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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李艳|此生愿为中天月,半照苗乡半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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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李艳|此生愿为中天月,半照苗乡半照家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协宣传联络部
  • 发布时间:2023-06-20 09:48
  • 访问量:267

【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2022年7月,李艳律师第二次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履行了与松桃人民群众达成继续留下来提供法律服务的约定。

 

2年服务期间,李艳律师以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办理刑事、民事案件共计171件,代写文书340余件,解答咨询900余人次(办理的法律事务系在全县法律援助事务职工占比49%),进行各类普法讲课21次,协调各部门圆满解决涉军、涉访、命案防控等事项4件,办理群体性法律事3起,涉及群众300余人,服务期间为群众挽回损失超过500万元。









 







解百姓烦心事 撑起群众法治“保护伞”

 







2022年7月上旬,还在安徽省等待上任通知的李艳律师接到松桃县法院的电话,得知李某盗窃一案已经移送到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为了不影响法院正常审判工作,李艳律师当即收拾行李次日5点多启程赶赴松桃,成为2022年度第一位到达服务岗位的志愿律师。

 

李某系李艳律师办理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受援人,案发时李某未满十八周岁,性格内向,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庭,父亲常年酗酒,稍有不顺就会打骂李某兄弟2人,对他生活起居、身心健康漠不关心。经过对案件深入了解,李艳认导致李某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衣少食,缺少必要的家庭监护,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通过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获得较好的处理。为了尽快解决此案,李艳多次与受害人协商退赔事宜,当了解到李某家属无力承担退赔费用时,李艳主动代其退赔1000元的赔偿金给受害人,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后,签订民事谅解书。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庭前,李艳律师还主动代李某缴纳了 2000元的罚金,(公安阶段李艳律师代李某某向被害人退赔1000元以及受援人打工期间的路费、生活费共约5000元),和主审法官深度沟通了本案受援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和犯罪主因等。

 

法庭上,李艳律师发表了请求合议庭对受援人李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李某某也表态“以后一定会自食其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庭,人民法院对李某某判处了缓刑。

 

正因为李艳律师认真敬业,用情的态度,其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均达到了较好的辩护效果。据统计,其办理的150余件刑事案件中近半数的受援人都得到了或不逮捕、或附条件不起诉、或缓刑、或减轻处罚的结果,得到了公检法部门和嫌疑人(被告人)的高度好评。

 

 排百姓忧心事 做群众法治“贴心人”





 

李艳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涉及较多的是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案件结果甚至直接影响其和家庭的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优质的法律帮助。

 

2023年3月初,办公室突然涌入10余名残疾工人,李艳律师热情接待后得知松桃县福利锰粉厂因法人代表被判刑等原因停产,40余名残疾职工近3年来不断维权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李艳律师安抚来访残疾职工的情绪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到残疾人联合会和税务局调取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证据,及时为21名残疾职工代写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针对仲裁机构立案不及时的问题,李艳律师亲自前往仲裁机关沟通、协调使案件及时得以立案,为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李艳主动和检察院公益部门进行了沟通,后松桃县检察院为锰粉厂的21名残疾职工出具了贵州省第一份支持仲裁决定书,聋哑职工唐某某等人得知后向李艳律师举起了大拇指。

 

和锰粉厂类似的还有松桃县汇丰锰业公司等单位,自2023年2月初至今,李艳律师和“+1”龙金刚连续利用周末时间帮助受援职工加班代写仲裁文书200余份。

 

对每一起援助事务中,李艳都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坚持用心办案、用情援助,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点亮”百姓生活  做群众法治“引路人”





 

“松桃是我的第二故乡,法援中心是我的第二家,困难群众就是我的家人”,这是李艳律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她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为了让群众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就感受到“家”的温暖。

 

李艳律师自费为法律援助接待室购买茶叶、水果,为前来办事的困难群众自费提供午餐,她的办公桌常年备有小零食,第一时间安抚群众带来的小朋友。

 

李艳律师一直把普法作为援助工作的重点,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对于当地司法所基层工作人员和乡村法律明白人,李艳律师不仅做到经常讲课授法,还毫无保留的将相关普法课件留给他们在基层普法时使用。

 

为了给服务地松桃县留下扎根本土的法律服务人才,李艳律师把大量心血花在“传、帮、带”上。每年都带一名“+1”与自己结对服务,通过见习和具体的工作实践提高“+1”的法律服务技能。此外,李艳律经常和当地年轻律师一起探讨刑事案件案情,分析案件事实和罪名构成等法律实务。在开展“三语”公共服务月的活动中,专门制作PPT和律师同仁们共同学习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礼仪和技巧。

