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聚焦|“青春闪光·青社学堂”贵州省青年律师培训班暨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开班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xzlbs@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xh.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聚焦|“青春闪光·青社学堂”贵州省青年律师培训班暨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开班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04-13 14:46
  • 访问量:940

【概要描述】


为加强青年律师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律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由贵州省司法厅、共青团贵州省委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青年联合会承办,贵州省团校协办的“青春闪光·青社学堂”贵州省青年律师培训班暨贵州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2023年4月11日上午在省团校开班。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候选人杨杨,贵州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律师工作处处长李翔,贵州省团校副校长李勇,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朱山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汪晓迅主持。来自全省9个市州的56名优秀青年律师将在这里开启为期4天的高强度封闭培训。








 








开班仪式在全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翻开篇章。






 






李勇首先代表贵州省团校致欢迎词。

  随后汪晓迅宣读了《关于设立中共贵州省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临时支部委员会的决定》,希望临时党支部培训期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杨杨代表共青团贵州省委表达了对贵州青年律师的欢迎、关心和支持,对加强律师行业团的建设提出要求。







  

张大石指出,法律服务要有产品思维,着力把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打造成必需品、救急品、增值品,持续彰显律师队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张大石强调,开展青年律师培训,是抓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大计。青年律师要紧紧围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根本目标,敢于争先创优,在政治上特别清醒坚定,在专业上特别精通深厚,在发展上特别自信自强,在创新上特别务实严谨,在形象上特别儒雅正派,争当优秀法治人才的先锋队,大力弘扬律师行业的青春正能量。



聚焦|“青春闪光·青社学堂”贵州省青年律师培训班暨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开班

【概要描述】


为加强青年律师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律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由贵州省司法厅、共青团贵州省委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青年联合会承办,贵州省团校协办的“青春闪光·青社学堂”贵州省青年律师培训班暨贵州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2023年4月11日上午在省团校开班。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候选人杨杨,贵州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律师工作处处长李翔,贵州省团校副校长李勇,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朱山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汪晓迅主持。来自全省9个市州的56名优秀青年律师将在这里开启为期4天的高强度封闭培训。








 








开班仪式在全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翻开篇章。






 






李勇首先代表贵州省团校致欢迎词。

  随后汪晓迅宣读了《关于设立中共贵州省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临时支部委员会的决定》,希望临时党支部培训期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杨杨代表共青团贵州省委表达了对贵州青年律师的欢迎、关心和支持,对加强律师行业团的建设提出要求。







  

张大石指出,法律服务要有产品思维,着力把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打造成必需品、救急品、增值品,持续彰显律师队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张大石强调,开展青年律师培训,是抓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大计。青年律师要紧紧围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根本目标,敢于争先创优,在政治上特别清醒坚定,在专业上特别精通深厚,在发展上特别自信自强,在创新上特别务实严谨,在形象上特别儒雅正派,争当优秀法治人才的先锋队,大力弘扬律师行业的青春正能量。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04-13 14:46
  • 访问量:940
详情

为加强青年律师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律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由贵州省司法厅、共青团贵州省委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青年联合会承办,贵州省团校协办的“青春闪光·青社学堂”贵州省青年律师培训班暨贵州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2023年4月11日上午在省团校开班。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候选人杨杨,贵州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律师工作处处长李翔,贵州省团校副校长李勇,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朱山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汪晓迅主持。来自全省9个市州的56名优秀青年律师将在这里开启为期4天的高强度封闭培训。

 

开班仪式在全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翻开篇章。

 

李勇首先代表贵州省团校致欢迎词。

  随后汪晓迅宣读了《关于设立中共贵州省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临时支部委员会的决定》,希望临时党支部培训期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杨杨代表共青团贵州省委表达了对贵州青年律师的欢迎、关心和支持,对加强律师行业团的建设提出要求。

  

张大石指出,法律服务要有产品思维,着力把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打造成必需品、救急品、增值品,持续彰显律师队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张大石强调,开展青年律师培训,是抓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大计。青年律师要紧紧围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根本目标,敢于争先创优,在政治上特别清醒坚定,在专业上特别精通深厚,在发展上特别自信自强,在创新上特别务实严谨,在形象上特别儒雅正派,争当优秀法治人才的先锋队,大力弘扬律师行业的青春正能量。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6
03-25
小黑点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3
小黑点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查看详情
2026
03-17
小黑点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