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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何芳 | 法援之光,照亮别人亦温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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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何芳 | 法援之光,照亮别人亦温暖自己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2-07-15 17:05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何芳,京都律师事务所所律师,2021—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为何到西部服务?何芳律师表示,马上就要到“知天命”的年纪了,但读了万卷书,未行万里路,始终是个遗憾。

 

2021年,经过深思熟虑,何芳律师报名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1+1”中国法援援助项目。对何芳而言这是一个完美的桥梁,凭借法援平台她可以到达另一方天地,并在这一方天地中承办具体事务,接触不同人文,观察法律实施,体悟地域发展,而“援助”的公益性质能让一切变得纯粹。

 

源于贵州的“神秘”以及美得原始,美得出尘!何芳律师第一次参加“1+1”中国法援援助项目即选择来贵州服务。










 

01专业援助,为民服务解民忧







 






在服务地关岭县,何芳律师主要承办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可以确定的说,这一年承办的每个案件都实现了“有效辩护”,部分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例如,已经认罪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六个月;不认罪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四个月;认罪不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四个月;侦查阶段已批捕的案件,嫌疑人以无罪结案。

 



 

何芳律师在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与公、检、法三方在“专业”上的充分发表法律意见,让每一位受援人清楚的感受到自己被“专业的对待”,继而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法律援助的价值所在,也是何芳一直坚守的原则。

 

李某某因涉嫌盗刷被害人银行卡于2021年9月15日被羁押,作案时其身份证显示已年满16周岁,涉案金额3万余元,超过了贵州省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起点,因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不予谅解,不考虑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情节,适用刑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李某某接受关岭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何芳律师作为辩护律师时,案件在侦查阶段,李某某已被执行逮捕。

 

何芳律师会见李某某后,向侦查机关提出了四点律师意见:第一,李某某称其实际年龄比身份证登记的小,登记错误系其父亲为逃避计划生育的罚款政策,将其与姐姐登记为双胞胎,以姐姐的出生日期作为李某某的出生日期。请侦查机关核实嫌疑人李某某的真实年龄,作案时是否如其所说的不满15周岁,该事实直接决定了李某某是否构成犯罪。第二,李某某称将被害人的银行卡绑定在自己手机微信上的整个过程中,被害人均知情、自愿、配合,包括提供银行卡、身份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何芳律师认为李某某绑定被害人银行卡的过程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惯常犯罪行为模式相悖,不符合常理。被害人系约40岁左右的成年男性,从双方的身体力量角度讲,不存在被害人“被胁迫”的情形,绑定成功的“果”只能来源于被害人自由处分财产权利的“因”。倘若银行卡“被他人绑定”系被害人自由处分其财产权利的体现,那么认定李某某构成“盗窃罪”的证据链缺少完整性。第三,李某某称自己通过微信支付功能多次使用被害人银行卡上的钱,被害人知晓并曾短信要求其停止使用,但被害人始终未到银行办理止付业务。辩护人对被害人不及时止损的行为无从评价,但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人为的扩大了李某某的“犯罪数额”。第四,不排除李某某的行为涉嫌“侵占罪”可能性,该罪系“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

 

公安机关经过核实,李某某在作案时确实不满十五周岁,报检察院后释放了李某某,最终李某某不构成犯罪结案。
















 

02全力以赴,满载而归





 










“一年来所有付出心血,耗费的精力,必然也让我从这片土地上满载而归。”谈起一年的服务感触,何芳律师坦然感慨道,面对智残、无父无母、无家庭的被告人,我陷入了从未深入过的思考——理想正义与现实正义之间的平衡。生而不平等如何实现机会均等、权利平等?现实的正义必然有瑕疵,那么瑕疵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面对从未接触过的留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何芳律师开始正式的观察法律与法治。法律与决定或影响它的经济、习俗、文化、自然等各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是什么?如何保证法律能够有针对性的解决现实问题?在社会大系统中,既存在同一性,又有差异性,法治如何将两者统一起来形成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面对精神分裂五级,但又自学了法律专科、金融本科的上访人,当证据和法律无法说服他时,何芳律师尝试与他交流庄子的“未明而概,已达而止,斯所以有情者,将令推至理以遣累也”,斯宾诺莎的“心灵理解到万物的必然性,理解的范围有多大,它就在多大范围内有更大的力量控制后果,而不为他们受苦”。她试图通过交流安抚他,这又如何不是在纾解自己的“茫茫然”。

 

