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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贵州省政府印发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23-03-30 15:40
- 访问量:335
【概要描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主要内容如下。
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主要目标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水平,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以更大力度的简政放权、更加公正的监管执法、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在全国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和“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排名上升。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
1.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效能。企业设立登记时,同步推送税务、公安部门进行身份认证,并申领发票、免费发放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税务Ukey)、刻制印章,企业登记完成后,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医保登记、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服务事项,推进同步发放及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生成企业电子登记档案,提高全程网办水平,持续确保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2.深入推进“一照多址”改革。经营范围不需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县级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可不办理设立登记。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允许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集中统一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
3.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优化简易注销程序,开展“套餐式”注销服务,简易注销实行“全程网办”,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实行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网上办、零费用、零跑腿”。
4.持续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按照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要求,强化“一个系统”功能,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全面归并单部门事项办理入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推进全省工改系统从“能用”到“好用”“愿用”。实施“1+N”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模式,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开展审批,并联审批率和联合验收率分别达到30%、35%。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7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40个工作日。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电子化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市(州)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在试点地区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应用。
6.推进项目代码应用全覆盖。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依法实现“一项一码”。
7.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指导有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标准地”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贵阳市、遵义市分别完成5宗以上“标准地”出让,其他市(州)分别完成2-3宗“标准地”出让。
8.提升电力服务水平。供电报装全面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办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办电“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和审批改备案。20千伏及以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实现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业务扩充时限达标率达97%以上,全网供电可靠率达99.87%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7%以上,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
9.提升用水用气便利度。用水、用气报装全过程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2.5、5个工作日以内。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气接入“零负担”政策。强化企业一对一专人负责制,提供全天候24小时供水供气维修、抢修等服务。
10.推动公用设施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完善水电气讯(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推行水电气报装占掘路并联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的企业经营环境
11.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优化电子税务局配套功能。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多缴退税办理流程改造提速,制造业纳税人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其中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12.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完善税企互动平台,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推行“实时提醒、精准推送、智能应答、办税引导、互动交流、决策支持、服务评价、全程管控”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比例达95%以上、金额比例达80%以上,领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电子发票领用比例达80%。依托自助办税终端、社会机构等,打造“15分钟办税服务圈”,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体化、智慧化、差异化涉税(费)服务。
13.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完成辖区内欠税公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税人名单等信息归集。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开放查询接口,实现与其他省级税务机关涉税信息共享共用。
14.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梳理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形成监管合力,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15.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在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和系统,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及时反馈回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抽查监管全流程整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非涉密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16.完善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动“非现场”监管、“非接触”执法改革,健全“首违免罚”“柔性执法”“分级监管”等制度,探索出台“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活动。
17.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优化升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完善采购数据分析统计功能,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嵌入监管系统,进一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全覆盖。推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互联互通。
18.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同签订和监督功能,推动合同订立信息公开。
19.强化招标投标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年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总量的10%,重点检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设立隐形壁垒、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是否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异议投诉办理等情况。
20.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推广运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政金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给予精准化支持。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促进银行、担保、保险机构合作联动。推动金融机构成立首贷、续贷中心,并提高首贷、续贷审批效率和申贷获得率。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持续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发展。力争全省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不低于80亿元,绿色贷款增量不低于500亿元。
2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运用纳税、水电气、社保等信用信息,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信贷通政策,扩大贷款规模。完善尽职免责、审批权限下放、绩效考核等金融机构内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
22.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扎实开展“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计划,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创业孵化载体,孵化一批初创企业。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化、项目化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23.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差距。推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区域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24.持续完善交通网络。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建成兰海高速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加快沪昆高速贵阳至盘州段扩容工程、贵阳至北海高速贵阳至平塘段建设,持续推进乌江航道改造提升工程。
(三)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25.深化政务数据共享与系统融通。深入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除公安等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外,完成省内自建业务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整合,打通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壁垒,推动政务数据汇集上传系统和反流下沉基层,实现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到现场办理或者申请资料涉密的事项除外)。打造贵州自然人、法人数据云,依法收集与法人、个人有关的高频使用信息,对于数据云中已有的信息,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不再查看和收取纸质材料。
26.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借鉴一窗综合受理模式,推动“一网一窗通办”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办事“一次告知、一次办理、一次补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智能审批服务,加强“移动办”“自助办”能力,做强多端服务,开展“一网一窗”前端多渠道办理,赋能社会化平台多渠道应用,实现个人“移动办”事项占比达70%。在现有跨省线下通办基础上,持续推动跨省“线上办”“移动办”“自助办”。
