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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情32小时,一场与死神赛跑的接力——贵州成功救助突发危重疾病“1+1”中国法援志愿者朱士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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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情32小时,一场与死神赛跑的接力——贵州成功救助突发危重疾病“1+1”中国法援志愿者朱士革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毕节市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部
  • 发布时间:2021-07-23 14:5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我的病庆幸发生在贵州,是贵州省司法厅,省人民医院,省、市律师协会等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律师同仁的精心照顾挽救了我,是贵州亲人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2021年6月1日,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朱士革律师向前来探望的亲朋好友说起病情,情不自禁流下喜悦的泪水。

 



  2天前,在法援服务地毕节市赫章县工作的朱士革律师刚刚完成手头的一项工作,突然心头感到一阵憋闷,随之而来的疼痛,让他脸色煞白,满头大汗,疼痛得蹲在地上,无法起身。如不尽快查明病情,恐怕……。面对命悬一线的朱士革律师,赫章县司法局立即向毕节市司法局作了汇报,并随即向贵州省司法厅报告了情况。在贵州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协调下,经过贵州省律师协会、毕节市律师协会共同努力,一场历经32个小时,横跨280多公里,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的生命接力救援迅速展开。

 

突发疾病,挽救生命刻不容缓

 

  一切来得太过突然,让人猝不及防。2021年5月29日晚18时许,在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朱士革律师在服务地赫章县突发心脏疾病,经赫章县人民医院诊治无效后被紧急送往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在接到省司法厅情况通报后,省律协会长白敏第一时间向毕节市律协通报了情况,并责成毕节市律协立即派员前往进一步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全力做好相关联络协调工作。

 

  病情紧迫,刻不容缓。毕节市律协指派副会长姜桢祥第一时间赶赴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深入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当晚23时30分许,朱士革律师被诊断为心脏主动脉夹层,病情十分危急,如果不及时手术,会有极大的生命危险,但毕节市人民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医生建议立即转院到省级医院进行手术。时间就是生命,手术迫在眉睫,为了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最大限度减少转院过程的时间,需提前与贵阳的医院联系。

 

  毕节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姜桢祥与贵州省人民医院心外科的朋友胡馗医生联系,将朱士革律师的检查诊断报告也发给胡馗医生诊断,请求给予最大帮助。胡馗医生看后,认为朱士革律师的病情十分危重,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急需立即转院及时手术,随即将此情况向医院有关领导作汇报。

 

  经贵州省人民医院紧急调度,胡馗医生提前安排好病床和负责接诊的医务人员,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获取相关情况后,立即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护送朱士革律师启程转院到贵州省人民医院。

 

  在出发前,胡馗医生还通过电话对护送朱士革律师的医护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护理指导和应急措施,确保转院途中不出现意外。经过近3个小时的车程,5月30日凌晨,朱士革律师被安全护送到贵州省人民医院ICU病房。

 

5月30日上午,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全富第一时间联系了医疗行政部门,并通报了朱士革等法援律师到我省工作的性质以及救治的重要意义,务必全力救治。随即周全富赶在当天中午参加一个省外会议之前,亲自到医院与主治医生见面,安排好相关工作后才离开前往机场乘机。贵州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根据朱士革律师病情研究制定相应救治方案。

 

 

群策群力,相助相扶跨越生死

 

  贵州省司法厅接到消息后,随即将情况向中国法援基金会汇报,并致电贵州省人民医院,请求院方全力救助朱士革律师,千方百计保障朱士革律师病情稳定。同时,指派省律协工作人员前往省人民医院开展全程陪护,协助朱士革律师在医院救助的相关事宜。

 

  5月30日上午8时,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卯向东、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赶赴医院现场,亲自指导、协调全力救治朱士革律师工作。

 

  当日15时,中国法援基金会、山东省司法厅、枣庄市律师协会相关领导陪同朱士革律师家属赶到贵州省人民医院,随即家属在各方领导的安慰下,平复悲伤情绪,立即根据医院的要求,签署手术治疗协议,并于当天进行了手术。



