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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来了!

  • 分类:高层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中国普法
  • 发布时间:2023-03-20 15:20
  • 访问量:765

【概要描述】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法办〔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普法办: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全国普法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普法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着力抓好中期评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5.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6.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7.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8.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9.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强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0.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努力推出一批法治文艺精品力作。组织开展“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发布活动。组织编写有关资料,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11.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组织制作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视频等,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

 

  12.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遵循现代传播规律,进一步发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完善“智慧普法”平台功能。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3.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研究制定首批示范创建方案。

 

  14.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总结经验和成效,研究提出深化意见,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提升创建质量。科学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加强动态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举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五、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15.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行周密组织、科学评估。

 

  16.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报中期评估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作用,加强交流借鉴。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17.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做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立法。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调研、起草等各项工作。

 

  19.加强全民普法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发挥全国“八五”普法专家咨询组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组织开展守法普法、依法治理应用性基础研究,加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研究基地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科建设。

 

  20.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聚焦“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等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尊重实际,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1.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

  2.研究制定“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

  3.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4.举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5.召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会议

  6.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7.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组织开展“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发布活动

  10.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聚焦|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来了!

【概要描述】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法办〔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普法办: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全国普法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普法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着力抓好中期评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5.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6.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7.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8.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9.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强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0.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努力推出一批法治文艺精品力作。组织开展“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发布活动。组织编写有关资料,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11.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组织制作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视频等,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

 

  12.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遵循现代传播规律,进一步发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完善“智慧普法”平台功能。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3.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研究制定首批示范创建方案。

 

  14.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总结经验和成效,研究提出深化意见,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提升创建质量。科学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加强动态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举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五、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15.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行周密组织、科学评估。

 

  16.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报中期评估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作用,加强交流借鉴。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17.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做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立法。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调研、起草等各项工作。

 

  19.加强全民普法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发挥全国“八五”普法专家咨询组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组织开展守法普法、依法治理应用性基础研究,加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研究基地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科建设。

 

  20.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聚焦“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等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尊重实际,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1.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

  2.研究制定“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

  3.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4.举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5.召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会议

  6.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7.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组织开展“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发布活动

  10.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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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法办〔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普法办: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全国普法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普法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着力抓好中期评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5.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6.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7.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8.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9.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强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0.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努力推出一批法治文艺精品力作。组织开展“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发布活动。组织编写有关资料,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11.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组织制作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视频等,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

 

  12.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遵循现代传播规律,进一步发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完善“智慧普法”平台功能。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3.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研究制定首批示范创建方案。

 

  14.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总结经验和成效,研究提出深化意见,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提升创建质量。科学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加强动态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举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五、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15.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行周密组织、科学评估。

 

  16.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报中期评估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作用,加强交流借鉴。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17.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做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立法。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调研、起草等各项工作。

 

  19.加强全民普法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发挥全国“八五”普法专家咨询组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组织开展守法普法、依法治理应用性基础研究,加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研究基地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科建设。

 

  20.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聚焦“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等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尊重实际,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1.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

  2.研究制定“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

  3.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4.举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5.召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会议

  6.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7.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组织开展“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发布活动

  10.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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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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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二轮集中宣讲会

  5月30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二轮集中宣讲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主持并宣讲。   会上,宁茵对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阐释。她系统回顾了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的决定》的起草历程,解读了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所作出的系统部署安排,并就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律师行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政治责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要坚决扛起这一政治责任,在工作中注重统筹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做好跟踪问效,确保第二轮宣讲工作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引领带动。省、市(州)、县(市、区)律师行业党委在开展好自身宣讲学习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委委员要结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开展相关培训等时机,组织开展好集中宣讲学习活动。同时,要深入律所、走近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宣讲学习,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省律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学习成效。律所党组织和律所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宣讲学习会等形式,认真抓好第二轮集中宣讲学习工作。要切实把全省律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推进《决定》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为贵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行业的专业力量。   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班子成员以及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人员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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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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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 律师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2号)要求,经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协会推荐20名,市(州)律师协会推荐30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初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4日 贵州省律师行业 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   贵阳市(15人) 屈超勇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汪晓迅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李  嫣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吴飞鹏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李  量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陈仕菊   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秦开洪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张光燕    贵州本来律师事务所 张格彬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 邵  筱   贵州行致恒律师事务所 袁小伟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岳成园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遵义市(6人) 罗孝堂   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吴佳洪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胡敏琴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张  辉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朱玲慧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三、六盘水市(4人) 王光凤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 陶  健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张春华    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 罗朝敏    贵州无争律师事务所 四、安顺市(4人) 彭斌荣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杨云蕾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张雪滢   贵州同舆律师事务所 邹冰洁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五、毕节市(5人) 姜桢祥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 陇  康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 陈  静    贵州辅治律师事务所 左秀柒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潘秦友   贵州贵达(金沙)律师事务所 六、铜仁市(4人) 张治勇    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 任海军    贵州仁士律师事务所 桂军华    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 石  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七、黔东南州(5人) 吴光妮   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 龚经涛    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杨绍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黄雪刚   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 八、黔南州(3人) 郭成皋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代永红    贵州君瑜律师事务所 曾韵梦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 九、黔西南州(4人) 陈照军   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 张仁刚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李  锐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江永林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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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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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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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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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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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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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行业妇联走进七星关区开展“巾帼律师走乡村、培树法律明白人”活动