27.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电子化改革。推出100个高频事项“一证通办”,实现户籍、婚姻、社保、医保、低保等20个行业证明通过数据核验在线开具,在全省范围互认通用。加强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省直各部门要梳理本行业证照清单,制定电子证照标准,实现70%以上的证照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数字证照系统同步制发应用。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面落实事项办结后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应用,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利企便民。全省电子印章使用率提升到70%以上。
28.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税务信息系统业务联办、政务服务身份认证等功能,在贵阳、遵义等城市开展房屋交易信息共享,推进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初步实现贵阳、遵义主要城区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9.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利化服务水平
聚焦|贵州省政府印发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概要描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主要内容如下。
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主要目标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水平,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以更大力度的简政放权、更加公正的监管执法、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在全国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和“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排名上升。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
1.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效能。企业设立登记时,同步推送税务、公安部门进行身份认证,并申领发票、免费发放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税务Ukey)、刻制印章,企业登记完成后,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医保登记、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服务事项,推进同步发放及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生成企业电子登记档案,提高全程网办水平,持续确保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2.深入推进“一照多址”改革。经营范围不需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县级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可不办理设立登记。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允许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集中统一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
3.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优化简易注销程序,开展“套餐式”注销服务,简易注销实行“全程网办”,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实行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网上办、零费用、零跑腿”。
4.持续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按照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要求,强化“一个系统”功能,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全面归并单部门事项办理入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推进全省工改系统从“能用”到“好用”“愿用”。实施“1+N”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模式,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开展审批,并联审批率和联合验收率分别达到30%、35%。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7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40个工作日。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电子化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市(州)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在试点地区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应用。
6.推进项目代码应用全覆盖。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依法实现“一项一码”。
7.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指导有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标准地”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贵阳市、遵义市分别完成5宗以上“标准地”出让,其他市(州)分别完成2-3宗“标准地”出让。
8.提升电力服务水平。供电报装全面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办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办电“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和审批改备案。20千伏及以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实现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业务扩充时限达标率达97%以上,全网供电可靠率达99.87%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7%以上,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
9.提升用水用气便利度。用水、用气报装全过程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2.5、5个工作日以内。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气接入“零负担”政策。强化企业一对一专人负责制,提供全天候24小时供水供气维修、抢修等服务。
10.推动公用设施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完善水电气讯(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推行水电气报装占掘路并联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的企业经营环境
11.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优化电子税务局配套功能。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多缴退税办理流程改造提速,制造业纳税人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其中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12.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完善税企互动平台,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推行“实时提醒、精准推送、智能应答、办税引导、互动交流、决策支持、服务评价、全程管控”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比例达95%以上、金额比例达80%以上,领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电子发票领用比例达80%。依托自助办税终端、社会机构等,打造“15分钟办税服务圈”,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体化、智慧化、差异化涉税(费)服务。
13.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完成辖区内欠税公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税人名单等信息归集。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开放查询接口,实现与其他省级税务机关涉税信息共享共用。
14.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梳理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形成监管合力,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15.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在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和系统,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及时反馈回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抽查监管全流程整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非涉密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16.完善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动“非现场”监管、“非接触”执法改革,健全“首违免罚”“柔性执法”“分级监管”等制度,探索出台“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活动。
17.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优化升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完善采购数据分析统计功能,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嵌入监管系统,进一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全覆盖。推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互联互通。
18.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同签订和监督功能,推动合同订立信息公开。
19.强化招标投标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年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总量的10%,重点检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设立隐形壁垒、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是否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异议投诉办理等情况。
20.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推广运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政金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给予精准化支持。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促进银行、担保、保险机构合作联动。推动金融机构成立首贷、续贷中心,并提高首贷、续贷审批效率和申贷获得率。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持续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发展。力争全省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不低于80亿元,绿色贷款增量不低于500亿元。
2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运用纳税、水电气、社保等信用信息,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信贷通政策,扩大贷款规模。完善尽职免责、审批权限下放、绩效考核等金融机构内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
22.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扎实开展“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计划,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创业孵化载体,孵化一批初创企业。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化、项目化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23.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差距。推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区域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24.持续完善交通网络。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建成兰海高速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加快沪昆高速贵阳至盘州段扩容工程、贵阳至北海高速贵阳至平塘段建设,持续推进乌江航道改造提升工程。
