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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7月12日,由武汉大学与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司法厅联合承办的“生态文明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成功举行。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沈壮海教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霄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卜睿德(Ben Boer)教授、高海平(Otto Spijkers)教授、副所长胡斌博士、党支部书记李广兵副教授等,以及来自我国人大、法院和律师行业的法律工作者,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来自巴西、美国等国家的法官、专家学者和匈牙利驻重庆总领事馆领事等应邀出席或以视频形式参会。
下面,我们一起走进“生态文明法治主题论坛”论坛,了解本次论坛取得成果和聆听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蒋志刚,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的精彩观点。
一、成果发布
● 共同签订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律师协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签订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尝试构建“多向沟通、协作共赢”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关系,使论坛成果不断深化,既论起来,也干起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 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法治方面的立法交流。
● 构建环境司法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搭建环境司法案例、司法经验的多元化共享平台。
● 根据本次论坛达成的共识,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议》。
二、专家观点
依托法律 全面严格地保护生物多样性
——蒋志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目前,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早在1989年,利用生物资源历史悠久的背景,中国便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再后来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从那时起就开始进行濒危野生动物、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
自上世纪90年代我们国家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后,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从现在来看,我们的工作是有很大成效的。前不久,大熊猫的濒危等级下调,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同时,他还表示,当下我们国家对生态系统的保护也是极具成效的,以贵州为例,很多地方的植被得到了很好的恢复,依托这些植被,森林中的动植物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蒋志刚认为,下一步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应继续依托法律来进行全面、严格的保护原生植被、濒危动物、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防沙治沙);并整合全国保护地,建立国家公园来保护各地生态系统;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也要依靠政府主导、依托创造性的保护模式来实现。
贵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两个路径
——陈尚(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在陈尚看来,贵州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应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要构建以梵净山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一个保护地体系,这也是国家保护地体系改革的一个总的要求,落实到贵州而言,就是贵州生态发展的一个生态基地,也是贵州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
陈尚认为,贵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二方面,就是保护物种,如今,老百姓对濒危物种的保护非常关注,我们更需要全面了解濒危物种生存的场所,比如它们越冬、繁殖、度夏的场所。物种的保护并不是纯粹地说不去干扰它,我们可以在它缺少食物时适度投喂,受到伤害时去救助,但是这样的救助并不是把它放到动物园里去圈养起来,而是要让它的健康得到恢复后,重新放到自然环境中去,因为那才是它的家园。反之,对于我们人类而言,如果我们能经常看到这些自然界中可爱的小精灵,我们就能知道我们的生态是安全的,生态环境也是最好的。
【概要描述】7月12日,由武汉大学与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司法厅联合承办的“生态文明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成功举行。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沈壮海教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霄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卜睿德(Ben Boer)教授、高海平(Otto Spijkers)教授、副所长胡斌博士、党支部书记李广兵副教授等,以及来自我国人大、法院和律师行业的法律工作者,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来自巴西、美国等国家的法官、专家学者和匈牙利驻重庆总领事馆领事等应邀出席或以视频形式参会。
下面,我们一起走进“生态文明法治主题论坛”论坛,了解本次论坛取得成果和聆听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蒋志刚,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的精彩观点。
一、成果发布
● 共同签订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律师协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签订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尝试构建“多向沟通、协作共赢”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关系,使论坛成果不断深化,既论起来,也干起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 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法治方面的立法交流。
● 构建环境司法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搭建环境司法案例、司法经验的多元化共享平台。
● 根据本次论坛达成的共识,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议》。
二、专家观点
依托法律 全面严格地保护生物多样性
——蒋志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目前,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早在1989年,利用生物资源历史悠久的背景,中国便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再后来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从那时起就开始进行濒危野生动物、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
