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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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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人大网
  • 发布时间:2021-07-30 16:5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体公民中持续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宪法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人物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加强我省地方性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
 

  三、深入宣传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强数据信息保护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以建设平安贵州为目标,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贵州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社区治理、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四、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生产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充分利用我省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注重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把红色法治元素融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党领导贵州各族人民在各个时期开展革命建设形成的红色法治文化。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加大普法力度,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对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探索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合理制定考评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乡村(社区)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充分运用法治毕节创建成果,深化拓展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评选农村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备案审查,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落实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和“党小组+网格员+十联户”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守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命名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八、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国家机关在法规和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或实施前,应当通过各种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文件解读、媒体报道、新闻发布等方式进行宣传。制定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利用诉前沟通协商、案件分流、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等环节和形式生动直观地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在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九、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引导社会普法力量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倾斜。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普法,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努力推动公益普法,公园、广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因地制宜开展公益普法。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利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播放或刊登法治类公益广告,实现媒体公益普法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优化普法产品供给,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好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实现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共享、在线学法用法考试、普法责任制动态考核、普法大数据可视化展示、法治文化建设展厅、在线法治培训等功能。创新普法手段,创建普法品牌,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形成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职责。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以高质量普法为目标,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表彰先进的激励作用和普法提示函建议书制度的警示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概要描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体公民中持续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宪法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人物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加强我省地方性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
 

  三、深入宣传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强数据信息保护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以建设平安贵州为目标,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贵州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社区治理、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四、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生产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充分利用我省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注重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把红色法治元素融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党领导贵州各族人民在各个时期开展革命建设形成的红色法治文化。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加大普法力度,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对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探索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合理制定考评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乡村(社区)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充分运用法治毕节创建成果,深化拓展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评选农村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备案审查,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落实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和“党小组+网格员+十联户”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守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命名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八、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国家机关在法规和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或实施前,应当通过各种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文件解读、媒体报道、新闻发布等方式进行宣传。制定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利用诉前沟通协商、案件分流、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等环节和形式生动直观地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在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九、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引导社会普法力量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倾斜。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普法,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努力推动公益普法,公园、广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因地制宜开展公益普法。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利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播放或刊登法治类公益广告,实现媒体公益普法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优化普法产品供给,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好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实现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共享、在线学法用法考试、普法责任制动态考核、普法大数据可视化展示、法治文化建设展厅、在线法治培训等功能。创新普法手段,创建普法品牌,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形成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职责。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以高质量普法为目标,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表彰先进的激励作用和普法提示函建议书制度的警示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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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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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体公民中持续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宪法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人物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加强我省地方性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
 

  三、深入宣传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强数据信息保护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以建设平安贵州为目标,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贵州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社区治理、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四、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生产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充分利用我省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注重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把红色法治元素融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党领导贵州各族人民在各个时期开展革命建设形成的红色法治文化。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加大普法力度,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对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探索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合理制定考评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乡村(社区)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充分运用法治毕节创建成果,深化拓展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评选农村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备案审查,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落实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和“党小组+网格员+十联户”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守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命名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八、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国家机关在法规和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或实施前,应当通过各种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文件解读、媒体报道、新闻发布等方式进行宣传。制定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利用诉前沟通协商、案件分流、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等环节和形式生动直观地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在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九、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引导社会普法力量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倾斜。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普法,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努力推动公益普法,公园、广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因地制宜开展公益普法。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利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播放或刊登法治类公益广告,实现媒体公益普法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优化普法产品供给,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好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实现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共享、在线学法用法考试、普法责任制动态考核、普法大数据可视化展示、法治文化建设展厅、在线法治培训等功能。创新普法手段,创建普法品牌,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形成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职责。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以高质量普法为目标,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表彰先进的激励作用和普法提示函建议书制度的警示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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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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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省委党校第63期厅级干部进修班课题组赴遵义市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

