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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刊文 | 让法治阳关温暖“少年的你”——记贵州律师“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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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刊文 | 让法治阳关温暖“少年的你”——记贵州律师“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1-10-14 15:19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你们平时上网吗?”“上网”

  “你们有玩游戏吗?”“有”

  “你们如果为游戏充值,会告诉家长吗?”“会”

  ……

  2021年6月22日上午,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韦继莲律师为贵阳市贵安新区普贡中学初一年级的500余名同学,作了题为“莫让网事不堪回首”的专题公益法治讲座,这也是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的“星蕾计划”之第100场。



  为助力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做深做实,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



  以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力量的贵州律师普法宣讲团队,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为依托,积极主动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的社会责任,助力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途径,更通过自发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积极筹集善款、主动携手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方式,有效改善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贵州律师宣讲团从最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助力圆梦“微心愿”,让法治阳光温暖“少年的你”。

  点点星光 照亮前行

  在“莫让网事不堪回首”专题公益法治讲座上,韦继莲律师结合青少年的成长特点,从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现状、藏在虚拟世界的那些事、“你真的会上网吗”三个方面着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细致讲解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

  “我的微信账号被人盗取了怎么办?”“能不能瞒着爸妈用手机为主播刷礼物”“能不能在游戏里买道具装备”……讲座最后,意犹未尽的同学们积极提问。

针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韦继莲律师耐心答疑解惑,引导同学们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分析问题。

  “非常高兴,‘星蕾计划’在我们学校启动,第100场再次走进我们学校,并且由我校毕业的韦继莲律师主讲。希望贵州律师能多来我们学校,把法律知识送到同学们身边。”普贡中学校长宋菁说,这样的法治宣讲非常接地气,既能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让学生更加敬畏法律,又能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我们完成了‘星蕾计划’,履行了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的承诺。”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罗莎莎律师激动的说,“星蕾计划”的启动,源于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的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

  “我们想做的,难道不是努力让更多青少年学生清醒地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吗?”“我们要做的只是上好一、两场法治公益课吗?”“我们该怎么做呢?”……

  经过路途上激烈的讨论,星藤律师一致决定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

  2019年12月,“星蕾计划”正式启动。

  “在上节法治公益课,你们都学会了什么呢?”“民法典是如何保护我们的一生的?”

  “让我来考一下你们,初一的王同学发现学校单车棚里遗留的一辆自行车没有上锁,见无人认领将自行车骑走供自己使用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我知道,这是一种盗窃行为,不能随便将这种无人认领的自行车骑回家!”

  ……

  2021年6月,星藤律师再次来到位于安顺市平坝区、毕节市织金县、清镇市交接处的窑上小学。此行是“春蕾计划”于2020年8月走进该校后,星藤律师第二次为这里的6名学生送去法治公益课。

  当日,星藤律师为窑上小学学生送去的“爱心大礼包”,不仅有罗莎莎律师主讲的“护航青春不’毒’行”专题法治公益课,更有星藤“星愿箱”法律援助基金为同学们购买的篮球、书本等学习生活用品。

  从制作集针对性、实用性于一体的课件20余套,到全力实现青少年学生“看得懂、听得进、记得牢、用得着”;从车程相对较短的大关小学,到车程约两小时的窑上小学;从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每人每天至少向“星愿箱”法律援助基金捐出一块钱,帮助“星蕾计划”所覆盖的未成年人及其他困难群体,到为孩子们送去所需生活学习用品……无论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还是交通、时间等综合因素,都没能阻挡星藤律师送去法治公益课的步伐。

  近两年来,共有5名党员、4名入党积极分子等12人的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春蕾计划”,为50余所中小学、4万余人,送去100场法治公益课。

  “为有效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作为我省律师行业‘送法进校园’普法宣讲团的一员,我们会永远在路上,努力为更多的青少年学生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照亮前路。”罗莎莎律师说。

  黔律聚力 法润心田

  2019年12月16日、17日,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从江县司法局、从江县教育局、共青团从江县委、从江县妇女联合会承办的“校园普法从江行,法治教育护成长”活动在黔东南州从江县举行。活动期间,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13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普法宣讲团,为该县17所中学、13700余名学生带去了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法治教育讲座。