 

2023年5月,铜仁市对松桃县121本法援卷宗进行抽查评选,评选出的31本优秀卷宗全部是李艳律师的案件卷宗。6月,李艳律师为全县律师做法援卷宗的专业培训。









 







李律师心得

 

不断的有律师同仁问我,法援工作真的有那么好吗,值得你“抛弃”优越家庭生活和丰厚的收入在千里之外的山区一呆2年?我的答案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当受援人握住我的手真挚说出一声声的“李律师,谢谢你”、散庭后检察官说出“李律师,你作为指定辩护人对案件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种‘幸运’”时,当女儿在视频中对我说“妈妈,为你感到骄傲”时……每每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法援之路让我真的感受了律师这个职业的认同感和成就感,更深深的体会到了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豪和荣光。

很庆幸,自己喜欢做的事是我有能力去做的事,恰好又是件有意义的事!

 松桃,我还在!




“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李艳|此生愿为中天月,半照苗乡半照家

【概要描述】



李艳,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2022年7月,李艳律师第二次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履行了与松桃人民群众达成继续留下来提供法律服务的约定。

 

2年服务期间,李艳律师以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办理刑事、民事案件共计171件,代写文书340余件,解答咨询900余人次(办理的法律事务系在全县法律援助事务职工占比49%),进行各类普法讲课21次,协调各部门圆满解决涉军、涉访、命案防控等事项4件,办理群体性法律事3起,涉及群众300余人,服务期间为群众挽回损失超过500万元。









 







解百姓烦心事 撑起群众法治“保护伞”

 







2022年7月上旬,还在安徽省等待上任通知的李艳律师接到松桃县法院的电话,得知李某盗窃一案已经移送到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为了不影响法院正常审判工作,李艳律师当即收拾行李次日5点多启程赶赴松桃,成为2022年度第一位到达服务岗位的志愿律师。

 

李某系李艳律师办理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受援人,案发时李某未满十八周岁,性格内向,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庭,父亲常年酗酒,稍有不顺就会打骂李某兄弟2人,对他生活起居、身心健康漠不关心。经过对案件深入了解,李艳认导致李某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衣少食,缺少必要的家庭监护,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通过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获得较好的处理。为了尽快解决此案,李艳多次与受害人协商退赔事宜,当了解到李某家属无力承担退赔费用时,李艳主动代其退赔1000元的赔偿金给受害人,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后,签订民事谅解书。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庭前,李艳律师还主动代李某缴纳了 2000元的罚金,(公安阶段李艳律师代李某某向被害人退赔1000元以及受援人打工期间的路费、生活费共约5000元),和主审法官深度沟通了本案受援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和犯罪主因等。

 

法庭上,李艳律师发表了请求合议庭对受援人李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李某某也表态“以后一定会自食其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庭,人民法院对李某某判处了缓刑。

 

正因为李艳律师认真敬业,用情的态度,其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均达到了较好的辩护效果。据统计,其办理的150余件刑事案件中近半数的受援人都得到了或不逮捕、或附条件不起诉、或缓刑、或减轻处罚的结果,得到了公检法部门和嫌疑人(被告人)的高度好评。

 

 排百姓忧心事 做群众法治“贴心人”





 

李艳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涉及较多的是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案件结果甚至直接影响其和家庭的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优质的法律帮助。

 

2023年3月初,办公室突然涌入10余名残疾工人,李艳律师热情接待后得知松桃县福利锰粉厂因法人代表被判刑等原因停产,40余名残疾职工近3年来不断维权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李艳律师安抚来访残疾职工的情绪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到残疾人联合会和税务局调取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证据,及时为21名残疾职工代写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针对仲裁机构立案不及时的问题,李艳律师亲自前往仲裁机关沟通、协调使案件及时得以立案,为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李艳主动和检察院公益部门进行了沟通,后松桃县检察院为锰粉厂的21名残疾职工出具了贵州省第一份支持仲裁决定书,聋哑职工唐某某等人得知后向李艳律师举起了大拇指。

 

和锰粉厂类似的还有松桃县汇丰锰业公司等单位,自2023年2月初至今,李艳律师和“+1”龙金刚连续利用周末时间帮助受援职工加班代写仲裁文书200余份。

 