相关领导在医院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并看望、慰问家属

  

  晚上,在饭店简单用餐后,中国法援基金会秘书长宫永德、全国律协会员部部长程幽燕,山东省司法厅、枣庄市律师协会主要领导及其家属,以及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卯向东,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翔,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利用包间召开紧急会议,为朱士革律师医治工作开展外围部署,以确保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后,有序康复。

 



5月30日20时,召开救治工作协调会

 

化险为夷,我们永远是坚强的后盾

 

  全程等待,第一时间了解手术情况,经历8个小时的揪心等待,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的消息终于传来,让亲人和各位领导、同事悬着的心暂时放了下来。5月31日一早,贵州省律师协会向全国律协报告了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的相关情况。

 



5月31日凌晨1时,大家等待手术结果

 

  善人,天必佑之。在医护人员的竭力呵护下,朱士革律师病情也逐渐好转,6月1日,朱士革律师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

 



5月31日凌晨2时,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

 

  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达到刚从外省出差回黔路上的贵州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书记周全富,立马从机场赶赴医院和省律师行业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探望朱士革律师并慰问其家属,叮嘱朱士革律师安心养病,早日康复。无论何时何地,贵州始终是他最坚强的后盾,是最温暖的港湾,也是最值得信任的依靠。如条件允许,欢迎他继续来贵州,为西部高原法援事业发光发热。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全富,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探望

  

  目前,在贵州省和山东省律协、司法厅等部门的关照下,经过精心调养,朱士革律师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已进入康复阶段。

 

  朱士革律师说,经历生死,更懂得生命的可贵,生活的美好,各级组织和“娘家人”的强大,同胞的温暖,贵州亲人的友谊……这些他都将铭记在心,永生难忘。

危情32小时,一场与死神赛跑的接力——贵州成功救助突发危重疾病“1+1”中国法援志愿者朱士革

【概要描述】  “我的病庆幸发生在贵州,是贵州省司法厅,省人民医院,省、市律师协会等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律师同仁的精心照顾挽救了我,是贵州亲人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2021年6月1日,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朱士革律师向前来探望的亲朋好友说起病情,情不自禁流下喜悦的泪水。

 



  2天前,在法援服务地毕节市赫章县工作的朱士革律师刚刚完成手头的一项工作,突然心头感到一阵憋闷,随之而来的疼痛,让他脸色煞白,满头大汗,疼痛得蹲在地上,无法起身。如不尽快查明病情,恐怕……。面对命悬一线的朱士革律师,赫章县司法局立即向毕节市司法局作了汇报,并随即向贵州省司法厅报告了情况。在贵州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协调下,经过贵州省律师协会、毕节市律师协会共同努力,一场历经32个小时,横跨280多公里,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的生命接力救援迅速展开。

 

突发疾病,挽救生命刻不容缓

 

  一切来得太过突然,让人猝不及防。2021年5月29日晚18时许,在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朱士革律师在服务地赫章县突发心脏疾病,经赫章县人民医院诊治无效后被紧急送往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在接到省司法厅情况通报后,省律协会长白敏第一时间向毕节市律协通报了情况,并责成毕节市律协立即派员前往进一步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全力做好相关联络协调工作。

 

  病情紧迫,刻不容缓。毕节市律协指派副会长姜桢祥第一时间赶赴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深入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当晚23时30分许,朱士革律师被诊断为心脏主动脉夹层,病情十分危急,如果不及时手术,会有极大的生命危险,但毕节市人民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医生建议立即转院到省级医院进行手术。时间就是生命,手术迫在眉睫,为了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最大限度减少转院过程的时间,需提前与贵阳的医院联系。

 

  毕节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姜桢祥与贵州省人民医院心外科的朋友胡馗医生联系,将朱士革律师的检查诊断报告也发给胡馗医生诊断,请求给予最大帮助。胡馗医生看后,认为朱士革律师的病情十分危重,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急需立即转院及时手术,随即将此情况向医院有关领导作汇报。