  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的15所学校,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夏晓云、涂丹、谭琪等10名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遵义市桐梓县十八中学,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汪伦律师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和影响”专题讲座;在黔西南州安龙县第二中学,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杨永生、彭永喜等多名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铜仁市第四中学,贵州泽富律师事务所肖天赐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与刑事犯罪”专题法治讲座;在六盘水市民族职校,贵州长空律师事务所高太红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命名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中,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位列其中……

  2007年,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贵州省委携手推出“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活动。截至目前,该项活动累计为45000名青少年学生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

  贵州律师以学校作为主要普法宣传阵地,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年龄结构、知识体系、成长经历等因素,以案说法、以法助学,“量身定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用实际行动践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使命与担当,

  贵州律师结合有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从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三个方面着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生动细致地讲解。

  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贵州律师还充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民法典》相关的“小明”的一生,深入浅出的解读《民法典》的概念、功能、意义,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帮助学生们理解《民法典》中的生命权、人格权等概念,并在课堂问答环节与学生们就《民法典》中涉及的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高空坠物,校园贷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贵州律师以法润心田引领前行,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适用,讲解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以法论事;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正确对待同学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学法明理;谆谆教导在座的学生加强法律意识,提升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依法护己。

  律动有爱 情暖金黔

  2021年6月10日,贵州省律师协会携同贵州亚桥公益服务中心、热心公益的贵州省民政厅原副厅长甄燕驰共同出资,向遵义市湄潭县新南中学捐赠安装的空气能热水器顺利竣工,解决了该校四百余名住校学生多年来所困扰的用水问题。

  在黔东南州榕江县,国浩公益基金首个定点扶贫项目于2019年落户该县,组织律师助力榕江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计划为榕江县实现教育脱贫提供七年的帮扶,目前国浩律师已经3次通过各种形式为当地少年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在黔东南州雷山县,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主动联系爱心企业,为改善当地青少年学习生活环境,筹得善款10万元;在黔南州谷江小学,贵州律师送去2000元奖学金和价值2525元的学习用品;在黔东南州报京乡幼儿园,贵州互重律师事务所捐款5000元,助力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在毕节市八寨坪中学,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为困难学生送去20000元助学金……

  贵州省律师行业在积极帮助青少年筑牢法律红线的同时,始终致力于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每到一处,贵州律师不仅详细询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家庭状况,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立志成才、感恩社会,更与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座谈交流,围绕困难学生主要存在问题、产生原因、普法盲点和帮扶建议探讨交流,并整理和吸收校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做好困难青少年帮扶工作建言献策,助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为有效推动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持续发展,贵州省律师行业全力奏响关爱青少年学生“三部曲”,贵州省各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奏响走访暖人心“初曲”;贵州省律师行业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为,奏响法治护青春“协曲”;贵州律师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奏响帮扶助成长“合曲”。

  贵州省律师行业聚全行业之智、集全行业之力,努力确保青少年学生监护不缺失、教育不缺乏、法治不匮乏、健康有保障、安全有屏障。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贵州省律师行业将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推进“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更加具体化、深入化和常态化,引导青少年学生明事理、辨是非、防诱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并与各相关部门、学校、社会各界加强联动合作,为进一步构建法治、文明、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青少年成长环境贡献律师力量,让法治阳光在青少年幼小的心灵投入一道光亮,让青少年感受到时代的美好和社会的关爱。

 

 

 

 

 

 

《中国律师》刊文 | 让法治阳关温暖“少年的你”——记贵州律师“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

【概要描述】

  “你们平时上网吗?”“上网”

  “你们有玩游戏吗?”“有”

  “你们如果为游戏充值,会告诉家长吗?”“会”

  ……

  2021年6月22日上午,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韦继莲律师为贵阳市贵安新区普贡中学初一年级的500余名同学,作了题为“莫让网事不堪回首”的专题公益法治讲座,这也是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的“星蕾计划”之第100场。



  为助力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做深做实,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



  以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力量的贵州律师普法宣讲团队,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为依托,积极主动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的社会责任,助力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途径,更通过自发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积极筹集善款、主动携手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方式,有效改善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贵州律师宣讲团从最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助力圆梦“微心愿”,让法治阳光温暖“少年的你”。

