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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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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天眼新闻
  • 发布时间:2022-10-10 08:24
  • 访问量:610

【概要描述】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持续跟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法治贵州建设开启新局面,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走深走实

 

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1年4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召开,对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进行整体规划。

 

全省上下广泛运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政法大讲堂、法治大讲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讲辅导。各地各部门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青年律师普法志愿队、新媒体普法志愿队、楼宇物联网法治宣传屏、法治长廊等队伍和载体,广泛组织法治贵州建设成就集中宣传,开展宣讲活动4万余场次、500万余人次参加,持续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

 



2021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高规格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邀请7名省部级领导现场授课,并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市县领导干部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为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充分发挥其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增设推进民法典实施协调小组,打出“1+N”组合拳:围绕实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这一主线,建立民法典实施指导、监测和评价机制,组织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加强对行政立法、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指导,开展全国首家省级民法典执法大检查,率先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主题调研、“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民法典进万家万企”法治惠民等系列活动……推动省市县乡村近18万人参加“万人大培训”,覆盖全省1.5万余个村(居);清理有关地方性法规20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件;规范民法典中涉及行政机关履职的重点事项72个;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六进”活动1.8万余场次、宣讲1494场次。


 



2021年5月28日,贵州省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情况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题播报,在法治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生活报等各类平台发布稿件200余篇。

 


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法治毕节”创建,大力实施“六大工程”,毕节市刑事案件、命案、“两抢一盗”案件、“八类案件”和新增吸毒人员数量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进入新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努力推动毕节市实现法治政府、法治生态、法治队伍、法治惠民、法治监督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全省走前列作表率。



 



健全制度机制,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贵州省坚持高位推进法治建设,成立由省委书记任主任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5个协调小组均由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民法典实施等方面重大事项,均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研究审议,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各方面。各市、县均组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加强实体化运行,全省法治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作用进一步发挥、质效进一步提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职责清单。2021年,组织省市县乡905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实现四级全覆盖,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


 



2022年6月24日,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在黄平县旧州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此图入选“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中央综合展区“全面依法治国”单元

 


坚持将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专题研究审议并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任务,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把大力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作为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将法治贵州建设融入全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确保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



 



党中央印发实施“一规划两纲要”,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贵州省对标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相继印发《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立起了法治贵州建设的“四梁八柱”,推动将全面依法治省的思路举措转化为法治贵州、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持续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省委组织部对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考核权重逐年提升。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省直单位、市(州)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权重分别上升到10%和6%。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研究制定法治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要求全省各级推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全覆盖,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符合要求,法律顾问全覆盖;“两个低于全国平均值”: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两个百分之九十五”:司法案件评查合格率达95%以上,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两个百分之百”: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两个逐年上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逐年上升,法治人才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数量逐年上升。省委依法治省办通过组织开展季度监测、暗访督导、实地督察,充分发挥了关键性结果性指标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服务中心大局,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在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新征程上,贵州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服务大扶贫战略行动。大力开展法治扶贫“六大行动”和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编制推广《脱贫攻坚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在全省84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送法进搬迁点”“法治扶贫”主题宣传等活动2000余场次,使贫困地区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聚焦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服务大数据战略行动。2019年上半年,《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为“中国天眼”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贵州在全国率先颁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法规规章,大数据立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2019年1月31日,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在中国天眼所在地克度镇挂牌成立中国天眼宁静区保护法庭,省政府颁布施行《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以法治保障“国之重器”。

 


聚焦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服务大生态战略行动。制定出台《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云贵川三省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立法保护实践,获中央肯定。成立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和生态环保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国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多年获国务院通报表彰。



 



聚焦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出台《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公布市县乡三级政府权力清单模板,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削减近80%,行政审批事项削减25.7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数量较少的省份之一。创新建设“一云一网一平台”,推进“五个通办”,实施事项标准化、流程优化再造、数据融通三大攻坚工程,省级政府网上服务能力连续5年位列全国前三,“贵人服务”政务服务品牌获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告知承诺事项439万余件,获国务院大督查肯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



