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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4-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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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22年4月19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韩春晖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的通报》作出批示:“省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做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省律协要更加积极主动与检察院对接,引领广大律师更加积极助力服务法治贵州建设。”

 

近年来,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进一步落实检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检律良性协作,贵州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坚持从转变观念、规范办案入手,持续发力,强化制度建设,深化检务公开,优化软硬件设施,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代理权等各项权利,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一、以转变司法理念为指引,强化制度建设,构建良性检律协作关系





一是推动观念转变。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查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薄弱环节。通过教育整改,检察干警进一步正确认识到检察工作和律师之间的关系,自觉摒弃把律师置于对立立场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对律师队伍的认同感明显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观念更加牢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近年来,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对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律师接待流程、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各市州检察机关也积极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如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顺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保障审判环节律师阅卷权利的工作规定》,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执行,有效解决律师在审判环节的阅卷难题;黔南州检察院联合州司法局和州律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从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参与诉讼权、调取证据权、执业救济权、定期会商等方面做了制度性规定,更好的维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同时,在案件公开听证、接待场所建设等配套制度中专门设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相关内容,逐步形成了较全面、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建设。一是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2015年,贵州省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打造了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获得各级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2019年,最高检将该平台进行改良和整合,建成12309中国检察网,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12309中国检察网设置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网上阅卷、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多项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律师执业的效率,拓宽了律师申诉渠道。二是强化硬件设施建设。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建设要求,三级检察机关均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和律师接待室,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办公桌椅、沙发等办公设施,配备有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有的县院配备有触摸查询机,方便律师查询案件、复制案卷材料,满足阅卷需求,并免费为律师提供刻录光盘的便捷服务。同时,保证了律师在友好平等的工作氛围中与办案人员交换意见。










二、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司法办案,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最高检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全省各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控申、刑检等主要业务部门组成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以及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执业权利等案件是否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等问题,全省各级院通过开展专项自查、月度通报、案件督促指导等方式,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针对律师“会见难”问题,经过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共同努力,出台了《贵州省保障辩护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律师申请会见中存在的扩大禁止会见罪名、会见过程被监听、会见时间缩短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着力健全案件受理审查机制。针对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诉讼权利等控告申诉案件,进一步明确及时受理、全面登记、专人负责的工作要求,确保案件受理后十日以内审查终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反馈。同时,省检察院每年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数量与质量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市县两级院多办案、办好案。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通过案件督办、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案件办理数量大幅增加,办理效果得到较大提升。2019-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控告公、检、法、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437件,纠正违法46件。2021年共受理办理阻碍辩护人执业权利案件283件,纠正违法65件。




 















三、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强化沟通协作,推动法治贵州建设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强化沟通协作,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共同促进法治贵州建设。

 


一是广泛听取律师建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重视与律师、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检律对接,主动听取律师意见,2019-2021年,各级院与律师代表、司法行政部门等开展座谈会或联席会议100场,895名律师参加座谈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律师以法律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既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又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公正解决,是实现检察官、律师、信访人共赢多赢的典型形式。2016年,作为涉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全省推开,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邀请律师接待信访群众、评析信访案件、释法劝导、引导申诉、帮助申请救助,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1546件,评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41件,为建立良好信访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9月3日,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召开检律协作会,会签了《关于建立贵州省检律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就搭建检律阳光交流平台、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开展检律同堂培训等模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已有34个检察院建立了检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实现了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律所)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律师执业总体状况,帮助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帮助协调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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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9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韩春晖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的通报》作出批示:“省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做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省律协要更加积极主动与检察院对接,引领广大律师更加积极助力服务法治贵州建设。”

 

近年来,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进一步落实检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检律良性协作,贵州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坚持从转变观念、规范办案入手,持续发力,强化制度建设,深化检务公开,优化软硬件设施,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代理权等各项权利,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一、以转变司法理念为指引,强化制度建设,构建良性检律协作关系





一是推动观念转变。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查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薄弱环节。通过教育整改,检察干警进一步正确认识到检察工作和律师之间的关系,自觉摒弃把律师置于对立立场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对律师队伍的认同感明显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观念更加牢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近年来,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对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律师接待流程、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各市州检察机关也积极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如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顺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保障审判环节律师阅卷权利的工作规定》,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执行,有效解决律师在审判环节的阅卷难题;黔南州检察院联合州司法局和州律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从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参与诉讼权、调取证据权、执业救济权、定期会商等方面做了制度性规定,更好的维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同时,在案件公开听证、接待场所建设等配套制度中专门设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相关内容,逐步形成了较全面、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建设。一是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2015年,贵州省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打造了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获得各级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2019年,最高检将该平台进行改良和整合,建成12309中国检察网,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12309中国检察网设置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网上阅卷、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多项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律师执业的效率,拓宽了律师申诉渠道。二是强化硬件设施建设。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建设要求,三级检察机关均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和律师接待室,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办公桌椅、沙发等办公设施,配备有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有的县院配备有触摸查询机,方便律师查询案件、复制案卷材料,满足阅卷需求,并免费为律师提供刻录光盘的便捷服务。同时,保证了律师在友好平等的工作氛围中与办案人员交换意见。










二、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司法办案,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最高检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全省各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控申、刑检等主要业务部门组成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以及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执业权利等案件是否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等问题,全省各级院通过开展专项自查、月度通报、案件督促指导等方式,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针对律师“会见难”问题,经过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共同努力,出台了《贵州省保障辩护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律师申请会见中存在的扩大禁止会见罪名、会见过程被监听、会见时间缩短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着力健全案件受理审查机制。针对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诉讼权利等控告申诉案件,进一步明确及时受理、全面登记、专人负责的工作要求,确保案件受理后十日以内审查终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反馈。同时,省检察院每年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数量与质量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市县两级院多办案、办好案。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通过案件督办、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案件办理数量大幅增加,办理效果得到较大提升。2019-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控告公、检、法、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437件,纠正违法46件。2021年共受理办理阻碍辩护人执业权利案件283件,纠正违法65件。




