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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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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傅世平,山东仲霖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傅世平律师第一次参加“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并坚定地选择来到贵州。因为,他想领略山与海的极致区别,赴一场最纯净的高原之旅!
而用他的话来说:“空有报国之志,并无报国志才,庸庸碌碌年过半百,心有未甘。”看到司法部关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号召后,似乎看到了一条能发挥自己特长的报国为民之路。
在克服了对家庭各种困难的犹豫、对陌生边远山区生活环境的担心等各种心理因素的影响,傅世平律师毅然决然地走上了“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这条道理。
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傅世平律师共办理民事案件31件,刑事案件24件,代书30件,法律咨询120件,法制宣传26场(其中电视台报道3场)。
01真情为民不走过场
自2021年7月17日来到服务地贵州省罗甸县,转眼一年将至。从开始的犹豫、忐忑到后来的兴奋、感动再到坚定和努力。经历了前所未有心理路程和不一样的工作经历。
到达贵州后的第一站,来自高原浓浓的热情就扑面而来,贵州省司法厅召开了隆重的法援律师欢迎仪式。
“服务地罗甸县司法局对我非常关心,生活上为我安排了宿舍,购置了厨房用具和部分家用电器,工作上安排了单独的办公室及相关办公设备。”傅世平律师表示,周全的照顾再加上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鼓励,坚定了他在罗甸工作下去的信心,同时也倍感压力,如果工作做不好,对不起各级组织的关心和照顾。
从购买柴米油盐开始慢慢融入罗甸县的日常生活,但还是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家中购买米袋子被老鼠咬破,饭菜被蟑螂爬过,就连办公室的茶杯,也有蟑螂光顾的痕迹。这些情况在傅世平律师来说,家乡很少遇到。
罗甸县因毗连广西,是贵州省最热的地方,晚上睡觉经常无法入睡,业余生活比较枯燥。饭店的饭菜不和胃口,经常自己动手做饭,一顿饭,从买菜开始,择菜、洗菜、做菜到吃完饭接近两个小时,还没有午休就到了上班时间,搞得身心疲惫。夜晚热得睡不着觉的时候思念家乡亲朋好友,怀念家乡的蓝天碧海,心情也是五味杂陈。
来罗甸之前,傅世平律师有一定的思想准备,这些所谓的困难和插曲并没有压倒他坚定的援助之心,他坚定大步向前迈步。因为,仔细想想,当初为什么来边远山区工作,难道是来享福安逸的吗?出来不就是准备吃苦的吗!所以上述一些苦恼,傅世平律师对谁都没有讲过,就靠自己慢慢忍耐和克服。
02坚持群众满意为导向
刚到新的工作岗位,工作上的事情不多,心里比较着急,总想尽快地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去,就主动寻找点儿事情,下班后找户外乘凉的老百姓聊天,向他们宣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解答了不少法律问题,也寻找到很多案源(有符合援助条件,帮助申请法援,有不符合,交给其他律师办理)。
还记得上班第3天,得知司法局安排当地律师和他的“+1”大学生到乡下做法制宣传,为尽快适应当地工作,傅世平律师就主动提出跟随前往,同事劝说傅世平律师目的地比较远,全是盘山公路,刚来罗甸怕适应不了。
由于贵州地形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再加上山高路远,让本就经常晕车的傅世平律师吃了不少苦头,但他表示收获很多:一是得到了法治宣讲的经验,二是熟悉了乡下的地形地貌,为以后征服盘山公路的树立了信心。后来傅世平律师到罗甸各个乡镇或农村进行法制宣传讲课或代办案件,渐渐地就轻车熟路了。到现在为止,他下乡开展了法律宣讲20余次,受益群众达5000余人。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是傅世平律师来罗甸接到的第一例法律援助案件。属于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傅世平律师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案由是被害人的女儿被前公公杀害,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害人亲属不服,来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要求严厉惩治罪犯。