 



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实现突破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首创立法风险防范制度,创新政府预备立法项目评估机制,出台《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务实管用的规章。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制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10条措施,配优选强公职律师2686名,省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项目遭遇融资、贷款难题,法律顾问提出专业法律意见获市政府全面采纳,有效推动项目建设进程。遵义市为市委、市政府领导选聘20名法律顾问实行“一对一”法律服务。六盘水市通过组织协调、统筹指派使用,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坚持以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和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抓手,印发《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若干措施》。率先实现省级层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毕节市成为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开展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大比武”活动,通过分级实施、决赛统领的方式促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在全国第一批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区)实现“一级政府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出台《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让“告官见官”成为常态。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全省行政复议纠错率、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不断深化,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获命名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3个地区和遵义市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榕江县少数民族民歌普法2个单项项目入围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实地评估,有望实现新的突破。



 



促进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和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强化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贵州省紧紧围绕“抓末端、治已病”和“抓前端、治未病”来筹划法治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大力推进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出台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最高法院多次推广贵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经验。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获评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头条 |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概要描述】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持续跟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法治贵州建设开启新局面,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走深走实

 

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1年4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召开,对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进行整体规划。

 

全省上下广泛运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政法大讲堂、法治大讲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讲辅导。各地各部门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青年律师普法志愿队、新媒体普法志愿队、楼宇物联网法治宣传屏、法治长廊等队伍和载体,广泛组织法治贵州建设成就集中宣传,开展宣讲活动4万余场次、500万余人次参加,持续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

 



2021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高规格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邀请7名省部级领导现场授课,并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市县领导干部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为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充分发挥其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增设推进民法典实施协调小组,打出“1+N”组合拳:围绕实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这一主线,建立民法典实施指导、监测和评价机制,组织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加强对行政立法、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指导,开展全国首家省级民法典执法大检查,率先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主题调研、“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民法典进万家万企”法治惠民等系列活动……推动省市县乡村近18万人参加“万人大培训”,覆盖全省1.5万余个村(居);清理有关地方性法规20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件;规范民法典中涉及行政机关履职的重点事项72个;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六进”活动1.8万余场次、宣讲1494场次。


 



2021年5月28日,贵州省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情况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题播报,在法治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生活报等各类平台发布稿件200余篇。

 


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法治毕节”创建,大力实施“六大工程”,毕节市刑事案件、命案、“两抢一盗”案件、“八类案件”和新增吸毒人员数量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进入新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努力推动毕节市实现法治政府、法治生态、法治队伍、法治惠民、法治监督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全省走前列作表率。



 



健全制度机制,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贵州省坚持高位推进法治建设,成立由省委书记任主任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5个协调小组均由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民法典实施等方面重大事项,均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研究审议,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各方面。各市、县均组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加强实体化运行,全省法治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作用进一步发挥、质效进一步提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职责清单。2021年,组织省市县乡905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实现四级全覆盖,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


 



2022年6月24日,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在黄平县旧州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此图入选“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中央综合展区“全面依法治国”单元

 


坚持将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专题研究审议并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任务,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把大力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作为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将法治贵州建设融入全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确保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



 