 















三、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强化沟通协作,推动法治贵州建设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强化沟通协作,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共同促进法治贵州建设。

 


一是广泛听取律师建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重视与律师、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检律对接,主动听取律师意见,2019-2021年,各级院与律师代表、司法行政部门等开展座谈会或联席会议100场,895名律师参加座谈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律师以法律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既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又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公正解决,是实现检察官、律师、信访人共赢多赢的典型形式。2016年,作为涉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全省推开,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邀请律师接待信访群众、评析信访案件、释法劝导、引导申诉、帮助申请救助,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1546件,评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41件,为建立良好信访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9月3日,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召开检律协作会,会签了《关于建立贵州省检律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就搭建检律阳光交流平台、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开展检律同堂培训等模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已有34个检察院建立了检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实现了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律所)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律师执业总体状况,帮助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帮助协调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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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进一步落实检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检律良性协作,贵州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坚持从转变观念、规范办案入手,持续发力,强化制度建设,深化检务公开,优化软硬件设施,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代理权等各项权利,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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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转变司法理念为指引,强化制度建设,构建良性检律协作关系

一是推动观念转变。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查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薄弱环节。通过教育整改,检察干警进一步正确认识到检察工作和律师之间的关系,自觉摒弃把律师置于对立立场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对律师队伍的认同感明显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观念更加牢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近年来,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对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律师接待流程、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各市州检察机关也积极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如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顺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保障审判环节律师阅卷权利的工作规定》,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执行,有效解决律师在审判环节的阅卷难题;黔南州检察院联合州司法局和州律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从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参与诉讼权、调取证据权、执业救济权、定期会商等方面做了制度性规定,更好的维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同时,在案件公开听证、接待场所建设等配套制度中专门设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相关内容,逐步形成了较全面、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建设。一是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2015年,贵州省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打造了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获得各级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2019年,最高检将该平台进行改良和整合,建成12309中国检察网,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12309中国检察网设置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网上阅卷、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多项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律师执业的效率,拓宽了律师申诉渠道。二是强化硬件设施建设。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建设要求,三级检察机关均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和律师接待室,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办公桌椅、沙发等办公设施,配备有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有的县院配备有触摸查询机,方便律师查询案件、复制案卷材料,满足阅卷需求,并免费为律师提供刻录光盘的便捷服务。同时,保证了律师在友好平等的工作氛围中与办案人员交换意见。

二、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司法办案,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最高检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全省各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控申、刑检等主要业务部门组成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以及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执业权利等案件是否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等问题,全省各级院通过开展专项自查、月度通报、案件督促指导等方式,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针对律师“会见难”问题,经过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共同努力,出台了《贵州省保障辩护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律师申请会见中存在的扩大禁止会见罪名、会见过程被监听、会见时间缩短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着力健全案件受理审查机制。针对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诉讼权利等控告申诉案件,进一步明确及时受理、全面登记、专人负责的工作要求,确保案件受理后十日以内审查终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反馈。同时,省检察院每年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数量与质量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市县两级院多办案、办好案。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通过案件督办、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案件办理数量大幅增加,办理效果得到较大提升。2019-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控告公、检、法、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437件,纠正违法46件。2021年共受理办理阻碍辩护人执业权利案件283件,纠正违法65件。

 

三、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强化沟通协作,推动法治贵州建设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强化沟通协作,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共同促进法治贵州建设。

 

一是广泛听取律师建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重视与律师、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检律对接,主动听取律师意见,2019-2021年,各级院与律师代表、司法行政部门等开展座谈会或联席会议100场,895名律师参加座谈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律师以法律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既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又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公正解决,是实现检察官、律师、信访人共赢多赢的典型形式。2016年,作为涉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全省推开,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邀请律师接待信访群众、评析信访案件、释法劝导、引导申诉、帮助申请救助,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1546件,评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41件,为建立良好信访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9月3日,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召开检律协作会,会签了《关于建立贵州省检律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就搭建检律阳光交流平台、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开展检律同堂培训等模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已有34个检察院建立了检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实现了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律所)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律师执业总体状况,帮助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帮助协调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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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 律师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2号)要求,经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协会推荐20名,市(州)律师协会推荐30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初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4日 贵州省律师行业 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   贵阳市(15人) 屈超勇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汪晓迅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李  嫣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吴飞鹏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李  量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陈仕菊   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秦开洪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张光燕    贵州本来律师事务所 张格彬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 邵  筱   贵州行致恒律师事务所 袁小伟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岳成园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遵义市(6人) 罗孝堂   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吴佳洪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胡敏琴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张  辉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朱玲慧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三、六盘水市(4人) 王光凤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 陶  健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张春华    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 罗朝敏    贵州无争律师事务所 四、安顺市(4人) 彭斌荣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杨云蕾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张雪滢   贵州同舆律师事务所 邹冰洁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五、毕节市(5人) 姜桢祥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 陇  康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 陈  静    贵州辅治律师事务所 左秀柒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潘秦友   贵州贵达(金沙)律师事务所 六、铜仁市(4人) 张治勇    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 任海军    贵州仁士律师事务所 桂军华    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 石  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七、黔东南州(5人) 吴光妮   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 龚经涛    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杨绍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黄雪刚   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 八、黔南州(3人) 郭成皋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代永红    贵州君瑜律师事务所 曾韵梦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 九、黔西南州(4人) 陈照军   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 张仁刚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李  锐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江永林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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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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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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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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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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