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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黄学宏:用青春传递法援之光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7-01 15:5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黄学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我们每个人就像一盏灯,虽不能照亮所有地方,但只要能发出一点光,照亮一寸角落,那也是有贡献、有价值的,当我们这些灯通通点亮,汇聚在一起,必定能为远方的路带来光明。”这是黄学宏律师一直坚守的人生理念。

尽管从公务员转行做律师以来,黄学宏获得了相对不错的成绩,但心中始终深藏着“法援情”。2020年的秋天,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他正式成为一位202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到云贵高原开展法援援助工作。

2020年10月,黄学宏律师被派遣到曾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此,属于他的法援之路,正式启程。









心系群众  努力实现法律援助的核心价值








黄学宏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初心本就是希望帮助更多人,但有些前来寻求帮助的人,因为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而无法提供法律援助,这是一个矛盾的问题,一方面,这类人中有很多也是贫困户、低保户,急需法律援助;另一方面,法律援助的条件也很明确,不能突破标准,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避免不当竞争、垄断业务。不过,也不能一刀切,对于重点人员,黄学宏也致力于寻求一种相对平衡的处理方式,即不破坏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又能真正地帮助贫困群众,化解社会矛盾。

2020年11月18号,黄学宏接待了一对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夫妇。这对夫妇看上去,不太能正常表达自己,经过了解,才知道两人都是残疾人士,男士刘某还是多重残疾,视力三级残疾,肢体四级残疾,女士卢某肢体三级残疾,两人也是当地的低保户,每个月靠着几百元的低保艰难地维持生活。2020年6月15日,刘某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车上搭载其妻子卢某,沿县道行驶回家,在超车的时候与对向货车相撞后侧翻,又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刘某、卢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刘某承担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辆货车虽然轻微损坏,但人员都没有受伤,考虑到刘某不仅是残疾人士,还是低保户,摩托车又没有购买保险,一旦要求赔付的话,也只能让刘某掏钱,鉴于他这种情况,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两货车司机放弃了赔偿请求。刘某、卢某因伤情严重,到医院接受治疗,共花费一万多元,其中部分医疗费以交通事故救济金的名义先行支付,但仍然存在几千元的缺口。因为没钱交给医院,刘某、卢某只能提前出院。他们联系到贵阳的一位律师,告诉他们这种情况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走无责任赔付,首先得先做一个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三期鉴定,最后只鉴定出三期。拿到司法鉴定书,他们到关岭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相关费用。

刘某作为事故全责方,起诉无责任方车主的保险公司,虽然有法律依据,也有类似案例支持,刘某的确可以起诉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无责任赔付,一般能拿到有责赔偿限额的十分之一。但起诉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对方保险公司如果提起反诉,刘某也面临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付的风险,两辆货车修理费及停运损失,都将由刘某全部承担;第二,由于刘某系交通事故的全责方,从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原则方面考虑,也不能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起诉对方保险公司。

基于这两点,黄学宏也很困惑,这样的群众,该怎么帮助他们?他们医疗费的缺口并不小。于是尝试着代他们和保险公司协商申请理赔,考虑到对方货车司机的立场,如果他们不配合,绝无成事可能,另外,即使对方车主愿意配合,保险公司是否愿意赔付,也存在很大变数。

“通过一个月的多番沟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2021年1月6日,这对夫妇领取到了9900元的保险赔偿款,结清医院尚欠的几千元医疗费。”黄学宏说道,当事人到办公室向他说谢谢,看到夫妇二人露出久违的笑容,此前的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这也是法律援助的意义所在。








牢记使命 传递法援之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十出头的黄学宏是十四位一起来到贵州从事法律援助和法治扶贫工作的律师中年龄最小的律师,但是干工作却一点都不“年轻”。他用青春和汗水之光照亮一个又一个受援人的道路。

近8个月的服务期,黄学宏始终践行“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的重要使命和精神,为当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起,解答法律咨询161人次,主要涉及刑事、土地确权、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合同、交通事故纠纷等类型案件。参与见证认罪认罚案件1起,帮助调解民间纠纷1起,开展法治讲座3场。