对每一起援助事务中,李艳都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坚持用心办案、用情援助,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点亮”百姓生活  做群众法治“引路人”





 

“松桃是我的第二故乡,法援中心是我的第二家,困难群众就是我的家人”,这是李艳律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她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为了让群众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就感受到“家”的温暖。

 

李艳律师自费为法律援助接待室购买茶叶、水果,为前来办事的困难群众自费提供午餐,她的办公桌常年备有小零食,第一时间安抚群众带来的小朋友。

 

李艳律师一直把普法作为援助工作的重点,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对于当地司法所基层工作人员和乡村法律明白人,李艳律师不仅做到经常讲课授法,还毫无保留的将相关普法课件留给他们在基层普法时使用。

 

为了给服务地松桃县留下扎根本土的法律服务人才,李艳律师把大量心血花在“传、帮、带”上。每年都带一名“+1”与自己结对服务,通过见习和具体的工作实践提高“+1”的法律服务技能。此外,李艳律经常和当地年轻律师一起探讨刑事案件案情,分析案件事实和罪名构成等法律实务。在开展“三语”公共服务月的活动中,专门制作PPT和律师同仁们共同学习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礼仪和技巧。

 

2023年5月,铜仁市对松桃县121本法援卷宗进行抽查评选,评选出的31本优秀卷宗全部是李艳律师的案件卷宗。6月,李艳律师为全县律师做法援卷宗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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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的有律师同仁问我,法援工作真的有那么好吗,值得你“抛弃”优越家庭生活和丰厚的收入在千里之外的山区一呆2年?我的答案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当受援人握住我的手真挚说出一声声的“李律师,谢谢你”、散庭后检察官说出“李律师,你作为指定辩护人对案件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种‘幸运’”时,当女儿在视频中对我说“妈妈,为你感到骄傲”时……每每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法援之路让我真的感受了律师这个职业的认同感和成就感,更深深的体会到了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豪和荣光。

很庆幸,自己喜欢做的事是我有能力去做的事,恰好又是件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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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李艳律师第二次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履行了与松桃人民群众达成继续留下来提供法律服务的约定。

 

2年服务期间,李艳律师以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法援对象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办理刑事、民事案件共计171件,代写文书340余件,解答咨询900余人次(办理的法律事务系在全县法律援助事务职工占比49%),进行各类普法讲课21次,协调各部门圆满解决涉军、涉访、命案防控等事项4件,办理群体性法律事3起,涉及群众300余人,服务期间为群众挽回损失超过500万元。

 

解百姓烦心事 撑起群众法治“保护伞”

 

2022年7月上旬,还在安徽省等待上任通知的李艳律师接到松桃县法院的电话,得知李某盗窃一案已经移送到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为了不影响法院正常审判工作,李艳律师当即收拾行李次日5点多启程赶赴松桃,成为2022年度第一位到达服务岗位的志愿律师。

 

李某系李艳律师办理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受援人,案发时李某未满十八周岁,性格内向,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庭,父亲常年酗酒,稍有不顺就会打骂李某兄弟2人,对他生活起居、身心健康漠不关心。经过对案件深入了解,李艳认导致李某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衣少食,缺少必要的家庭监护,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高,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通过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获得较好的处理。为了尽快解决此案,李艳多次与受害人协商退赔事宜,当了解到李某家属无力承担退赔费用时,李艳主动代其退赔1000元的赔偿金给受害人,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后,签订民事谅解书。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庭前,李艳律师还主动代李某缴纳了 2000元的罚金,(公安阶段李艳律师代李某某向被害人退赔1000元以及受援人打工期间的路费、生活费共约5000元),和主审法官深度沟通了本案受援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和犯罪主因等。

 

法庭上,李艳律师发表了请求合议庭对受援人李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李某某也表态“以后一定会自食其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庭,人民法院对李某某判处了缓刑。

 

正因为李艳律师认真敬业,用情的态度,其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均达到了较好的辩护效果。据统计,其办理的150余件刑事案件中近半数的受援人都得到了或不逮捕、或附条件不起诉、或缓刑、或减轻处罚的结果,得到了公检法部门和嫌疑人(被告人)的高度好评。

 

 排百姓忧心事 做群众法治“贴心人”

 

李艳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涉及较多的是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案件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案件结果甚至直接影响其和家庭的生存发展,他们更需要优质的法律帮助。

