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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省律协组织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同堂培训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部
- 发布时间:2022-07-25 09:39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为帮助贵州省法律共同体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条文要义,进一步推动《民法典》顺利实施,2022年7月24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同堂培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赵建民担任授课老师应邀为参训人员集中“充电”。
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院长谢德伟,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光福出席开训仪式并分别作开班发言,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蒋国军主持培训活动。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贵州省律师行业的100名代表在现场参加培训,近3000人通过“线上”方式同步参与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赵建民以《民法典》概述、担保制度的解释,以及其他新的解释为纲领,分别就与民法典同步施行的司法解释,保证合同的修改与亮点,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旅游纠纷规定、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大量案例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辅导。
最后,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令狐兴中为此次培训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培训是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首次同堂培训,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组织开展这次培训,是切实增强我省法治队伍业务能力水平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他强调,本次培训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既突出理论学习,又注重实务培训,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都比较强,希望广大律师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提升我省法治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水平。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扎实系统全面的学习培训,加深了对《民法典》精神的理解和领会,有效增强了自身司法理论修养。今后,将进一步把《民法典》司法解释学透吃透,并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贵州律师不仅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形式备课,努力把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体系逻辑、法条释义学深悟透,更从干部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实践、传播、信息方面的优势,以“六进”普法活动为抓手,努力发挥“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宣传作用,分层分类、因人施教,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动态 | 省律协组织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同堂培训
【概要描述】为帮助贵州省法律共同体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条文要义,进一步推动《民法典》顺利实施,2022年7月24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同堂培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赵建民担任授课老师应邀为参训人员集中“充电”。
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院长谢德伟,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光福出席开训仪式并分别作开班发言,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蒋国军主持培训活动。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贵州省律师行业的100名代表在现场参加培训,近3000人通过“线上”方式同步参与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赵建民以《民法典》概述、担保制度的解释,以及其他新的解释为纲领,分别就与民法典同步施行的司法解释,保证合同的修改与亮点,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旅游纠纷规定、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大量案例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辅导。
最后,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令狐兴中为此次培训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培训是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首次同堂培训,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组织开展这次培训,是切实增强我省法治队伍业务能力水平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他强调,本次培训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既突出理论学习,又注重实务培训,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都比较强,希望广大律师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提升我省法治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水平。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扎实系统全面的学习培训,加深了对《民法典》精神的理解和领会,有效增强了自身司法理论修养。今后,将进一步把《民法典》司法解释学透吃透,并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贵州律师不仅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形式备课,努力把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体系逻辑、法条释义学深悟透,更从干部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实践、传播、信息方面的优势,以“六进”普法活动为抓手,努力发挥“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宣传作用,分层分类、因人施教,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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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部
- 发布时间:2022-07-2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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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贵州省法律共同体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条文要义,进一步推动《民法典》顺利实施,2022年7月24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同堂培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赵建民担任授课老师应邀为参训人员集中“充电”。
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院长谢德伟,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光福出席开训仪式并分别作开班发言,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蒋国军主持培训活动。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贵州省律师行业的100名代表在现场参加培训,近3000人通过“线上”方式同步参与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赵建民以《民法典》概述、担保制度的解释,以及其他新的解释为纲领,分别就与民法典同步施行的司法解释,保证合同的修改与亮点,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旅游纠纷规定、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大量案例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辅导。
最后,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令狐兴中为此次培训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培训是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首次同堂培训,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组织开展这次培训,是切实增强我省法治队伍业务能力水平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他强调,本次培训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既突出理论学习,又注重实务培训,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都比较强,希望广大律师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提升我省法治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水平。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扎实系统全面的学习培训,加深了对《民法典》精神的理解和领会,有效增强了自身司法理论修养。今后,将进一步把《民法典》司法解释学透吃透,并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贵州律师不仅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形式备课,努力把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体系逻辑、法条释义学深悟透,更从干部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实践、传播、信息方面的优势,以“六进”普法活动为抓手,努力发挥“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宣传作用,分层分类、因人施教,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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