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xzlbs@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xh.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26 17:0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26 17:04
  • 访问量:0
详情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6
05-09
小黑点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 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评审会,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省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共6家单位参与比选,经评审组综合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并全程接受监督组监督,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拟中标单位:贵州贵视数美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总价):人民币110000元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5月12日(3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河 电  话: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lxzlbs@126.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5月9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5
小黑点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3
小黑点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查看详情
2026
03-17
小黑点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