  为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女律师专业优势,今年4月,省律师行业妇联与毕节市七星关区妇联签订结对协议,在七星关区53个乡镇(社区)开展“巾帼律师走乡村、培树法律明白人”活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活动启动以来,53名毕节市女律师组建巾帼律师服务团队,通过“一对一”“多对一”需求对接、“线上+线下”多元形式普法、“理论+实践”法律培训赋能等方式,实现普法范围“全覆盖”,做基层乡村发展“永不掉线”的法律服务后盾。     核心在“结对”,关键在“精准”。活动伊始,女律师主动与结对乡镇妇联干部建立联系,了解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和群众实际需求,将核心聚焦到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邻里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经过前期有效沟通,不仅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也为后续开展精准、常态的法律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绘制出一幅清晰地“需求画像”,以“问需于实”的方式,确保结对帮扶工作真正“不走过场、对症下药、帮在点上、扶在实处”。   建立“家门口”法律咨询与援助渠道。在各村镇(社区)的支持下,积极宣传“巾帼律师法律服务站”,公布律师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聚焦高发易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权益、继承问题、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村民,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受理申请并全程跟踪反馈,确保应援尽援,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守护蓓蕾”儿童权益保护行动,在乡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法治互动课程覆盖学龄儿童2000余人,提升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联合当地妇联、村委会筛查并建立重点儿童档案,为其中遭遇监护失当、抚养费纠纷等问题的儿童提供专门对接法律援助。   赋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提升。女律师与乡镇(社区)干部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着力培养一批懂法律、会维权、善调解的基层“法律明白人”。针对妇女骨干、女性村干部等开展集中培训、线上学习(线上直播、录播课程、微信群答疑)、实践指导等100余次,灵活推送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实现优质法律资源共享,将法律知识精准送到基层,赋能基层妇联干部,使其成为乡村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妇儿权益“守门员”,培养一批基层维权中坚力量。     打造“永不掉线”的法律服务后盾。考虑到基层干部工作繁忙,大规模、高频次的集中活动难以实现,女律师根据各地实际逐渐摸索出一套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创建“线上法律资源库”,便于结对干部随时查阅、学习;建立“一对一法律咨询”渠道,实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定期推送“普法微资讯”(法律微讲堂),以“普法小贴士”形式帮助结对干部“充电”;成立“线上案例研讨会”(线上圆桌会),鼓励匿名分享疑难案件和问题,组织多人在线讨论,引导共同分析,寻找解决方法,在实践中提升结对干部运用法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全省女律师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乡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群众心中,助力平安家庭、平安贵州建设。”省律师行业妇联主席李嫣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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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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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协同合力 共商行业发展——贵州省律师协会赴粤开展考察交流活动

  10月30日至3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东中西部对口帮扶部署,进一步推动粤黔律师行业交流协作,深入推进律师行业统战工作,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潘登勇,贵州省律师行业新联会会长郑世红,副会长姜桢祥,副会长、省律协统战委副主任李军等一行,赴广东省律师协会及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律师行业分会开展统战工作专题考察交流。   10月30日,考察组首先参观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入了解协会工作机制、阵地建设及发展成效。随后,双方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议室举行座谈。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徐敏彪,副会长毕亚林等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上,两地律师协会围绕律师行业整体发展、统战工作路径、参政议政实践、青年律师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了经验做法。     10月31日,考察组前往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律师行业分会座谈交流。广东省新阶联律师行业分会会长郭蕾,副会长南芳、徐春龙、丁亚民等参与座谈。郭蕾介绍了广东省新阶联律师行业分会成立发展情况,并着重分享了“新力建功 公益同行”“新力建功 湾区同行”“新力建功 律企同行”三个品牌项目开展情况。郑世红则分享了贵州省律师行业新联会自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与经验。与会人员还就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的深化路径、品牌建设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凝聚了广泛共识。     考察期间,考察组还实地走访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深入了解各律所的办公环境、发展历程与组织架构,并就律所管理、业务创新等内容进行了深度交流,互鉴有益经验。   潘登勇在总结中表示,衷心感谢广东省律师协会长期以来对贵州律师行业的关心与支持。他指出,此次考察交流不仅巩固了粤黔律师行业之间的友谊,也拓宽了合作思路,汲取了诸多宝贵经验,为未来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现粤黔两省律师行业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双方一致认为,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持续加强互访互学与共建共享,积极探索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与新机制,共同推进两地律师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迈进,为两地法治建设注入更强的行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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