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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乌江”——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在省律协举行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2-06-02 17:56
- 访问量:3000
【概要描述】
为迎接第51个世界环境日的到来,2022年6月1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来自司法、行政、学术界、环保组织、企业、律师、媒体等领域的相关人士,以“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乌江”为主题,共话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相关问题,并向社会发出为“美丽乌江”共同努力的倡议。
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白敏主持。她指出,新国发2号文定位贵州“四区一高地”,其中之一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乌江系长江一级支流,贵州第一大河流,以乌江为出发点讨论生态流量保障,与长江密不可分,只有支流保护好了,干流才能保护好。
来自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水利厅、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贵阳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的相关人员,来自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人文科技学院、中共清镇市委党校的专家学者,来自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贵州省水利厅法规处邹永强处长介绍了我省生态流量保障整体情况,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介绍了乌江流域实地考察相关情况,贵阳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周善敏以“规范与实践为视角”浅谈了《生态流量评定制度研究》,与会人员围绕历史形成的各类水电站生态流量如何保障、生态流量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如何落地、如何利用个案推动系统性问题解决、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模式探索、社会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在环境保护多元共治中的作用、流域立法中生态流量问题的处理等议题展开研讨。
为助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参会人员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努力践行者。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维护水生态系统,不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倡导者。在自身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倡导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营造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让保护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成为新时尚。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监督者。行政主管部门要综合统筹、协同推进,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引领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创新局面;公众要踊跃参与、建言献策,坚决抵制一切破坏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大的社会合力。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因此,要推进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企业主体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由此形成合力,建设美丽乌江。研讨会本身即是一种好的多元共治的体现。
大家也表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长期来立足贵阳,以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为宗旨,配合政府推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在贵阳开创了社会环境共治的良好模式,可以作为社会环境治理的研究范例。同时,近年来,贵州省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律师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动我省律师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主动履行了律师社会责任,作出诸多贡献值得肯定。律师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系列法规的起草及修订工作,开展对外合作,每年在“贵州生态日”前后举办相关论坛,承办了“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分论坛“生态文明法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为律师交流搭建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律师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省律师协会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三项成果榜上有名,占全省上榜30条经验的10%。
“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乌江”——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在省律协举行
【概要描述】
为迎接第51个世界环境日的到来,2022年6月1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来自司法、行政、学术界、环保组织、企业、律师、媒体等领域的相关人士,以“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乌江”为主题,共话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相关问题,并向社会发出为“美丽乌江”共同努力的倡议。
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白敏主持。她指出,新国发2号文定位贵州“四区一高地”,其中之一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乌江系长江一级支流,贵州第一大河流,以乌江为出发点讨论生态流量保障,与长江密不可分,只有支流保护好了,干流才能保护好。
来自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水利厅、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贵阳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的相关人员,来自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人文科技学院、中共清镇市委党校的专家学者,来自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贵州省水利厅法规处邹永强处长介绍了我省生态流量保障整体情况,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介绍了乌江流域实地考察相关情况,贵阳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周善敏以“规范与实践为视角”浅谈了《生态流量评定制度研究》,与会人员围绕历史形成的各类水电站生态流量如何保障、生态流量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如何落地、如何利用个案推动系统性问题解决、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模式探索、社会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在环境保护多元共治中的作用、流域立法中生态流量问题的处理等议题展开研讨。
为助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参会人员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努力践行者。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维护水生态系统,不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倡导者。在自身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倡导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营造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让保护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成为新时尚。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监督者。行政主管部门要综合统筹、协同推进,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引领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创新局面;公众要踊跃参与、建言献策,坚决抵制一切破坏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大的社会合力。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因此,要推进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企业主体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由此形成合力,建设美丽乌江。研讨会本身即是一种好的多元共治的体现。
大家也表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长期来立足贵阳,以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为宗旨,配合政府推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在贵阳开创了社会环境共治的良好模式,可以作为社会环境治理的研究范例。同时,近年来,贵州省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律师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动我省律师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主动履行了律师社会责任,作出诸多贡献值得肯定。律师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系列法规的起草及修订工作,开展对外合作,每年在“贵州生态日”前后举办相关论坛,承办了“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分论坛“生态文明法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为律师交流搭建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律师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省律师协会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三项成果榜上有名,占全省上榜30条经验的10%。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2-06-02 17:56
- 访问量:3000
为迎接第51个世界环境日的到来,2022年6月1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来自司法、行政、学术界、环保组织、企业、律师、媒体等领域的相关人士,以“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乌江”为主题,共话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相关问题,并向社会发出为“美丽乌江”共同努力的倡议。
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白敏主持。她指出,新国发2号文定位贵州“四区一高地”,其中之一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乌江系长江一级支流,贵州第一大河流,以乌江为出发点讨论生态流量保障,与长江密不可分,只有支流保护好了,干流才能保护好。
来自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水利厅、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贵阳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的相关人员,来自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人文科技学院、中共清镇市委党校的专家学者,来自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贵州省水利厅法规处邹永强处长介绍了我省生态流量保障整体情况,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介绍了乌江流域实地考察相关情况,贵阳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周善敏以“规范与实践为视角”浅谈了《生态流量评定制度研究》,与会人员围绕历史形成的各类水电站生态流量如何保障、生态流量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如何落地、如何利用个案推动系统性问题解决、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模式探索、社会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在环境保护多元共治中的作用、流域立法中生态流量问题的处理等议题展开研讨。
为助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参会人员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努力践行者。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维护水生态系统,不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倡导者。在自身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倡导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营造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让保护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成为新时尚。
做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监督者。行政主管部门要综合统筹、协同推进,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引领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创新局面;公众要踊跃参与、建言献策,坚决抵制一切破坏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大的社会合力。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因此,要推进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企业主体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由此形成合力,建设美丽乌江。研讨会本身即是一种好的多元共治的体现。
大家也表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长期来立足贵阳,以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为宗旨,配合政府推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在贵阳开创了社会环境共治的良好模式,可以作为社会环境治理的研究范例。同时,近年来,贵州省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律师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动我省律师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主动履行了律师社会责任,作出诸多贡献值得肯定。律师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系列法规的起草及修订工作,开展对外合作,每年在“贵州生态日”前后举办相关论坛,承办了“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分论坛“生态文明法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为律师交流搭建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律师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省律师协会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三项成果榜上有名,占全省上榜30条经验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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