在服务地关岭县,黄学宏除了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治讲座,针对企业、社区群众宣讲等日常工作,为服务地培养法律人才,也是他此行的重要任务。

为了促进对当地+1大学生志愿者法律实务工作的指导,无论代理案件大小还是简单复杂。每次的法律咨询,黄学宏都会安排+1大学生志愿者在旁边观摩、记录,指导她学习如何接待法律咨询,如何把平时书本所学用到实务中。

每份法律文书,原则上都会安排+1大学生志愿者先行完成,再由他指导详细修订,让+1大学生志愿者体会到一份法律文书的作用及书写规范要求。

每次的案件开庭,让+1大学生志愿者在旁听席观摩,并安排她做好庭审笔录,开庭前告诉她案件的焦点,指导她如何准备庭审,包括法庭调查环节的发问、质证及发表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还一起回看庭审录像,复盘案件开庭中的辩护技巧。

“我们做法律援助工作,不能匆匆忙忙做,泛泛而谈。要尽全力办好每一个经手的援助案件,体现法律援助的真正价值。让受援人感受到与花钱委托辩护同样的优质法律服务。”黄学宏时常告诫自我,也一直把这样的工作理念传递给+1大学生志愿者以及身边的同事。




北京律师黄学宏:用青春传递法援之光

【概要描述】




黄学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我们每个人就像一盏灯,虽不能照亮所有地方,但只要能发出一点光,照亮一寸角落,那也是有贡献、有价值的,当我们这些灯通通点亮,汇聚在一起,必定能为远方的路带来光明。”这是黄学宏律师一直坚守的人生理念。

尽管从公务员转行做律师以来,黄学宏获得了相对不错的成绩,但心中始终深藏着“法援情”。2020年的秋天,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他正式成为一位202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到云贵高原开展法援援助工作。

2020年10月,黄学宏律师被派遣到曾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此,属于他的法援之路,正式启程。









心系群众  努力实现法律援助的核心价值








黄学宏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初心本就是希望帮助更多人,但有些前来寻求帮助的人,因为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而无法提供法律援助,这是一个矛盾的问题,一方面,这类人中有很多也是贫困户、低保户,急需法律援助;另一方面,法律援助的条件也很明确,不能突破标准,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避免不当竞争、垄断业务。不过,也不能一刀切,对于重点人员,黄学宏也致力于寻求一种相对平衡的处理方式,即不破坏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又能真正地帮助贫困群众,化解社会矛盾。

2020年11月18号,黄学宏接待了一对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夫妇。这对夫妇看上去,不太能正常表达自己,经过了解,才知道两人都是残疾人士,男士刘某还是多重残疾,视力三级残疾,肢体四级残疾,女士卢某肢体三级残疾,两人也是当地的低保户,每个月靠着几百元的低保艰难地维持生活。2020年6月15日,刘某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车上搭载其妻子卢某,沿县道行驶回家,在超车的时候与对向货车相撞后侧翻,又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刘某、卢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刘某承担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辆货车虽然轻微损坏,但人员都没有受伤,考虑到刘某不仅是残疾人士,还是低保户,摩托车又没有购买保险,一旦要求赔付的话,也只能让刘某掏钱,鉴于他这种情况,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两货车司机放弃了赔偿请求。刘某、卢某因伤情严重,到医院接受治疗,共花费一万多元,其中部分医疗费以交通事故救济金的名义先行支付,但仍然存在几千元的缺口。因为没钱交给医院,刘某、卢某只能提前出院。他们联系到贵阳的一位律师,告诉他们这种情况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走无责任赔付,首先得先做一个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三期鉴定,最后只鉴定出三期。拿到司法鉴定书,他们到关岭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相关费用。

刘某作为事故全责方,起诉无责任方车主的保险公司,虽然有法律依据,也有类似案例支持,刘某的确可以起诉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无责任赔付,一般能拿到有责赔偿限额的十分之一。但起诉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对方保险公司如果提起反诉,刘某也面临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付的风险,两辆货车修理费及停运损失,都将由刘某全部承担;第二,由于刘某系交通事故的全责方,从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原则方面考虑,也不能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起诉对方保险公司。