党中央印发实施“一规划两纲要”,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贵州省对标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相继印发《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立起了法治贵州建设的“四梁八柱”,推动将全面依法治省的思路举措转化为法治贵州、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持续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省委组织部对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考核权重逐年提升。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省直单位、市(州)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权重分别上升到10%和6%。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研究制定法治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要求全省各级推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全覆盖,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符合要求,法律顾问全覆盖;“两个低于全国平均值”: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两个百分之九十五”:司法案件评查合格率达95%以上,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两个百分之百”: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两个逐年上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逐年上升,法治人才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数量逐年上升。省委依法治省办通过组织开展季度监测、暗访督导、实地督察,充分发挥了关键性结果性指标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服务中心大局,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在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新征程上,贵州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服务大扶贫战略行动。大力开展法治扶贫“六大行动”和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编制推广《脱贫攻坚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在全省84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送法进搬迁点”“法治扶贫”主题宣传等活动2000余场次,使贫困地区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聚焦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服务大数据战略行动。2019年上半年,《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为“中国天眼”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贵州在全国率先颁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法规规章,大数据立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2019年1月31日,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在中国天眼所在地克度镇挂牌成立中国天眼宁静区保护法庭,省政府颁布施行《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以法治保障“国之重器”。

 


聚焦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服务大生态战略行动。制定出台《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云贵川三省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立法保护实践,获中央肯定。成立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和生态环保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国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多年获国务院通报表彰。



 



聚焦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出台《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公布市县乡三级政府权力清单模板,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削减近80%,行政审批事项削减25.7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数量较少的省份之一。创新建设“一云一网一平台”,推进“五个通办”,实施事项标准化、流程优化再造、数据融通三大攻坚工程,省级政府网上服务能力连续5年位列全国前三,“贵人服务”政务服务品牌获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告知承诺事项439万余件,获国务院大督查肯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



 



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实现突破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首创立法风险防范制度,创新政府预备立法项目评估机制,出台《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务实管用的规章。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制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10条措施,配优选强公职律师2686名,省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项目遭遇融资、贷款难题,法律顾问提出专业法律意见获市政府全面采纳,有效推动项目建设进程。遵义市为市委、市政府领导选聘20名法律顾问实行“一对一”法律服务。六盘水市通过组织协调、统筹指派使用,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坚持以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和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抓手,印发《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若干措施》。率先实现省级层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毕节市成为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开展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大比武”活动,通过分级实施、决赛统领的方式促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在全国第一批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区)实现“一级政府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出台《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让“告官见官”成为常态。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全省行政复议纠错率、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不断深化,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获命名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3个地区和遵义市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榕江县少数民族民歌普法2个单项项目入围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实地评估,有望实现新的突破。



 



促进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和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强化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贵州省紧紧围绕“抓末端、治已病”和“抓前端、治未病”来筹划法治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大力推进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出台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最高法院多次推广贵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经验。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获评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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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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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持续跟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法治贵州建设开启新局面,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走深走实

 

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1年4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召开,对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进行整体规划。

 

全省上下广泛运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政法大讲堂、法治大讲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讲辅导。各地各部门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青年律师普法志愿队、新媒体普法志愿队、楼宇物联网法治宣传屏、法治长廊等队伍和载体,广泛组织法治贵州建设成就集中宣传,开展宣讲活动4万余场次、500万余人次参加,持续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

 

2021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高规格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邀请7名省部级领导现场授课,并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市县领导干部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为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充分发挥其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增设推进民法典实施协调小组,打出“1+N”组合拳:围绕实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这一主线,建立民法典实施指导、监测和评价机制,组织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加强对行政立法、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指导,开展全国首家省级民法典执法大检查,率先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主题调研、“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民法典进万家万企”法治惠民等系列活动……推动省市县乡村近18万人参加“万人大培训”,覆盖全省1.5万余个村(居);清理有关地方性法规20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件;规范民法典中涉及行政机关履职的重点事项72个;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六进”活动1.8万余场次、宣讲1494场次。

 

2021年5月28日,贵州省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情况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题播报,在法治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生活报等各类平台发布稿件200余篇。

 

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法治毕节”创建,大力实施“六大工程”,毕节市刑事案件、命案、“两抢一盗”案件、“八类案件”和新增吸毒人员数量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进入新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努力推动毕节市实现法治政府、法治生态、法治队伍、法治惠民、法治监督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全省走前列作表率。

 

