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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释民法典丨合同履行原则及约定不明补充规则(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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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释民法典丨合同履行原则及约定不明补充规则(五十九)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5-13 17:35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如何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精髓要义?民法典将会对普通百姓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2020年8月24日起,贵州省律师协会推出“律师释民法典”专栏,由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对民法典逐条解读,透过字里行间剖析民法典的法理要义,敬请关注。



今天,让我们跟着蒋国军律师一起来学习了解合同履行原则及约定不明补充规则。

 

第509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原则,遵守约定原则,亦称约定必须信守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绿色原则。合同当事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仅是合同的主要义务,还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当事人也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还应当依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未作约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款就附随义务列举了通知、协助、保密这三项比较典型的义务,但附带义务的范围不局限于此。在某一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附随义务,应当依照诚信原则,根据该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作具体判断。

绿色原则在总则编第9条作规定,绿色原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是贯彻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规定的要求。总则编将绿色原则提升至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全面开启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民法通道,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本条第3款规定是绿色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体现。依照本款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避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510条,规定了合同条款补充和确定方法。虽然《民法典》第470条规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但现实生活中,受当事人的认知水平影响,往往会忽略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或履行方式等内容,到实际履行环节因未约定而产生争议。合同的标的和数量是主要条款,其他条款属于非主要条款,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并不影响合同成立。当合同中缺少对以上内容的约定,首先根据意思自治优先的原则,为了顺利执行合同内容、达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针对未约定或不明确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使之明确、细化,方便实施。若当事人就有关内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根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因每一条合同条款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表现结果,且合同中上下条款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可从中探寻到当事人进行交易的意图,同时,交易习惯是在特定行业、特定范围或特定当事人之间容易被接受与采用的,也可作为确定合同内容的补充依据。

第511条是弥补510条规定,在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适用本条规定确定合同相关内容。体现了民法典维护交易效率、鼓励交易、促使交易实现的立法目的。

律师释民法典丨合同履行原则及约定不明补充规则(五十九)

【概要描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如何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精髓要义?民法典将会对普通百姓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2020年8月24日起,贵州省律师协会推出“律师释民法典”专栏,由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对民法典逐条解读,透过字里行间剖析民法典的法理要义,敬请关注。



今天,让我们跟着蒋国军律师一起来学习了解合同履行原则及约定不明补充规则。

 

第509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原则,遵守约定原则,亦称约定必须信守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绿色原则。合同当事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仅是合同的主要义务,还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当事人也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还应当依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未作约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款就附随义务列举了通知、协助、保密这三项比较典型的义务,但附带义务的范围不局限于此。在某一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附随义务,应当依照诚信原则,根据该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作具体判断。

绿色原则在总则编第9条作规定,绿色原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是贯彻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规定的要求。总则编将绿色原则提升至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全面开启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民法通道,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本条第3款规定是绿色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体现。依照本款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避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510条,规定了合同条款补充和确定方法。虽然《民法典》第470条规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但现实生活中,受当事人的认知水平影响,往往会忽略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或履行方式等内容,到实际履行环节因未约定而产生争议。合同的标的和数量是主要条款,其他条款属于非主要条款,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并不影响合同成立。当合同中缺少对以上内容的约定,首先根据意思自治优先的原则,为了顺利执行合同内容、达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针对未约定或不明确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使之明确、细化,方便实施。若当事人就有关内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根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因每一条合同条款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表现结果,且合同中上下条款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可从中探寻到当事人进行交易的意图,同时,交易习惯是在特定行业、特定范围或特定当事人之间容易被接受与采用的,也可作为确定合同内容的补充依据。

第511条是弥补510条规定,在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适用本条规定确定合同相关内容。体现了民法典维护交易效率、鼓励交易、促使交易实现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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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如何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精髓要义?民法典将会对普通百姓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2020年8月24日起,贵州省律师协会推出“律师释民法典”专栏,由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对民法典逐条解读,透过字里行间剖析民法典的法理要义,敬请关注。

今天,让我们跟着蒋国军律师一起来学习了解合同履行原则及约定不明补充规则

 

第509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原则,遵守约定原则,亦称约定必须信守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绿色原则。合同当事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仅是合同的主要义务,还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当事人也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还应当依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未作约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款就附随义务列举了通知、协助、保密这三项比较典型的义务,但附带义务的范围不局限于此。在某一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附随义务,应当依照诚信原则,根据该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作具体判断。

绿色原则在总则编第9条作规定,绿色原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是贯彻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规定的要求。总则编将绿色原则提升至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全面开启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民法通道,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本条第3款规定是绿色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体现。依照本款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避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510条,规定了合同条款补充和确定方法。虽然《民法典》第470条规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但现实生活中,受当事人的认知水平影响,往往会忽略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或履行方式等内容,到实际履行环节因未约定而产生争议。合同的标的和数量是主要条款,其他条款属于非主要条款,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并不影响合同成立。当合同中缺少对以上内容的约定,首先根据意思自治优先的原则,为了顺利执行合同内容、达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针对未约定或不明确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使之明确、细化,方便实施。若当事人就有关内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根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因每一条合同条款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表现结果,且合同中上下条款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可从中探寻到当事人进行交易的意图,同时,交易习惯是在特定行业、特定范围或特定当事人之间容易被接受与采用的,也可作为确定合同内容的补充依据。

第511条是弥补510条规定,在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适用本条规定确定合同相关内容。体现了民法典维护交易效率、鼓励交易、促使交易实现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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