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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李艳|此生愿为中天月,半照苗乡半照家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协宣传联络部
  • 发布时间:2023-06-20 09:48
  • 访问量:267

【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2022年7月,李艳律师第二次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履行了与松桃人民群众达成继续留下来提供法律服务的约定。

 

2年服务期间,李艳律师以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办理刑事、民事案件共计171件,代写文书340余件,解答咨询900余人次(办理的法律事务系在全县法律援助事务职工占比49%),进行各类普法讲课21次,协调各部门圆满解决涉军、涉访、命案防控等事项4件,办理群体性法律事3起,涉及群众300余人,服务期间为群众挽回损失超过500万元。









 







解百姓烦心事 撑起群众法治“保护伞”

 







2022年7月上旬,还在安徽省等待上任通知的李艳律师接到松桃县法院的电话,得知李某盗窃一案已经移送到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为了不影响法院正常审判工作,李艳律师当即收拾行李次日5点多启程赶赴松桃,成为2022年度第一位到达服务岗位的志愿律师。

 

李某系李艳律师办理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受援人,案发时李某未满十八周岁,性格内向,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庭,父亲常年酗酒,稍有不顺就会打骂李某兄弟2人,对他生活起居、身心健康漠不关心。经过对案件深入了解,李艳认导致李某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衣少食,缺少必要的家庭监护,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通过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获得较好的处理。为了尽快解决此案,李艳多次与受害人协商退赔事宜,当了解到李某家属无力承担退赔费用时,李艳主动代其退赔1000元的赔偿金给受害人,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后,签订民事谅解书。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庭前,李艳律师还主动代李某缴纳了 2000元的罚金,(公安阶段李艳律师代李某某向被害人退赔1000元以及受援人打工期间的路费、生活费共约5000元),和主审法官深度沟通了本案受援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和犯罪主因等。

 

法庭上,李艳律师发表了请求合议庭对受援人李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李某某也表态“以后一定会自食其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庭,人民法院对李某某判处了缓刑。

 

正因为李艳律师认真敬业,用情的态度,其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均达到了较好的辩护效果。据统计,其办理的150余件刑事案件中近半数的受援人都得到了或不逮捕、或附条件不起诉、或缓刑、或减轻处罚的结果,得到了公检法部门和嫌疑人(被告人)的高度好评。

 

 排百姓忧心事 做群众法治“贴心人”





 

李艳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涉及较多的是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案件结果甚至直接影响其和家庭的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优质的法律帮助。

 

2023年3月初,办公室突然涌入10余名残疾工人,李艳律师热情接待后得知松桃县福利锰粉厂因法人代表被判刑等原因停产,40余名残疾职工近3年来不断维权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李艳律师安抚来访残疾职工的情绪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到残疾人联合会和税务局调取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证据,及时为21名残疾职工代写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针对仲裁机构立案不及时的问题,李艳律师亲自前往仲裁机关沟通、协调使案件及时得以立案,为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李艳主动和检察院公益部门进行了沟通,后松桃县检察院为锰粉厂的21名残疾职工出具了贵州省第一份支持仲裁决定书,聋哑职工唐某某等人得知后向李艳律师举起了大拇指。

 

和锰粉厂类似的还有松桃县汇丰锰业公司等单位,自2023年2月初至今,李艳律师和“+1”龙金刚连续利用周末时间帮助受援职工加班代写仲裁文书200余份。

 

对每一起援助事务中,李艳都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坚持用心办案、用情援助,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点亮”百姓生活  做群众法治“引路人”





 

“松桃是我的第二故乡,法援中心是我的第二家,困难群众就是我的家人”,这是李艳律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她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为了让群众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就感受到“家”的温暖。

 

李艳律师自费为法律援助接待室购买茶叶、水果,为前来办事的困难群众自费提供午餐,她的办公桌常年备有小零食,第一时间安抚群众带来的小朋友。

 