 

  经贵州省人民医院紧急调度,胡馗医生提前安排好病床和负责接诊的医务人员,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获取相关情况后,立即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护送朱士革律师启程转院到贵州省人民医院。

 

  在出发前,胡馗医生还通过电话对护送朱士革律师的医护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护理指导和应急措施,确保转院途中不出现意外。经过近3个小时的车程,5月30日凌晨,朱士革律师被安全护送到贵州省人民医院ICU病房。

 

5月30日上午,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全富第一时间联系了医疗行政部门,并通报了朱士革等法援律师到我省工作的性质以及救治的重要意义,务必全力救治。随即周全富赶在当天中午参加一个省外会议之前,亲自到医院与主治医生见面,安排好相关工作后才离开前往机场乘机。贵州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根据朱士革律师病情研究制定相应救治方案。

 

 

群策群力,相助相扶跨越生死

 

  贵州省司法厅接到消息后,随即将情况向中国法援基金会汇报,并致电贵州省人民医院,请求院方全力救助朱士革律师,千方百计保障朱士革律师病情稳定。同时,指派省律协工作人员前往省人民医院开展全程陪护,协助朱士革律师在医院救助的相关事宜。

 

  5月30日上午8时,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卯向东、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赶赴医院现场,亲自指导、协调全力救治朱士革律师工作。

 

  当日15时,中国法援基金会、山东省司法厅、枣庄市律师协会相关领导陪同朱士革律师家属赶到贵州省人民医院,随即家属在各方领导的安慰下,平复悲伤情绪,立即根据医院的要求,签署手术治疗协议,并于当天进行了手术。



相关领导在医院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并看望、慰问家属

  

  晚上,在饭店简单用餐后,中国法援基金会秘书长宫永德、全国律协会员部部长程幽燕,山东省司法厅、枣庄市律师协会主要领导及其家属,以及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卯向东,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翔,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利用包间召开紧急会议,为朱士革律师医治工作开展外围部署,以确保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后,有序康复。

 



5月30日20时,召开救治工作协调会

 

化险为夷,我们永远是坚强的后盾

 

  全程等待,第一时间了解手术情况,经历8个小时的揪心等待,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的消息终于传来,让亲人和各位领导、同事悬着的心暂时放了下来。5月31日一早,贵州省律师协会向全国律协报告了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的相关情况。

 



5月31日凌晨1时,大家等待手术结果

 

  善人,天必佑之。在医护人员的竭力呵护下,朱士革律师病情也逐渐好转,6月1日,朱士革律师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

 



5月31日凌晨2时,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

 

  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达到刚从外省出差回黔路上的贵州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书记周全富,立马从机场赶赴医院和省律师行业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探望朱士革律师并慰问其家属,叮嘱朱士革律师安心养病,早日康复。无论何时何地,贵州始终是他最坚强的后盾,是最温暖的港湾,也是最值得信任的依靠。如条件允许,欢迎他继续来贵州,为西部高原法援事业发光发热。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全富,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探望

  

  目前,在贵州省和山东省律协、司法厅等部门的关照下,经过精心调养,朱士革律师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已进入康复阶段。

 

  朱士革律师说,经历生死,更懂得生命的可贵,生活的美好,各级组织和“娘家人”的强大,同胞的温暖,贵州亲人的友谊……这些他都将铭记在心,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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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天前,在法援服务地毕节市赫章县工作的朱士革律师刚刚完成手头的一项工作,突然心头感到一阵憋闷,随之而来的疼痛,让他脸色煞白,满头大汗,疼痛得蹲在地上,无法起身。如不尽快查明病情,恐怕……。面对命悬一线的朱士革律师,赫章县司法局立即向毕节市司法局作了汇报,并随即向贵州省司法厅报告了情况。在贵州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协调下,经过贵州省律师协会、毕节市律师协会共同努力,一场历经32个小时,横跨280多公里,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的生命接力救援迅速展开。