基于这两点,黄学宏也很困惑,这样的群众,该怎么帮助他们?他们医疗费的缺口并不小。于是尝试着代他们和保险公司协商申请理赔,考虑到对方货车司机的立场,如果他们不配合,绝无成事可能,另外,即使对方车主愿意配合,保险公司是否愿意赔付,也存在很大变数。

“通过一个月的多番沟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2021年1月6日,这对夫妇领取到了9900元的保险赔偿款,结清医院尚欠的几千元医疗费。”黄学宏说道,当事人到办公室向他说谢谢,看到夫妇二人露出久违的笑容,此前的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这也是法律援助的意义所在。








牢记使命 传递法援之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十出头的黄学宏是十四位一起来到贵州从事法律援助和法治扶贫工作的律师中年龄最小的律师,但是干工作却一点都不“年轻”。他用青春和汗水之光照亮一个又一个受援人的道路。

近8个月的服务期,黄学宏始终践行“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的重要使命和精神,为当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起,解答法律咨询161人次,主要涉及刑事、土地确权、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合同、交通事故纠纷等类型案件。参与见证认罪认罚案件1起,帮助调解民间纠纷1起,开展法治讲座3场。

在服务地关岭县,黄学宏除了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治讲座,针对企业、社区群众宣讲等日常工作,为服务地培养法律人才,也是他此行的重要任务。

为了促进对当地+1大学生志愿者法律实务工作的指导,无论代理案件大小还是简单复杂。每次的法律咨询,黄学宏都会安排+1大学生志愿者在旁边观摩、记录,指导她学习如何接待法律咨询,如何把平时书本所学用到实务中。

每份法律文书,原则上都会安排+1大学生志愿者先行完成,再由他指导详细修订,让+1大学生志愿者体会到一份法律文书的作用及书写规范要求。

每次的案件开庭,让+1大学生志愿者在旁听席观摩,并安排她做好庭审笔录,开庭前告诉她案件的焦点,指导她如何准备庭审,包括法庭调查环节的发问、质证及发表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还一起回看庭审录像,复盘案件开庭中的辩护技巧。

“我们做法律援助工作,不能匆匆忙忙做,泛泛而谈。要尽全力办好每一个经手的援助案件,体现法律援助的真正价值。让受援人感受到与花钱委托辩护同样的优质法律服务。”黄学宏时常告诫自我,也一直把这样的工作理念传递给+1大学生志愿者以及身边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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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我们每个人就像一盏灯,虽不能照亮所有地方,但只要能发出一点光,照亮一寸角落,那也是有贡献、有价值的,当我们这些灯通通点亮,汇聚在一起,必定能为远方的路带来光明。”这是黄学宏律师一直坚守的人生理念。

尽管从公务员转行做律师以来,黄学宏获得了相对不错的成绩,但心中始终深藏着“法援情”。2020年的秋天,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他正式成为一位202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到云贵高原开展法援援助工作。

2020年10月,黄学宏律师被派遣到曾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此,属于他的法援之路,正式启程。

心系群众  努力实现法律援助的核心价值

黄学宏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初心本就是希望帮助更多人,但有些前来寻求帮助的人,因为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而无法提供法律援助,这是一个矛盾的问题,一方面,这类人中有很多也是贫困户、低保户,急需法律援助;另一方面,法律援助的条件也很明确,不能突破标准,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避免不当竞争、垄断业务。不过,也不能一刀切,对于重点人员,黄学宏也致力于寻求一种相对平衡的处理方式,即不破坏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又能真正地帮助贫困群众,化解社会矛盾。