  点点星光 照亮前行

  在“莫让网事不堪回首”专题公益法治讲座上,韦继莲律师结合青少年的成长特点,从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现状、藏在虚拟世界的那些事、“你真的会上网吗”三个方面着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细致讲解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

  “我的微信账号被人盗取了怎么办?”“能不能瞒着爸妈用手机为主播刷礼物”“能不能在游戏里买道具装备”……讲座最后,意犹未尽的同学们积极提问。

针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韦继莲律师耐心答疑解惑,引导同学们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分析问题。

  “非常高兴,‘星蕾计划’在我们学校启动,第100场再次走进我们学校,并且由我校毕业的韦继莲律师主讲。希望贵州律师能多来我们学校,把法律知识送到同学们身边。”普贡中学校长宋菁说,这样的法治宣讲非常接地气,既能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让学生更加敬畏法律,又能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我们完成了‘星蕾计划’,履行了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的承诺。”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罗莎莎律师激动的说,“星蕾计划”的启动,源于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的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

  “我们想做的,难道不是努力让更多青少年学生清醒地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吗?”“我们要做的只是上好一、两场法治公益课吗?”“我们该怎么做呢?”……

  经过路途上激烈的讨论,星藤律师一致决定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

  2019年12月,“星蕾计划”正式启动。

  “在上节法治公益课,你们都学会了什么呢?”“民法典是如何保护我们的一生的?”

  “让我来考一下你们,初一的王同学发现学校单车棚里遗留的一辆自行车没有上锁,见无人认领将自行车骑走供自己使用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我知道,这是一种盗窃行为,不能随便将这种无人认领的自行车骑回家!”

  ……

  2021年6月,星藤律师再次来到位于安顺市平坝区、毕节市织金县、清镇市交接处的窑上小学。此行是“春蕾计划”于2020年8月走进该校后,星藤律师第二次为这里的6名学生送去法治公益课。

  当日,星藤律师为窑上小学学生送去的“爱心大礼包”,不仅有罗莎莎律师主讲的“护航青春不’毒’行”专题法治公益课,更有星藤“星愿箱”法律援助基金为同学们购买的篮球、书本等学习生活用品。

  从制作集针对性、实用性于一体的课件20余套,到全力实现青少年学生“看得懂、听得进、记得牢、用得着”;从车程相对较短的大关小学,到车程约两小时的窑上小学;从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每人每天至少向“星愿箱”法律援助基金捐出一块钱,帮助“星蕾计划”所覆盖的未成年人及其他困难群体,到为孩子们送去所需生活学习用品……无论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还是交通、时间等综合因素,都没能阻挡星藤律师送去法治公益课的步伐。

  近两年来,共有5名党员、4名入党积极分子等12人的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春蕾计划”,为50余所中小学、4万余人,送去100场法治公益课。

  “为有效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作为我省律师行业‘送法进校园’普法宣讲团的一员,我们会永远在路上,努力为更多的青少年学生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照亮前路。”罗莎莎律师说。

  黔律聚力 法润心田

  2019年12月16日、17日,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从江县司法局、从江县教育局、共青团从江县委、从江县妇女联合会承办的“校园普法从江行,法治教育护成长”活动在黔东南州从江县举行。活动期间,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13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普法宣讲团,为该县17所中学、13700余名学生带去了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法治教育讲座。

  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的15所学校,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夏晓云、涂丹、谭琪等10名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遵义市桐梓县十八中学,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汪伦律师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和影响”专题讲座;在黔西南州安龙县第二中学,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杨永生、彭永喜等多名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铜仁市第四中学,贵州泽富律师事务所肖天赐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与刑事犯罪”专题法治讲座;在六盘水市民族职校,贵州长空律师事务所高太红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命名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中,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位列其中……

  2007年,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贵州省委携手推出“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活动。截至目前,该项活动累计为45000名青少年学生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

  贵州律师以学校作为主要普法宣传阵地,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年龄结构、知识体系、成长经历等因素,以案说法、以法助学,“量身定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用实际行动践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使命与担当,

  贵州律师结合有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从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三个方面着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生动细致地讲解。

