国情怀炽热的不负时代的律师队伍,为法治护航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努力做到企业走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推动构建司法行政机关支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治实训“产学训”相结合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独特设计,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汇聚起强大力量。”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嫣说,在法律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同时,作为妇联界别的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参与政协组织的各类调研、协商活动,在国家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特别是农村妇女就业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建言献策,为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建设贡献力量。   “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新使命新担当。”省政协委员、省新联会监事会主席、省律师协会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莉表示,“我们一定要珍惜政治身份,牢记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履职方法,着力增强履职本领,扎实践行‘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重要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展现新阶层人士风采、贡献新阶层人士力量。”   “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75载的光辉与荣耀时刻激励着我。”省政协委员、贵州黔途律师事务所主任苟永强表示,只有知民情、晓民意,才能解民忧,将在工作中广泛联系基层,了解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在观山湖区退伍军人事务局侯淑英工作室,我作为主要参与工作站履职的委员,将会进一步结合界别工作实际,按照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的具体要求,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主动履职尽责,体现委员责任与担当,自觉投身到服务群众第一线的具体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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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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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之十九

在波澜壮阔的时代潮流中,贵州省律师行业秉承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聚焦围绕“四新” 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以法律智慧和专业精神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我们将陆续推出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是贵州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也是新时代律师行业致力于法治贵州建设的生动实践。   案例之十九:破产和解模式推动化解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巨额债务   案例涉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和解过程,公司在资不抵债且无法与债权人达成清偿协议的情况下,通过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程序,最终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82.5%,显著高于省内其他破产案件。本案仅用20天完成和解程序、45天完成全部债权清偿,超高的债权清偿率彰显了破产、优化营商环境的程序价值、社会价值,在平等保护债权人、协调股东矛盾等环节进行了创新探索,在和解协议设计中兼顾债权实现和企业长远发展,实现了债务人重生和债权人平等受偿。   2020年,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接受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指定担任某房开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开公司)清算组管理人。该所在清理资产过程中发现某房开公司资不抵债,且与主要债权人未能达成清偿协议,遂申请转为破产清算程序。2021年7月富迪所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等,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随后,推动某房开公司提出和解申请,协助其制作和解方案。同年9月,富迪所组织债权人对和解协议草案进行表决,最终高票表决通过,法院裁定认可了和解协议。富迪所在裁定生效后,组织债务人在45日内完成清偿,和解协议顺利执行完毕。   1.及时申请进入破产程序,避免拖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三十三条:“公司强制清算中,有关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权利人的破产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予以受理”之规定,富迪所在发现企业存在破产原因后,及时向法院申请进入清算程序,避免拖沓,保证所有债权依法公平得到清偿。   2.立足企业现状维持日常管理,减缓破产程序对各方影响   某房开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日常运营需要专业的人员推动,且资产维护、区域环保卫生方面政府部门都有着指标要求,如何在破产期间保证企业的安全正常运行,维持企业的平稳过渡是管理人接管后的首要难题。考虑到债务人虽已长期深陷各类债务危机,但自身日常经营运营团队较齐整,而管理人团队基本为执业律师,无房地产企业经营经验的实际情况,为保障某房开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所开发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等,在接管之初,管理人立即制定资产管理方案并向法院报告要求债务人日常运营团队留任、协助处理破产期间的企业日常运营,形成某房开公司业务由原经营团队主管、管理人监督、法院总协调的模式,确保某房开公司破产期间经营事务平稳进行,最小程度减缓了因破产程序给某房开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3.注重沟通,现金清偿与非现金清偿同时并举,缓解各方矛盾   本案债权金额逾20亿元,债权人多为工程款类债权人,维稳压力较大。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现状,富迪所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并取得债权人理解,最终债权人会议同意按照82.5%比例进行清偿。同时,优化了清偿方式,对大额债权人采取现金+实物方式清偿,降低债务人筹集现金的压力,确保债务人在约定时间内兑现承诺,避免宣告破产。在各方努力下,案件实现债权人、债务人、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本案先后经历了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和解三个程序,在贵州省内十分罕见,其中,本案从2021年9月6日法院受理和解,到2021年9月26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仅历时20天,且从裁定生效到履行完成仅用时45天,清偿率高达82.5%,远远高于贵州省内同类型破产案件,实现了高效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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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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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协举办“法律经济学、人工智能与律师实务”专题讲座

2024年10月19日 ,由贵州省律师协会青年委、大数据委主办,贵阳市律师协会青年委、大数据委协办的“法律经济学、人工智能与律师实务”专题讲座在贵阳市律师协会举行。讲座旨在通过深入探讨法律经济学和人工智能在律师实务中的应用,提升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技能和适应新法律环境的能力。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正华担任主讲嘉宾,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晓君、贵州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李嫣出席,讲座共50余人参加。   陈正华围绕法律经济学的基础知识、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对法律服务提供方式带来的影响以及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实际应用方面进行授课,并就律师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与参会人员进行探讨。   此次讲座,吸引了众多律师及法学研究者参加,加深了参会人员对法律经济学和人工智能的理解,使其对未来法律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法律实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下一步,贵州省律师行业将继续紧跟时代发展趋势,为律师提供业务能力提升的多元渠道,让新技术变革转化为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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