 

2023年3月初,办公室突然涌入10余名残疾工人,李艳律师热情接待后得知松桃县福利锰粉厂因法人代表被判刑等原因停产,40余名残疾职工近3年来不断维权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李艳律师安抚来访残疾职工的情绪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到残疾人联合会和税务局调取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证据,及时为21名残疾职工代写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针对仲裁机构立案不及时的问题,李艳律师亲自前往仲裁机关沟通、协调使案件及时得以立案,为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李艳主动和检察院公益部门进行了沟通,后松桃县检察院为锰粉厂的21名残疾职工出具了贵州省第一份支持仲裁决定书,聋哑职工唐某某等人得知后向李艳律师举起了大拇指。

 

和锰粉厂类似的还有松桃县汇丰锰业公司等单位,自2023年2月初至今,李艳律师和“+1”龙金刚连续利用周末时间帮助受援职工加班代写仲裁文书200余份。

 

对每一起援助事务中,李艳都仔细倾听当事人意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客观收集证据,案前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坚持用心办案、用情援助,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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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是我的第二故乡,法援中心是我的第二家,困难群众就是我的家人”,这是李艳律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她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为了让群众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就感受到“家”的温暖。

 

李艳律师自费为法律援助接待室购买茶叶、水果,为前来办事的困难群众自费提供午餐,她的办公桌常年备有小零食,第一时间安抚群众带来的小朋友。

 

李艳律师一直把普法作为援助工作的重点,多次积极参与“普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25日,为了响应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下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李艳律师率先在全省举办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给全县60余名乡村基层干部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对于当地司法所基层工作人员和乡村法律明白人,李艳律师不仅做到经常讲课授法,还毫无保留的将相关普法课件留给他们在基层普法时使用。

 

为了给服务地松桃县留下扎根本土的法律服务人才,李艳律师把大量心血花在“传、帮、带”上。每年都带一名“+1”与自己结对服务,通过见习和具体的工作实践提高“+1”的法律服务技能。此外,李艳律经常和当地年轻律师一起探讨刑事案件案情,分析案件事实和罪名构成等法律实务。在开展“三语”公共服务月的活动中,专门制作PPT和律师同仁们共同学习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礼仪和技巧。

 

2023年5月,铜仁市对松桃县121本法援卷宗进行抽查评选,评选出的31本优秀卷宗全部是李艳律师的案件卷宗。6月,李艳律师为全县律师做法援卷宗的专业培训。

 

李律师心得

 

不断的有律师同仁问我,法援工作真的有那么好吗,值得你“抛弃”优越家庭生活和丰厚的收入在千里之外的山区一呆2年?我的答案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当受援人握住我的手真挚说出一声声的“李律师,谢谢你”、散庭后检察官说出“李律师,你作为指定辩护人对案件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种‘幸运’”时,当女儿在视频中对我说“妈妈,为你感到骄傲”时……每每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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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 律师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2号)要求,经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协会推荐20名,市(州)律师协会推荐30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初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4日 贵州省律师行业 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   贵阳市(15人) 屈超勇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汪晓迅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李  嫣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吴飞鹏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李  量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陈仕菊   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秦开洪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张光燕    贵州本来律师事务所 张格彬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 邵  筱   贵州行致恒律师事务所 袁小伟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岳成园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遵义市(6人) 罗孝堂   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吴佳洪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胡敏琴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张  辉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朱玲慧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三、六盘水市(4人) 王光凤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 陶  健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张春华    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 罗朝敏    贵州无争律师事务所 四、安顺市(4人) 彭斌荣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杨云蕾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张雪滢   贵州同舆律师事务所 邹冰洁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五、毕节市(5人) 姜桢祥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 陇  康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 陈  静    贵州辅治律师事务所 左秀柒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潘秦友   贵州贵达(金沙)律师事务所 六、铜仁市(4人) 张治勇    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 任海军    贵州仁士律师事务所 桂军华    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 石  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七、黔东南州(5人) 吴光妮   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 龚经涛    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杨绍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黄雪刚   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 八、黔南州(3人) 郭成皋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代永红    贵州君瑜律师事务所 曾韵梦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 九、黔西南州(4人) 陈照军   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 张仁刚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李  锐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江永林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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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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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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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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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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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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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行业妇联走进七星关区开展“巾帼律师走乡村、培树法律明白人”活动

