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banner banner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头条|寻找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活动,启动了!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sxh@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头条|寻找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活动,启动了!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厅普法处
  • 发布时间:2023-05-30 14:21
  • 访问量:582

【概要描述】
小伙伴们,注意啦!

重磅来袭!

 

我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宣传活动开始了!

一起来围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根据贵州省“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决定开展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







 

快点了解活动详情






 







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挖掘和宣传在推动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  +






+





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




 



✦  +






+





遴选要求




 











01








遴选范围







为全省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公民,在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贵州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先进人物,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普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法治工作者,对社会法治风尚具有引领作用的典型人物均可参加遴选。

已被评为贵州省“十大法治人物”的,不再参与本次遴选。五年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02








遴选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十一个坚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建设全过程。

3.围绕服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实现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贵州实践,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对推进我省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产生积极作用。

4.在依法防控新冠疫情、扫黑除恶斗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贵州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

5.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实践中努力践行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为社会公众所公认和推崇。

6.在诚信守法、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等方面事迹感人、影响广泛,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7.坚持依法办事,努力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热情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8.在宣传法治思想、传播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贵州、平安贵州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的典型人物。










03








遴选对象事迹时间跨度







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










✦  +






+





遴选方式










 










采取部门推荐和地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省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分别推荐1名遴选对象,各市(州)分别推荐2名遴选对象。推荐工作应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从为我省法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法治工作者中推荐,原则上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地各部门要对推荐的候选人做好政审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无违法违纪情况和不良记录。

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成立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遴选工作小组,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领导担任组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依法治省委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对遴选全过程进行监督,召开评估会议,依据遴选办法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十大法治人物”。遴选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负责遴选相关工作。




 











✦  +






+





活动安排










 










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选公示、人物展播、定评、颁奖典礼六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5月)



1.印发活动通知。在新华网、人民网、法治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等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对启动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各地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候选人初选申报工作。各市(州)拟推荐人选由市(州)党委依法治市(州)办、司法局按照遴选要求组织申报和审定;省有关单位(行业)系统拟推荐人选按照遴选要求组织申报和审定。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行业)系统要提供该人选五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组织推荐(8月)



1.各市(州)、省有关单位完成遴选对象的推荐工作,报送至遴选小组办公室。

2.遴选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推荐人员事迹相关材料,做好遴选相关准备工作。




 




(三)初选公示(9月)



1.遴选小组根据遴选办法,采取实名投票推荐的方式,初选确定20位入围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名单。

2.对20名候选人名单和事迹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10天。遴选小组设立征集意见专区,收集实名情况反映。对候选人有异议的,由遴选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人物展播 (10月)



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对入围的20名“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事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展播。




 




(五)定评(11月)



遴选小组组织召开评估会议,结合征集意见专区收集的意见建议情况,依据遴选办法对初选入围并经过公示没有异议的20位候选人进行评估,综合遴选出10位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六)颁奖礼(12月)



1.“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现场揭晓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2.在全省范围对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




 




(七)氛围营造(贯穿全程)



活动期间,对贵州省第一届、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进行宣传回顾,宣传法治人物的厉行法治、实践事迹,在全省掀起学习法治人物榜样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关注本届活动动态。







头条|寻找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活动,启动了!

【概要描述】
小伙伴们,注意啦!

重磅来袭!

 

我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宣传活动开始了!

一起来围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根据贵州省“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决定开展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







 

快点了解活动详情






 







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挖掘和宣传在推动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  +






+





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




 



✦  +






+





遴选要求




 











01








遴选范围







为全省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公民,在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贵州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先进人物,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普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法治工作者,对社会法治风尚具有引领作用的典型人物均可参加遴选。

已被评为贵州省“十大法治人物”的,不再参与本次遴选。五年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02








遴选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十一个坚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建设全过程。

3.围绕服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实现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贵州实践,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对推进我省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产生积极作用。

4.在依法防控新冠疫情、扫黑除恶斗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贵州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

5.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实践中努力践行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为社会公众所公认和推崇。

6.在诚信守法、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等方面事迹感人、影响广泛,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7.坚持依法办事,努力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热情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8.在宣传法治思想、传播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贵州、平安贵州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的典型人物。










03








遴选对象事迹时间跨度







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










✦  +






+





遴选方式










 










采取部门推荐和地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省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分别推荐1名遴选对象,各市(州)分别推荐2名遴选对象。推荐工作应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从为我省法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法治工作者中推荐,原则上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地各部门要对推荐的候选人做好政审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无违法违纪情况和不良记录。

