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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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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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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5-2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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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1+1”法律援助律师李艳 | 坚守法治信仰 传承法援精神

【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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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21-2022年度贵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律师志愿者,服务地铜仁市松桃县。

李艳,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深深地烙在了松桃县人民心里。2021年,李艳律师离开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行列,成为松桃苗族自治县“1+1”法律援助律师。

 

服务期内,李艳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代理了民事案件13起,代理刑事案件56起,代理劳动争议2起,代写文书90余件,解答咨询130余(人)件,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应邀参与听证会和信访案件化解等法律事务,受到了公、检、法等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恪守职责

刑事辩护是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作为辩护人李艳律师总是“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利。在办理任某某以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细致研究案情向侦查机关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维护了受援人和合法权利,为了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案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受援人家属,协助家人对民事部分进行部分赔偿事宜,获得了受援人和受援人家属的信任。

 

案件庭审后(法院审判阶段另行指派律师),任某某家人再次找到李艳律师请求李艳律师出面帮助协调民事赔偿,面对家人的请求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是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处罚,被害人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等因素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沟通、和被害人家属联系,2次组织受援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当面调解,帮助双方拟写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和刑事谅解书等材料。

 

在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李艳律师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变更量刑建议,最终在检、法、和李艳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任某某被判处缓刑,使涉案当事人双方都诚心服判,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诸如此类“精细化辩护”“人性化辩护”还体现在麻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阳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艳律师能在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和与受援人的谈话中了解、掌握受援人家庭具体情况,并以此入手作为辩护量刑要点与合议庭共情。

 

扶贫济弱,无“微”不至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得到优质的法律帮助。李艳律师在服务期间代理每起援助案件都能够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援助过程中较多的是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遇到法律求助时,李艳律师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做到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调解不成的及时建议走法律程序。

 

2021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力水泥厂职工邓xx、江xx、王xx等人集体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李艳律师连续两天代写7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李某某盗窃案件中,李艳律师了解到李某某因母亲早亡,父亲酗酒、从小缺衣少食等家庭原因走向犯罪道路,其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犯案后在厦门打工近2年回松桃过年时被羁押,会见后李艳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退赔盗窃金额对本案后续程序的处理有重要意义,在多次与受援人家人联系退赔遭拒的情况下,本着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李艳律师主动联系被害人代为李某某赔偿其损失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检察院对受援人李某某做不予逮捕决定,李某某释放后专程来到法援中心向李艳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做自食其力的公民。

 

在工作中李艳律师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实到每一方面,让每一位来访者和受援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热心普法,暖心服务

李艳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2021年12月11日,李艳律师走进松桃县长坪乡,为当地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作为松桃县司法局代表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和生活拮据的未成年人。

 ……

工作之余李艳律师还主动请求作为自愿者到大兴机场协助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等。

作为妻子、女儿、母亲的李艳律师,在一年的服务期将满之时,却向司法部提出延长“1+1”法律志愿服务期限的申请,她说:“我也想回家去,但看着那么多人需要帮助,就想尽自己的力量再帮他们一点,家人们也很支持我的决定”。平凡的话语中满含对群众的朴实情怀,面对家人和群众,李艳选择了坚守,用专业的服务、敬业务实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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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司法部东中西部律师行业优化结对和对口帮扶号召,推动粤黔律师行业深化交流协作。4月12—13日,广东省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朱志强一行8人到安顺市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安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戴波,安顺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律师协会会长王琴等参与本次活动。   中山市律师协会一行走访了对口帮扶结对的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详细了解了各家律所的组织架构、律所文化、党团建设、业务发展等情况,并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的方案》,律所之间签订了结对帮扶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律所规范化管理、律师专业化提升、律所品牌化打造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积极推动中山、安顺两地律师行业对口帮扶工作取得新成绩。   下午,中山市律师协会一行到访安顺市律师协会,了解安顺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律师队伍发展及律协组织架构、秘书处设置等相关情况,并观看了安顺市律师行业宣传片,对安顺市律师协会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和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等相关部署的工作情况有了全面了解。   随后,双方举办中山-安顺律师事务所结对共建活动。王琴对中山市律师协会一行到访安顺表示欢迎,介绍参与对接帮扶活动的内容及其重要意义,希望两地律协持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邀请中山市优秀律师,以授课、交流、党建共建等形式为安顺市律师行业发展“传经送宝”,号召安顺律师认真学习,从中寻找与发达地区律师办案水平、业务发展的差距,不断拓展业务领域、跟进新兴业务、培育专业优势、提升服务能力,共同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朱志强与王琴分别代表中山市律师协会、安顺市律师协会签订共建联谊合作框架协议,促进两地律师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增进律师行业情谊。   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合伙人王旗担任分享嘉宾,以《诉讼精细化的实现路径》为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列举大量案件事例,对律师办理案件全过程进行拆解,讲授诉讼任务流程化、诉讼文书标准化的办案方式,提出以非诉思维提升诉讼精细化的方法,帮助参会律师提升办案水平,增强业务能力。   朱志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两地律师协会结对互助工程,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挥两地律师行业特色优势,优化结对方式、拓宽协作领域,畅通交流渠道,搭建多维学习平台,形成同交流、共进步、促发展的共建格局,努力绘就东中西部律师行业协调发展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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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通知要求,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方面,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宣讲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加强重点群体宣传方面,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高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广泛开展网络宣传,利用各类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开设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专栏。同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设计制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挂图在全网推送,组织举办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吸引广大网民参与答题,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等社会力量作用,广泛开展以国家安全为主题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通知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把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形成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手段,增强工作实效,规范使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识,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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