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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sxh@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概要描述】
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正式启动,目前正处于志愿者招募阶段。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1.关于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律师志愿者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
2.招募的人数和服务地
2023年拟在我省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4人。律师志愿者服务的地区包括: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
3.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3月28日至3月31日)。各市、县司法局应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发布律师志愿者招募信息,及时准确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2023年度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二)审核报名材料(4月1日至4月12日)。律师志愿者向所辖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该报名表由县级司法局审核后,与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复印件一同报市级司法局;市级司法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于4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审核后统一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审核确认志愿者。
(三)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12日至5月24日)。经基金会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由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省司法厅根据基金会的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基金会收到协议书后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派遣通知书》将注明服务岗位、服务年限、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9日前,基金会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
4.关于律师志愿者政策待遇
(一)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800元。服务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300元。
(二)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补贴每人每年2万元;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
(三)基金会为律师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四)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执业机构所在地到派遣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基金会负责报销。
(五)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5.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地要及时与省司法厅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协调,保障信息通畅,保证招募、派遣等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健全招募选拔机制。各地要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报名基数,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优中选优。同时,在选拔志愿者时,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以加强对报名者综合素质的考评。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
(三)做好信息审核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和体检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弄虚作假。
【概要描述】
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正式启动,目前正处于志愿者招募阶段。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1.关于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律师志愿者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
2.招募的人数和服务地
2023年拟在我省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4人。律师志愿者服务的地区包括: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
3.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3月28日至3月31日)。各市、县司法局应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发布律师志愿者招募信息,及时准确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2023年度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二)审核报名材料(4月1日至4月12日)。律师志愿者向所辖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该报名表由县级司法局审核后,与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复印件一同报市级司法局;市级司法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于4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审核后统一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审核确认志愿者。
(三)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12日至5月24日)。经基金会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由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省司法厅根据基金会的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基金会收到协议书后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派遣通知书》将注明服务岗位、服务年限、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9日前,基金会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
4.关于律师志愿者政策待遇
(一)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800元。服务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300元。
(二)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补贴每人每年2万元;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
(三)基金会为律师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四)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执业机构所在地到派遣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基金会负责报销。
(五)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5.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地要及时与省司法厅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协调,保障信息通畅,保证招募、派遣等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健全招募选拔机制。各地要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报名基数,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优中选优。同时,在选拔志愿者时,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以加强对报名者综合素质的考评。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
(三)做好信息审核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和体检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弄虚作假。
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正式启动,目前正处于志愿者招募阶段。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1.关于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律师志愿者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
2.招募的人数和服务地
2023年拟在我省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4人。律师志愿者服务的地区包括: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
3.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3月28日至3月31日)。各市、县司法局应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发布律师志愿者招募信息,及时准确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2023年度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二)审核报名材料(4月1日至4月12日)。律师志愿者向所辖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该报名表由县级司法局审核后,与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复印件一同报市级司法局;市级司法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于4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审核后统一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审核确认志愿者。
(三)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12日至5月24日)。经基金会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由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省司法厅根据基金会的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基金会收到协议书后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派遣通知书》将注明服务岗位、服务年限、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9日前,基金会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
4.关于律师志愿者政策待遇
(一)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800元。服务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300元。
(二)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补贴每人每年2万元;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
(三)基金会为律师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四)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执业机构所在地到派遣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基金会负责报销。
(五)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5.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地要及时与省司法厅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协调,保障信息通畅,保证招募、派遣等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健全招募选拔机制。各地要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报名基数,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优中选优。同时,在选拔志愿者时,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以加强对报名者综合素质的考评。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
(三)做好信息审核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和体检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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