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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律师潘鸿宇:情系贵州生态发展 心系福祉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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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律师潘鸿宇:情系贵州生态发展 心系福祉民生

  • 分类:市州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6-11 16:55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潘鸿宇,江苏世纪青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镇远县。

法援感言:法律援助事业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2020年10月16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此次派出的第12批志愿者有128名律师志愿者,到中西部13个省(区)的128个县(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潘鸿宇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推荐的优秀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与其他十三位律师一起来到贵州从事法律援助和法治扶贫工作。他被派遣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潘鸿宇一踏上贵州的土地,就被多彩贵州优良的生态环境和青山绿水所折服。


 

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生态卫士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他始终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服务“大生态”战略,以律师的执业担当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上。

2021年3月3日10时,在贵州省三穗县滚马乡塘冲村委会会议室,镇远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公开审理一起被告人欧某某、龙某某、欧某某、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购买位于贵州省镇远县金堡镇绞把村亚冷组一处山林,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杉木、马尾松等91棵,蓄积19.6立方米。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潘鸿宇律师作为被告人周某某的辩护人出庭参加审理活动,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被告人提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进行生态修复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该起环境保护案件,通过公开审理,法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四名被告人构成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4000元。这起破坏自然环境的典型案件,在案发现场公开审理,组织村民旁听,采取以案说法形式,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让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杜绝此类毁坏林木行为的再次发生,使得大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镇远县是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适于动植物生长,森林面积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是西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是珍稀动植物资源的基因库。此外,镇远县境内的舞阳河是沅江的上游,属于长江水系,各种鱼类资源丰富。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拿这些动植物作为攫取利益的对象,破坏生态资源,触犯我国法律。他们的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犯罪。

为了提升司法机关对于生态保护的保障力度,镇远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针对涉及环保领域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理。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镇远县人民法院决定为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潘鸿宇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责无旁贷,积极参与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对于涉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既要保障其诉讼权利,又要使之痛改前非,悔过自新,防范被告人重新犯罪,以达到惩恶扬善,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在镇远县服务以来,潘鸿宇为该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积极贡献自己力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18起,检察听证16场,认罪认罚见证32件。







 


真情服务群众 做群众的贴心人








“2020年10月17日下午,当我走出贵阳高铁北站,第一次踏上多彩的贵州大地,心中就有一种亲切感,这种感觉油然而生,发自肺腑。”潘鸿宇回忆起刚到贵州的那日前景,依然历历在目,就象是昨天的事情。在他脑海里,与其说贵州是他的第二故乡,不如说是贵州他的第一故乡和出生地。

因为,五十年前,潘鸿宇就与贵州结下不解之缘。上世纪六十年代,他父亲大学毕业后,以水利工程技术员的身份赴贵州参加“三线”建设。在他父亲的描述中,贵州是一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拥有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和绚烂夺目的民族文化。伴随着他一天天长大,成为一名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踏着父辈的足迹,再次来到贵州,激扬文字,感慨万千。

在镇远县,潘鸿宇的主要工作是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承办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劳务合同、交通事故纠纷等类型案件。

其中,“农民工讨薪”事件这类案件成为潘鸿宇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经过不断探索和总结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的经验与教训,潘鸿宇通过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项目办平台,提出了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五点建议,与律师同仁交流。

截至目前,潘律师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件,劳动仲裁案件5件,民事调解案件6件,代写法律文书23份,解答法律咨询230件,见证认罪认罚52件,协助处理信访案件5件,参加检察院对于拟不予起诉案件的听证会12场,开展法治宣传3场。为当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镇远县法律援助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










江苏律师潘鸿宇:情系贵州生态发展 心系福祉民生

【概要描述】潘鸿宇,江苏世纪青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镇远县。

法援感言:法律援助事业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2020年10月16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此次派出的第12批志愿者有128名律师志愿者,到中西部13个省(区)的128个县(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潘鸿宇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推荐的优秀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与其他十三位律师一起来到贵州从事法律援助和法治扶贫工作。他被派遣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潘鸿宇一踏上贵州的土地,就被多彩贵州优良的生态环境和青山绿水所折服。


 

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生态卫士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他始终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服务“大生态”战略,以律师的执业担当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上。