健全制度机制,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贵州省坚持高位推进法治建设,成立由省委书记任主任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5个协调小组均由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民法典实施等方面重大事项,均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研究审议,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各方面。各市、县均组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加强实体化运行,全省法治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作用进一步发挥、质效进一步提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职责清单。2021年,组织省市县乡905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实现四级全覆盖,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

 

2022年6月24日,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在黄平县旧州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此图入选“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中央综合展区“全面依法治国”单元

 

坚持将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专题研究审议并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任务,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把大力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作为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将法治贵州建设融入全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确保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

 

党中央印发实施“一规划两纲要”,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贵州省对标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相继印发《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立起了法治贵州建设的“四梁八柱”,推动将全面依法治省的思路举措转化为法治贵州、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持续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省委组织部对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考核权重逐年提升。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省直单位、市(州)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权重分别上升到10%和6%。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研究制定法治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要求全省各级推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全覆盖,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符合要求,法律顾问全覆盖;“两个低于全国平均值”: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两个百分之九十五”:司法案件评查合格率达95%以上,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两个百分之百”: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两个逐年上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逐年上升,法治人才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数量逐年上升。省委依法治省办通过组织开展季度监测、暗访督导、实地督察,充分发挥了关键性结果性指标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服务中心大局,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在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新征程上,贵州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服务大扶贫战略行动。大力开展法治扶贫“六大行动”和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编制推广《脱贫攻坚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在全省84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送法进搬迁点”“法治扶贫”主题宣传等活动2000余场次,使贫困地区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聚焦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服务大数据战略行动。2019年上半年,《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为“中国天眼”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贵州在全国率先颁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法规规章,大数据立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2019年1月31日,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在中国天眼所在地克度镇挂牌成立中国天眼宁静区保护法庭,省政府颁布施行《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以法治保障“国之重器”。

 

聚焦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服务大生态战略行动。制定出台《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云贵川三省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立法保护实践,获中央肯定。成立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和生态环保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国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多年获国务院通报表彰。

 

聚焦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出台《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公布市县乡三级政府权力清单模板,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削减近80%,行政审批事项削减25.7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数量较少的省份之一。创新建设“一云一网一平台”,推进“五个通办”,实施事项标准化、流程优化再造、数据融通三大攻坚工程,省级政府网上服务能力连续5年位列全国前三,“贵人服务”政务服务品牌获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告知承诺事项439万余件,获国务院大督查肯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

 

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实现突破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首创立法风险防范制度,创新政府预备立法项目评估机制,出台《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务实管用的规章。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制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10条措施,配优选强公职律师2686名,省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项目遭遇融资、贷款难题,法律顾问提出专业法律意见获市政府全面采纳,有效推动项目建设进程。遵义市为市委、市政府领导选聘20名法律顾问实行“一对一”法律服务。六盘水市通过组织协调、统筹指派使用,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坚持以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和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抓手,印发《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若干措施》。率先实现省级层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毕节市成为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开展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大比武”活动,通过分级实施、决赛统领的方式促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在全国第一批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区)实现“一级政府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出台《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让“告官见官”成为常态。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全省行政复议纠错率、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不断深化,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获命名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3个地区和遵义市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榕江县少数民族民歌普法2个单项项目入围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实地评估,有望实现新的突破。

 

促进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和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强化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贵州省紧紧围绕“抓末端、治已病”和“抓前端、治未病”来筹划法治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大力推进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出台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最高法院多次推广贵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经验。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获评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件。制定贵州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形成省级层面“1+5”配套实施文件。推广办案职能辅助,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大幅缩短。省检察院智能研判三书比对系统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省公安厅建成全国第一个打击刑事犯罪的省级大数据侦查中心,率先实现县级公安机关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覆盖。

 

2017年7月10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贵阳召开。

 

牢牢把握贵州省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特征和法治贵州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七五”“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全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组指出,贵州普法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目前,全省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6个、省级1127个。命名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77个。评选两届省级“十大法治人物”。出台《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黔微普法”位列全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第五名,获评中央网信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

