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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22-10-08 09:01
  • 访问量:528

【概要描述】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省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侗族大歌、石阡说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9项159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28项1025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4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22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7个。一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的传承存在困难,依然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整体水平与民族文化浓郁厚重、文化生态良好的资源优势还不相称,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目标还有短板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顶层制度设计。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方位和重大意义,充分吸纳和体现近年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经验和做法,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做好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






  


到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化水平更加突出,传承活力进一步增强,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涌现一批标志性保护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成为社会普遍共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创新能力、项目规模质量、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形成新时代具有多彩贵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新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彰显。

 






三、《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共包括3方面14项具体任务。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方面,提出了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加强理论研究等6项具体任务。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方面,提出了加强分类保护、融入和服务重大战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合理利用和加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5项具体任务。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方面,提出了促进广泛传播、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交流合作等3项具体任务。

 






四、《实施意见》的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在完善调查记录体系方面,提出组织开展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清单。完善专家参与调查记录机制,提高调查记录整体水平。还提出建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综合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开放。在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方面,提出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对符合条件者颁发专项能力证书。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逐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青年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在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方面,提出公布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社区、街区,在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村)重点创建一批“非遗在社区”示范点。在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方面,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体验中心(所、点),打造一批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于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在加强分类保护方面,提出深入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研究,创建一批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支持达到国家标准的中药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提出建设一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项目聚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和集市,培育一批互动性强、体验感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在合理利用方面,提出加快推进苗绣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苗绣产业市场主体,研发生产高品质苗绣产品。在加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提出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评选一批省级非遗工坊示范点。在促进传播方面,提出重点办好“中国丹寨非遗周”“多彩贵州非遗周末聚”“叙·非遗”等特色品牌活动,提高活动的传播效果,扩大品牌效应。在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方面,提出鼓励支持各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五、《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政策保障、建强人才队伍等4个方面提出了19条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实施意见》还把每一项重点任务和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各政策牵头单位,要对各项重点任务和措施落实推进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项目化台账式推进实施,确保落地落实。





 



点击查看原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注 | 《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概要描述】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省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侗族大歌、石阡说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9项159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28项1025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4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22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7个。一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的传承存在困难,依然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整体水平与民族文化浓郁厚重、文化生态良好的资源优势还不相称,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目标还有短板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顶层制度设计。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方位和重大意义,充分吸纳和体现近年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经验和做法,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做好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






  


到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化水平更加突出,传承活力进一步增强,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涌现一批标志性保护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成为社会普遍共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创新能力、项目规模质量、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形成新时代具有多彩贵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新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彰显。

 






三、《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共包括3方面14项具体任务。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方面,提出了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加强理论研究等6项具体任务。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方面,提出了加强分类保护、融入和服务重大战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合理利用和加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5项具体任务。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方面,提出了促进广泛传播、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交流合作等3项具体任务。

 






四、《实施意见》的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在完善调查记录体系方面,提出组织开展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清单。完善专家参与调查记录机制,提高调查记录整体水平。还提出建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综合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开放。在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方面,提出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对符合条件者颁发专项能力证书。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逐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青年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在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方面,提出公布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社区、街区,在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村)重点创建一批“非遗在社区”示范点。在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方面,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体验中心(所、点),打造一批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于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在加强分类保护方面,提出深入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研究,创建一批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支持达到国家标准的中药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提出建设一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项目聚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和集市,培育一批互动性强、体验感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在合理利用方面,提出加快推进苗绣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苗绣产业市场主体,研发生产高品质苗绣产品。在加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提出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评选一批省级非遗工坊示范点。在促进传播方面,提出重点办好“中国丹寨非遗周”“多彩贵州非遗周末聚”“叙·非遗”等特色品牌活动,提高活动的传播效果,扩大品牌效应。在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方面,提出鼓励支持各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五、《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政策保障、建强人才队伍等4个方面提出了19条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实施意见》还把每一项重点任务和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各政策牵头单位,要对各项重点任务和措施落实推进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项目化台账式推进实施,确保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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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省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侗族大歌、石阡说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9项159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28项1025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4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22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7个。一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的传承存在困难,依然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整体水平与民族文化浓郁厚重、文化生态良好的资源优势还不相称,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目标还有短板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顶层制度设计。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方位和重大意义,充分吸纳和体现近年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经验和做法,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做好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