3月8日上午,省委党校第63期厅级干部进修班课题组赴遵义市律师协会就“优化贵州营商环境路径研究”开展调研。   课题调研组由省人大财经委专职副主任委员袁健,省纪委省监委离退休办公室主任王永曦,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副厅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副组长(兼)王剑波等9人组成。   座谈会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遵义市律师协会会长胡良刚主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主席令狐兴中、市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罗孝堂及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目前省级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是省投资促进局,地市级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中,除遵义市单设营商环境局以外,其余八个地州都由发改委或者投资促进局作为主管部门。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紧紧围绕调研主题进行交流,各律师代表围绕企业平等主体保护、破产管理、强制执行、财产保全、审判时效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优化遵义市营商环境”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袁健总结指出,营商环境是城市软实力、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法治,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价值,课题组将纳入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继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共同推动全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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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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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贵州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现就贵州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 颁证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3月22日,具体时间见各市(州)司法局公告。 二 颁证地点 各市(州)司法局具体确定并公告。 三 领证方式 证书应由本人领取,市(州)司法局现场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颁发;对不能在集中颁证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联系申请地司法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四 联系方式 贵阳市司法局:0851–87989218   遵义市司法局:0851–28226146   六盘水市司法局:0858–8235117、8222554   安顺市司法局:0851–33222819   毕节市司法局:0857–8223966   铜仁市司法局:0856–5223619、5221213   黔东南州司法局:0855–8228099   黔南州司法局:0854–8238627、8259343   黔西南州司法局:0859–3813618、36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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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春风十里 芳华如你——贵州省律师协会召开“三八”妇女节座谈会

为庆祝第114个“三八”妇女节,丰富女律师文化生活,凝聚巾帼力量,进一步激发广大女律师队伍活力,促进全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8日,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召开“三八”妇女节座谈会。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浩兴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丽珠主持。座谈会特别邀请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91岁高龄老律师侯自珍和省中年女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代表等参加会议。   朱浩兴代表省律师协会向与会女律师代表、全省律师行业广大女律师致以节日祝贺和美好祝福,并介绍了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律师队伍发展、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参政议政、省律协“两专委”建设等工作情况。近年来,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律师队伍发展很快,目前全省共有律师17621名,其中女律师6641名,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7.69%。   在嘉宾分享环节,侯自珍律师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以鲜活的事例向大家介绍了律师制度发展历程情况,让大家深入了解了老一辈律师为律师事业发展做出的辛勤努力。   随后,中年女律师代表从如何找准职业定位、自身优势、面临的压力与挑战,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成长发展和服务社会等方面作了分享交流,为年轻女律师提供了启发和借鉴,并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女律师工作、促进女律师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青年女律师结合自身执业情况,围绕执业遇到的事业与家庭、学习与发展等困惑和问题与老律师们进行轻松、愉快的互动交流。大家就女律师个人成长、职业规划、平衡家庭生活、践行社会实践等方面畅所欲言、充分探讨、共话发展,整个交流充满了欢声笑语、其乐融融,让人倍感温暖。   朱浩兴作座谈总结发言并表示,回首律师事业发展历程,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可谓今非昔比、日新月异,广大律师生活在伟大的时代、幸福的时代,律师职业无比美好、大有作为,这得益于党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对律师队伍的关心厚爱。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律师事业的发展需要一茬又一茬律师的接续奋斗。希望广大女律师不忘初心、逐梦前行,平衡好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充分发挥女律师耐心、细心、温心的特有优势和专业优势,为助力我省律师事业发展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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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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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安顺市律师行业赴铜仁学习考察并举行“两公”律师队伍建设交流座谈会

为加强“两公”律师队伍建设,促进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3月6日至7日,安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戴波,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协会会长王琴率队赴铜仁市律师行业学习考察,并与铜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康能方,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协会会长王泽富等举行座谈,就推进“两公”律师队伍建设管理进行深入交流。   康能方对戴波一行表示欢迎,并对安顺市律师行业创新以党建引领律师事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他表示,近年来,在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律师协会的指导关怀下,安顺市律师行业奋力践行司法部“五点希望”和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探索《党员律师积分管理制度》、选派“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设立党总支等创新做法,行业发展接连取得荣誉,党建工作成效突出,特色做法值得借鉴,希望持续加强律师行业之间合作交流,协力助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戴波代表安顺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党委对铜仁长期以来给予安顺律师事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铜仁市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出台《铜仁市公职律师激励暂行办法》《铜仁市市级公职律师跨部门调配使用及考评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形成了具有铜仁特色的公职律师工作模式。希望安顺市律师行业能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锚定目标、认真研究、创新举措,加强对“两公”律师的培训,注重发挥“两公”律师作用,为加快法治安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上,铜仁市司法局计财装备科有关负责同事介绍了铜仁市律师管理工作情况。   考察期间,考察组先后到铜仁市律师协会、泽富律师事务所、乾锦律师事务所、巨合律师事务所考察并开展座谈交流。   安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西秀区税务局,铜仁市司法局计财装备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碧江区司法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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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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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全国人大代表朱山:协同更多力量共同推进轻罪治理