2020年11月18号,黄学宏接待了一对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夫妇。这对夫妇看上去,不太能正常表达自己,经过了解,才知道两人都是残疾人士,男士刘某还是多重残疾,视力三级残疾,肢体四级残疾,女士卢某肢体三级残疾,两人也是当地的低保户,每个月靠着几百元的低保艰难地维持生活。2020年6月15日,刘某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车上搭载其妻子卢某,沿县道行驶回家,在超车的时候与对向货车相撞后侧翻,又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刘某、卢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刘某承担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辆货车虽然轻微损坏,但人员都没有受伤,考虑到刘某不仅是残疾人士,还是低保户,摩托车又没有购买保险,一旦要求赔付的话,也只能让刘某掏钱,鉴于他这种情况,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两货车司机放弃了赔偿请求。刘某、卢某因伤情严重,到医院接受治疗,共花费一万多元,其中部分医疗费以交通事故救济金的名义先行支付,但仍然存在几千元的缺口。因为没钱交给医院,刘某、卢某只能提前出院。他们联系到贵阳的一位律师,告诉他们这种情况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走无责任赔付,首先得先做一个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三期鉴定,最后只鉴定出三期。拿到司法鉴定书,他们到关岭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相关费用。

刘某作为事故全责方,起诉无责任方车主的保险公司,虽然有法律依据,也有类似案例支持,刘某的确可以起诉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无责任赔付,一般能拿到有责赔偿限额的十分之一。但起诉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对方保险公司如果提起反诉,刘某也面临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付的风险,两辆货车修理费及停运损失,都将由刘某全部承担;第二,由于刘某系交通事故的全责方,从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原则方面考虑,也不能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起诉对方保险公司。

基于这两点,黄学宏也很困惑,这样的群众,该怎么帮助他们?他们医疗费的缺口并不小。于是尝试着代他们和保险公司协商申请理赔,考虑到对方货车司机的立场,如果他们不配合,绝无成事可能,另外,即使对方车主愿意配合,保险公司是否愿意赔付,也存在很大变数。

“通过一个月的多番沟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2021年1月6日,这对夫妇领取到了9900元的保险赔偿款,结清医院尚欠的几千元医疗费。”黄学宏说道,当事人到办公室向他说谢谢,看到夫妇二人露出久违的笑容,此前的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这也是法律援助的意义所在。

牢记使命 传递法援之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十出头的黄学宏是十四位一起来到贵州从事法律援助和法治扶贫工作的律师中年龄最小的律师,但是干工作却一点都不“年轻”。他用青春和汗水之光照亮一个又一个受援人的道路。

近8个月的服务期,黄学宏始终践行“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的重要使命和精神,为当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起,解答法律咨询161人次,主要涉及刑事、土地确权、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合同、交通事故纠纷等类型案件。参与见证认罪认罚案件1起,帮助调解民间纠纷1起,开展法治讲座3场。

在服务地关岭县,黄学宏除了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治讲座,针对企业、社区群众宣讲等日常工作,为服务地培养法律人才,也是他此行的重要任务。

为了促进对当地+1大学生志愿者法律实务工作的指导,无论代理案件大小还是简单复杂。每次的法律咨询,黄学宏都会安排+1大学生志愿者在旁边观摩、记录,指导她学习如何接待法律咨询,如何把平时书本所学用到实务中。

每份法律文书,原则上都会安排+1大学生志愿者先行完成,再由他指导详细修订,让+1大学生志愿者体会到一份法律文书的作用及书写规范要求。

每次的案件开庭,让+1大学生志愿者在旁听席观摩,并安排她做好庭审笔录,开庭前告诉她案件的焦点,指导她如何准备庭审,包括法庭调查环节的发问、质证及发表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还一起回看庭审录像,复盘案件开庭中的辩护技巧。

“我们做法律援助工作,不能匆匆忙忙做,泛泛而谈。要尽全力办好每一个经手的援助案件,体现法律援助的真正价值。让受援人感受到与花钱委托辩护同样的优质法律服务。”黄学宏时常告诫自我,也一直把这样的工作理念传递给+1大学生志愿者以及身边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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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

