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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培养和强化学生法治意识,筑牢未成年保护防线,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3月10日上午,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兴义市委、兴义市妇女联合会、黔西南州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22年兴义市“法治副班长”试点项目工作启动仪式在兴义市洒金小学举行。
仪式由洒金小学校长徐孝明主持,共青团兴义市委书记李寿勤、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春秋、共青团兴义市委副书记杨峰、兴义市妇女联合会挂职副书记许娴、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薛芳、黔西南州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禹参加启动仪式,并给被聘任为“法治副班长”的学生颁发肩章。
团市委书记李寿勤在讲话中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形成守法意识,形成以“学生带动学生,学生引导学生,学生管理学生”的工作模式,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信仰培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强化监督作用,筑牢法治底线,从矛盾纠纷源头来妥善处理,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构建常态机制,营造法治环境,构建法律进校园常态化,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为学生的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安全可靠的法律环境。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座谈,黔西南州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禹在座谈会上提出:充分利用好“法制副班长”这一学生群体中的“信息员”角色,对学生群体中有可能发生的侵害事件加强预警,并落实好报告制度,力争将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
“法治副班长”试点项目是以“法治副校长”为前瞻,创新工作模式;是对“法治进校园”活动的一次深化和探索,在学校范围内,聘任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兼优、遵守纪律要求的优秀少先队员来当担任“法治副班长”,以此帮助学生更好地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从“法治副校长”到“法治副班长”,需要我们久久为功。希望通过“法治副班长”这一试点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力量,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真正的开花结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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