  

到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化水平更加突出,传承活力进一步增强,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涌现一批标志性保护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成为社会普遍共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创新能力、项目规模质量、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形成新时代具有多彩贵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新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彰显。

 

三、《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共包括3方面14项具体任务。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方面,提出了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加强理论研究等6项具体任务。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方面,提出了加强分类保护、融入和服务重大战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合理利用和加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5项具体任务。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方面,提出了促进广泛传播、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交流合作等3项具体任务。

 

四、《实施意见》的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在完善调查记录体系方面,提出组织开展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清单。完善专家参与调查记录机制,提高调查记录整体水平。还提出建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综合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开放。在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方面,提出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对符合条件者颁发专项能力证书。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逐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青年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在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方面,提出公布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社区、街区,在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村)重点创建一批“非遗在社区”示范点。在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方面,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体验中心(所、点),打造一批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于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在加强分类保护方面,提出深入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研究,创建一批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支持达到国家标准的中药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提出建设一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项目聚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和集市,培育一批互动性强、体验感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在合理利用方面,提出加快推进苗绣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苗绣产业市场主体,研发生产高品质苗绣产品。在加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提出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评选一批省级非遗工坊示范点。在促进传播方面,提出重点办好“中国丹寨非遗周”“多彩贵州非遗周末聚”“叙·非遗”等特色品牌活动,提高活动的传播效果,扩大品牌效应。在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方面,提出鼓励支持各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五、《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政策保障、建强人才队伍等4个方面提出了19条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实施意见》还把每一项重点任务和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各政策牵头单位,要对各项重点任务和措施落实推进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项目化台账式推进实施,确保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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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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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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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贵州青年五四奖章、贵州省 “两红两优”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共青团贵州省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青联 省少工委 关于开展2025年贵州青年五四奖章和贵州省“两红两优”、少先队“三优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集中述绩、现场答辩、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差额评审,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贵州省律师行业团委确定了2025年贵州青年五四奖章、贵州省“两红两优”拟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一、2025年贵州青年五四奖章拟推荐对象   2025年贵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人选杨云蕾,女,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二、2025年贵州省“两红两优”拟推荐对象   2025年贵州优秀共青团干部:   人选陆田婷,女,贵州法以正律师事务所,团支部书记。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收到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团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4114402 18984190482 联系邮箱:huangyuyanlawyer@163.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共青团贵州省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521258  联系邮箱:gztswzz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山林路2号群团工作楼1号楼 1425(组织部)办公室   贵州省律师行业团委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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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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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体会 话收获 | 贵州省第五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感悟(七)

  4月18日,贵州省第五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迎来收官之日,来自全省9个市(州)的100名青年律师学员经过为期一周的学习,结束了本次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学习时光,让我们一起去看看他们在本届训练营都有哪些收获和心得吧!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刘贵江   本次培训我收获很大,不仅认识了很多优秀的伙伴,同时对于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和表达自己的观点都有了新的认识。基于职业的特殊性,我们只有坚持不断地学习,才能在律师这条路上走出自己的风采,而不至于被这个职业淘汰。未来,我将在自己的岗位继续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热情,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贵州恒发律师事务所  闫红梅   为期一周的青年律师领军训练营不仅让我收获了专业知识与技能,更实现了思维方式与职业素养的全面蜕变。这段经历如同一场知识与实践交织的修行,让我对律师职业有了全新且深刻的认知。它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座灯塔,照亮了我前行的方向。我将带着在这里收获的知识、经验和感悟,在律师职业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不断追求卓越,实现自己的法律梦想。 贵州圣伦达律师事务所  高若云   本次训练营让我从身体素质、思维逻辑、专业水平、团队协作能力都得到了极大地训练以及提高,让我明白青年律师应当坚定政治信仰,时刻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应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拓展思想维度和广度;应主动拓展社交圈,不断打破信息壁垒。通过参加本次青训营,我对自己未来的职业道路进行了新的规划,在律师行业的道路上我将继续不惧风浪,砥砺前行。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  王松子   本次培训的收获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改变了我对获客的认知:以服务产品为基础,精准营销目标人群进行获客。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服务产品确实是实现法律服务营销标准化、商业化、专业化的有效方式。本次青训营给我带来的远远不止这些,对我以后的职业成长和人生历程都将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贵州玉琢成律师事务所  袁宗琴   本次青训营,我不但从优秀的老师们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也认识了很多优秀的同学,明白了要想有所作为,必须要有破界的勇气,有破界愿力,因为愿力比能力重要。在接下来的律师生涯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在竞争中稳扎稳打,为律师行业、社会和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  吴秀贤 参加此次青训营活动,犹如置身思想与实践交融的熔炉。晨光熹微中的晨练不仅强健了体魄,更让我懂得唯有持之以恒的积累,方能厚积薄发;课堂上专家们剖析的典型案例,恰似各位律师在法庭上的每一次攻防演练,让我深刻领悟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辩证统一。这场训练营不是终点,而是我们共同追寻法治理想的崭新起点。当某天再相聚时,愿我们都能骄傲地说:看,这就是我们用青春浇灌的法治春天! 贵州黔鹰律师事务所 殷胜勤   本次青训营让我受益颇丰,深化了我对律师行业的理解,也更加明确了自己执业发展方向。在行业专业化趋势的前提下,青年律师的专业化不仅仅要顺势而为,更要主动进取,给自己设定目标,主动选择、探索,找到擅长和感兴趣的领域,并主动开拓相关案源,实现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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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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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体会 话收获 | 贵州省第五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感悟(八)

