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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头雁行动之律师多元化助力乡村振兴(一)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协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23-11-02 14:15
  • 访问量:917

【概要描述】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深化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头雁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效应”,增强行业凝聚力、归属感,紧紧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风采、树立新形象、担当新作为。

 

2023年9月,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发布《贵州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本届任期内,从带头增强政治站位、带头服务中心大局、带头践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头雁行动”。

 

“头雁律师”是指: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两专委”主任、副主任、委员,自2018年以来受省律师行业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律师(包括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及其他荣誉表彰的律师)及律师当中的“两代表一委员”。

 

今天,我们走进身边的头雁律师,了解他们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行动、收获与成长。










 








李俊: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做一家有温度的律所,架起法律与人民的桥梁,肩负起一家大型律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一直是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的理想与信念。



 

作为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李俊主任的带领下,在积极开展各项法律帮扶,真真正正地让法律知识的“活水”流进了大山的深处。

 

服务中心大局,做政府扶贫好帮手。“在新的一年中,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扶贫小组不忘初心,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扶贫工作中来,且不满足于现在的成绩,要立足于做好营盘乡扶贫攻坚战役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更力争借助营盘乡扶贫的契机,将法律宣讲扩展至水城县更多有需要的地方去……”2018年8月10日,贵州省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项目推进会上,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俊根据2017年的法治扶贫工作情况,如实地作经验交流发言。

 

2017年至2019年,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驻点帮扶地开展法律宣传授课1次,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题宣传24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5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参与人民调解15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34件涉及人数490人,为党委政府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20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23件,为脱贫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94件次,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走访贫困农户83户,收集法律需求35条次,驻点累计天数252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紧盯短板厚植乡村振兴法治根基,做乡村振兴的好帮手。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法治环境,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推进乡村法治宣传工作,一批特色普法宣传活动相继开展。

 

2023年3月,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开阳县禾丰布依族苗族乡长红村开展的“点亮工程”与普法宣传工作,照亮了村里的道路,点亮了村民的法治意识。亮化工程是推进乡村振兴、解决村内道路照明短板的重要举措,更是为村民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

 

2023年5月,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组织部分律师到观山湖区金华镇20个村居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会上,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王靖、叶君、张远虎等律师对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其中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婚姻家庭纠纷、家庭财产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实践中的部分案例解答村委、村民等的法律咨询。

 

2023年5月29日,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李志丹、吴雨沙、杜泽伟三位青年律师受贵州广播电视台生态·乡村频道(第五频道)邀请,对关于三农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展开了专业解答。“农村家庭户籍全部迁到城市后,其土地承包权会被收回吗?”“农村人口如何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合作社可以对外投资吗?”,三位律师分别就农民专业合作、农村自建房、涉农土地三方面的常见法律问题与主持人展开了积极交流。

 

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助力贵州乡村振兴,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












 








吴启刚:热心公益回馈家乡 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近年来,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启刚的带领律所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工作中。吴启刚既是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同时也是贵州省侗学研究会副会长。



 

培育法治文化,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乡村振兴中,如何加强村庄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成为吴起刚目前关注的重点。

 

吴启刚的家乡黔东南州从江县高增乡高增村,高增村有个史料价值十分珍贵的传统乡规民约,立于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的《高增寨款碑》,它对于研究侗族文化和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均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很多民俗专家和民族法学家经常慕名前来高增村参观考察。遗憾的是《高增寨款碑》早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坏得片甲无存,大家因此往往扫兴而归。吴启刚对高增传统乡规民约《高增寨款碑》进行了梳理,并建议在原址重新立碑,通过传承侗族优秀传统文化助推乡村振兴,得到与会人员和村民的一致认同。

 

2022年年底,在他的带领和推动下,黔成起智律师与贵州省侗学研究会会员一同前往从江县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并与当地负责人组织召开了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会后,调研组一行驱车前往从江县占里村,实地查看文献陈列室的施工进度。春节期间,他倡议并主持召开了《高增村志》筹备编纂工作座谈会。

