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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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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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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5-2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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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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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5-2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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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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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关于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新时代政法专业人才培养行动方案(2025-2027)(黔政法〔2024〕114号)》安排,由省法学会建立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库,按照《省法学会关于商请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人选的函》要求,经省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4月7日 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黄木兰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 潘志成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刘凡勇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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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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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剖析:法律困境与女性赋权之路

  家庭暴力是隐藏在家庭关系中的“沉默之痛”,其形式从肢体暴力到精神冷暴力,从经济控制到性暴力,构成对个体尊严与生存权的系统性压迫。尽管《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九年,但法律与现实之间的鸿沟仍触目惊心。作为一名县域律师,在办理众多离婚案件中,对一些案件存在的家庭暴力深有感触,特别是生活在农村的家庭妇女,她们因受地域、文化、经济等局限,当面对家庭暴力时不能有效的进行自我保护,一直生活在挣扎与痛苦中。 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数据,剖析家庭暴力的深层原因、法律痛点,并提出建议,呼吁社会共同守护“无暴力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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