一年顺利圆满完成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同事的关心关怀以及当事人的信任。何芳律师表示,非常感谢关岭自治县司法局的各位同仁大力帮助与支持、关心,她的人生因遇到他们而精彩。










“1+1”法律援助律师何芳 | 法援之光,照亮别人亦温暖自己

【概要描述】




何芳,京都律师事务所所律师,2021—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为何到西部服务?何芳律师表示,马上就要到“知天命”的年纪了,但读了万卷书,未行万里路,始终是个遗憾。

 

2021年,经过深思熟虑,何芳律师报名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1+1”中国法援援助项目。对何芳而言这是一个完美的桥梁,凭借法援平台她可以到达另一方天地,并在这一方天地中承办具体事务,接触不同人文,观察法律实施,体悟地域发展,而“援助”的公益性质能让一切变得纯粹。

 

源于贵州的“神秘”以及美得原始,美得出尘!何芳律师第一次参加“1+1”中国法援援助项目即选择来贵州服务。










 

01专业援助,为民服务解民忧







 






在服务地关岭县,何芳律师主要承办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可以确定的说,这一年承办的每个案件都实现了“有效辩护”,部分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例如,已经认罪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六个月;不认罪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四个月;认罪不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四个月;侦查阶段已批捕的案件,嫌疑人以无罪结案。

 



 

何芳律师在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与公、检、法三方在“专业”上的充分发表法律意见,让每一位受援人清楚的感受到自己被“专业的对待”,继而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法律援助的价值所在,也是何芳一直坚守的原则。

 

李某某因涉嫌盗刷被害人银行卡于2021年9月15日被羁押,作案时其身份证显示已年满16周岁,涉案金额3万余元,超过了贵州省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起点,因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不予谅解,不考虑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情节,适用刑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李某某接受关岭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何芳律师作为辩护律师时,案件在侦查阶段,李某某已被执行逮捕。

 

何芳律师会见李某某后,向侦查机关提出了四点律师意见:第一,李某某称其实际年龄比身份证登记的小,登记错误系其父亲为逃避计划生育的罚款政策,将其与姐姐登记为双胞胎,以姐姐的出生日期作为李某某的出生日期。请侦查机关核实嫌疑人李某某的真实年龄,作案时是否如其所说的不满15周岁,该事实直接决定了李某某是否构成犯罪。第二,李某某称将被害人的银行卡绑定在自己手机微信上的整个过程中,被害人均知情、自愿、配合,包括提供银行卡、身份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何芳律师认为李某某绑定被害人银行卡的过程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惯常犯罪行为模式相悖,不符合常理。被害人系约40岁左右的成年男性,从双方的身体力量角度讲,不存在被害人“被胁迫”的情形,绑定成功的“果”只能来源于被害人自由处分财产权利的“因”。倘若银行卡“被他人绑定”系被害人自由处分其财产权利的体现,那么认定李某某构成“盗窃罪”的证据链缺少完整性。第三,李某某称自己通过微信支付功能多次使用被害人银行卡上的钱,被害人知晓并曾短信要求其停止使用,但被害人始终未到银行办理止付业务。辩护人对被害人不及时止损的行为无从评价,但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人为的扩大了李某某的“犯罪数额”。第四,不排除李某某的行为涉嫌“侵占罪”可能性,该罪系“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

 

公安机关经过核实,李某某在作案时确实不满十五周岁,报检察院后释放了李某某,最终李某某不构成犯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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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所有付出心血,耗费的精力,必然也让我从这片土地上满载而归。”谈起一年的服务感触,何芳律师坦然感慨道,面对智残、无父无母、无家庭的被告人,我陷入了从未深入过的思考——理想正义与现实正义之间的平衡。生而不平等如何实现机会均等、权利平等?现实的正义必然有瑕疵,那么瑕疵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面对从未接触过的留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何芳律师开始正式的观察法律与法治。法律与决定或影响它的经济、习俗、文化、自然等各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是什么?如何保证法律能够有针对性的解决现实问题?在社会大系统中,既存在同一性,又有差异性,法治如何将两者统一起来形成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面对精神分裂五级,但又自学了法律专科、金融本科的上访人,当证据和法律无法说服他时,何芳律师尝试与他交流庄子的“未明而概,已达而止,斯所以有情者,将令推至理以遣累也”,斯宾诺莎的“心灵理解到万物的必然性,理解的范围有多大,它就在多大范围内有更大的力量控制后果,而不为他们受苦”。她试图通过交流安抚他,这又如何不是在纾解自己的“茫茫然”。

 