 

用法治铺就乡村振兴路,贵州省桐梓县七二村“由乱到治”实现华丽转身,2015年获命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9年获命名“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全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810个,建成10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494个服务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日均提供咨询900余次。创新推广“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 “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特色调解室,创新发展遵义市习水“调解一条街”,安顺市平坝塘约“无讼村”,黔东南诉源治理“1129”新模式等特色经验。省法院“三联三促”助力法治社会建设的经验做法获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省检察院落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被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学习。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和服务方式。组织实施《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化水平。2016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2017年以来,全省年均新增律师1300多名,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分别从2016年底504家、4824名发展到目前1141家和14531名,常住人口律师万人比达到3.7,人数排名全国19位,增速位居西部省份第一。各县(市、区)均有2家以上律师事务所,80个县(市、区)有3家以上,县域律师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报名人数31325名,同比增长27.6%,是全国增幅最大的省份之一。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09490件次,办理各类案件584005件,年均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1万余件次,12348热线平台接听咨询电话23万余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万余件。

 

2021年8月1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长流乡开展“脱贫攻坚暨民法典宣传法治文艺活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数变化。

 

踏上新征程,贵州省将持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紧扣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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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5月2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主要内容   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内容逐步拓展,公平性、可及性持续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三)工作原则 ——基础性原则。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普惠性原则。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共担性原则。在赡养人、扶养人切实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基础上,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 ——系统性原则。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优化整合,强化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配套衔接,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见附件)。《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的对象、项目、内容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由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提出修订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省级政府应当对照《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及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其清单应当包含《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定完善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推动在残疾老年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探访关爱服务。依托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养老服务。   (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支持。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具备条件的地方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   (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含光荣院)建设纳入相关规划,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环境条件等因素,分级编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整体方案,合理确定设施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通过补建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研究制定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强化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有效运转。到2025年确保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光荣院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优待抚恤对象提供优惠服务。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持能力,强化国有经济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   (五)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发展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按规定统筹养老服务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依托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鼓励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等,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养老品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信息、服务保障信息统一归集、互认和开放共享。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研究并推动解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管。省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民政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绩效评估。各地要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发挥标准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要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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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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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风采 | 贵州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律师代表杨云蕾:喜逢盛会 奋力成花

2023年4月26日至28日,共青团贵州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在贵阳胜利召开。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顺市律师行业团委书记杨云蕾作为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唯一一位律师团员代表参加大会。   大会号召,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团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牢记领袖嘱托、勇当先锋力量,以一往无前的团结奋斗姿态、自信自强的昂扬精神状态,奏响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的青春最强音。   杨云蕾:喜逢盛会 奋力成花   在组织的关心信任下,我有幸成为参会代表,倍感骄傲和自豪。同时,作为一名律师代表,我更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史麒麟同志代表共青团贵州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在大会上作的《让青春在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的讲话让我心潮澎湃、倍受鼓舞。在分组讨论和与其他代表沟通交流中,思想的火花也更加激励我勇毅前行。   省委徐麟书记在开幕会讲话中强调提出“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服务省之大计”。史麒麟同志在大会工作报告中用了7个五年来总结过去五年全省团的工作,这些工作总结亮点纷呈,迈出了新步伐,收获了新成效,达到了新高度,谱写了新篇章。报告对于未来的工作也作了明确规划,内容观大势,谋全局,重实际,有方向,有蓝图,有举措,让我感受到了自己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变革时代。   过去的十年,是贵州发展的“黄金十年”,也是我个人成长的“黄金十年”。在这十年时间里,我从一名普通的法学毕业生,通过法考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从一名普通的律师成长为骨干律师,再从骨干律师到担任协会职务、服务行业发展,取得了一点成绩,也获得了一些荣誉。一路走来,除了个人的努力,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心、同行的支持和他人的帮助。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党的二十大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前进方向,新国发2号文件为贵州带来前所未有的政策红利,此次团代会为广大青年吹响了冲锋时代、奉献时代、建功时代的号角。这些都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时代召唤青年,青年建功时代。今天,我们的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为我们青年施展才华本领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青年的发展和前程大有未来,同时也对我们广大青年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贵州省有2000多万年轻人,而我正是这两千万分之一;安顺有300多万年轻人,而我也是三百万分之一。我十分感恩自己能身处这个伟大的时代,更感恩自己奋斗时代、无限可能的青春。   2021年12月28日,我有幸被聘为贵州省春晖中心智库专家。我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服务优势,从春晖中心智库专家的角度,应用自己的所学、所长、所能,积极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在下步工作中,根据疫情过后谋发展、保稳定、稳增长、促和谐的总体要求,一是聚焦三农,服务基层,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工作岗位,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法治乡村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二是针对广大青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为他们梳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帮助他们平稳创业、成功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针对我省外出务工人群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从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的角度,积极为广大在外务工群体提供帮助。   青春孕育希望,青年创造未来。在未来的道路上,我要不断学习、努力成长、积极进步,练就过硬本领、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争做不负时代、堪当重任的新时代青年,让青春在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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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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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发挥律师优势积极参与法治驿站建设 助力基层议政代表制度高质量发展