  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贵州律师还充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民法典》相关的“小明”的一生,深入浅出的解读《民法典》的概念、功能、意义,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帮助学生们理解《民法典》中的生命权、人格权等概念,并在课堂问答环节与学生们就《民法典》中涉及的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高空坠物,校园贷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贵州律师以法润心田引领前行,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适用,讲解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以法论事;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正确对待同学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学法明理;谆谆教导在座的学生加强法律意识,提升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依法护己。

  律动有爱 情暖金黔

  2021年6月10日,贵州省律师协会携同贵州亚桥公益服务中心、热心公益的贵州省民政厅原副厅长甄燕驰共同出资,向遵义市湄潭县新南中学捐赠安装的空气能热水器顺利竣工,解决了该校四百余名住校学生多年来所困扰的用水问题。

  在黔东南州榕江县,国浩公益基金首个定点扶贫项目于2019年落户该县,组织律师助力榕江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计划为榕江县实现教育脱贫提供七年的帮扶,目前国浩律师已经3次通过各种形式为当地少年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在黔东南州雷山县,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主动联系爱心企业,为改善当地青少年学习生活环境,筹得善款10万元;在黔南州谷江小学,贵州律师送去2000元奖学金和价值2525元的学习用品;在黔东南州报京乡幼儿园,贵州互重律师事务所捐款5000元,助力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在毕节市八寨坪中学,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为困难学生送去20000元助学金……

  贵州省律师行业在积极帮助青少年筑牢法律红线的同时,始终致力于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每到一处,贵州律师不仅详细询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家庭状况,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立志成才、感恩社会,更与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座谈交流,围绕困难学生主要存在问题、产生原因、普法盲点和帮扶建议探讨交流,并整理和吸收校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做好困难青少年帮扶工作建言献策,助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为有效推动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持续发展,贵州省律师行业全力奏响关爱青少年学生“三部曲”,贵州省各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奏响走访暖人心“初曲”;贵州省律师行业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为,奏响法治护青春“协曲”;贵州律师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奏响帮扶助成长“合曲”。

  贵州省律师行业聚全行业之智、集全行业之力,努力确保青少年学生监护不缺失、教育不缺乏、法治不匮乏、健康有保障、安全有屏障。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贵州省律师行业将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推进“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更加具体化、深入化和常态化,引导青少年学生明事理、辨是非、防诱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并与各相关部门、学校、社会各界加强联动合作,为进一步构建法治、文明、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青少年成长环境贡献律师力量,让法治阳光在青少年幼小的心灵投入一道光亮,让青少年感受到时代的美好和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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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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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平时上网吗?”“上网”

  “你们有玩游戏吗?”“有”

  “你们如果为游戏充值,会告诉家长吗?”“会”

  ……

  2021年6月22日上午,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韦继莲律师为贵阳市贵安新区普贡中学初一年级的500余名同学,作了题为“莫让网事不堪回首”的专题公益法治讲座,这也是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的“星蕾计划”之第100场。

  为助力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做深做实,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

  以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力量的贵州律师普法宣讲团队,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为依托,积极主动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的社会责任,助力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途径,更通过自发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积极筹集善款、主动携手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方式,有效改善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贵州律师宣讲团从最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助力圆梦“微心愿”,让法治阳光温暖“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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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莫让网事不堪回首”专题公益法治讲座上,韦继莲律师结合青少年的成长特点,从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现状、藏在虚拟世界的那些事、“你真的会上网吗”三个方面着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细致讲解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

  “我的微信账号被人盗取了怎么办?”“能不能瞒着爸妈用手机为主播刷礼物”“能不能在游戏里买道具装备”……讲座最后,意犹未尽的同学们积极提问。

针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韦继莲律师耐心答疑解惑,引导同学们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分析问题。

  “非常高兴,‘星蕾计划’在我们学校启动,第100场再次走进我们学校,并且由我校毕业的韦继莲律师主讲。希望贵州律师能多来我们学校,把法律知识送到同学们身边。”普贡中学校长宋菁说,这样的法治宣讲非常接地气,既能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让学生更加敬畏法律,又能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我们完成了‘星蕾计划’,履行了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的承诺。”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罗莎莎律师激动的说,“星蕾计划”的启动,源于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的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

  “我们想做的,难道不是努力让更多青少年学生清醒地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吗?”“我们要做的只是上好一、两场法治公益课吗?”“我们该怎么做呢?”……

  经过路途上激烈的讨论,星藤律师一致决定为青少年学生送上100场法治公益课。

  2019年12月,“星蕾计划”正式启动。

  “在上节法治公益课,你们都学会了什么呢?”“民法典是如何保护我们的一生的?”