李艳律师一直把普法作为援助工作的重点,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对于当地司法所基层工作人员和乡村法律明白人,李艳律师不仅做到经常讲课授法,还毫无保留的将相关普法课件留给他们在基层普法时使用。

 

为了给服务地松桃县留下扎根本土的法律服务人才,李艳律师把大量心血花在“传、帮、带”上。每年都带一名“+1”与自己结对服务,通过见习和具体的工作实践提高“+1”的法律服务技能。此外,李艳律经常和当地年轻律师一起探讨刑事案件案情,分析案件事实和罪名构成等法律实务。在开展“三语”公共服务月的活动中,专门制作PPT和律师同仁们共同学习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礼仪和技巧。

 

2023年5月,铜仁市对松桃县121本法援卷宗进行抽查评选,评选出的31本优秀卷宗全部是李艳律师的案件卷宗。6月,李艳律师为全县律师做法援卷宗的专业培训。









 







李律师心得

 

不断的有律师同仁问我,法援工作真的有那么好吗,值得你“抛弃”优越家庭生活和丰厚的收入在千里之外的山区一呆2年?我的答案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当受援人握住我的手真挚说出一声声的“李律师,谢谢你”、散庭后检察官说出“李律师,你作为指定辩护人对案件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种‘幸运’”时,当女儿在视频中对我说“妈妈,为你感到骄傲”时……每每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法援之路让我真的感受了律师这个职业的认同感和成就感,更深深的体会到了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豪和荣光。

很庆幸,自己喜欢做的事是我有能力去做的事,恰好又是件有意义的事!

 松桃,我还在!




“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李艳|此生愿为中天月,半照苗乡半照家

【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2022年7月,李艳律师第二次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履行了与松桃人民群众达成继续留下来提供法律服务的约定。

 

2年服务期间,李艳律师以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办理刑事、民事案件共计171件,代写文书340余件,解答咨询900余人次(办理的法律事务系在全县法律援助事务职工占比49%),进行各类普法讲课21次,协调各部门圆满解决涉军、涉访、命案防控等事项4件,办理群体性法律事3起,涉及群众300余人,服务期间为群众挽回损失超过500万元。









 







解百姓烦心事 撑起群众法治“保护伞”

 







2022年7月上旬,还在安徽省等待上任通知的李艳律师接到松桃县法院的电话,得知李某盗窃一案已经移送到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为了不影响法院正常审判工作,李艳律师当即收拾行李次日5点多启程赶赴松桃,成为2022年度第一位到达服务岗位的志愿律师。

 

李某系李艳律师办理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受援人,案发时李某未满十八周岁,性格内向,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庭,父亲常年酗酒,稍有不顺就会打骂李某兄弟2人,对他生活起居、身心健康漠不关心。经过对案件深入了解,李艳认导致李某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衣少食,缺少必要的家庭监护,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通过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获得较好的处理。为了尽快解决此案,李艳多次与受害人协商退赔事宜,当了解到李某家属无力承担退赔费用时,李艳主动代其退赔1000元的赔偿金给受害人,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后,签订民事谅解书。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庭前,李艳律师还主动代李某缴纳了 2000元的罚金,(公安阶段李艳律师代李某某向被害人退赔1000元以及受援人打工期间的路费、生活费共约5000元),和主审法官深度沟通了本案受援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和犯罪主因等。

 

法庭上,李艳律师发表了请求合议庭对受援人李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李某某也表态“以后一定会自食其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庭,人民法院对李某某判处了缓刑。

 

正因为李艳律师认真敬业,用情的态度,其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均达到了较好的辩护效果。据统计,其办理的150余件刑事案件中近半数的受援人都得到了或不逮捕、或附条件不起诉、或缓刑、或减轻处罚的结果,得到了公检法部门和嫌疑人(被告人)的高度好评。

 

 排百姓忧心事 做群众法治“贴心人”





 

李艳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涉及较多的是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案件结果甚至直接影响其和家庭的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优质的法律帮助。

 