 

突发疾病,挽救生命刻不容缓

 

  一切来得太过突然,让人猝不及防。2021年5月29日晚18时许,在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朱士革律师在服务地赫章县突发心脏疾病,经赫章县人民医院诊治无效后被紧急送往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在接到省司法厅情况通报后,省律协会长白敏第一时间向毕节市律协通报了情况,并责成毕节市律协立即派员前往进一步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全力做好相关联络协调工作。

 

  病情紧迫,刻不容缓。毕节市律协指派副会长姜桢祥第一时间赶赴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深入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当晚23时30分许,朱士革律师被诊断为心脏主动脉夹层,病情十分危急,如果不及时手术,会有极大的生命危险,但毕节市人民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医生建议立即转院到省级医院进行手术。时间就是生命,手术迫在眉睫,为了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最大限度减少转院过程的时间,需提前与贵阳的医院联系。

 

  毕节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姜桢祥与贵州省人民医院心外科的朋友胡馗医生联系,将朱士革律师的检查诊断报告也发给胡馗医生诊断,请求给予最大帮助。胡馗医生看后,认为朱士革律师的病情十分危重,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急需立即转院及时手术,随即将此情况向医院有关领导作汇报。

 

  经贵州省人民医院紧急调度,胡馗医生提前安排好病床和负责接诊的医务人员,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获取相关情况后,立即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护送朱士革律师启程转院到贵州省人民医院。

 

  在出发前,胡馗医生还通过电话对护送朱士革律师的医护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护理指导和应急措施,确保转院途中不出现意外。经过近3个小时的车程,5月30日凌晨,朱士革律师被安全护送到贵州省人民医院ICU病房。

 
5月30日上午,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全富第一时间联系了医疗行政部门,并通报了朱士革等法援律师到我省工作的性质以及救治的重要意义,务必全力救治。随即周全富赶在当天中午参加一个省外会议之前,亲自到医院与主治医生见面,安排好相关工作后才离开前往机场乘机。贵州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根据朱士革律师病情研究制定相应救治方案。
 

 

群策群力,相助相扶跨越生死

 

  贵州省司法厅接到消息后,随即将情况向中国法援基金会汇报,并致电贵州省人民医院,请求院方全力救助朱士革律师,千方百计保障朱士革律师病情稳定。同时,指派省律协工作人员前往省人民医院开展全程陪护,协助朱士革律师在医院救助的相关事宜。

 

  5月30日上午8时,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卯向东、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赶赴医院现场,亲自指导、协调全力救治朱士革律师工作。

 

  当日15时,中国法援基金会、山东省司法厅、枣庄市律师协会相关领导陪同朱士革律师家属赶到贵州省人民医院,随即家属在各方领导的安慰下,平复悲伤情绪,立即根据医院的要求,签署手术治疗协议,并于当天进行了手术。

相关领导在医院了解朱士革律师病情,并看望、慰问家属

  

  晚上,在饭店简单用餐后,中国法援基金会秘书长宫永德、全国律协会员部部长程幽燕,山东省司法厅、枣庄市律师协会主要领导及其家属,以及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卯向东,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翔,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利用包间召开紧急会议,为朱士革律师医治工作开展外围部署,以确保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后,有序康复。

 

5月30日20时,召开救治工作协调会

 

化险为夷,我们永远是坚强的后盾

 

  全程等待,第一时间了解手术情况,经历8个小时的揪心等待,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的消息终于传来,让亲人和各位领导、同事悬着的心暂时放了下来。5月31日一早,贵州省律师协会向全国律协报告了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的相关情况。

 

5月31日凌晨1时,大家等待手术结果

 

  善人,天必佑之。在医护人员的竭力呵护下,朱士革律师病情也逐渐好转,6月1日,朱士革律师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

 

