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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司法行政系统:夯实基层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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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司法行政系统:夯实基层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 分类:高层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长安网
  • 发布时间:2023-02-03 10:43
  • 访问量:326

【概要描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朝着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和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目标迈进,法治贵州建设开启了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深入推进

  

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十余次会议研究审议重大法治事项。印发实施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立起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四梁八柱”。

  

开展全面依法治省突出问题自查整改,自查问题1339个,制定整改措施1700条,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法治建设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制定部署法治贵州建设十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开展季度监测,牵引带动全省法治建设。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特别关心支持贵州法治建设,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给予贵州8个方面29条支持措施。

 



赤水市法治宣传进校园

 

地方立法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2022年,聚焦乡村振兴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及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创新立法风险防范和预备立法项目评估等立法工作机制,制定《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出台《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等法规规章,保护“中国天眼”。出台《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8件;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95件。省政府出台《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23件具有贵州特色、务实管用的规章。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制定《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监督办法》,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319件、备案审查544件、清理2264件。

  

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2022年,扎实抓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10条措施,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司法部将我省确定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

  

坚持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抓手,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制定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若干措施。

  

从2020年至2022年11月,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同比下降78.7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112.84%。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3个市州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等一批单项项目获全国示范创建命名。

 



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赴晴隆县长流乡开展送法下乡暨民法典宣传法治文艺活动

  

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省“七五”普法工作满意率、覆盖率均取得优异成绩,在“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基础上,我省制定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黄平县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做法入选中央“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民法典实施打出“1+N”组合拳,开展“万人大培训”。建成10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11个服务站和704个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12348热线三大平台实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常态化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公益诉讼经验在全国推广。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新推广“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持续夯实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2022年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实地督察贵州,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县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律师队伍又好又快发展,年均新增1300多名,万人比达到3.7,增速位居西部省份第一,总数达1.49万名;所有县市区均设立2家以上律师事务所,总数达1150家,全省律师在助推法治贵州建设、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达3.13万名,同比增长27.6%,是全国增幅最大的省份之一。建设“法治贵州云”大数据项目,构建“一云一网一平台”新格局。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56项行政审批业务“一网通办”,实现律师律所四大高频事项“一日办结”。强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基层司法所“无人所”“一人所”全部清零。综治中心、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和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村(居)法律顾问等充分发挥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头条|司法行政系统:夯实基层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概要描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朝着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和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目标迈进,法治贵州建设开启了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深入推进

  

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十余次会议研究审议重大法治事项。印发实施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立起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四梁八柱”。

  

开展全面依法治省突出问题自查整改,自查问题1339个,制定整改措施1700条,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法治建设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制定部署法治贵州建设十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开展季度监测,牵引带动全省法治建设。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特别关心支持贵州法治建设,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给予贵州8个方面29条支持措施。

 



赤水市法治宣传进校园

 

地方立法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2022年,聚焦乡村振兴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及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创新立法风险防范和预备立法项目评估等立法工作机制,制定《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出台《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等法规规章,保护“中国天眼”。出台《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8件;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95件。省政府出台《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23件具有贵州特色、务实管用的规章。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制定《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监督办法》,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319件、备案审查544件、清理2264件。

  

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2022年,扎实抓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10条措施,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司法部将我省确定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

  

坚持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抓手,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制定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若干措施。

  

从2020年至2022年11月,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同比下降78.7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112.84%。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3个市州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等一批单项项目获全国示范创建命名。

 



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赴晴隆县长流乡开展送法下乡暨民法典宣传法治文艺活动

  

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省“七五”普法工作满意率、覆盖率均取得优异成绩,在“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基础上,我省制定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黄平县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做法入选中央“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民法典实施打出“1+N”组合拳,开展“万人大培训”。建成10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11个服务站和704个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12348热线三大平台实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常态化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公益诉讼经验在全国推广。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新推广“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持续夯实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2022年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实地督察贵州,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县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律师队伍又好又快发展,年均新增1300多名,万人比达到3.7,增速位居西部省份第一,总数达1.49万名;所有县市区均设立2家以上律师事务所,总数达1150家,全省律师在助推法治贵州建设、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达3.13万名,同比增长27.6%,是全国增幅最大的省份之一。建设“法治贵州云”大数据项目,构建“一云一网一平台”新格局。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56项行政审批业务“一网通办”,实现律师律所四大高频事项“一日办结”。强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基层司法所“无人所”“一人所”全部清零。综治中心、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和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村(居)法律顾问等充分发挥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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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朝着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和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目标迈进,法治贵州建设开启了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深入推进

  

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十余次会议研究审议重大法治事项。印发实施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立起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四梁八柱”。

  

开展全面依法治省突出问题自查整改,自查问题1339个,制定整改措施1700条,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法治建设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制定部署法治贵州建设十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开展季度监测,牵引带动全省法治建设。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特别关心支持贵州法治建设,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给予贵州8个方面29条支持措施。

 

赤水市法治宣传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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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聚焦乡村振兴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及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创新立法风险防范和预备立法项目评估等立法工作机制,制定《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出台《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等法规规章,保护“中国天眼”。出台《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8件;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95件。省政府出台《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23件具有贵州特色、务实管用的规章。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制定《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监督办法》,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319件、备案审查544件、清理2264件。

  

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2022年,扎实抓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10条措施,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司法部将我省确定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

  

坚持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抓手,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制定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若干措施。

  

从2020年至2022年11月,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同比下降78.7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112.84%。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3个市州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等一批单项项目获全国示范创建命名。

 

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赴晴隆县长流乡开展送法下乡暨民法典宣传法治文艺活动

  

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省“七五”普法工作满意率、覆盖率均取得优异成绩,在“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基础上,我省制定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黄平县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做法入选中央“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民法典实施打出“1+N”组合拳,开展“万人大培训”。建成10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11个服务站和704个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12348热线三大平台实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常态化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公益诉讼经验在全国推广。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新推广“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持续夯实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2022年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实地督察贵州,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县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律师队伍又好又快发展,年均新增1300多名,万人比达到3.7,增速位居西部省份第一,总数达1.49万名;所有县市区均设立2家以上律师事务所,总数达1150家,全省律师在助推法治贵州建设、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达3.13万名,同比增长27.6%,是全国增幅最大的省份之一。建设“法治贵州云”大数据项目,构建“一云一网一平台”新格局。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56项行政审批业务“一网通办”,实现律师律所四大高频事项“一日办结”。强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基层司法所“无人所”“一人所”全部清零。综治中心、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和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村(居)法律顾问等充分发挥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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