2023年3月初,办公室突然涌入10余名残疾工人,李艳律师热情接待后得知松桃县福利锰粉厂因法人代表被判刑等原因停产,40余名残疾职工近3年来不断维权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李艳律师安抚来访残疾职工的情绪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到残疾人联合会和税务局调取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证据,及时为21名残疾职工代写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针对仲裁机构立案不及时的问题,李艳律师亲自前往仲裁机关沟通、协调使案件及时得以立案,为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李艳主动和检察院公益部门进行了沟通,后松桃县检察院为锰粉厂的21名残疾职工出具了贵州省第一份支持仲裁决定书,聋哑职工唐某某等人得知后向李艳律师举起了大拇指。

 

和锰粉厂类似的还有松桃县汇丰锰业公司等单位,自2023年2月初至今,李艳律师和“+1”龙金刚连续利用周末时间帮助受援职工加班代写仲裁文书200余份。

 

对每一起援助事务中,李艳都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坚持用心办案、用情援助,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点亮”百姓生活  做群众法治“引路人”





 

“松桃是我的第二故乡,法援中心是我的第二家,困难群众就是我的家人”,这是李艳律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她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为了让群众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就感受到“家”的温暖。

 

李艳律师自费为法律援助接待室购买茶叶、水果,为前来办事的困难群众自费提供午餐,她的办公桌常年备有小零食,第一时间安抚群众带来的小朋友。

 

李艳律师一直把普法作为援助工作的重点,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对于当地司法所基层工作人员和乡村法律明白人,李艳律师不仅做到经常讲课授法,还毫无保留的将相关普法课件留给他们在基层普法时使用。

 

为了给服务地松桃县留下扎根本土的法律服务人才,李艳律师把大量心血花在“传、帮、带”上。每年都带一名“+1”与自己结对服务,通过见习和具体的工作实践提高“+1”的法律服务技能。此外,李艳律经常和当地年轻律师一起探讨刑事案件案情,分析案件事实和罪名构成等法律实务。在开展“三语”公共服务月的活动中,专门制作PPT和律师同仁们共同学习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礼仪和技巧。

 

2023年5月,铜仁市对松桃县121本法援卷宗进行抽查评选,评选出的31本优秀卷宗全部是李艳律师的案件卷宗。6月,李艳律师为全县律师做法援卷宗的专业培训。









 







李律师心得

 

不断的有律师同仁问我,法援工作真的有那么好吗,值得你“抛弃”优越家庭生活和丰厚的收入在千里之外的山区一呆2年?我的答案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当受援人握住我的手真挚说出一声声的“李律师,谢谢你”、散庭后检察官说出“李律师,你作为指定辩护人对案件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种‘幸运’”时,当女儿在视频中对我说“妈妈,为你感到骄傲”时……每每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法援之路让我真的感受了律师这个职业的认同感和成就感,更深深的体会到了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豪和荣光。

很庆幸,自己喜欢做的事是我有能力去做的事,恰好又是件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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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2022年7月,李艳律师第二次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履行了与松桃人民群众达成继续留下来提供法律服务的约定。

 

2年服务期间,李艳律师以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办理刑事、民事案件共计171件,代写文书340余件,解答咨询900余人次(办理的法律事务系在全县法律援助事务职工占比49%),进行各类普法讲课21次,协调各部门圆满解决涉军、涉访、命案防控等事项4件,办理群体性法律事3起,涉及群众300余人,服务期间为群众挽回损失超过500万元。

 

解百姓烦心事 撑起群众法治“保护伞”

 

2022年7月上旬,还在安徽省等待上任通知的李艳律师接到松桃县法院的电话,得知李某盗窃一案已经移送到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为了不影响法院正常审判工作,李艳律师当即收拾行李次日5点多启程赶赴松桃,成为2022年度第一位到达服务岗位的志愿律师。

 

