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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贵州省司法厅2023年度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法制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3-20 15:21
  • 访问量:552

【概要描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新国发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现就课题立项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课题选题范围








1.贵州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七进”研究

2.贵州省重大事件法治督察制度建设研究

3.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比较研究

4.贵州省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调查研究

5.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调查研究

6.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7.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机制研究

8.罪犯病亡引发国家赔偿解决路径研究

9.贵州省生态保护补偿问题及对策研究

10.贵州省数据交易流通制度建设研究

11.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查研究

12.贵州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调查研究

13.贵州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落实情况调查研究

14.贵州省诉源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15.贵州省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调查研究

16.贵州省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研究

17.贵州省青少年法治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18.贵州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与运用研究




 




02








课题申报形式








1.适用对象: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公开立项委托。

2.课题形式:课题申报主持人在上述选题范围内进行申报。

3.课题组成员:每项课题除课题主持人外,课题组成员一般为3—7人。




 




03








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主持人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选题名称进行申报,不得对课题名称进行修改。

2.课题申报主持人具备组织课题实施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整体科研力量较强,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重点突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4.课题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视角新颖,设计思路清晰,充分运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

5.课题研究成果实用可行,具有决策参考价值。

6.课题申报主持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04








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理论上有创新,对实践有指导意义,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能抓住问题关键,并从理论和实践上较全面地论证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2.研究成果完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保障研究进度,课题主持人要明确计划,做好课题开题、接受中期检查等工作。

3.研究成果应未公开发表,篇幅2万字以上,符合学术规范要求,通过中国知网检测出具的复制比不超过25%。




 




05








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寄出课题申报材料的,寄出时间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主持人登录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下载《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等表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3.课题申报主持人提供课题纸质盖章申报材料原件一式3份,于规定时间内交省司法厅(非涉密申报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邮箱,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申报课题名称+联系电话。




 




06








立项评审程序及联系人








1.立项评审:省司法厅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2.立项公告:立项申请经立项评审通过后,在省司法厅网站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向课题组发放立项通知书。

3.联系人:廖常俊

联系电话:0851-85556862,18008510365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贵州省司法厅

联系邮箱:756247251@qq.com。





 

附件:

1. 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2. 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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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新国发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现就课题立项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课题选题范围








1.贵州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七进”研究

2.贵州省重大事件法治督察制度建设研究

3.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比较研究

4.贵州省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调查研究

5.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调查研究

6.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7.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机制研究

8.罪犯病亡引发国家赔偿解决路径研究

9.贵州省生态保护补偿问题及对策研究

10.贵州省数据交易流通制度建设研究

11.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查研究

12.贵州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调查研究

13.贵州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落实情况调查研究

14.贵州省诉源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15.贵州省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调查研究

16.贵州省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研究

17.贵州省青少年法治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18.贵州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与运用研究




 




02








课题申报形式








1.适用对象: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公开立项委托。

2.课题形式:课题申报主持人在上述选题范围内进行申报。

3.课题组成员:每项课题除课题主持人外,课题组成员一般为3—7人。




 




03








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主持人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选题名称进行申报,不得对课题名称进行修改。

2.课题申报主持人具备组织课题实施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整体科研力量较强,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重点突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4.课题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视角新颖,设计思路清晰,充分运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

5.课题研究成果实用可行,具有决策参考价值。

6.课题申报主持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04








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理论上有创新,对实践有指导意义,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能抓住问题关键,并从理论和实践上较全面地论证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2.研究成果完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保障研究进度,课题主持人要明确计划,做好课题开题、接受中期检查等工作。

3.研究成果应未公开发表,篇幅2万字以上,符合学术规范要求,通过中国知网检测出具的复制比不超过25%。




 




05








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寄出课题申报材料的,寄出时间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主持人登录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下载《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等表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3.课题申报主持人提供课题纸质盖章申报材料原件一式3份,于规定时间内交省司法厅(非涉密申报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邮箱,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申报课题名称+联系电话。




 




06








立项评审程序及联系人








1.立项评审:省司法厅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2.立项公告:立项申请经立项评审通过后,在省司法厅网站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向课题组发放立项通知书。

3.联系人:廖常俊

联系电话:0851-85556862,18008510365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贵州省司法厅

联系邮箱:7562472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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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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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3-2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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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新国发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现就课题立项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课题选题范围

1.贵州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七进”研究

2.贵州省重大事件法治督察制度建设研究

3.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比较研究

4.贵州省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调查研究

5.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调查研究

6.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7.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机制研究

8.罪犯病亡引发国家赔偿解决路径研究

9.贵州省生态保护补偿问题及对策研究

10.贵州省数据交易流通制度建设研究

11.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查研究

12.贵州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调查研究

13.贵州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落实情况调查研究

14.贵州省诉源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15.贵州省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调查研究

16.贵州省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研究

17.贵州省青少年法治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18.贵州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与运用研究

 

02

课题申报形式

1.适用对象: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公开立项委托。

2.课题形式:课题申报主持人在上述选题范围内进行申报。

3.课题组成员:每项课题除课题主持人外,课题组成员一般为3—7人。

 

03

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主持人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选题名称进行申报,不得对课题名称进行修改。

2.课题申报主持人具备组织课题实施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整体科研力量较强,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重点突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4.课题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视角新颖,设计思路清晰,充分运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

5.课题研究成果实用可行,具有决策参考价值。

6.课题申报主持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04

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理论上有创新,对实践有指导意义,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能抓住问题关键,并从理论和实践上较全面地论证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2.研究成果完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保障研究进度,课题主持人要明确计划,做好课题开题、接受中期检查等工作。

3.研究成果应未公开发表,篇幅2万字以上,符合学术规范要求,通过中国知网检测出具的复制比不超过25%。

 

05

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寄出课题申报材料的,寄出时间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主持人登录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下载《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等表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3.课题申报主持人提供课题纸质盖章申报材料原件一式3份,于规定时间内交省司法厅(非涉密申报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邮箱,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申报课题名称+联系电话。

 

06

立项评审程序及联系人

1.立项评审:省司法厅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2.立项公告:立项申请经立项评审通过后,在省司法厅网站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向课题组发放立项通知书。

3.联系人:廖常俊

联系电话:0851-85556862,18008510365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贵州省司法厅

联系邮箱:7562472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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