2023年5月8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率调研组深入六枝特区银壶街道人大议政代表示范点调研。调研组一行在六盘水市委、市人大及六枝特区等有关领导陪同下,走进由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银壶街道东方龙城社区法治驿站,调研六盘水街道议政会议制度开展情况。六枝特区政协委员、议政代表张春华律师现场向陶长海副主任汇报了法治驿站建立及工作开展的情况。     街道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组织,不仅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张春华律师作为基层委员、代表在基层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征集到小区无普法场所、遇到法律问题和纠纷没有专业人士指导居民很困惑急需要这方面的帮助,通过梳理问题、找准问题的关键、并向街道人大工委汇报,得到街道、特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实现民有所盼,人大政协工作所向。   2023年4月,六枝特区东方龙城小区建立了法治驿站,作为六盘水市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工作首批示范点先行先试,正式开门运作。法治驿站的功能定位,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治图书免费借阅)、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立法调研、社区文明建设、小区垃圾分类等综合环境卫生整治、为省、市、特区人大议政代表会议工作制度的推广积累创新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基层全过程民主新路径、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拉开了新序幕。   为深入践行民主协商,增强街道议事协商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基层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银壶街道把街道议政会议制度工作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通过律师等法治队伍进入试点工作等方式进一步通畅基层民主协商渠道,保障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落实和相关工作有效开展。完善人大政协基础工作和组织网络。   银壶街道作为六盘水市第一批示范单位,该社区环境好、群众素质高、诉求多元,社会关注度高,在街道成立法治驿站,既是代表(议政)会议制度的新载体,也是基层完善居民自治制度的新方式。为因地制宜做好银壶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落实工作,突出群众广泛参与、保障行使民主权利,市、特区人大强化联系、精心指导,领导多次深入街道调研。议政代表的法治驿站将重点聚焦民生实事项目、街道重点工作、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来,通过议政代表将各行各业人员和广大社区居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及时反映到街道层面,为基层百姓议政谋事、建言献策提供便捷的民主协商平台。将普法和依法治理融入到基层的方方面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党的执政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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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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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时光辉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

       5月17日,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锻造政法铁军”专题研讨班精神,研究有关工作事项。省领导贾利军、茆荣华、王永金出席。     时光辉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聚焦加强政治建设、坚持自我革命、提升能力水平,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不断推动政法工作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要结合贵州实际贯彻落实专题研讨班精神,发扬斗争精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工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在履职尽责中稳步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以实干实绩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省直政法各部门、各市(州)党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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