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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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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举行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厅新闻办
  • 发布时间:2023-07-10 09:02
  • 访问量:825

【概要描述】
7月8日,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

 





本次主题论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武汉大学主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司法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市司法局协办。论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使命任务,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战略定位和实践要求,邀请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家,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交流和探讨,是践行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

 

近500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武汉大学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全国部分地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受邀出席。联合国和比利时、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法官、专家和学者线上参会。论坛分为领导致辞、主旨演讲和实践交流、经验分享、成果发布四个环节。



 

在领导致辞环节,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豫贵,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二级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司法部副部长左力、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分别围绕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运用法治方式开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贵州经验;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审判体系,司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推动新时代环境法治进程;以万峰湖专案为“缩影”,阐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价值;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守法、公共法律服务等层面的思路、方法和路径;近年来武汉大学与贵州省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合作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继续深化合作的美好前景作了精彩的致辞。该环节由贵州省司法厅厅长余敏主持。



 

在主旨演讲环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茆荣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金分别介绍了广东法院强化规则引领、实施精品战略、推动能动司法,以高水平环境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广东经验;贵州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体系、能力和布局现代化,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贵州检察机关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履职,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在实践交流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明义、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田超奇分别介绍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原创性成果,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阐明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加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完善制度设计、构建裁判规则体系等方面推动新时代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具体做法。江西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邓奕强聚焦良法善治、严格执法、法润人心,分享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经验做法;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瑜围绕创新生态检察模式、探索生态修复机制、推进河湖检察保护、创新海洋检察工作等方面分享服务保障福建生态省建设的检察实践;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泓介绍了海南独特的生态系统与自然资源,展示了海南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维护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环境司法经验。



 

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胡勇介绍了贵州省认真履行政府立法审核职责,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易操作的特点,突出问题导向,以“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目标,为贵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经验,分享了健全生态文明法规体系、提升生态文明立法质量、打造生态文明立法矩阵、助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具体做法。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规司司长帕特丽夏·姆伯特作视频交流发言



 

在经验分享环节,与会嘉宾先后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系统性法治保障、对构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体系的思考和建议、环境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等经验分享。



 

中国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分享了对构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徐祥民教授就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建设”进行探析。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对“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系统性法治保障”经验作了分享。

 

来自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原主席、美国佩斯大学Nicolas Robinson(尼克拉斯·罗宾逊)教授、比利时宪法法院院长、欧洲环境法官协会主席Luc Lavrysen(陆可·拉伍森)教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Ben Boer(卜瑞德)教授分别作了视频交流发言。




 



论坛上还发布了《倡议书》。该《倡议书》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强化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守法普法保障四个环节,全面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头条 | “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举行

【概要描述】
7月8日,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

 





本次主题论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武汉大学主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司法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市司法局协办。论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使命任务,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战略定位和实践要求,邀请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家,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交流和探讨,是践行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

 

近500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武汉大学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全国部分地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受邀出席。联合国和比利时、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法官、专家和学者线上参会。论坛分为领导致辞、主旨演讲和实践交流、经验分享、成果发布四个环节。



 

在领导致辞环节,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豫贵,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二级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司法部副部长左力、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分别围绕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运用法治方式开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贵州经验;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审判体系,司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推动新时代环境法治进程;以万峰湖专案为“缩影”,阐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价值;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守法、公共法律服务等层面的思路、方法和路径;近年来武汉大学与贵州省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合作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继续深化合作的美好前景作了精彩的致辞。该环节由贵州省司法厅厅长余敏主持。



 

在主旨演讲环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茆荣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金分别介绍了广东法院强化规则引领、实施精品战略、推动能动司法,以高水平环境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广东经验;贵州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体系、能力和布局现代化,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贵州检察机关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履职,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在实践交流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明义、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田超奇分别介绍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原创性成果,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阐明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加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完善制度设计、构建裁判规则体系等方面推动新时代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具体做法。江西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邓奕强聚焦良法善治、严格执法、法润人心,分享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经验做法;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瑜围绕创新生态检察模式、探索生态修复机制、推进河湖检察保护、创新海洋检察工作等方面分享服务保障福建生态省建设的检察实践;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泓介绍了海南独特的生态系统与自然资源,展示了海南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维护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环境司法经验。



 

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胡勇介绍了贵州省认真履行政府立法审核职责,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易操作的特点,突出问题导向,以“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目标,为贵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经验,分享了健全生态文明法规体系、提升生态文明立法质量、打造生态文明立法矩阵、助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具体做法。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规司司长帕特丽夏·姆伯特作视频交流发言



 

在经验分享环节,与会嘉宾先后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系统性法治保障、对构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体系的思考和建议、环境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等经验分享。



 

中国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分享了对构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徐祥民教授就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建设”进行探析。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对“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系统性法治保障”经验作了分享。

 