一年顺利圆满完成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同事的关心关怀以及当事人的信任。何芳律师表示,非常感谢关岭自治县司法局的各位同仁大力帮助与支持、关心,她的人生因遇到他们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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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芳,京都律师事务所所律师,2021—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为何到西部服务?何芳律师表示,马上就要到“知天命”的年纪了,但读了万卷书,未行万里路,始终是个遗憾。

 

2021年,经过深思熟虑,何芳律师报名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1+1”中国法援援助项目。对何芳而言这是一个完美的桥梁,凭借法援平台她可以到达另一方天地,并在这一方天地中承办具体事务,接触不同人文,观察法律实施,体悟地域发展,而“援助”的公益性质能让一切变得纯粹。

 

源于贵州的“神秘”以及美得原始,美得出尘!何芳律师第一次参加“1+1”中国法援援助项目即选择来贵州服务。

 

01专业援助,为民服务解民忧

 

在服务地关岭县,何芳律师主要承办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可以确定的说,这一年承办的每个案件都实现了“有效辩护”,部分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例如,已经认罪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六个月;不认罪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四个月;认罪不认罚的案件,判处刑期比量刑建议少了四个月;侦查阶段已批捕的案件,嫌疑人以无罪结案。

 

 

何芳律师在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与公、检、法三方在“专业”上的充分发表法律意见,让每一位受援人清楚的感受到自己被“专业的对待”,继而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法律援助的价值所在,也是何芳一直坚守的原则。

 

李某某因涉嫌盗刷被害人银行卡于2021年9月15日被羁押,作案时其身份证显示已年满16周岁,涉案金额3万余元,超过了贵州省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起点,因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不予谅解,不考虑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情节,适用刑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李某某接受关岭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何芳律师作为辩护律师时,案件在侦查阶段,李某某已被执行逮捕。

 

何芳律师会见李某某后,向侦查机关提出了四点律师意见:第一,李某某称其实际年龄比身份证登记的小,登记错误系其父亲为逃避计划生育的罚款政策,将其与姐姐登记为双胞胎,以姐姐的出生日期作为李某某的出生日期。请侦查机关核实嫌疑人李某某的真实年龄,作案时是否如其所说的不满15周岁,该事实直接决定了李某某是否构成犯罪。第二,李某某称将被害人的银行卡绑定在自己手机微信上的整个过程中,被害人均知情、自愿、配合,包括提供银行卡、身份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何芳律师认为李某某绑定被害人银行卡的过程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惯常犯罪行为模式相悖,不符合常理。被害人系约40岁左右的成年男性,从双方的身体力量角度讲,不存在被害人“被胁迫”的情形,绑定成功的“果”只能来源于被害人自由处分财产权利的“因”。倘若银行卡“被他人绑定”系被害人自由处分其财产权利的体现,那么认定李某某构成“盗窃罪”的证据链缺少完整性。第三,李某某称自己通过微信支付功能多次使用被害人银行卡上的钱,被害人知晓并曾短信要求其停止使用,但被害人始终未到银行办理止付业务。辩护人对被害人不及时止损的行为无从评价,但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人为的扩大了李某某的“犯罪数额”。第四,不排除李某某的行为涉嫌“侵占罪”可能性,该罪系“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

 

公安机关经过核实,李某某在作案时确实不满十五周岁,报检察院后释放了李某某,最终李某某不构成犯罪结案。

 

02全力以赴,满载而归

 

“一年来所有付出心血,耗费的精力,必然也让我从这片土地上满载而归。”谈起一年的服务感触,何芳律师坦然感慨道,面对智残、无父无母、无家庭的被告人,我陷入了从未深入过的思考——理想正义与现实正义之间的平衡。生而不平等如何实现机会均等、权利平等?现实的正义必然有瑕疵,那么瑕疵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面对从未接触过的留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何芳律师开始正式的观察法律与法治。法律与决定或影响它的经济、习俗、文化、自然等各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是什么?如何保证法律能够有针对性的解决现实问题?在社会大系统中,既存在同一性,又有差异性,法治如何将两者统一起来形成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面对精神分裂五级,但又自学了法律专科、金融本科的上访人,当证据和法律无法说服他时,何芳律师尝试与他交流庄子的“未明而概,已达而止,斯所以有情者,将令推至理以遣累也”,斯宾诺莎的“心灵理解到万物的必然性,理解的范围有多大,它就在多大范围内有更大的力量控制后果,而不为他们受苦”。她试图通过交流安抚他,这又如何不是在纾解自己的“茫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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