(三)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25.深化政务数据共享与系统融通。深入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除公安等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外,完成省内自建业务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整合,打通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壁垒,推动政务数据汇集上传系统和反流下沉基层,实现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到现场办理或者申请资料涉密的事项除外)。打造贵州自然人、法人数据云,依法收集与法人、个人有关的高频使用信息,对于数据云中已有的信息,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不再查看和收取纸质材料。
26.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借鉴一窗综合受理模式,推动“一网一窗通办”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办事“一次告知、一次办理、一次补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智能审批服务,加强“移动办”“自助办”能力,做强多端服务,开展“一网一窗”前端多渠道办理,赋能社会化平台多渠道应用,实现个人“移动办”事项占比达70%。在现有跨省线下通办基础上,持续推动跨省“线上办”“移动办”“自助办”。
27.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电子化改革。推出100个高频事项“一证通办”,实现户籍、婚姻、社保、医保、低保等20个行业证明通过数据核验在线开具,在全省范围互认通用。加强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省直各部门要梳理本行业证照清单,制定电子证照标准,实现70%以上的证照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数字证照系统同步制发应用。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面落实事项办结后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应用,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利企便民。全省电子印章使用率提升到70%以上。
28.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税务信息系统业务联办、政务服务身份认证等功能,在贵阳、遵义等城市开展房屋交易信息共享,推进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初步实现贵阳、遵义主要城区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9.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利化服务水平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23-03-30 15:40
- 访问量:335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主要内容如下。
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主要目标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水平,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以更大力度的简政放权、更加公正的监管执法、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在全国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和“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排名上升。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
1.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效能。企业设立登记时,同步推送税务、公安部门进行身份认证,并申领发票、免费发放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税务Ukey)、刻制印章,企业登记完成后,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医保登记、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服务事项,推进同步发放及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生成企业电子登记档案,提高全程网办水平,持续确保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2.深入推进“一照多址”改革。经营范围不需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县级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可不办理设立登记。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允许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集中统一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
3.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优化简易注销程序,开展“套餐式”注销服务,简易注销实行“全程网办”,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实行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网上办、零费用、零跑腿”。
4.持续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按照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要求,强化“一个系统”功能,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全面归并单部门事项办理入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推进全省工改系统从“能用”到“好用”“愿用”。实施“1+N”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模式,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开展审批,并联审批率和联合验收率分别达到30%、35%。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7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40个工作日。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电子化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市(州)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在试点地区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应用。
6.推进项目代码应用全覆盖。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依法实现“一项一码”。
7.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指导有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标准地”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贵阳市、遵义市分别完成5宗以上“标准地”出让,其他市(州)分别完成2-3宗“标准地”出让。
8.提升电力服务水平。供电报装全面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办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办电“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和审批改备案。20千伏及以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实现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业务扩充时限达标率达97%以上,全网供电可靠率达99.87%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7%以上,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
9.提升用水用气便利度。用水、用气报装全过程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2.5、5个工作日以内。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气接入“零负担”政策。强化企业一对一专人负责制,提供全天候24小时供水供气维修、抢修等服务。
10.推动公用设施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完善水电气讯(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推行水电气报装占掘路并联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的企业经营环境
11.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优化电子税务局配套功能。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多缴退税办理流程改造提速,制造业纳税人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其中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12.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完善税企互动平台,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推行“实时提醒、精准推送、智能应答、办税引导、互动交流、决策支持、服务评价、全程管控”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比例达95%以上、金额比例达80%以上,领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电子发票领用比例达80%。依托自助办税终端、社会机构等,打造“15分钟办税服务圈”,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体化、智慧化、差异化涉税(费)服务。
13.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完成辖区内欠税公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税人名单等信息归集。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开放查询接口,实现与其他省级税务机关涉税信息共享共用。
14.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梳理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形成监管合力,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15.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在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和系统,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及时反馈回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抽查监管全流程整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非涉密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16.完善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动“非现场”监管、“非接触”执法改革,健全“首违免罚”“柔性执法”“分级监管”等制度,探索出台“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活动。
17.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优化升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完善采购数据分析统计功能,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嵌入监管系统,进一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全覆盖。推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互联互通。
18.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同签订和监督功能,推动合同订立信息公开。
19.强化招标投标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年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总量的10%,重点检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设立隐形壁垒、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是否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异议投诉办理等情况。
20.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推广运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政金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给予精准化支持。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促进银行、担保、保险机构合作联动。推动金融机构成立首贷、续贷中心,并提高首贷、续贷审批效率和申贷获得率。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持续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发展。力争全省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不低于80亿元,绿色贷款增量不低于500亿元。
2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运用纳税、水电气、社保等信用信息,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信贷通政策,扩大贷款规模。完善尽职免责、审批权限下放、绩效考核等金融机构内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