4月13日,中共铜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铜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杜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杨华主持。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员,市律师行业各党支部书记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下辖16个党支部书记逐一述职,分别从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工作特色亮点等方面,既讲党支部面上工作,又讲个人履职情况,既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听取各党支部书记述职后,杜晓军对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各党支部书记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对部分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生活落实不够严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从促进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建好建强标准化党支部、党建引领促进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就像是一块磨砺党组织书记能力的砥石,既是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推动党组织书记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述职评议不仅在于检验党组织书记的党建成绩,更在于激发各支部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   会议要求,2024年,要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一要着力突出政治担当,强化政治功能。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中。二要着力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党建实效。支部书记要坚决扛起抓党建第一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带头贯彻落实好行业党委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清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三要着力抓好机制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把述职作为手段,将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为主攻方向,完善党建工作相关机制,最终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四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支部书记要牢记自己的书记身份,牢记自己是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支部的战斗力,内化为行业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会议还对铜仁市律师行业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作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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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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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贵阳市律师协会举办“法治乡村·携手同行”乡村振兴公益活动

2024年4月13日,由贵阳市司法局、花溪区司法局指导,贵阳市律师协会主办的“法治乡村·携手同行”乡村振兴公益活动在贵阳市花溪区青岩古镇龙井村隆重举行。   活动当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彭容江到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走访指导基层治理工作并慰问法治乡村活动工作人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明勇,花溪区委副书记、区长蒋芳菊,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李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杨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晓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景文一同走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朱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尚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明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李永年等陪同走访。   张大石、彭容江一行对龙井村委会、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簸箕画坊、银坊、蜡染坊等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公益活动现场、村规民约,并与村“两委”、各坊主、法治进乡村活动工作人员等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基层治理、人民调解、企业经营、法治乡村活动开展情况,以及龙井村作为“全国文明村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基层法治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成果。   彭容江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融入乡村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鼓励律师在乡村基层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以更积极的态度、更专业的技能,配合村“两委”,服务好人民群众。   张大石强调,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地方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省市律师协会也要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培训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示范带动广大村(居)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本次法治乡村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法入人心、法治宣传。以推进乡村治理为抓手,市律协各专委在龙井村古今文化广场设置法律咨询台,对宪法、民法典、司法救助等法律知识进行普及,现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让群众把法律带回家。志愿者律师们还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讨薪、征地拆迁、婚姻家事等方面的法律热难点问题。   二是与民同行、送法下乡。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等律协班子成员带领广大律师走访龙井村各坊间经营主体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提升经营主体法治思维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薛军与村民们亲切交流,了解了村民们在经营过程中的需求和困境,主动询问村民是否需要法律帮助。薛军说:“我们看到了村民的生活环境,也感受到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期待。”薛军一行还看望了龙井村老党员、困难户,听取他们的感受,讲解日常法律问题,共同增进幸福感和归属感。   夕阳西下、华灯初上,在古井文化广场,一曲铿锵的龙鼓声拉开了文艺演出的序幕。花溪区青岩镇党委书记刘海峰,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分别致辞。本次活动采取多方协作、多元投入的方式,旨在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为和美乡村、平安乡村的建设贡献贵阳贵安律师力量。文艺表演穿插了现场提问与抢答环节,现场群众对主持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积极踊跃回答。演出最后,现场工作人员、表演人员、在场观众围绕篝火载歌载舞,本次活动在篝火晚会的欢声笑语中落幕。   本次活动以法治宣传、送法下乡、走访慰问、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是贵阳贵安律师扎根基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彰显了贵阳贵安律师助力乡村法治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未来,贵阳贵安律师将聚焦乡村发展特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保证作用,扎实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用法治元素赋能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发出贵阳贵安律师强有力的声音。   本次活动由市律协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责任委员会、市律协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市律协党建工作委员会、市律协文化与体育委员会、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市律协宣传委员会、中共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协办,同时得到贵阳贵安广大律师、各高校法学院及社会各界人士、龙井村全体村民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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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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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4月17日,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全省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全省9个市(州)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办负责同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司法部党组、省司法厅党委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律师行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模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执业基本要求,始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解读,深化对《条例》的理解运用。注重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重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等形式,紧密结合律师行业工作实际和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灵活生动的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教育效果。要做好学习教育指导和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端正学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坚持示范带动。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律所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支委成员要坚持带头学习,坚持和所属党员同学习、共讨论,注意在研学、交流中增强对党纪党规的认识,加深理解。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学、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和广大律师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抓好成果转化。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与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与深入推进行业“头雁行动”等统筹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推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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