自上世纪90年代我们国家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后,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从现在来看,我们的工作是有很大成效的。前不久,大熊猫的濒危等级下调,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同时,他还表示,当下我们国家对生态系统的保护也是极具成效的,以贵州为例,很多地方的植被得到了很好的恢复,依托这些植被,森林中的动植物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蒋志刚认为,下一步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应继续依托法律来进行全面、严格的保护原生植被、濒危动物、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防沙治沙);并整合全国保护地,建立国家公园来保护各地生态系统;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也要依靠政府主导、依托创造性的保护模式来实现。
贵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两个路径
——陈尚(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在陈尚看来,贵州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应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要构建以梵净山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一个保护地体系,这也是国家保护地体系改革的一个总的要求,落实到贵州而言,就是贵州生态发展的一个生态基地,也是贵州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
陈尚认为,贵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二方面,就是保护物种,如今,老百姓对濒危物种的保护非常关注,我们更需要全面了解濒危物种生存的场所,比如它们越冬、繁殖、度夏的场所。物种的保护并不是纯粹地说不去干扰它,我们可以在它缺少食物时适度投喂,受到伤害时去救助,但是这样的救助并不是把它放到动物园里去圈养起来,而是要让它的健康得到恢复后,重新放到自然环境中去,因为那才是它的家园。反之,对于我们人类而言,如果我们能经常看到这些自然界中可爱的小精灵,我们就能知道我们的生态是安全的,生态环境也是最好的。
7月12日,由武汉大学与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司法厅联合承办的“生态文明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成功举行。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沈壮海教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霄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卜睿德(Ben Boer)教授、高海平(Otto Spijkers)教授、副所长胡斌博士、党支部书记李广兵副教授等,以及来自我国人大、法院和律师行业的法律工作者,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来自巴西、美国等国家的法官、专家学者和匈牙利驻重庆总领事馆领事等应邀出席或以视频形式参会。
下面,我们一起走进“生态文明法治主题论坛”论坛,了解本次论坛取得成果和聆听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蒋志刚,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的精彩观点。
一、成果发布
● 共同签订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律师协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签订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尝试构建“多向沟通、协作共赢”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关系,使论坛成果不断深化,既论起来,也干起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 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法治方面的立法交流。
● 构建环境司法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搭建环境司法案例、司法经验的多元化共享平台。
● 根据本次论坛达成的共识,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议》。
二、专家观点
依托法律 全面严格地保护生物多样性
——蒋志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目前,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早在1989年,利用生物资源历史悠久的背景,中国便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再后来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从那时起就开始进行濒危野生动物、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
自上世纪90年代我们国家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后,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从现在来看,我们的工作是有很大成效的。前不久,大熊猫的濒危等级下调,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同时,他还表示,当下我们国家对生态系统的保护也是极具成效的,以贵州为例,很多地方的植被得到了很好的恢复,依托这些植被,森林中的动植物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蒋志刚认为,下一步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应继续依托法律来进行全面、严格的保护原生植被、濒危动物、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防沙治沙);并整合全国保护地,建立国家公园来保护各地生态系统;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也要依靠政府主导、依托创造性的保护模式来实现。
贵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两个路径
——陈尚(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在陈尚看来,贵州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应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要构建以梵净山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一个保护地体系,这也是国家保护地体系改革的一个总的要求,落实到贵州而言,就是贵州生态发展的一个生态基地,也是贵州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
陈尚认为,贵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二方面,就是保护物种,如今,老百姓对濒危物种的保护非常关注,我们更需要全面了解濒危物种生存的场所,比如它们越冬、繁殖、度夏的场所。物种的保护并不是纯粹地说不去干扰它,我们可以在它缺少食物时适度投喂,受到伤害时去救助,但是这样的救助并不是把它放到动物园里去圈养起来,而是要让它的健康得到恢复后,重新放到自然环境中去,因为那才是它的家园。反之,对于我们人类而言,如果我们能经常看到这些自然界中可爱的小精灵,我们就能知道我们的生态是安全的,生态环境也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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