  “让我来考一下你们,初一的王同学发现学校单车棚里遗留的一辆自行车没有上锁,见无人认领将自行车骑走供自己使用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我知道,这是一种盗窃行为,不能随便将这种无人认领的自行车骑回家!”

  ……

  2021年6月,星藤律师再次来到位于安顺市平坝区、毕节市织金县、清镇市交接处的窑上小学。此行是“春蕾计划”于2020年8月走进该校后,星藤律师第二次为这里的6名学生送去法治公益课。

  当日,星藤律师为窑上小学学生送去的“爱心大礼包”,不仅有罗莎莎律师主讲的“护航青春不’毒’行”专题法治公益课,更有星藤“星愿箱”法律援助基金为同学们购买的篮球、书本等学习生活用品。

  从制作集针对性、实用性于一体的课件20余套,到全力实现青少年学生“看得懂、听得进、记得牢、用得着”;从车程相对较短的大关小学,到车程约两小时的窑上小学;从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每人每天至少向“星愿箱”法律援助基金捐出一块钱,帮助“星蕾计划”所覆盖的未成年人及其他困难群体,到为孩子们送去所需生活学习用品……无论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还是交通、时间等综合因素,都没能阻挡星藤律师送去法治公益课的步伐。

  近两年来,共有5名党员、4名入党积极分子等12人的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春蕾计划”,为50余所中小学、4万余人,送去100场法治公益课。

  “为有效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作为我省律师行业‘送法进校园’普法宣讲团的一员,我们会永远在路上,努力为更多的青少年学生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照亮前路。”罗莎莎律师说。

  黔律聚力 法润心田

  2019年12月16日、17日,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从江县司法局、从江县教育局、共青团从江县委、从江县妇女联合会承办的“校园普法从江行,法治教育护成长”活动在黔东南州从江县举行。活动期间,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13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普法宣讲团,为该县17所中学、13700余名学生带去了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法治教育讲座。

  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的15所学校,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夏晓云、涂丹、谭琪等10名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遵义市桐梓县十八中学,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汪伦律师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和影响”专题讲座;在黔西南州安龙县第二中学,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杨永生、彭永喜等多名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铜仁市第四中学,贵州泽富律师事务所肖天赐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与刑事犯罪”专题法治讲座;在六盘水市民族职校,贵州长空律师事务所高太红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在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命名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中,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位列其中……

  2007年,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贵州省委携手推出“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活动。截至目前,该项活动累计为45000名青少年学生送去“在身边”的法治课。

  贵州律师以学校作为主要普法宣传阵地,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年龄结构、知识体系、成长经历等因素,以案说法、以法助学,“量身定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用实际行动践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使命与担当,

  贵州律师结合有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从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三个方面着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生动细致地讲解。

  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贵州律师还充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民法典》相关的“小明”的一生,深入浅出的解读《民法典》的概念、功能、意义,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帮助学生们理解《民法典》中的生命权、人格权等概念,并在课堂问答环节与学生们就《民法典》中涉及的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高空坠物,校园贷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贵州律师以法润心田引领前行,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适用,讲解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以法论事;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正确对待同学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学法明理;谆谆教导在座的学生加强法律意识,提升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依法护己。

  律动有爱 情暖金黔

  2021年6月10日,贵州省律师协会携同贵州亚桥公益服务中心、热心公益的贵州省民政厅原副厅长甄燕驰共同出资,向遵义市湄潭县新南中学捐赠安装的空气能热水器顺利竣工,解决了该校四百余名住校学生多年来所困扰的用水问题。