5月31日凌晨2时,朱士革律师手术成功

 

  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达到刚从外省出差回黔路上的贵州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书记周全富,立马从机场赶赴医院和省律师行业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探望朱士革律师并慰问其家属,叮嘱朱士革律师安心养病,早日康复。无论何时何地,贵州始终是他最坚强的后盾,是最温暖的港湾,也是最值得信任的依靠。如条件允许,欢迎他继续来贵州,为西部高原法援事业发光发热。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全富,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探望

  

  目前,在贵州省和山东省律协、司法厅等部门的关照下,经过精心调养,朱士革律师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已进入康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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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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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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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解读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四十二条—四十四条)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计八章六十七条,依次为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为便于贵州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充分理解和正确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省律协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特组织编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条文理解与运用读本》,以辅助实务理解与运用。省律协将对读本内容进行系列宣传,以期推动律师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   第四十二条 (解读作者:李家睿,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贵达(铜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条文内容】   第四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按照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对集体财产产生的收益分配顺序,如何使用分配。   【条文解读】   一、立法目的是规范分配顺序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的分配顺序,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可持续发展,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受集体经济带来的成果。   二、当年收益分配顺序   依章程提取公益公积金,公益公积金不是法定的,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章程约定的;需要注意的是,章程应当对公益公积金的提取进行约定,防止少数人把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向成员分配收益,也要防止基层组织软弱时出现小农思想死灰复燃,在“大民主”思路主导下把集体收益分完分净、不留下任何公益公积金,再次出现“空壳村”,影响农村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应当恪守诚信、依法偿还债务,把清偿债务义务置于成员分配之前,避免相关人员为了“拉选票”、笼络成员,将应偿债的收益优先分配给成员,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誉和长期发展。   农业农村部在2020年11月4日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在第四十三至四十五条专门就集体收益如何使用、分配作出了指引,实践中可参考通知中章程的条款进行完善。   【实践应用】 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章程中设定收益分配时,要平衡集体发展和成员收益,明确量化标准,确保分配过程中公平公正,让成员享受到发展红利。   第四十三条 (解读作者:李家睿,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贵达(铜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条文内容】   第四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实现集体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财产的管理方法、管理目的;同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农村集体财产进行精细化管理。   【条文解读】 一、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加强集体财产管理的义务,通过建立并落实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实现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加强集体财产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落实相应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让成员清楚明白的知晓集体财产的使用情况。   二、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的权利   本条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细化为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要求。 【实践应用】 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财产的责任意识,明确法律规范,从制度上、法律上、章程上保障集体经济财产保值增值、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解读作者:胡倩,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巨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条文内容】   第四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也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   集体所有的资金不得存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财务管理的措施,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工作可以采用的方式,并特别规定集体资金不得存在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禁止公款私存,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安全。   【条文解读】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标准   本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制定、并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规定了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财务管理等事项;财政部制定并于2024年1月1日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费用、收益及分配、开机报告、会计科目及报表等进行了规范。   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财务会计数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利益的直接体现,也是经营管理及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制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是经济组织稳健发展的基础。   二、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方式方法   由于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极度专业性,而且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水平、资产规模差异极大,本法第二款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决定会计工作的开展方式。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依法采取下列一种方式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一)设置会计机构;(二)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三)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符合自身需求的会计工作模式。   鉴于我省农村总体上处于欠发达状态,总体资产规模特别是敏感的经营性资产规模不大,完成专业会计工作存在难度,故委托记账较为常见。委托代理记账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依法设立中介机构,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记账工作,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主体。   三、禁止公款私存。   公款私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党内法规、会计法、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甚至刑法等均予以禁止,将集体公有的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的行为,可能引发各种行政责任、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也是导致相关人员承担责任、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重要方面。   本条明文规定后,能避免在艰苦的农村工作条件下,发生相关人员图一时方便等原因将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的错误。   【实践应用】   本条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便于设置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及时性,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健运营和成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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