2021年3月3日10时,在贵州省三穗县滚马乡塘冲村委会会议室,镇远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公开审理一起被告人欧某某、龙某某、欧某某、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购买位于贵州省镇远县金堡镇绞把村亚冷组一处山林,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杉木、马尾松等91棵,蓄积19.6立方米。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潘鸿宇律师作为被告人周某某的辩护人出庭参加审理活动,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被告人提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进行生态修复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该起环境保护案件,通过公开审理,法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四名被告人构成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4000元。这起破坏自然环境的典型案件,在案发现场公开审理,组织村民旁听,采取以案说法形式,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让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杜绝此类毁坏林木行为的再次发生,使得大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镇远县是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适于动植物生长,森林面积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是西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是珍稀动植物资源的基因库。此外,镇远县境内的舞阳河是沅江的上游,属于长江水系,各种鱼类资源丰富。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拿这些动植物作为攫取利益的对象,破坏生态资源,触犯我国法律。他们的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犯罪。

为了提升司法机关对于生态保护的保障力度,镇远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针对涉及环保领域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理。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镇远县人民法院决定为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潘鸿宇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责无旁贷,积极参与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对于涉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既要保障其诉讼权利,又要使之痛改前非,悔过自新,防范被告人重新犯罪,以达到惩恶扬善,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在镇远县服务以来,潘鸿宇为该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积极贡献自己力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18起,检察听证16场,认罪认罚见证32件。







 


真情服务群众 做群众的贴心人








“2020年10月17日下午,当我走出贵阳高铁北站,第一次踏上多彩的贵州大地,心中就有一种亲切感,这种感觉油然而生,发自肺腑。”潘鸿宇回忆起刚到贵州的那日前景,依然历历在目,就象是昨天的事情。在他脑海里,与其说贵州是他的第二故乡,不如说是贵州他的第一故乡和出生地。

因为,五十年前,潘鸿宇就与贵州结下不解之缘。上世纪六十年代,他父亲大学毕业后,以水利工程技术员的身份赴贵州参加“三线”建设。在他父亲的描述中,贵州是一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拥有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和绚烂夺目的民族文化。伴随着他一天天长大,成为一名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踏着父辈的足迹,再次来到贵州,激扬文字,感慨万千。

在镇远县,潘鸿宇的主要工作是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承办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劳务合同、交通事故纠纷等类型案件。

其中,“农民工讨薪”事件这类案件成为潘鸿宇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经过不断探索和总结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的经验与教训,潘鸿宇通过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项目办平台,提出了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五点建议,与律师同仁交流。

截至目前,潘律师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件,劳动仲裁案件5件,民事调解案件6件,代写法律文书23份,解答法律咨询230件,见证认罪认罚52件,协助处理信访案件5件,参加检察院对于拟不予起诉案件的听证会12场,开展法治宣传3场。为当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镇远县法律援助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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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6-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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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鸿宇,江苏世纪青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镇远县。

法援感言:法律援助事业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2020年10月16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此次派出的第12批志愿者有128名律师志愿者,到中西部13个省(区)的128个县(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潘鸿宇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推荐的优秀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与其他十三位律师一起来到贵州从事法律援助和法治扶贫工作。他被派遣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潘鸿宇一踏上贵州的土地,就被多彩贵州优良的生态环境和青山绿水所折服。

 

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生态卫士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他始终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服务“大生态”战略,以律师的执业担当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上。

2021年3月3日10时,在贵州省三穗县滚马乡塘冲村委会会议室,镇远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公开审理一起被告人欧某某、龙某某、欧某某、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购买位于贵州省镇远县金堡镇绞把村亚冷组一处山林,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杉木、马尾松等91棵,蓄积19.6立方米。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潘鸿宇律师作为被告人周某某的辩护人出庭参加审理活动,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被告人提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进行生态修复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该起环境保护案件,通过公开审理,法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四名被告人构成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4000元。这起破坏自然环境的典型案件,在案发现场公开审理,组织村民旁听,采取以案说法形式,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让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杜绝此类毁坏林木行为的再次发生,使得大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镇远县是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适于动植物生长,森林面积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是西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是珍稀动植物资源的基因库。此外,镇远县境内的舞阳河是沅江的上游,属于长江水系,各种鱼类资源丰富。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拿这些动植物作为攫取利益的对象,破坏生态资源,触犯我国法律。他们的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犯罪。

为了提升司法机关对于生态保护的保障力度,镇远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针对涉及环保领域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理。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镇远县人民法院决定为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潘鸿宇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责无旁贷,积极参与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对于涉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既要保障其诉讼权利,又要使之痛改前非,悔过自新,防范被告人重新犯罪,以达到惩恶扬善,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在镇远县服务以来,潘鸿宇为该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积极贡献自己力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18起,检察听证16场,认罪认罚见证32件。