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成立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遴选工作小组,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领导担任组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依法治省委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对遴选全过程进行监督,召开评估会议,依据遴选办法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十大法治人物”。遴选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负责遴选相关工作。




 











✦  +






+





活动安排










 










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选公示、人物展播、定评、颁奖典礼六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5月)



1.印发活动通知。在新华网、人民网、法治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等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对启动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各地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候选人初选申报工作。各市(州)拟推荐人选由市(州)党委依法治市(州)办、司法局按照遴选要求组织申报和审定;省有关单位(行业)系统拟推荐人选按照遴选要求组织申报和审定。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行业)系统要提供该人选五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组织推荐(8月)



1.各市(州)、省有关单位完成遴选对象的推荐工作,报送至遴选小组办公室。

2.遴选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推荐人员事迹相关材料,做好遴选相关准备工作。




 




(三)初选公示(9月)



1.遴选小组根据遴选办法,采取实名投票推荐的方式,初选确定20位入围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名单。

2.对20名候选人名单和事迹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10天。遴选小组设立征集意见专区,收集实名情况反映。对候选人有异议的,由遴选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人物展播 (10月)



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对入围的20名“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事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展播。




 




(五)定评(11月)



遴选小组组织召开评估会议,结合征集意见专区收集的意见建议情况,依据遴选办法对初选入围并经过公示没有异议的20位候选人进行评估,综合遴选出10位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六)颁奖礼(12月)



1.“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现场揭晓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2.在全省范围对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




 




(七)氛围营造(贯穿全程)



活动期间,对贵州省第一届、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进行宣传回顾,宣传法治人物的厉行法治、实践事迹,在全省掀起学习法治人物榜样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关注本届活动动态。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厅普法处
  • 发布时间:2023-05-30 14:21
  • 访问量:582
详情

小伙伴们,注意啦!

重磅来袭!

 

我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宣传活动开始了!

一起来围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根据贵州省“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决定开展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

 

快点了解活动详情

 

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挖掘和宣传在推动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  +

+

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

 

✦  +

+

遴选要求

 

01

遴选范围

为全省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公民,在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贵州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先进人物,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普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法治工作者,对社会法治风尚具有引领作用的典型人物均可参加遴选。

已被评为贵州省“十大法治人物”的,不再参与本次遴选。五年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02

遴选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十一个坚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建设全过程。

3.围绕服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实现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贵州实践,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对推进我省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产生积极作用。

4.在依法防控新冠疫情、扫黑除恶斗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贵州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

5.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实践中努力践行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为社会公众所公认和推崇。

6.在诚信守法、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等方面事迹感人、影响广泛,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7.坚持依法办事,努力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热情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8.在宣传法治思想、传播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贵州、平安贵州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的典型人物。

03

遴选对象事迹时间跨度

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

✦  +

+

遴选方式

 

采取部门推荐和地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省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分别推荐1名遴选对象,各市(州)分别推荐2名遴选对象。推荐工作应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从为我省法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法治工作者中推荐,原则上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地各部门要对推荐的候选人做好政审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无违法违纪情况和不良记录。

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成立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遴选工作小组,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领导担任组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依法治省委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对遴选全过程进行监督,召开评估会议,依据遴选办法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十大法治人物”。遴选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负责遴选相关工作。

 

✦  +

+

活动安排

 

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选公示、人物展播、定评、颁奖典礼六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5月)

1.印发活动通知。在新华网、人民网、法治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等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对启动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各地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候选人初选申报工作。各市(州)拟推荐人选由市(州)党委依法治市(州)办、司法局按照遴选要求组织申报和审定;省有关单位(行业)系统拟推荐人选按照遴选要求组织申报和审定。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行业)系统要提供该人选五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组织推荐(8月)

1.各市(州)、省有关单位完成遴选对象的推荐工作,报送至遴选小组办公室。

2.遴选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推荐人员事迹相关材料,做好遴选相关准备工作。

 

(三)初选公示(9月)

1.遴选小组根据遴选办法,采取实名投票推荐的方式,初选确定20位入围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名单。

2.对20名候选人名单和事迹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10天。遴选小组设立征集意见专区,收集实名情况反映。对候选人有异议的,由遴选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人物展播 (10月)

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对入围的20名“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事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展播。

 

(五)定评(11月)

遴选小组组织召开评估会议,结合征集意见专区收集的意见建议情况,依据遴选办法对初选入围并经过公示没有异议的20位候选人进行评估,综合遴选出10位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六)颁奖礼(12月)

1.“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现场揭晓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2.在全省范围对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

 

(七)氛围营造(贯穿全程)