 

律所的律师逐渐受到影响,也通过各种方式投身到乡村振兴的队伍中。2023年2月,黔成起智涂飞燕律师前往乌当区水田镇罗庄村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活动中律师向村民们详细介绍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就《民法典》中的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使用、消费维权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并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解答。

 

2023年7月22日至26日,黔成起智支部党员和贵州省侗学会会员先后到江口县民和镇四宝村、松桃自治县长坪乡干沙坪村、碧江区云场坪镇路腊村等7个村寨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实地进行走访并开展座谈会,对各乡镇的乡村布局、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培育法治理念,助力精准扶贫 。2017年,省司法厅将从江县加勉乡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交给了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三年来,吴启刚每个月都要带队到从江县开展一次精准法律扶贫工作,每次驻点7天,这一干就是近4年。

 

吴启刚是少数民族,他熟悉当地的民风民俗,在参与精准法律援助的四年时间里,先后在加勉乡累计驻点252天,走访贫困农户87户,收集法律需求130条次,开展法律宣传授课14次,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题宣传33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1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38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参与调解3次,办理其他非诉讼案件12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3件涉及人数87人,为党委政府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10件,为脱贫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意见1次、审查合同20件,据不完全统计,涉及金额达1492871万元。

 

在吴启刚的带领下,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除了参加从江县加勉乡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外,同时还参加了贵阳市观山湖区和乌当区共48家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不定期开展送法进行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












 








宋迅:从心出发 用心呵护乡村青少年成长

 

怀着对贵州这片滋养我们土地的热爱,和对贵州乡村学子的牵挂,在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协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宋迅的带领下,深化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开启了关注贵州乡镇初中学生提升学习动力和塑造人生目标的“腾飞吧!少年”公益活动,并在2023年发展成为系列公益活动,其主要包含“腾飞吧!少年”校外实践、“腾飞”青年艺术公益画展、“腾飞”助学计划和“腾飞”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普法活动。

 

2023年6月24日,由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二届“腾飞”青年艺术公益画展在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开幕,邀请到共19位来自贵州大学及贵州师范大学的艺术生以及意大利留学艺术家周迪、贵州省美协综合画种艺委员会副主任谢偲,收集到国画类、油画类、综合类共计129幅艺术家作品,为贵州乡村孩子们的教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6月30日至7月2日,惟胜道律师事务所邀请栽麻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加利小学三所学校的26名学生来到贵阳游学,正式开启“腾飞吧!少年”第三季校外实践活动。孩子们用三天时间到了观山湖富民村镇银行、惟胜道律所、地质博物馆、钟书阁书店、贵阳赛点体育,学习金融、法律、地质知识,体验了橄榄球运动和高铁动车、城市地铁等现代交通工具。同时还安排同样来自贵州山村的郭律师和张海(贵州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画硕士研究生)给同学们做现场励志分享。

 

2023年8月11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迅、陈万莉等一行6人来到榕江县栽麻镇,对14名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到部分学生很难在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继续读高中读大学。8月30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正式发起第一期“腾飞”助学计划,通过律所积极呼吁延续爱心,共计11位爱心人士自愿参与到“腾飞”助学计划中,筹集89000元助学金,助力12位同学完成学业。

 

2023年9月19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客户管理部负责人王丹率队再次来到榕江县栽麻镇,尹姮律师、黄雅竹律所分别为加利小学、栽麻中学的同学们开展了三场未成年人保护《防校园霸凌防性侵》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从6月份画展到9月份普法讲座,这一场场公益活动从筹备到实施,在宋迅的带领下,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同志、行政团队和律师们即便工作多繁忙,也不敢有一丝懈怠,大家怀着对家乡的热爱和感恩去帮助乡村的孩子们去开阔视野、树立人生目标、激发内心学习动力,最终助力他们完成学业,让贵州乡村能有更多的高中生、大学生。





头条 | 头雁行动之律师多元化助力乡村振兴(一)