  在黔东南州榕江县,国浩公益基金首个定点扶贫项目于2019年落户该县,组织律师助力榕江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计划为榕江县实现教育脱贫提供七年的帮扶,目前国浩律师已经3次通过各种形式为当地少年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在黔东南州雷山县,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主动联系爱心企业,为改善当地青少年学习生活环境,筹得善款10万元;在黔南州谷江小学,贵州律师送去2000元奖学金和价值2525元的学习用品;在黔东南州报京乡幼儿园,贵州互重律师事务所捐款5000元,助力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在毕节市八寨坪中学,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为困难学生送去20000元助学金……

  贵州省律师行业在积极帮助青少年筑牢法律红线的同时,始终致力于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每到一处,贵州律师不仅详细询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家庭状况,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立志成才、感恩社会,更与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座谈交流,围绕困难学生主要存在问题、产生原因、普法盲点和帮扶建议探讨交流,并整理和吸收校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做好困难青少年帮扶工作建言献策,助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为有效推动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持续发展,贵州省律师行业全力奏响关爱青少年学生“三部曲”,贵州省各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奏响走访暖人心“初曲”;贵州省律师行业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为,奏响法治护青春“协曲”;贵州律师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奏响帮扶助成长“合曲”。

  贵州省律师行业聚全行业之智、集全行业之力,努力确保青少年学生监护不缺失、教育不缺乏、法治不匮乏、健康有保障、安全有屏障。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贵州省律师行业将以“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推进“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更加具体化、深入化和常态化,引导青少年学生明事理、辨是非、防诱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并与各相关部门、学校、社会各界加强联动合作,为进一步构建法治、文明、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青少年成长环境贡献律师力量,让法治阳光在青少年幼小的心灵投入一道光亮,让青少年感受到时代的美好和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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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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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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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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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

贵州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贵州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已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我省范围内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其实习活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律师协会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细则的规定,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习考核,确保实习质量。 第四条 实习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自《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签发之日起计算。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同意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拟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实习期间应当按照规定转接组织关系。 第五条 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省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责: (一)制定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制度; (二)对各市(州)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登记决定、考核不合格意见、停止或中止实习决定有异议的,进行复核; (三)指导各市(州)律师协会开展实习人员管理活动; (四)其他应由省律师协会负责的事项。 第七条 市(州)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责: (一)审定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资格; (二)审核同意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和实务训练计划; (三)组织实习人员集中培训; (四)实习人员审核登记、实习证管理; (五)监督和检查实习人员、同意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的实习活动; (六)组织实习人员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公示; (七)省律师协会委托及其他应由市(州)律师协会负责的工作。 第八条 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职责: (一)指导实习人员申请实习登记; (二)制定实习指导计划,健全实习指导律师和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习人员参加所在律师事务所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活动; (四)掌握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研究改进实习工作的措施; (五)对实习指导律师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反规定职责或不履职的,应当更换实习指导律师; (六)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查,并在实习结束时为其出具《实习鉴定书》。 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所在党组织对其在实习期间的政治表现进行考查;律师事务所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实习人员出具《实习鉴定书》应当征求党组织意见。 第九条 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二)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管理规定; (三)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业务规则; (四)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执业基本技能训练; (五)监督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在实习结束时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出具客观、公正的考评意见。     第三章 实习登记   第十条 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尊崇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凭证;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品行良好”条件: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违反党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四)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五)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或者被其他律师协会给予禁止律师执业实习的;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撤销其他职业资格或者吊销其他执业证书的; (七)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八)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九)受到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十)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行为的。 前款所列第(三)(四)(六)(七)(十)项情形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实习登记三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申请执业所在地律师协会设立的负责实习人员考核的专门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申请实习人员在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之前,不得准予实习登记。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后,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交相应书面承诺,经申请执业所在地律师协会设立的负责实习人员考核的专门委员会审核同意的,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第十二条 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同意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该所住所地的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凭证复印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实习地居住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且不具有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六)申请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书面承诺; (七)申请实习人员近六个月内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八)同意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符合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和不具有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九)拟任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本人符合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 (十)申请实习人员不违规兼职执业承诺书; (十一)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十二)省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书面承诺和所在单位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离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离退休证或者离岗退养证明,并应符合《公务员法》《监察法》及我省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在读研究生最后一年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的品行证明、学校同意其参加实习的证明。 实习人员对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同意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 第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尊崇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规范; (二)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健全; (三)能为实习人员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 (四)能为实习人员提供完备的实习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 (五)按照规定接受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且考核结果合格; (六)符合市(州)律师协会规定的接收实习人员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二)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或者训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自被处罚或者处分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中止会员权利的行业处分,处罚、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期限届满后未满三年的; (四)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五)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因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被问责后未满一年的; (六)发生《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终止事由的; (七)未履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管理职责的; (八)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相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第十五条 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尊崇宪法,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勤勉敬业,责任心强;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具备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四)按照规定参加当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并且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 (五)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且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中止会员权利的行业处分,党员律师五年内未受到过党纪处分; (六)五年内未受到过禁止指导实习人员实习的处分; (七)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在实习指导期间,实习指导律师发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形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停止其实习指导工作,并为实习人员重新安排符合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 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申请实习人员应与同意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申请实习人员姓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凭证编号; (二)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 (三)实习指导律师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年限; (四)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 (五)申请实习人员和律师事务所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六)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约定的实习期间劳动报酬或者生活补助。劳动报酬或者生活补助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变相转嫁由实习人员自行承担,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实习协议》自市(州)律师协会准予实习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市(州)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并依具体情形作如下处理: (一)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和同意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补齐的材料内容,再重新申请;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实习登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发放通知于审核期限内告知,实习人员应根据通知内容准备相应材料进行实习证领取; (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实习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和同意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不准予实习登记的结果和理由。申请实习人员对不准予实习登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律师协会书面申请复核。 第十八条 申请实习人员、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不准予其实习登记。因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而不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应当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另行选择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另行安排实习指导律师。 申请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应当暂缓实习登记,待案件查处有结果后再决定是否准予其实习登记。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撤销实习登记,收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一)律师协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申请实习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实习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实习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实习登记的; (五)有其他不符合实习登记条件情形的。 申请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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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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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考察(四)