 

真情服务群众 做群众的贴心人

“2020年10月17日下午,当我走出贵阳高铁北站,第一次踏上多彩的贵州大地,心中就有一种亲切感,这种感觉油然而生,发自肺腑。”潘鸿宇回忆起刚到贵州的那日前景,依然历历在目,就象是昨天的事情。在他脑海里,与其说贵州是他的第二故乡,不如说是贵州他的第一故乡和出生地。

因为,五十年前,潘鸿宇就与贵州结下不解之缘。上世纪六十年代,他父亲大学毕业后,以水利工程技术员的身份赴贵州参加“三线”建设。在他父亲的描述中,贵州是一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拥有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和绚烂夺目的民族文化。伴随着他一天天长大,成为一名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踏着父辈的足迹,再次来到贵州,激扬文字,感慨万千。

在镇远县,潘鸿宇的主要工作是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承办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劳务合同、交通事故纠纷等类型案件。

其中,“农民工讨薪”事件这类案件成为潘鸿宇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经过不断探索和总结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的经验与教训,潘鸿宇通过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项目办平台,提出了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五点建议,与律师同仁交流。

截至目前,潘律师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件,劳动仲裁案件5件,民事调解案件6件,代写法律文书23份,解答法律咨询230件,见证认罪认罚52件,协助处理信访案件5件,参加检察院对于拟不予起诉案件的听证会12场,开展法治宣传3场。为当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镇远县法律援助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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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省律协党支部赴林桧阳光家园开展“法润童心 温暖同行”学雷锋、传爱心主题公益活动

      2024年3月5日,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之际,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营造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省律师协会党支部与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党支部、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党群工作部党支部、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党支部、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乌当区人武部、乌当区人民医院、贵州黔晨之光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等单位(机构)到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智力残疾人托管机构“贵阳市林桧阳光家园”联合开展“法润童心 温暖同行”学雷锋、传爱心主题公益活动。   “贵阳市林桧阳光家园”成立于2010年7月,是贵州省第一家民办智力残疾人托养机构,贵阳市唯一省级特奥运动员培训基地,贵州省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培养特奥运动员近百人,先后多次代表贵州组队参加世界特奥会,荣获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多项赛事,荣获二十多枚金牌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等荣誉。机构负责人吕昕烛校长曾荣获全国“最美家庭”表彰,应邀参加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和阅兵式活动,多次作为贵阳市先进典型被媒体宣传报道。   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单位党员及志愿者齐聚林桧阳光家园操场,为家园里的大朋友小朋友们进行爱心捐赠,送上米、油、牛奶、鸡蛋等生活物资和文体物品,希望传递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勉励他们以积极乐观的健康心态面对生活。   家园吕昕烛校长带领大家参观家园里教室、宿舍、室内运动场、食堂等场所,并不时指着墙上的照片为大家生动地介绍家园学生在特奥会(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中获得的各项荣誉和赛场背后的拼搏故事。   乌当区人武部的武警现场演示急救场景,为家园的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急救课。乌当区人民医院中医康复科的医务人员认真开展义诊,用真诚微笑、喁喁细语鼓励孩子们,耐心与孩子们交流,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省律协未保委为孩子们送上“法律”的温暖,就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和学校负责人吕校长做了详细沟通并交换意见,针对该校“星星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并呼吁大家一起关爱残疾儿童,呵护祖国未来。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们还与孩子们通过打乒乓球、做游戏等形式,主动与孩子们进行交流互动,让家园每个角落都充满了爱和欢笑。   最后,参加活动的支部(单位、机构)负责人代表与家园老师共同进行了座谈。“我的前半生的使命是培养一个孩子,我的后半生的使命是培养一群孩子……”家园吕昕烛校长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发起成立家园初衷、家园的发展历程和学生在家园学习、生活、训练等情况,朴实的话语和大爱的壮举更让人肃然起敬、备受洗礼。大家也畅谈自己的感受,分享此次活动的意义与收获。   参加完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大家不仅被特殊群体积极生活、顽强拼搏的态度和精神所感动,更从心底激发了关注社会、关爱特殊儿童的责任意识。省律协党支部的党员纷纷表示,以后要更主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发动倡议更多爱心人士、爱心单位参加到公益活动中,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优势和行业优势,用法治护航特殊群体,举己所能、传递爱心,用爱照亮特殊群体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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