  4月18日,贵州省第五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迎来收官之日,来自全省9个市(州)的100名青年律师学员经过为期一周的学习,结束了本次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学习时光,让我们一起去看看他们在本届训练营都有哪些收获和心得吧! 贵州仁致律师事务所  祝光明   参加青训营的一周,是专业精进与精神淬炼的双重旅程。那些晨光中的汗水、课堂上的顿悟、讨论时的火花,已凝成指引我前路的星火。各位讲师、同行伙伴的倾囊相授,与志同道合者的思想碰撞,让我收获了宝贵的友谊与职业网络。未来,我将以此次培训为起点,将学到的知识融入实践,努力成长为一名有专业深度、有社会温度的法律人。 贵州巨人律师事务所  尹瑞林   短短一周的学习与交流,让我在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等方面都得到了显著提升。优秀同行们结合自身经历的分享让我受益匪浅,也给了我很大启发。这些经验让我意识到,律师的成长不仅依赖专业知识,更需要不断学习和借鉴他人智慧。未来,我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继续努力,争取成为一名更优秀的法律人。 贵州名城(金沙)律师事务所  郭佳佳   本次训练营最大的收获是结识了一批志同道合的伙伴,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的思维碰撞让我受益匪浅。青训营的结业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在专业化道路上深耕细作,在行业发展中积极建言,在公益服务中主动作为,努力成长为符合时代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贵州泽富律师事务所  张璐   这次培训让我明白了青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有的政治站位,以及青年律师的未来发展和国家法治发展息息相关。来自全省各地的优秀同行们的无私分享、交流也使我受益良多。在接下来的律师执业之路中,我将以在青训营所学、所知及所见为契机,努力成为一个“专精特新 ”的青年律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贵州莲辰律师事务所  胡顺友   这场为期一周的集训,以“党建引领、专业赋能、行业担当”为核心,通过多元化的课程设计与实践互动,让我在思想淬炼、专业提升与行业使命感中收获颇丰。作为青年律师,我们需以“工匠精神”打磨专业,以“公益之心”回馈社会,更要以“行业情怀”推动法治进程。 贵州正来律师事务所  王春望   一周青训营的结束,恰是职业新征程的起点。我们这一代青年律师,既受益于行业专业化、平台化的发展红利,也需直面技术革新与市场竞争的双重挑战。未来,我将以此次训练营为镜,在实践中锤炼专业、在协作中凝聚力量、在创新中拓宽边界,努力成长为有格局、有温度、有担当的法律人。 贵州北鸣律师事务所  文勋健   此次培训我的第一个体会是“ 专业化 ”,所谓专业化,指的是寻找并发展属于自身优势的专业化,在发展的道路上找到属于自己的领域。第二个体会是在现在AI技术发展迅速的背景下,学会利用AI软件的优势,提高我们的办案效率,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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