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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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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中国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23-07-24 11:02
  • 访问量:1000

【概要描述】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公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情况。如何破除隐性壁垒?哪些举措提升民企的信心?一起来看。

 

  在破除隐性壁垒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近期将落实哪些措施来提升民营企业的信心?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方面,以增强政策精准性、稳定性、实效性和协调性为重点来回应企业关心和诉求,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完善欠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的制度,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根据实际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在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方面,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的行为。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向全社会展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和舆论互动。

 

  围绕《意见》的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上述两份文件很快将出台。

 

  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方面,将有哪些政策措施?

 

  一是示范引领促进规模质量双提升。已开展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小巨人”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质量进一步提升。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二是融通带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通过揭榜发榜等形式,搭建大企业、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间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供给与需求、技术与市场的深度对接,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良好发展生态。

 

  三是创新赋能提升综合发展优势。深入开展“三赋”全国行活动,举办“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汇聚更多创新资源,赋能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一是扩大中小微企业间接融资规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规模,连续六年联合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现了“面扩、量增、费降”政策效果。

 

  二是促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会同证监会推动在北京、浙江等9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建成“专精特新”专板,启动“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指导各地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库,对拟上市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投融资对接。

 

  三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聚焦国家战略开展投资业务,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在强链补链稳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次《意见》以高规格的方式提出了多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政策的最终效果。将如何抓好《意见》中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地方政府也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安排,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二是密切跟踪,优化配套。加强统计监测,持续对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动态跟踪,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后续配套措施,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阶段性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是持续督促,强化激励。加强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的落实落细。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的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让有含金量的措施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广泛宣传,做好解读。做好文件解读和舆论宣传,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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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公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情况。如何破除隐性壁垒?哪些举措提升民企的信心?一起来看。

 

  在破除隐性壁垒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近期将落实哪些措施来提升民营企业的信心?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方面,以增强政策精准性、稳定性、实效性和协调性为重点来回应企业关心和诉求,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完善欠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的制度,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根据实际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在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方面,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的行为。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向全社会展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和舆论互动。

 

  围绕《意见》的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上述两份文件很快将出台。

 

  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方面,将有哪些政策措施?

 

  一是示范引领促进规模质量双提升。已开展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小巨人”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质量进一步提升。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二是融通带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通过揭榜发榜等形式,搭建大企业、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间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供给与需求、技术与市场的深度对接,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良好发展生态。

 

  三是创新赋能提升综合发展优势。深入开展“三赋”全国行活动,举办“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汇聚更多创新资源,赋能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一是扩大中小微企业间接融资规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规模,连续六年联合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现了“面扩、量增、费降”政策效果。

 

  二是促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会同证监会推动在北京、浙江等9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建成“专精特新”专板,启动“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指导各地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库,对拟上市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投融资对接。

 

  三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聚焦国家战略开展投资业务,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在强链补链稳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次《意见》以高规格的方式提出了多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政策的最终效果。将如何抓好《意见》中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地方政府也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安排,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二是密切跟踪,优化配套。加强统计监测,持续对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动态跟踪,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后续配套措施,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阶段性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是持续督促,强化激励。加强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的落实落细。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的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让有含金量的措施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广泛宣传,做好解读。做好文件解读和舆论宣传,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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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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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公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情况。如何破除隐性壁垒?哪些举措提升民企的信心?一起来看。

 

  在破除隐性壁垒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近期将落实哪些措施来提升民营企业的信心?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方面,以增强政策精准性、稳定性、实效性和协调性为重点来回应企业关心和诉求,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完善欠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的制度,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根据实际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在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方面,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的行为。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向全社会展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和舆论互动。
 
  围绕《意见》的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上述两份文件很快将出台。
 
  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方面,将有哪些政策措施?
 
  一是示范引领促进规模质量双提升。已开展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小巨人”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质量进一步提升。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二是融通带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通过揭榜发榜等形式,搭建大企业、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间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供给与需求、技术与市场的深度对接,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良好发展生态。
 
  三是创新赋能提升综合发展优势。深入开展“三赋”全国行活动,举办“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汇聚更多创新资源,赋能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一是扩大中小微企业间接融资规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规模,连续六年联合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现了“面扩、量增、费降”政策效果。
 
  二是促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会同证监会推动在北京、浙江等9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建成“专精特新”专板,启动“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指导各地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库,对拟上市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投融资对接。
 
  三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聚焦国家战略开展投资业务,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在强链补链稳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次《意见》以高规格的方式提出了多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政策的最终效果。将如何抓好《意见》中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地方政府也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安排,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二是密切跟踪,优化配套。加强统计监测,持续对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动态跟踪,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后续配套措施,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阶段性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是持续督促,强化激励。加强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的落实落细。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的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让有含金量的措施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广泛宣传,做好解读。做好文件解读和舆论宣传,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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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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