接受指派后傅世平律师仔细地阅卷,深入研究了案情,加班加点的撰写法律意见书,并多次到检察院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调取了录音录像资料反复甄别,终于说服了检察官,采纳他的法律意见,将案件上报到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也采纳他的法律意见,于2021年9月23日以故意杀人罪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圆满第完成了审查起诉阶段的援助任务。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他们再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继续指派傅世平律师做法院审判阶段的代理人,最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30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03坚定做不断奔跑的法援人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傅世平律师坚定做到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绝不走过场。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纪律。他虽然不是党员,但在他的内心,一直按照一个党员的操守来要求自己。在办结的10多起刑事中,每个案件至少到法院阅卷两次,有的案件需要阅卷3到5次。
即使是罗甸最炎热的时节,冒着罗甸35℃以上的高温,傅世平律师骑着自行车每天行程十多公里,来往于公检法等各部门不下百余次,每次都是汗流浃背,虽然辛苦点,但当圆满的完成了一件件援助案件后,得到当事人满意的赞许后,也是由衷地感觉非常欣慰。
他表示,令他非常喜悦的一件大事是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活动以来他的思想境界又提高一大步,因为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他都时刻没有忘记自己是党和国家把他派驻到罗甸县工作初衷。
这次法律援助工作经历让傅世平律师深深地体会到,只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革命前辈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敢闯敢干的奉献精神,所有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能够克服的,他决定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概要描述】
傅世平,山东仲霖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傅世平律师第一次参加“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并坚定地选择来到贵州。因为,他想领略山与海的极致区别,赴一场最纯净的高原之旅!
而用他的话来说:“空有报国之志,并无报国志才,庸庸碌碌年过半百,心有未甘。”看到司法部关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号召后,似乎看到了一条能发挥自己特长的报国为民之路。
在克服了对家庭各种困难的犹豫、对陌生边远山区生活环境的担心等各种心理因素的影响,傅世平律师毅然决然地走上了“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这条道理。
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傅世平律师共办理民事案件31件,刑事案件24件,代书30件,法律咨询120件,法制宣传26场(其中电视台报道3场)。
01真情为民不走过场
自2021年7月17日来到服务地贵州省罗甸县,转眼一年将至。从开始的犹豫、忐忑到后来的兴奋、感动再到坚定和努力。经历了前所未有心理路程和不一样的工作经历。
到达贵州后的第一站,来自高原浓浓的热情就扑面而来,贵州省司法厅召开了隆重的法援律师欢迎仪式。
“服务地罗甸县司法局对我非常关心,生活上为我安排了宿舍,购置了厨房用具和部分家用电器,工作上安排了单独的办公室及相关办公设备。”傅世平律师表示,周全的照顾再加上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鼓励,坚定了他在罗甸工作下去的信心,同时也倍感压力,如果工作做不好,对不起各级组织的关心和照顾。
从购买柴米油盐开始慢慢融入罗甸县的日常生活,但还是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家中购买米袋子被老鼠咬破,饭菜被蟑螂爬过,就连办公室的茶杯,也有蟑螂光顾的痕迹。这些情况在傅世平律师来说,家乡很少遇到。
罗甸县因毗连广西,是贵州省最热的地方,晚上睡觉经常无法入睡,业余生活比较枯燥。饭店的饭菜不和胃口,经常自己动手做饭,一顿饭,从买菜开始,择菜、洗菜、做菜到吃完饭接近两个小时,还没有午休就到了上班时间,搞得身心疲惫。夜晚热得睡不着觉的时候思念家乡亲朋好友,怀念家乡的蓝天碧海,心情也是五味杂陈。
来罗甸之前,傅世平律师有一定的思想准备,这些所谓的困难和插曲并没有压倒他坚定的援助之心,他坚定大步向前迈步。因为,仔细想想,当初为什么来边远山区工作,难道是来享福安逸的吗?出来不就是准备吃苦的吗!所以上述一些苦恼,傅世平律师对谁都没有讲过,就靠自己慢慢忍耐和克服。