22.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扎实开展“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计划,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创业孵化载体,孵化一批初创企业。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化、项目化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23.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差距。推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区域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24.持续完善交通网络。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建成兰海高速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加快沪昆高速贵阳至盘州段扩容工程、贵阳至北海高速贵阳至平塘段建设,持续推进乌江航道改造提升工程。
(三)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25.深化政务数据共享与系统融通。深入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除公安等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外,完成省内自建业务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整合,打通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壁垒,推动政务数据汇集上传系统和反流下沉基层,实现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到现场办理或者申请资料涉密的事项除外)。打造贵州自然人、法人数据云,依法收集与法人、个人有关的高频使用信息,对于数据云中已有的信息,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不再查看和收取纸质材料。
26.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借鉴一窗综合受理模式,推动“一网一窗通办”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办事“一次告知、一次办理、一次补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智能审批服务,加强“移动办”“自助办”能力,做强多端服务,开展“一网一窗”前端多渠道办理,赋能社会化平台多渠道应用,实现个人“移动办”事项占比达70%。在现有跨省线下通办基础上,持续推动跨省“线上办”“移动办”“自助办”。
27.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电子化改革。推出100个高频事项“一证通办”,实现户籍、婚姻、社保、医保、低保等20个行业证明通过数据核验在线开具,在全省范围互认通用。加强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省直各部门要梳理本行业证照清单,制定电子证照标准,实现70%以上的证照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数字证照系统同步制发应用。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面落实事项办结后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应用,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利企便民。全省电子印章使用率提升到70%以上。
28.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税务信息系统业务联办、政务服务身份认证等功能,在贵阳、遵义等城市开展房屋交易信息共享,推进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初步实现贵阳、遵义主要城区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9.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利化服务水平。全面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优化平台系统基础功能、增值功能、智慧功能,升级网上交易大厅。积极探索省际区域性协作,破除交易隐性壁垒。推广电子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接受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30.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鼓励企业采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实施“7×24小时”预约通关,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企业提供进出口货物全流程单证查询服务。对符合备案要求的,报关单位备案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
31.提升12345热线工单诉求办结率。进一步畅通各地各部门诉求“一号通办”“电话办”渠道,年底前实现各市(州)数据全量汇聚。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诉求办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和考核评价,提升诉求一次办结率。
(四)进一步打造健全规范的法治保障环境
32.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推进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运用,全省法院网上立案率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建立涉企超18个月未结一审案件台账,制定清结方案,实现全省法院长期未结一审案件清结率达到85%。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依托88个人民法庭观测点,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和巡回审判。
33.提升就业服务保障水平。深化企业员工录用“一件事”和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改革,推广运用电子劳动合同。完善劳动投诉申诉处理、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
34.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探索建立劳动仲裁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云调解”“云庭审”建设,实现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零跑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逐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获得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35.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年底前实现全省知识产权纠纷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法定期限内综合结案率达100%,知识产权纠纷司法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0%以上。
36.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开展对接,提升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便利化水平,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完成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
37.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指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基础代理、维权等专业化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资助。年底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同比增长5%。
38.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监管,依法惩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推动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展保护投资者宣传及证券机构合规经营培训不少于2次。健全全省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纠纷调解能力和效率。
39.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主动为企业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按照上市挂牌公司标准规范运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和境外上市挂牌。
40.推进破产案件分流。制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工作机制,按简易程度分为无产可破、简单、普通三类,除特殊情况外,无产可破、简单案件于裁定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普通案件于24个月内审结。
41.加快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制定三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理方案和结案计划,年底前完成80%的清理工作。省法院、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联合建立打击逃废债工作机制,加强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追查和管理,有效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贵州智破云平台”运用,实现全省破产案件平台化管理。
(五)进一步打造以企业为贵的“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
42.打造“企业之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经营链条、全生产要素保障,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打造集政务服务、商务服务、投诉接处、惠企政策兑现等功能于一体的“企业之家”。
43.着力消除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开展“厅局长走流程”活动,通过各级审批、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体验企业办事流程、跟踪执法、处理投诉等全过程,查找政策、流程、服务差距和不足,优化顶层设计。持续聘用企业家担任“义务监督员”“政务服务体验官”,对营商环境进行常态化社会监督。
44.开展企业包保代办服务。深入推进网格化企业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属地党政、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倾听企业发展需求常态化机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梳理形成创业“一件事”、工程项目审批“一件事”、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等事项,实现一站式代办服务。持续开展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制定标准化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45.提高惠企政策获取率。定期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商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精准推送。简化惠企政策申报材料、流程,推进惠企政策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大厅“一网办”“一窗办”。推进部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企业。
46.开展法律暖企服务行动。汇聚律师、公证、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法律服务。深化涉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发挥司法在商事调解工作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47.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拖欠账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不结算等方式变相拖欠账款的专项清理行动。公开曝光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督促党政机关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三、组织保障
48.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配齐配强营商环境工作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抓好梯队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9.强化调度考核。各级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形成省市县三级协同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建立以企业家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考核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将企业家评价权重提升至80%。
50.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各地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利用各级各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设“营商环境”专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经验做法,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负面行为和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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