【概要描述】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深化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头雁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效应”,增强行业凝聚力、归属感,紧紧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风采、树立新形象、担当新作为。

 

2023年9月,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发布《贵州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本届任期内,从带头增强政治站位、带头服务中心大局、带头践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头雁行动”。

 

“头雁律师”是指: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两专委”主任、副主任、委员,自2018年以来受省律师行业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律师(包括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及其他荣誉表彰的律师)及律师当中的“两代表一委员”。

 

今天,我们走进身边的头雁律师,了解他们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行动、收获与成长。










 








李俊: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做一家有温度的律所,架起法律与人民的桥梁,肩负起一家大型律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一直是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的理想与信念。



 

作为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李俊主任的带领下,在积极开展各项法律帮扶,真真正正地让法律知识的“活水”流进了大山的深处。

 

服务中心大局,做政府扶贫好帮手。“在新的一年中,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扶贫小组不忘初心,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扶贫工作中来,且不满足于现在的成绩,要立足于做好营盘乡扶贫攻坚战役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更力争借助营盘乡扶贫的契机,将法律宣讲扩展至水城县更多有需要的地方去……”2018年8月10日,贵州省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项目推进会上,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俊根据2017年的法治扶贫工作情况,如实地作经验交流发言。

 

2017年至2019年,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驻点帮扶地开展法律宣传授课1次,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题宣传24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5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参与人民调解15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34件涉及人数490人,为党委政府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20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23件,为脱贫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94件次,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走访贫困农户83户,收集法律需求35条次,驻点累计天数252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紧盯短板厚植乡村振兴法治根基,做乡村振兴的好帮手。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法治环境,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推进乡村法治宣传工作,一批特色普法宣传活动相继开展。

 

2023年3月,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开阳县禾丰布依族苗族乡长红村开展的“点亮工程”与普法宣传工作,照亮了村里的道路,点亮了村民的法治意识。亮化工程是推进乡村振兴、解决村内道路照明短板的重要举措,更是为村民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

 

2023年5月,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组织部分律师到观山湖区金华镇20个村居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会上,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王靖、叶君、张远虎等律师对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其中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婚姻家庭纠纷、家庭财产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实践中的部分案例解答村委、村民等的法律咨询。

 

2023年5月29日,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李志丹、吴雨沙、杜泽伟三位青年律师受贵州广播电视台生态·乡村频道(第五频道)邀请,对关于三农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展开了专业解答。“农村家庭户籍全部迁到城市后,其土地承包权会被收回吗?”“农村人口如何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合作社可以对外投资吗?”,三位律师分别就农民专业合作、农村自建房、涉农土地三方面的常见法律问题与主持人展开了积极交流。

 

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助力贵州乡村振兴,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












 








吴启刚:热心公益回馈家乡 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近年来,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启刚的带领律所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工作中。吴启刚既是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同时也是贵州省侗学研究会副会长。



 

培育法治文化,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乡村振兴中,如何加强村庄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成为吴起刚目前关注的重点。

 

吴启刚的家乡黔东南州从江县高增乡高增村,高增村有个史料价值十分珍贵的传统乡规民约,立于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的《高增寨款碑》,它对于研究侗族文化和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均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很多民俗专家和民族法学家经常慕名前来高增村参观考察。遗憾的是《高增寨款碑》早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坏得片甲无存,大家因此往往扫兴而归。吴启刚对高增传统乡规民约《高增寨款碑》进行了梳理,并建议在原址重新立碑,通过传承侗族优秀传统文化助推乡村振兴,得到与会人员和村民的一致认同。

 

2022年年底,在他的带领和推动下,黔成起智律师与贵州省侗学研究会会员一同前往从江县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并与当地负责人组织召开了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会后,调研组一行驱车前往从江县占里村,实地查看文献陈列室的施工进度。春节期间,他倡议并主持召开了《高增村志》筹备编纂工作座谈会。

 