活动期间,对贵州省第一届、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进行宣传回顾,宣传法治人物的厉行法治、实践事迹,在全省掀起学习法治人物榜样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关注本届活动动态。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4
03-13
小黑点

关注|省委党校第63期厅级干部进修班课题组赴遵义市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

3月8日上午,省委党校第63期厅级干部进修班课题组赴遵义市律师协会就“优化贵州营商环境路径研究”开展调研。   课题调研组由省人大财经委专职副主任委员袁健,省纪委省监委离退休办公室主任王永曦,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副厅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副组长(兼)王剑波等9人组成。   座谈会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遵义市律师协会会长胡良刚主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主席令狐兴中、市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罗孝堂及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目前省级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是省投资促进局,地市级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中,除遵义市单设营商环境局以外,其余八个地州都由发改委或者投资促进局作为主管部门。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紧紧围绕调研主题进行交流,各律师代表围绕企业平等主体保护、破产管理、强制执行、财产保全、审判时效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优化遵义市营商环境”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袁健总结指出,营商环境是城市软实力、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法治,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价值,课题组将纳入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继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共同推动全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查看详情
2024
03-13
小黑点

头条|贵州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现就贵州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 颁证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3月22日,具体时间见各市(州)司法局公告。 二 颁证地点 各市(州)司法局具体确定并公告。 三 领证方式 证书应由本人领取,市(州)司法局现场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颁发;对不能在集中颁证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联系申请地司法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四 联系方式 贵阳市司法局:0851–87989218   遵义市司法局:0851–28226146   六盘水市司法局:0858–8235117、8222554   安顺市司法局:0851–33222819   毕节市司法局:0857–8223966   铜仁市司法局:0856–5223619、5221213   黔东南州司法局:0855–8228099   黔南州司法局:0854–8238627、8259343   黔西南州司法局:0859–3813618、3611037
查看详情
2024
03-12
小黑点

聚焦|春风十里 芳华如你——贵州省律师协会召开“三八”妇女节座谈会

为庆祝第114个“三八”妇女节,丰富女律师文化生活,凝聚巾帼力量,进一步激发广大女律师队伍活力,促进全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8日,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召开“三八”妇女节座谈会。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浩兴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丽珠主持。座谈会特别邀请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91岁高龄老律师侯自珍和省中年女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代表等参加会议。   朱浩兴代表省律师协会向与会女律师代表、全省律师行业广大女律师致以节日祝贺和美好祝福,并介绍了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律师队伍发展、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参政议政、省律协“两专委”建设等工作情况。近年来,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律师队伍发展很快,目前全省共有律师17621名,其中女律师6641名,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7.69%。   在嘉宾分享环节,侯自珍律师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以鲜活的事例向大家介绍了律师制度发展历程情况,让大家深入了解了老一辈律师为律师事业发展做出的辛勤努力。   随后,中年女律师代表从如何找准职业定位、自身优势、面临的压力与挑战,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成长发展和服务社会等方面作了分享交流,为年轻女律师提供了启发和借鉴,并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女律师工作、促进女律师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青年女律师结合自身执业情况,围绕执业遇到的事业与家庭、学习与发展等困惑和问题与老律师们进行轻松、愉快的互动交流。大家就女律师个人成长、职业规划、平衡家庭生活、践行社会实践等方面畅所欲言、充分探讨、共话发展,整个交流充满了欢声笑语、其乐融融,让人倍感温暖。   朱浩兴作座谈总结发言并表示,回首律师事业发展历程,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可谓今非昔比、日新月异,广大律师生活在伟大的时代、幸福的时代,律师职业无比美好、大有作为,这得益于党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对律师队伍的关心厚爱。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律师事业的发展需要一茬又一茬律师的接续奋斗。希望广大女律师不忘初心、逐梦前行,平衡好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充分发挥女律师耐心、细心、温心的特有优势和专业优势,为助力我省律师事业发展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查看详情
2024
03-11
小黑点