“检察机关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我认为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表示,检察机关要注重协同公安、法院、律师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朱山代表看来,推进轻罪治理是应对我国犯罪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醉驾及涉网犯罪等轻微犯罪大幅上升,犯罪出现了轻、重分层的明显态势。   “但是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庭而言,即便是再轻微的犯罪,都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犯罪的附随后果影响着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轻微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采取轻缓的刑罚政策,这也是坚持‘司法为民’的要求。”朱山代表表示。   “推进轻罪治理,不能仅凭检察机关一己之力。”注意到报告中“协同各方”的表述,朱山代表表示,这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推进轻罪治理,既需要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等有关单位的协同,也要凝聚律师群体的力量,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源治理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律师群体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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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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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省律协党支部赴林桧阳光家园开展“法润童心 温暖同行”学雷锋、传爱心主题公益活动

      2024年3月5日,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之际,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营造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省律师协会党支部与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党支部、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党群工作部党支部、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党支部、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乌当区人武部、乌当区人民医院、贵州黔晨之光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等单位(机构)到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智力残疾人托管机构“贵阳市林桧阳光家园”联合开展“法润童心 温暖同行”学雷锋、传爱心主题公益活动。   “贵阳市林桧阳光家园”成立于2010年7月,是贵州省第一家民办智力残疾人托养机构,贵阳市唯一省级特奥运动员培训基地,贵州省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培养特奥运动员近百人,先后多次代表贵州组队参加世界特奥会,荣获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多项赛事,荣获二十多枚金牌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等荣誉。机构负责人吕昕烛校长曾荣获全国“最美家庭”表彰,应邀参加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和阅兵式活动,多次作为贵阳市先进典型被媒体宣传报道。   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单位党员及志愿者齐聚林桧阳光家园操场,为家园里的大朋友小朋友们进行爱心捐赠,送上米、油、牛奶、鸡蛋等生活物资和文体物品,希望传递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勉励他们以积极乐观的健康心态面对生活。   家园吕昕烛校长带领大家参观家园里教室、宿舍、室内运动场、食堂等场所,并不时指着墙上的照片为大家生动地介绍家园学生在特奥会(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中获得的各项荣誉和赛场背后的拼搏故事。   乌当区人武部的武警现场演示急救场景,为家园的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急救课。乌当区人民医院中医康复科的医务人员认真开展义诊,用真诚微笑、喁喁细语鼓励孩子们,耐心与孩子们交流,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省律协未保委为孩子们送上“法律”的温暖,就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和学校负责人吕校长做了详细沟通并交换意见,针对该校“星星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并呼吁大家一起关爱残疾儿童,呵护祖国未来。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们还与孩子们通过打乒乓球、做游戏等形式,主动与孩子们进行交流互动,让家园每个角落都充满了爱和欢笑。   最后,参加活动的支部(单位、机构)负责人代表与家园老师共同进行了座谈。“我的前半生的使命是培养一个孩子,我的后半生的使命是培养一群孩子……”家园吕昕烛校长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发起成立家园初衷、家园的发展历程和学生在家园学习、生活、训练等情况,朴实的话语和大爱的壮举更让人肃然起敬、备受洗礼。大家也畅谈自己的感受,分享此次活动的意义与收获。   参加完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大家不仅被特殊群体积极生活、顽强拼搏的态度和精神所感动,更从心底激发了关注社会、关爱特殊儿童的责任意识。省律协党支部的党员纷纷表示,以后要更主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发动倡议更多爱心人士、爱心单位参加到公益活动中,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优势和行业优势,用法治护航特殊群体,举己所能、传递爱心,用爱照亮特殊群体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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