近日,贵州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考察团赴东南亚地区开展一系列深入交流与共建合作活动,加快推动贵州法律服务国际化进程,探索法律服务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促进贵州与有关地区的经贸合作、人文交流,以高质量法律服务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本期推出考察团成员青年律师的感想和收获。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律师 贵州律所“走出去”起步较晚,对于海外,特别是东南亚区域的法律服务市场和潜在机会,需要我们多“走出去”,多实地看一看,才能有最真实、最贴切的感触。此次考察让我更加坚定了贵州律师行业国际化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关注国家政策与国际动态,及时调整服务策略,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我相信,在全体贵州律师的共同努力下,贵州律师行业一定能够在国际化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  杨茜律师 企业“出海”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贵州在加强对外经济发展过程中,涉外法律服务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保障,对于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贵州的涉外法律服务仍然存在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不足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贵州涉外法律服务,我们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贵州企业的对外投资、对外贸易、国际合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贵州黔公律师事务所  曾骥律师 本次涉外法律考察通过亲身体验东南亚不同国家的文化,增进了对不同文化背景和价值观的理解,促进跨文化交流和相互尊重,为我们贵州律师提供了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机会,让我们能够接触到东南亚地区行业动态,了解到这些国家的法律市场发展状况及运作方式,有助于拓宽视野,增强国际视野和全球意识,为贵州律师参与未来的涉外法律合作项目、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打下基础。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律师 这次考察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律师,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变化。我们不仅要精通本国法律,还要了解和掌握国际法律规则,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日益全球化的客户需求。此外,这次考察让我意识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在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和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方面所做的努力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应当积极响应协会的号召,加强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总之,这次考察是一次宝贵的学习和成长经历,我将把在考察中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应用到未来的工作中,为贵州省乃至中国的涉外法律服务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  赵亮律师 通过本次考察,结合此前参加香港国际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协会的国际认可调解员学习的经历,我认为可以尝试将这种国际认可专业调解机制引进到内地,借鉴国际调解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结合国际调解工作方法,培养国际调解代理人,促进国内外民商事主体的和谐交流发展,提升贵州律师参与国际调解实践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为贵州乃至全国企业在国际调解中制定符合国际惯例、寻求调解各方共同关注并实现共赢互利的纠纷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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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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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两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市级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