关注|安顺市律师行业赴铜仁学习考察并举行“两公”律师队伍建设交流座谈会

为加强“两公”律师队伍建设,促进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3月6日至7日,安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戴波,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协会会长王琴率队赴铜仁市律师行业学习考察,并与铜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康能方,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协会会长王泽富等举行座谈,就推进“两公”律师队伍建设管理进行深入交流。   康能方对戴波一行表示欢迎,并对安顺市律师行业创新以党建引领律师事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他表示,近年来,在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律师协会的指导关怀下,安顺市律师行业奋力践行司法部“五点希望”和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探索《党员律师积分管理制度》、选派“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设立党总支等创新做法,行业发展接连取得荣誉,党建工作成效突出,特色做法值得借鉴,希望持续加强律师行业之间合作交流,协力助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戴波代表安顺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党委对铜仁长期以来给予安顺律师事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铜仁市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出台《铜仁市公职律师激励暂行办法》《铜仁市市级公职律师跨部门调配使用及考评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形成了具有铜仁特色的公职律师工作模式。希望安顺市律师行业能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锚定目标、认真研究、创新举措,加强对“两公”律师的培训,注重发挥“两公”律师作用,为加快法治安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上,铜仁市司法局计财装备科有关负责同事介绍了铜仁市律师管理工作情况。   考察期间,考察组先后到铜仁市律师协会、泽富律师事务所、乾锦律师事务所、巨合律师事务所考察并开展座谈交流。   安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西秀区税务局,铜仁市司法局计财装备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碧江区司法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查看详情
2024
03-11
小黑点

头条|全国人大代表朱山:协同更多力量共同推进轻罪治理

“检察机关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我认为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表示,检察机关要注重协同公安、法院、律师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朱山代表看来,推进轻罪治理是应对我国犯罪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醉驾及涉网犯罪等轻微犯罪大幅上升,犯罪出现了轻、重分层的明显态势。   “但是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庭而言,即便是再轻微的犯罪,都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犯罪的附随后果影响着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轻微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采取轻缓的刑罚政策,这也是坚持‘司法为民’的要求。”朱山代表表示。   “推进轻罪治理,不能仅凭检察机关一己之力。”注意到报告中“协同各方”的表述,朱山代表表示,这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推进轻罪治理,既需要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等有关单位的协同,也要凝聚律师群体的力量,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源治理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律师群体发挥着重要作用。
查看详情
2024
03-08
小黑点

关注|省律协党支部赴林桧阳光家园开展“法润童心 温暖同行”学雷锋、传爱心主题公益活动

      2024年3月5日,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之际,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营造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省律师协会党支部与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党支部、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党群工作部党支部、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党支部、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乌当区人武部、乌当区人民医院、贵州黔晨之光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等单位(机构)到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智力残疾人托管机构“贵阳市林桧阳光家园”联合开展“法润童心 温暖同行”学雷锋、传爱心主题公益活动。   “贵阳市林桧阳光家园”成立于2010年7月,是贵州省第一家民办智力残疾人托养机构,贵阳市唯一省级特奥运动员培训基地,贵州省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培养特奥运动员近百人,先后多次代表贵州组队参加世界特奥会,荣获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多项赛事,荣获二十多枚金牌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等荣誉。机构负责人吕昕烛校长曾荣获全国“最美家庭”表彰,应邀参加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和阅兵式活动,多次作为贵阳市先进典型被媒体宣传报道。   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单位党员及志愿者齐聚林桧阳光家园操场,为家园里的大朋友小朋友们进行爱心捐赠,送上米、油、牛奶、鸡蛋等生活物资和文体物品,希望传递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勉励他们以积极乐观的健康心态面对生活。   家园吕昕烛校长带领大家参观家园里教室、宿舍、室内运动场、食堂等场所,并不时指着墙上的照片为大家生动地介绍家园学生在特奥会(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中获得的各项荣誉和赛场背后的拼搏故事。   乌当区人武部的武警现场演示急救场景,为家园的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急救课。乌当区人民医院中医康复科的医务人员认真开展义诊,用真诚微笑、喁喁细语鼓励孩子们,耐心与孩子们交流,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省律协未保委为孩子们送上“法律”的温暖,就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和学校负责人吕校长做了详细沟通并交换意见,针对该校“星星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并呼吁大家一起关爱残疾儿童,呵护祖国未来。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们还与孩子们通过打乒乓球、做游戏等形式,主动与孩子们进行交流互动,让家园每个角落都充满了爱和欢笑。   最后,参加活动的支部(单位、机构)负责人代表与家园老师共同进行了座谈。“我的前半生的使命是培养一个孩子,我的后半生的使命是培养一群孩子……”家园吕昕烛校长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发起成立家园初衷、家园的发展历程和学生在家园学习、生活、训练等情况,朴实的话语和大爱的壮举更让人肃然起敬、备受洗礼。大家也畅谈自己的感受,分享此次活动的意义与收获。   参加完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大家不仅被特殊群体积极生活、顽强拼搏的态度和精神所感动,更从心底激发了关注社会、关爱特殊儿童的责任意识。省律协党支部的党员纷纷表示,以后要更主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发动倡议更多爱心人士、爱心单位参加到公益活动中,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优势和行业优势,用法治护航特殊群体,举己所能、传递爱心,用爱照亮特殊群体的未来!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