律所的律师逐渐受到影响,也通过各种方式投身到乡村振兴的队伍中。2023年2月,黔成起智涂飞燕律师前往乌当区水田镇罗庄村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活动中律师向村民们详细介绍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就《民法典》中的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使用、消费维权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并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解答。

 

2023年7月22日至26日,黔成起智支部党员和贵州省侗学会会员先后到江口县民和镇四宝村、松桃自治县长坪乡干沙坪村、碧江区云场坪镇路腊村等7个村寨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实地进行走访并开展座谈会,对各乡镇的乡村布局、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培育法治理念,助力精准扶贫 。2017年,省司法厅将从江县加勉乡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交给了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三年来,吴启刚每个月都要带队到从江县开展一次精准法律扶贫工作,每次驻点7天,这一干就是近4年。

 

吴启刚是少数民族,他熟悉当地的民风民俗,在参与精准法律援助的四年时间里,先后在加勉乡累计驻点252天,走访贫困农户87户,收集法律需求130条次,开展法律宣传授课14次,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题宣传33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1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38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参与调解3次,办理其他非诉讼案件12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3件涉及人数87人,为党委政府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10件,为脱贫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意见1次、审查合同20件,据不完全统计,涉及金额达1492871万元。

 

在吴启刚的带领下,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除了参加从江县加勉乡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外,同时还参加了贵阳市观山湖区和乌当区共48家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不定期开展送法进行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












 








宋迅:从心出发 用心呵护乡村青少年成长

 

怀着对贵州这片滋养我们土地的热爱,和对贵州乡村学子的牵挂,在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协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宋迅的带领下,深化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开启了关注贵州乡镇初中学生提升学习动力和塑造人生目标的“腾飞吧!少年”公益活动,并在2023年发展成为系列公益活动,其主要包含“腾飞吧!少年”校外实践、“腾飞”青年艺术公益画展、“腾飞”助学计划和“腾飞”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普法活动。

 

2023年6月24日,由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二届“腾飞”青年艺术公益画展在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开幕,邀请到共19位来自贵州大学及贵州师范大学的艺术生以及意大利留学艺术家周迪、贵州省美协综合画种艺委员会副主任谢偲,收集到国画类、油画类、综合类共计129幅艺术家作品,为贵州乡村孩子们的教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6月30日至7月2日,惟胜道律师事务所邀请栽麻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加利小学三所学校的26名学生来到贵阳游学,正式开启“腾飞吧!少年”第三季校外实践活动。孩子们用三天时间到了观山湖富民村镇银行、惟胜道律所、地质博物馆、钟书阁书店、贵阳赛点体育,学习金融、法律、地质知识,体验了橄榄球运动和高铁动车、城市地铁等现代交通工具。同时还安排同样来自贵州山村的郭律师和张海(贵州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画硕士研究生)给同学们做现场励志分享。

 

2023年8月11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迅、陈万莉等一行6人来到榕江县栽麻镇,对14名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到部分学生很难在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继续读高中读大学。8月30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正式发起第一期“腾飞”助学计划,通过律所积极呼吁延续爱心,共计11位爱心人士自愿参与到“腾飞”助学计划中,筹集89000元助学金,助力12位同学完成学业。

 

2023年9月19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客户管理部负责人王丹率队再次来到榕江县栽麻镇,尹姮律师、黄雅竹律所分别为加利小学、栽麻中学的同学们开展了三场未成年人保护《防校园霸凌防性侵》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从6月份画展到9月份普法讲座,这一场场公益活动从筹备到实施,在宋迅的带领下,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同志、行政团队和律师们即便工作多繁忙,也不敢有一丝懈怠,大家怀着对家乡的热爱和感恩去帮助乡村的孩子们去开阔视野、树立人生目标、激发内心学习动力,最终助力他们完成学业,让贵州乡村能有更多的高中生、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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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深化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头雁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效应”,增强行业凝聚力、归属感,紧紧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风采、树立新形象、担当新作为。

 

