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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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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大事记回顾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3-07-07 15:27
- 访问量:842
【概要描述】
2017年办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2020年11月,三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2022年,办理贵州省首例生态流量保障环境公益诉讼案……自2014年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立以来,贵州律师全力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贵州省生态资源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2014年7月24日,“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立
2014年7月24日,省司法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文成立“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为全国首个专门为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由省律师协会推荐的全省35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较高、执业经验丰富、志愿环保事业的律师组成。
2016年,贵州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福建、江西和贵州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共同肩负起探索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展路径,积累并形成可在中国复制推广成功经验的责任。
2016年12月8日,省委副书记谌贻琴对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作批示
2016年12月8日,时任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对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作批示“省司法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组织律师服务团积极、主动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望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7年1月,办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2016年年底,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和有关各方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2020年6月18日,承办了疫情背景下的野生动物保护与产业发展法治论坛在黔东南州举行
2020年6月18日,按照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黔东南州司法局、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委会、黔东南州律师协会承办的2020年“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之一“疫情背景下的野生动物保护与产业发展法治论坛”,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举行。省内外近200名法治及其他相关领域人士参加论坛。
2020年11月,三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包含福建、江西、贵州和海南4个生态文明试验区,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贵州律师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位列贵州省上榜的30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2021年6月18日,承办“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绿色新发展”专题讲座
2021年6月18日,按照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的安排部署,由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绿色新发展”专题讲座暨贵州省新联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贵阳举行。本次活动不仅吸引了全省律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参与,更有百万名网友通过在线直播的方式“云参与”。
2021年7月12日,举办“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
2021年7月12日,“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本届法治主题论坛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武汉大学主办,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市司法局支持。论坛包括主旨报告、专家学者发言、主题对话三个环节,来自国内外的政府代表、知名专家学者、优秀律师家代表约280名参加,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副主任赵翔参与了论坛主题对话发言。
2022年6月1日,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
2022年6月1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2022年6月17日,承办“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论坛
2022年6月17日,在2022年6•18贵州“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论坛在贵州省植物园举行。来自法院、检察院,行政部门、研究机构、高校、环保组织的专家学者和律师,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主旨发言和交流讨论。
贵州省律师协会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大事记回顾
【概要描述】
2017年办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2020年11月,三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2022年,办理贵州省首例生态流量保障环境公益诉讼案……自2014年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立以来,贵州律师全力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贵州省生态资源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2014年7月24日,“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立
2014年7月24日,省司法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文成立“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为全国首个专门为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由省律师协会推荐的全省35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较高、执业经验丰富、志愿环保事业的律师组成。
2016年,贵州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福建、江西和贵州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共同肩负起探索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展路径,积累并形成可在中国复制推广成功经验的责任。
2016年12月8日,省委副书记谌贻琴对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作批示
2016年12月8日,时任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对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作批示“省司法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组织律师服务团积极、主动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望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7年1月,办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2016年年底,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和有关各方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2020年6月18日,承办了疫情背景下的野生动物保护与产业发展法治论坛在黔东南州举行
2020年6月18日,按照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黔东南州司法局、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委会、黔东南州律师协会承办的2020年“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之一“疫情背景下的野生动物保护与产业发展法治论坛”,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举行。省内外近200名法治及其他相关领域人士参加论坛。
2020年11月,三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包含福建、江西、贵州和海南4个生态文明试验区,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贵州律师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位列贵州省上榜的30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2021年6月18日,承办“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绿色新发展”专题讲座
2021年6月18日,按照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的安排部署,由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绿色新发展”专题讲座暨贵州省新联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贵阳举行。本次活动不仅吸引了全省律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参与,更有百万名网友通过在线直播的方式“云参与”。
2021年7月12日,举办“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
2021年7月12日,“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本届法治主题论坛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武汉大学主办,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市司法局支持。论坛包括主旨报告、专家学者发言、主题对话三个环节,来自国内外的政府代表、知名专家学者、优秀律师家代表约280名参加,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副主任赵翔参与了论坛主题对话发言。
2022年6月1日,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
2022年6月1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2022年6月17日,承办“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论坛
2022年6月17日,在2022年6•18贵州“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论坛在贵州省植物园举行。来自法院、检察院,行政部门、研究机构、高校、环保组织的专家学者和律师,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主旨发言和交流讨论。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3-07-07 15:27
- 访问量:842
2017年办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2020年11月,三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2022年,办理贵州省首例生态流量保障环境公益诉讼案……自2014年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立以来,贵州律师全力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贵州省生态资源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2014年7月24日,“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立
2014年7月24日,省司法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文成立“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为全国首个专门为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由省律师协会推荐的全省35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较高、执业经验丰富、志愿环保事业的律师组成。
2016年,贵州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福建、江西和贵州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共同肩负起探索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展路径,积累并形成可在中国复制推广成功经验的责任。
2016年12月8日,省委副书记谌贻琴对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作批示
2016年12月8日,时任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对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作批示“省司法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组织律师服务团积极、主动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望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7年1月,办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2016年年底,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和有关各方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2020年6月18日,承办了疫情背景下的野生动物保护与产业发展法治论坛在黔东南州举行
2020年6月18日,按照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黔东南州司法局、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委会、黔东南州律师协会承办的2020年“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之一“疫情背景下的野生动物保护与产业发展法治论坛”,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举行。省内外近200名法治及其他相关领域人士参加论坛。
2020年11月,三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包含福建、江西、贵州和海南4个生态文明试验区,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贵州律师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位列贵州省上榜的30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2021年6月18日,承办“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绿色新发展”专题讲座
2021年6月18日,按照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的安排部署,由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绿色新发展”专题讲座暨贵州省新联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贵阳举行。本次活动不仅吸引了全省律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参与,更有百万名网友通过在线直播的方式“云参与”。
2021年7月12日,举办“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
2021年7月12日,“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本届法治主题论坛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武汉大学主办,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贵州省律师协会、贵阳市司法局支持。论坛包括主旨报告、专家学者发言、主题对话三个环节,来自国内外的政府代表、知名专家学者、优秀律师家代表约280名参加,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副主任赵翔参与了论坛主题对话发言。
2022年6月1日,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
2022年6月1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主办“长江大保护之乌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多元共治研讨会”,会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2022年6月17日,承办“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论坛
2022年6月17日,在2022年6•18贵州“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论坛在贵州省植物园举行。来自法院、检察院,行政部门、研究机构、高校、环保组织的专家学者和律师,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主旨发言和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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