来自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原主席、美国佩斯大学Nicolas Robinson(尼克拉斯·罗宾逊)教授、比利时宪法法院院长、欧洲环境法官协会主席Luc Lavrysen(陆可·拉伍森)教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Ben Boer(卜瑞德)教授分别作了视频交流发言。




 



论坛上还发布了《倡议书》。该《倡议书》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强化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守法普法保障四个环节,全面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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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

 

本次主题论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武汉大学主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司法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市司法局协办。论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使命任务,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战略定位和实践要求,邀请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家,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交流和探讨,是践行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

 

近500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武汉大学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全国部分地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受邀出席。联合国和比利时、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法官、专家和学者线上参会。论坛分为领导致辞、主旨演讲和实践交流、经验分享、成果发布四个环节。

 

在领导致辞环节,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豫贵,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二级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司法部副部长左力、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分别围绕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运用法治方式开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贵州经验;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审判体系,司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推动新时代环境法治进程;以万峰湖专案为“缩影”,阐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价值;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守法、公共法律服务等层面的思路、方法和路径;近年来武汉大学与贵州省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合作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继续深化合作的美好前景作了精彩的致辞。该环节由贵州省司法厅厅长余敏主持。

 

在主旨演讲环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茆荣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金分别介绍了广东法院强化规则引领、实施精品战略、推动能动司法,以高水平环境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广东经验;贵州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体系、能力和布局现代化,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贵州检察机关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履职,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在实践交流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明义、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田超奇分别介绍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原创性成果,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阐明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加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完善制度设计、构建裁判规则体系等方面推动新时代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具体做法。江西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邓奕强聚焦良法善治、严格执法、法润人心,分享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经验做法;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瑜围绕创新生态检察模式、探索生态修复机制、推进河湖检察保护、创新海洋检察工作等方面分享服务保障福建生态省建设的检察实践;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泓介绍了海南独特的生态系统与自然资源,展示了海南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维护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环境司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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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原主席、美国佩斯大学Nicolas Robinson(尼克拉斯·罗宾逊)教授、比利时宪法法院院长、欧洲环境法官协会主席Luc Lavrysen(陆可·拉伍森)教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Ben Boer(卜瑞德)教授分别作了视频交流发言。

 

论坛上还发布了《倡议书》。该《倡议书》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强化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守法普法保障四个环节,全面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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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律师为人民|贵州律师行业深化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九十七)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为扎实开展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按照全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要求,连日来,全省广大律师通过开展“坚定不移跟党走,人民律师为人民”“服务大局做贡献”“服务为民走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   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各市(州)律师行业活动开展情况。   近日,贵州仲谋律师事务所牟元洪律师应邀到县人民医院,开展为期2天的医疗纠纷风险防范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该院医务人员共400余人分批次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牟元洪律师结合专业知识,详细讲解了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并以生动翔实的案例从“病历书写重要性、医患沟通、风险告知义务”等方面,向与会人员阐述了医疗风险,引导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1月18日,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铜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黔思律师事务所主任郭育银应铜仁市应急管理局邀请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专题讲座作法治专题辅导。讲座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至区(县),铜仁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区县应急管理局、铜仁高新区和大龙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此次讲座,增强了全体干部法治意识,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不断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及素养,贵州凤达律师事务所张莉苇律师到赫章县双河街道开展普法活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作专题讲座。   讲座中,主讲律师以行政强制法的背景和历史沿革为切入点,结合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系统解读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内容及五要点,着重围绕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展开讲解。   11月17日,黔东南州岑巩县开展2024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乡村振兴党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昌胜律师为本次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   张昌胜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合同编解读为主题,并结合专业知识和政府法律服务经验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还有针对性、指导性、启发性很强的典型案例分析,为增强执法本领、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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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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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律师协会到昆明市律师行业开展交流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工作交流,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13日至15日,六盘水市律师协会会长朱仁杰等一行8人,到昆明市律师协会及云南省3家律师事务所开展交流学习。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昆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尧宗梁等参加交流。 万立等就云南省律师行业如何优化律所组织架构,打造党建阵地,协调统战、文化建设,推进风险防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及如何与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作、参与国际法律事务交流、培养涉外法律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进行分享。   尧宗梁等分享了昆明市律师行业在党建建设、行业及律所规范化管理、涉外法律业务拓展等方面的经验与成果。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党建工作,聚焦制度化建设,统筹谋划“三张清单”,压实三级党建责任;聚焦工作重点,优化工作方式,推动党建格局转变;聚焦标杆引领,选树品牌,双向融合服务大局,孕育“律心向党筑梦起”党建品牌等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为推进六盘水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考察组走访了昆明市律师协会,云南众济、北京天驰君泰(昆明)、云南金东方3家律师事务所。   此次考察学习不仅带回了丰富的业务经验与管理理念,还与昆明市律师协会及各有关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与交流渠道。下一步,六盘水市律师协会将以此次学习考察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推广此次考察学习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之运用到实践中,加强与昆明市律师行业的深度协作,不断推动全市律师行业的创新发展,共同为区域律师行业的繁荣进步及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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