2023年9月,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发布《贵州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本届任期内,从带头增强政治站位、带头服务中心大局、带头践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头雁行动”。

 

“头雁律师”是指: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两专委”主任、副主任、委员,自2018年以来受省律师行业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律师(包括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及其他荣誉表彰的律师)及律师当中的“两代表一委员”。

 

今天,我们走进身边的头雁律师,了解他们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行动、收获与成长。

 

李俊: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做一家有温度的律所,架起法律与人民的桥梁,肩负起一家大型律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一直是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的理想与信念。

 

作为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李俊主任的带领下,在积极开展各项法律帮扶,真真正正地让法律知识的“活水”流进了大山的深处。

 

服务中心大局,做政府扶贫好帮手。“在新的一年中,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扶贫小组不忘初心,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扶贫工作中来,且不满足于现在的成绩,要立足于做好营盘乡扶贫攻坚战役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更力争借助营盘乡扶贫的契机,将法律宣讲扩展至水城县更多有需要的地方去……”2018年8月10日,贵州省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项目推进会上,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俊根据2017年的法治扶贫工作情况,如实地作经验交流发言。

 

2017年至2019年,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驻点帮扶地开展法律宣传授课1次,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题宣传24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5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参与人民调解15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34件涉及人数490人,为党委政府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20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23件,为脱贫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94件次,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走访贫困农户83户,收集法律需求35条次,驻点累计天数252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紧盯短板厚植乡村振兴法治根基,做乡村振兴的好帮手。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法治环境,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推进乡村法治宣传工作,一批特色普法宣传活动相继开展。

 

2023年3月,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在开阳县禾丰布依族苗族乡长红村开展的“点亮工程”与普法宣传工作,照亮了村里的道路,点亮了村民的法治意识。亮化工程是推进乡村振兴、解决村内道路照明短板的重要举措,更是为村民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

 

2023年5月,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组织部分律师到观山湖区金华镇20个村居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会上,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王靖、叶君、张远虎等律师对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其中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婚姻家庭纠纷、家庭财产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实践中的部分案例解答村委、村民等的法律咨询。

 

2023年5月29日,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李志丹、吴雨沙、杜泽伟三位青年律师受贵州广播电视台生态·乡村频道(第五频道)邀请,对关于三农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展开了专业解答。“农村家庭户籍全部迁到城市后,其土地承包权会被收回吗?”“农村人口如何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合作社可以对外投资吗?”,三位律师分别就农民专业合作、农村自建房、涉农土地三方面的常见法律问题与主持人展开了积极交流。

 

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助力贵州乡村振兴,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

 

吴启刚:热心公益回馈家乡 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近年来,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启刚的带领律所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工作中。吴启刚既是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同时也是贵州省侗学研究会副会长。

 

培育法治文化,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乡村振兴中,如何加强村庄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成为吴起刚目前关注的重点。

 

吴启刚的家乡黔东南州从江县高增乡高增村,高增村有个史料价值十分珍贵的传统乡规民约,立于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的《高增寨款碑》,它对于研究侗族文化和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均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很多民俗专家和民族法学家经常慕名前来高增村参观考察。遗憾的是《高增寨款碑》早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坏得片甲无存,大家因此往往扫兴而归。吴启刚对高增传统乡规民约《高增寨款碑》进行了梳理,并建议在原址重新立碑,通过传承侗族优秀传统文化助推乡村振兴,得到与会人员和村民的一致认同。

 

2022年年底,在他的带领和推动下,黔成起智律师与贵州省侗学研究会会员一同前往从江县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并与当地负责人组织召开了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会后,调研组一行驱车前往从江县占里村,实地查看文献陈列室的施工进度。春节期间,他倡议并主持召开了《高增村志》筹备编纂工作座谈会。

 

律所的律师逐渐受到影响,也通过各种方式投身到乡村振兴的队伍中。2023年2月,黔成起智涂飞燕律师前往乌当区水田镇罗庄村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活动中律师向村民们详细介绍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就《民法典》中的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使用、消费维权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并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解答。