9月23日,2024年“寻美·遵义”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正安县举行。遵义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邓航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   活动现场为2023年“寻美·遵义”主题活动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奖,为2024年市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授牌,向各县(市、区)授旗。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被授予遵义市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   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服务社会、联谊交友的平台阵地,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展示窗口。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遵义市委统战部和县委(区委)统战部的工作号召,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倾力打造了“红城新力·律智汇”和“红城新力·桐梦园”实践基地,并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把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整合起来、凝聚起来,带动更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到法治建设、生态建设、公益慈善、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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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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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司法局、州工商联组织召开2024年法律服务企业工作会

为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企业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9月25日,黔东南州司法局、州工商联组织召开2024年法律服务企业工作会,全州14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4年工商联系统法律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黔东南州“万所联万会”结对名单》,14家律师事务所与17家商(协)会结成结对合作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各律师事务所参会人员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结对合作工作,以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扛起新时代法治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光妮表示,州律师行业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法律讲堂、法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企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提升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和平台,为企业提供网上普法、在线咨询、远程调解等法律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加强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积极参与企业政策咨询、决策论证等活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与商会及其他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实现精准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位客户都能获得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定期对服务流程进行评估和优化,确保服务的持续改进。   在黔东南州司法局、州工商联的组织领导下,州律师行业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各商会协会的结对合作模式,将为全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持,为黔东南州法治建设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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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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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雷小东|不忘初心,躬行不辍

一年来,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勇担法律援助事业职责使命,结合服务地实际情况,通过担任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深入细致做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工作。   我们将陆续报道介绍17名2023-2024年度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感谢他(她)们为助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的贡献。   雷小东,四川宣意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   一年来,雷小东律师共办理案件101件(其中刑事案件55件、民事案件46件),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90余份,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00余人次。   恪守职责,化解纠纷   “我一定恪守职责、不辱使命,为当地的法治建设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初来乍到的雷小东律师,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贞丰县的法律服务工作中。   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雷小东律师都耐心沟通细节、认真分析案情、仔细查找规定、不断完善材料,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让受援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一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43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劳务报酬金额共计20多万元,民工群众多次讨要无果后,便寻求法律援助。对此遭遇深感同情的雷小东律师,在耐心听完民工代表的讲述后,又分别走访每一位工友了解情况、核实金额;与此同时,为了让工友更方便、更快地拿到应得的报酬,他积极与当事公司联系,阐述利弊、劝谈促和。经过多次沟通协商,使劳资双方通过人民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结案。有了当事公司的书面承诺,雷小东律师依然没有懈怠,持续沟通、督促,让该公司在承诺期限内支付完成全部民工的劳务报酬。   “愿老年人不再受骗”   来到贞丰县的第二天,雷小东律师就有些“坐不住”,他经常利用走街串巷、接待办事群众的机会,通过拉家常、谈心的方式,了解哪些地方应该多开展法治宣传,哪些知识是群众所需要的。当地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较多,因此除了到学校、机关、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和讲座外,雷小东律师特意更多地开展老年人法治宣讲和预防常见诈骗类型知识讲座。   在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时,雷小东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生动形象地讲解代办保险诈骗、养老服务诈骗、投资养老诈骗、身份冒充诈骗等常见养老诈骗类型,以及网络电信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保健品骗局、免费旅游骗局、公益协会骗局、收藏品骗局等行骗方式,为老年人、社区干部、家庭妇女详细分析如何分辨、预防以及遭遇骗局时如何应对,让群众从思想上得到重视。   “雷律师讲得很好,我们知道的越多,才越不容易上当。”现场群众这样评价他的宣讲成效。每次宣讲结束后,他都会走到老年人身边,再次叮嘱大家注意日常生活经济风险,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当再次前往去过的社区时,有的群众一见到他来,还会和他打趣到“反诈律师来了”,在他看来,群众的防范意识提升,是自己工作最大的价值所在。   在贞丰县工作期间,雷小东律师经常与当地律师交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心得体会,积极为法律援助和法治事业建言献策,许多建议得到了援助中心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认可。一年的服务期即将结束,雷小东律师表示,在志愿服务工作结束后,会将在贞丰收获的援助工作经验带回四川与同行分享交流、取长补短,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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