02坚持群众满意为导向
刚到新的工作岗位,工作上的事情不多,心里比较着急,总想尽快地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去,就主动寻找点儿事情,下班后找户外乘凉的老百姓聊天,向他们宣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解答了不少法律问题,也寻找到很多案源(有符合援助条件,帮助申请法援,有不符合,交给其他律师办理)。
还记得上班第3天,得知司法局安排当地律师和他的“+1”大学生到乡下做法制宣传,为尽快适应当地工作,傅世平律师就主动提出跟随前往,同事劝说傅世平律师目的地比较远,全是盘山公路,刚来罗甸怕适应不了。
由于贵州地形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再加上山高路远,让本就经常晕车的傅世平律师吃了不少苦头,但他表示收获很多:一是得到了法治宣讲的经验,二是熟悉了乡下的地形地貌,为以后征服盘山公路的树立了信心。后来傅世平律师到罗甸各个乡镇或农村进行法制宣传讲课或代办案件,渐渐地就轻车熟路了。到现在为止,他下乡开展了法律宣讲20余次,受益群众达5000余人。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是傅世平律师来罗甸接到的第一例法律援助案件。属于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傅世平律师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案由是被害人的女儿被前公公杀害,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害人亲属不服,来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要求严厉惩治罪犯。
接受指派后傅世平律师仔细地阅卷,深入研究了案情,加班加点的撰写法律意见书,并多次到检察院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调取了录音录像资料反复甄别,终于说服了检察官,采纳他的法律意见,将案件上报到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也采纳他的法律意见,于2021年9月23日以故意杀人罪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圆满第完成了审查起诉阶段的援助任务。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他们再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继续指派傅世平律师做法院审判阶段的代理人,最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30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03坚定做不断奔跑的法援人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傅世平律师坚定做到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绝不走过场。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纪律。他虽然不是党员,但在他的内心,一直按照一个党员的操守来要求自己。在办结的10多起刑事中,每个案件至少到法院阅卷两次,有的案件需要阅卷3到5次。
即使是罗甸最炎热的时节,冒着罗甸35℃以上的高温,傅世平律师骑着自行车每天行程十多公里,来往于公检法等各部门不下百余次,每次都是汗流浃背,虽然辛苦点,但当圆满的完成了一件件援助案件后,得到当事人满意的赞许后,也是由衷地感觉非常欣慰。
他表示,令他非常喜悦的一件大事是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活动以来他的思想境界又提高一大步,因为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他都时刻没有忘记自己是党和国家把他派驻到罗甸县工作初衷。
这次法律援助工作经历让傅世平律师深深地体会到,只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革命前辈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敢闯敢干的奉献精神,所有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能够克服的,他决定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傅世平,山东仲霖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傅世平律师第一次参加“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并坚定地选择来到贵州。因为,他想领略山与海的极致区别,赴一场最纯净的高原之旅!