李某系李艳律师办理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受援人,案发时李某未满十八周岁,性格内向,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庭,父亲常年酗酒,稍有不顺就会打骂李某兄弟2人,对他生活起居、身心健康漠不关心。经过对案件深入了解,李艳认导致李某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衣少食,缺少必要的家庭监护,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通过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获得较好的处理。为了尽快解决此案,李艳多次与受害人协商退赔事宜,当了解到李某家属无力承担退赔费用时,李艳主动代其退赔1000元的赔偿金给受害人,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后,签订民事谅解书。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庭前,李艳律师还主动代李某缴纳了 2000元的罚金,(公安阶段李艳律师代李某某向被害人退赔1000元以及受援人打工期间的路费、生活费共约5000元),和主审法官深度沟通了本案受援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和犯罪主因等。

 

法庭上,李艳律师发表了请求合议庭对受援人李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李某某也表态“以后一定会自食其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庭,人民法院对李某某判处了缓刑。

 

正因为李艳律师认真敬业,用情的态度,其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均达到了较好的辩护效果。据统计,其办理的150余件刑事案件中近半数的受援人都得到了或不逮捕、或附条件不起诉、或缓刑、或减轻处罚的结果,得到了公检法部门和嫌疑人(被告人)的高度好评。

 

 排百姓忧心事 做群众法治“贴心人”

 

李艳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涉及较多的是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案件结果甚至直接影响其和家庭的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优质的法律帮助。

 

2023年3月初,办公室突然涌入10余名残疾工人,李艳律师热情接待后得知松桃县福利锰粉厂因法人代表被判刑等原因停产,40余名残疾职工近3年来不断维权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李艳律师安抚来访残疾职工的情绪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到残疾人联合会和税务局调取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证据,及时为21名残疾职工代写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针对仲裁机构立案不及时的问题,李艳律师亲自前往仲裁机关沟通、协调使案件及时得以立案,为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李艳主动和检察院公益部门进行了沟通,后松桃县检察院为锰粉厂的21名残疾职工出具了贵州省第一份支持仲裁决定书,聋哑职工唐某某等人得知后向李艳律师举起了大拇指。

 

和锰粉厂类似的还有松桃县汇丰锰业公司等单位,自2023年2月初至今,李艳律师和“+1”龙金刚连续利用周末时间帮助受援职工加班代写仲裁文书200余份。

 

对每一起援助事务中,李艳都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坚持用心办案、用情援助,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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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是我的第二故乡,法援中心是我的第二家,困难群众就是我的家人”,这是李艳律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她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为了让群众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就感受到“家”的温暖。

 

李艳律师自费为法律援助接待室购买茶叶、水果,为前来办事的困难群众自费提供午餐,她的办公桌常年备有小零食,第一时间安抚群众带来的小朋友。

 

李艳律师一直把普法作为援助工作的重点,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对于当地司法所基层工作人员和乡村法律明白人,李艳律师不仅做到经常讲课授法,还毫无保留的将相关普法课件留给他们在基层普法时使用。

 

为了给服务地松桃县留下扎根本土的法律服务人才,李艳律师把大量心血花在“传、帮、带”上。每年都带一名“+1”与自己结对服务,通过见习和具体的工作实践提高“+1”的法律服务技能。此外,李艳律经常和当地年轻律师一起探讨刑事案件案情,分析案件事实和罪名构成等法律实务。在开展“三语”公共服务月的活动中,专门制作PPT和律师同仁们共同学习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礼仪和技巧。

 