 

2023年7月22日至26日,黔成起智支部党员和贵州省侗学会会员先后到江口县民和镇四宝村、松桃自治县长坪乡干沙坪村、碧江区云场坪镇路腊村等7个村寨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实地进行走访并开展座谈会,对各乡镇的乡村布局、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培育法治理念,助力精准扶贫 。2017年,省司法厅将从江县加勉乡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交给了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三年来,吴启刚每个月都要带队到从江县开展一次精准法律扶贫工作,每次驻点7天,这一干就是近4年。

 

吴启刚是少数民族,他熟悉当地的民风民俗,在参与精准法律援助的四年时间里,先后在加勉乡累计驻点252天,走访贫困农户87户,收集法律需求130条次,开展法律宣传授课14次,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题宣传33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1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38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参与调解3次,办理其他非诉讼案件12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3件涉及人数87人,为党委政府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10件,为脱贫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意见1次、审查合同20件,据不完全统计,涉及金额达1492871万元。

 

在吴启刚的带领下,贵州黔成起智律师事务所除了参加从江县加勉乡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外,同时还参加了贵阳市观山湖区和乌当区共48家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不定期开展送法进行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

 

宋迅:从心出发 用心呵护乡村青少年成长

 

怀着对贵州这片滋养我们土地的热爱,和对贵州乡村学子的牵挂,在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协贵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宋迅的带领下,深化推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开启了关注贵州乡镇初中学生提升学习动力和塑造人生目标的“腾飞吧!少年”公益活动,并在2023年发展成为系列公益活动,其主要包含“腾飞吧!少年”校外实践、“腾飞”青年艺术公益画展、“腾飞”助学计划和“腾飞”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普法活动。

 

2023年6月24日,由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二届“腾飞”青年艺术公益画展在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开幕,邀请到共19位来自贵州大学及贵州师范大学的艺术生以及意大利留学艺术家周迪、贵州省美协综合画种艺委员会副主任谢偲,收集到国画类、油画类、综合类共计129幅艺术家作品,为贵州乡村孩子们的教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6月30日至7月2日,惟胜道律师事务所邀请栽麻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加利小学三所学校的26名学生来到贵阳游学,正式开启“腾飞吧!少年”第三季校外实践活动。孩子们用三天时间到了观山湖富民村镇银行、惟胜道律所、地质博物馆、钟书阁书店、贵阳赛点体育,学习金融、法律、地质知识,体验了橄榄球运动和高铁动车、城市地铁等现代交通工具。同时还安排同样来自贵州山村的郭律师和张海(贵州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画硕士研究生)给同学们做现场励志分享。

 

2023年8月11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迅、陈万莉等一行6人来到榕江县栽麻镇,对14名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到部分学生很难在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继续读高中读大学。8月30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正式发起第一期“腾飞”助学计划,通过律所积极呼吁延续爱心,共计11位爱心人士自愿参与到“腾飞”助学计划中,筹集89000元助学金,助力12位同学完成学业。

 