而用他的话来说:“空有报国之志,并无报国志才,庸庸碌碌年过半百,心有未甘。”看到司法部关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号召后,似乎看到了一条能发挥自己特长的报国为民之路。
在克服了对家庭各种困难的犹豫、对陌生边远山区生活环境的担心等各种心理因素的影响,傅世平律师毅然决然地走上了“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这条道理。
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傅世平律师共办理民事案件31件,刑事案件24件,代书30件,法律咨询120件,法制宣传26场(其中电视台报道3场)。
01真情为民不走过场
自2021年7月17日来到服务地贵州省罗甸县,转眼一年将至。从开始的犹豫、忐忑到后来的兴奋、感动再到坚定和努力。经历了前所未有心理路程和不一样的工作经历。
到达贵州后的第一站,来自高原浓浓的热情就扑面而来,贵州省司法厅召开了隆重的法援律师欢迎仪式。
“服务地罗甸县司法局对我非常关心,生活上为我安排了宿舍,购置了厨房用具和部分家用电器,工作上安排了单独的办公室及相关办公设备。”傅世平律师表示,周全的照顾再加上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鼓励,坚定了他在罗甸工作下去的信心,同时也倍感压力,如果工作做不好,对不起各级组织的关心和照顾。
从购买柴米油盐开始慢慢融入罗甸县的日常生活,但还是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家中购买米袋子被老鼠咬破,饭菜被蟑螂爬过,就连办公室的茶杯,也有蟑螂光顾的痕迹。这些情况在傅世平律师来说,家乡很少遇到。
罗甸县因毗连广西,是贵州省最热的地方,晚上睡觉经常无法入睡,业余生活比较枯燥。饭店的饭菜不和胃口,经常自己动手做饭,一顿饭,从买菜开始,择菜、洗菜、做菜到吃完饭接近两个小时,还没有午休就到了上班时间,搞得身心疲惫。夜晚热得睡不着觉的时候思念家乡亲朋好友,怀念家乡的蓝天碧海,心情也是五味杂陈。
来罗甸之前,傅世平律师有一定的思想准备,这些所谓的困难和插曲并没有压倒他坚定的援助之心,他坚定大步向前迈步。因为,仔细想想,当初为什么来边远山区工作,难道是来享福安逸的吗?出来不就是准备吃苦的吗!所以上述一些苦恼,傅世平律师对谁都没有讲过,就靠自己慢慢忍耐和克服。
02坚持群众满意为导向
刚到新的工作岗位,工作上的事情不多,心里比较着急,总想尽快地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去,就主动寻找点儿事情,下班后找户外乘凉的老百姓聊天,向他们宣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解答了不少法律问题,也寻找到很多案源(有符合援助条件,帮助申请法援,有不符合,交给其他律师办理)。
还记得上班第3天,得知司法局安排当地律师和他的“+1”大学生到乡下做法制宣传,为尽快适应当地工作,傅世平律师就主动提出跟随前往,同事劝说傅世平律师目的地比较远,全是盘山公路,刚来罗甸怕适应不了。
由于贵州地形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再加上山高路远,让本就经常晕车的傅世平律师吃了不少苦头,但他表示收获很多:一是得到了法治宣讲的经验,二是熟悉了乡下的地形地貌,为以后征服盘山公路的树立了信心。后来傅世平律师到罗甸各个乡镇或农村进行法制宣传讲课或代办案件,渐渐地就轻车熟路了。到现在为止,他下乡开展了法律宣讲20余次,受益群众达5000余人。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是傅世平律师来罗甸接到的第一例法律援助案件。属于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傅世平律师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案由是被害人的女儿被前公公杀害,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害人亲属不服,来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要求严厉惩治罪犯。
接受指派后傅世平律师仔细地阅卷,深入研究了案情,加班加点的撰写法律意见书,并多次到检察院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调取了录音录像资料反复甄别,终于说服了检察官,采纳他的法律意见,将案件上报到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也采纳他的法律意见,于2021年9月23日以故意杀人罪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圆满第完成了审查起诉阶段的援助任务。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他们再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继续指派傅世平律师做法院审判阶段的代理人,最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30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03坚定做不断奔跑的法援人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傅世平律师坚定做到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绝不走过场。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纪律。他虽然不是党员,但在他的内心,一直按照一个党员的操守来要求自己。在办结的10多起刑事中,每个案件至少到法院阅卷两次,有的案件需要阅卷3到5次。
即使是罗甸最炎热的时节,冒着罗甸35℃以上的高温,傅世平律师骑着自行车每天行程十多公里,来往于公检法等各部门不下百余次,每次都是汗流浃背,虽然辛苦点,但当圆满的完成了一件件援助案件后,得到当事人满意的赞许后,也是由衷地感觉非常欣慰。
他表示,令他非常喜悦的一件大事是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活动以来他的思想境界又提高一大步,因为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他都时刻没有忘记自己是党和国家把他派驻到罗甸县工作初衷。
这次法律援助工作经历让傅世平律师深深地体会到,只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革命前辈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敢闯敢干的奉献精神,所有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能够克服的,他决定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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