2023年5月,铜仁市对松桃县121本法援卷宗进行抽查评选,评选出的31本优秀卷宗全部是李艳律师的案件卷宗。6月,李艳律师为全县律师做法援卷宗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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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的有律师同仁问我,法援工作真的有那么好吗,值得你“抛弃”优越家庭生活和丰厚的收入在千里之外的山区一呆2年?我的答案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当受援人握住我的手真挚说出一声声的“李律师,谢谢你”、散庭后检察官说出“李律师,你作为指定辩护人对案件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种‘幸运’”时,当女儿在视频中对我说“妈妈,为你感到骄傲”时……每每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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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律协副监事长屈超勇、令孤兴中、李嫣、张宏毅、吴文兵及部分监事出席会议。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省律协秘书长余洁,省律协副会长汪晓迅及10名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协监事长朱山主持。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公报》和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监事会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在推进完善律师制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大项工作任务中贡献力量。二要加强自身建设。监事会与理事会是律协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两者工作的落脚点和目标是一致的。要充分认识监事会的职能定位,认真学习省律协章程和监事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机制和职责,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与理事会共同建好“律师之家”,不断增强广大律师的获得感、认同感。三要充分发挥好监督和服务的双重职能。要以对全体律师负责的责任感和对律师行业发展担当作为的使命感,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律师声音,积极服务律师,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头雁作用”,重点加强协会履职能力和律师行业落实"严管厚爱"监督,和理事会共同为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还通报了省律协监事会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监事会下半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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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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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师协会来黔交流 深化东中西部协作促进律师行业发展

9月10日,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音邦定、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孙宜一行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就深化东中西部协作、促进两地律师行业发展进行交流座谈。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副会长归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四级调研员张涛出席座谈会,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浩兴主持会议。   双方围绕深化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形式,就行业党建、协会机构设置、律所发展、“两专委”建设、宣传工作、青年律师培养、营商环境建设、规范法律咨询市场等话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双方表示,两省律师行业要坚持党建引领,互相学习借鉴,探索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在行业发展、业务交流、人才培育等方面加强联动,以对口帮扶合作平台为基础,寻找协同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共同谱写律师行业发展新篇章,助力两省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两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律所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参加交流座谈。   座谈会前,安徽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一行先后前往黔南州、遵义市考察交流律师行业发展情况,看望来黔参加"西部锻炼计划"的安徽籍青年律师,并与有关律所签订结对帮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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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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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024年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4年第八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出席会议,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省律师协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及公报和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公报。传达学习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委两新工委、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更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委工作部署要求,把学习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全体律师系统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力量。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将通过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等多样化的方式,加强“头雁律师”对全会精神的学习,引领增强学习成效。二要发挥行业优势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结合律师行业特点,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多举措宣传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新进展、新成效,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增强法律服务能力、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助力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展现贵州律师新担当、新作为。三要提升能力本领更好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引导全省广大律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事”,永葆人民律师本色,把党和人民满意作为价值追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增强战略思维和“远视”能力,找准新形势下法律服务的切入点和立足点,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护航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   会议还通报、讨论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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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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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青年律师论坛线上参会,报名开始了!

香港律师会自2011年起举办年度活动《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青年律师论坛》,为来自内地、台湾、澳门及香港的法律界朋友搭建交流平台。通过探讨四地的法律议题、交流执业经验、缔结网络,推动各地法律业务进一步发展,贡献国家法治建设。自论坛开放报名以来,受到来自各个律师协会和公会的热烈响应,现场出席名额已满。   为让更多同行有机会参与此次法律盛事,本次论坛将开放线上参与,以扩大论坛的影响力。在线参会者将通过Zoom在线会议平台参与论坛,费用全免。   一、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2日   2.举办时间 2024年9月20日   二、论坛主题 1.主论坛主题 “两岸四地在人工智能用于法律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2.分论坛主题 “人工智能支撑的产业—相关法律法规、权益保护及实践疑难” “ESG在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实践与发展方向” “人工智能的争议解决” 论坛亦会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代表就“人工智能为两岸四地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机遇”进行主题演说。   三、报名方式 点击下方链接参与报名: https://us02web.zoom.us/webinar/register/WN_8kxSwJlwSJSp0l_yUZ6AzQ#/registration 注:成功报名的律师将个别收到确认电邮及参会链接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邮箱:cs4r@hklawsoc.org.hk 电话:香港律师会传讯及对外事务部副总监陈彦瑾女士(电话:+852 2846 0589) 香港律师会高级主任曾卓锋先生(电话:+852 2846 0528)   2.附件 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青年律師論壇2024_议程_20240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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