  为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女律师专业优势,今年4月,省律师行业妇联与毕节市七星关区妇联签订结对协议,在七星关区53个乡镇(社区)开展“巾帼律师走乡村、培树法律明白人”活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活动启动以来,53名毕节市女律师组建巾帼律师服务团队,通过“一对一”“多对一”需求对接、“线上+线下”多元形式普法、“理论+实践”法律培训赋能等方式,实现普法范围“全覆盖”,做基层乡村发展“永不掉线”的法律服务后盾。     核心在“结对”,关键在“精准”。活动伊始,女律师主动与结对乡镇妇联干部建立联系,了解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和群众实际需求,将核心聚焦到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邻里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经过前期有效沟通,不仅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也为后续开展精准、常态的法律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绘制出一幅清晰地“需求画像”,以“问需于实”的方式,确保结对帮扶工作真正“不走过场、对症下药、帮在点上、扶在实处”。   建立“家门口”法律咨询与援助渠道。在各村镇(社区)的支持下,积极宣传“巾帼律师法律服务站”,公布律师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聚焦高发易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权益、继承问题、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村民,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受理申请并全程跟踪反馈,确保应援尽援,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守护蓓蕾”儿童权益保护行动,在乡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法治互动课程覆盖学龄儿童2000余人,提升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联合当地妇联、村委会筛查并建立重点儿童档案,为其中遭遇监护失当、抚养费纠纷等问题的儿童提供专门对接法律援助。   赋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提升。女律师与乡镇(社区)干部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着力培养一批懂法律、会维权、善调解的基层“法律明白人”。针对妇女骨干、女性村干部等开展集中培训、线上学习(线上直播、录播课程、微信群答疑)、实践指导等100余次,灵活推送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实现优质法律资源共享,将法律知识精准送到基层,赋能基层妇联干部,使其成为乡村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妇儿权益“守门员”,培养一批基层维权中坚力量。     打造“永不掉线”的法律服务后盾。考虑到基层干部工作繁忙,大规模、高频次的集中活动难以实现,女律师根据各地实际逐渐摸索出一套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创建“线上法律资源库”,便于结对干部随时查阅、学习;建立“一对一法律咨询”渠道,实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定期推送“普法微资讯”(法律微讲堂),以“普法小贴士”形式帮助结对干部“充电”;成立“线上案例研讨会”(线上圆桌会),鼓励匿名分享疑难案件和问题,组织多人在线讨论,引导共同分析,寻找解决方法,在实践中提升结对干部运用法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全省女律师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乡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群众心中,助力平安家庭、平安贵州建设。”省律师行业妇联主席李嫣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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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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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协同合力 共商行业发展——贵州省律师协会赴粤开展考察交流活动

  10月30日至3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东中西部对口帮扶部署,进一步推动粤黔律师行业交流协作,深入推进律师行业统战工作,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潘登勇,贵州省律师行业新联会会长郑世红,副会长姜桢祥,副会长、省律协统战委副主任李军等一行,赴广东省律师协会及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律师行业分会开展统战工作专题考察交流。   10月30日,考察组首先参观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入了解协会工作机制、阵地建设及发展成效。随后,双方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议室举行座谈。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徐敏彪,副会长毕亚林等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上,两地律师协会围绕律师行业整体发展、统战工作路径、参政议政实践、青年律师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了经验做法。     10月31日,考察组前往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律师行业分会座谈交流。广东省新阶联律师行业分会会长郭蕾,副会长南芳、徐春龙、丁亚民等参与座谈。郭蕾介绍了广东省新阶联律师行业分会成立发展情况,并着重分享了“新力建功 公益同行”“新力建功 湾区同行”“新力建功 律企同行”三个品牌项目开展情况。郑世红则分享了贵州省律师行业新联会自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与经验。与会人员还就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的深化路径、品牌建设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凝聚了广泛共识。     考察期间,考察组还实地走访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深入了解各律所的办公环境、发展历程与组织架构,并就律所管理、业务创新等内容进行了深度交流,互鉴有益经验。   潘登勇在总结中表示,衷心感谢广东省律师协会长期以来对贵州律师行业的关心与支持。他指出,此次考察交流不仅巩固了粤黔律师行业之间的友谊,也拓宽了合作思路,汲取了诸多宝贵经验,为未来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现粤黔两省律师行业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双方一致认为,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持续加强互访互学与共建共享,积极探索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与新机制,共同推进两地律师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迈进,为两地法治建设注入更强的行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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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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