2023年9月19日,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客户管理部负责人王丹率队再次来到榕江县栽麻镇,尹姮律师、黄雅竹律所分别为加利小学、栽麻中学的同学们开展了三场未成年人保护《防校园霸凌防性侵》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从6月份画展到9月份普法讲座,这一场场公益活动从筹备到实施,在宋迅的带领下,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同志、行政团队和律师们即便工作多繁忙,也不敢有一丝懈怠,大家怀着对家乡的热爱和感恩去帮助乡村的孩子们去开阔视野、树立人生目标、激发内心学习动力,最终助力他们完成学业,让贵州乡村能有更多的高中生、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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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 律师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2号)要求,经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协会推荐20名,市(州)律师协会推荐30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初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4日 贵州省律师行业 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   贵阳市(15人) 屈超勇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汪晓迅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李  嫣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吴飞鹏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李  量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陈仕菊   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秦开洪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张光燕    贵州本来律师事务所 张格彬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 邵  筱   贵州行致恒律师事务所 袁小伟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岳成园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遵义市(6人) 罗孝堂   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吴佳洪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胡敏琴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张  辉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朱玲慧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三、六盘水市(4人) 王光凤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 陶  健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张春华    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 罗朝敏    贵州无争律师事务所 四、安顺市(4人) 彭斌荣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杨云蕾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张雪滢   贵州同舆律师事务所 邹冰洁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五、毕节市(5人) 姜桢祥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 陇  康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 陈  静    贵州辅治律师事务所 左秀柒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潘秦友   贵州贵达(金沙)律师事务所 六、铜仁市(4人) 张治勇    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 任海军    贵州仁士律师事务所 桂军华    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 石  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七、黔东南州(5人) 吴光妮   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 龚经涛    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杨绍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黄雪刚   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 八、黔南州(3人) 郭成皋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代永红    贵州君瑜律师事务所 曾韵梦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 九、黔西南州(4人) 陈照军   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 张仁刚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李  锐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江永林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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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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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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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解读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四十二条—四十四条)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计八章六十七条,依次为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为便于贵州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充分理解和正确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省律协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特组织编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条文理解与运用读本》,以辅助实务理解与运用。省律协将对读本内容进行系列宣传,以期推动律师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   第四十二条 (解读作者:李家睿,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贵达(铜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条文内容】   第四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按照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对集体财产产生的收益分配顺序,如何使用分配。   【条文解读】   一、立法目的是规范分配顺序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的分配顺序,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可持续发展,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受集体经济带来的成果。   二、当年收益分配顺序   依章程提取公益公积金,公益公积金不是法定的,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章程约定的;需要注意的是,章程应当对公益公积金的提取进行约定,防止少数人把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向成员分配收益,也要防止基层组织软弱时出现小农思想死灰复燃,在“大民主”思路主导下把集体收益分完分净、不留下任何公益公积金,再次出现“空壳村”,影响农村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应当恪守诚信、依法偿还债务,把清偿债务义务置于成员分配之前,避免相关人员为了“拉选票”、笼络成员,将应偿债的收益优先分配给成员,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誉和长期发展。   农业农村部在2020年11月4日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在第四十三至四十五条专门就集体收益如何使用、分配作出了指引,实践中可参考通知中章程的条款进行完善。   【实践应用】 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章程中设定收益分配时,要平衡集体发展和成员收益,明确量化标准,确保分配过程中公平公正,让成员享受到发展红利。   第四十三条 (解读作者:李家睿,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贵达(铜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条文内容】   第四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实现集体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财产的管理方法、管理目的;同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农村集体财产进行精细化管理。   【条文解读】 一、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加强集体财产管理的义务,通过建立并落实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实现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加强集体财产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落实相应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让成员清楚明白的知晓集体财产的使用情况。   二、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的权利   本条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细化为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要求。 【实践应用】 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财产的责任意识,明确法律规范,从制度上、法律上、章程上保障集体经济财产保值增值、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解读作者:胡倩,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巨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条文内容】   第四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也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   集体所有的资金不得存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财务管理的措施,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工作可以采用的方式,并特别规定集体资金不得存在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禁止公款私存,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安全。   【条文解读】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标准   本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制定、并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规定了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财务管理等事项;财政部制定并于2024年1月1日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费用、收益及分配、开机报告、会计科目及报表等进行了规范。   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财务会计数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利益的直接体现,也是经营管理及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制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是经济组织稳健发展的基础。   二、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方式方法   由于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极度专业性,而且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水平、资产规模差异极大,本法第二款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决定会计工作的开展方式。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依法采取下列一种方式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一)设置会计机构;(二)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三)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符合自身需求的会计工作模式。   鉴于我省农村总体上处于欠发达状态,总体资产规模特别是敏感的经营性资产规模不大,完成专业会计工作存在难度,故委托记账较为常见。委托代理记账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依法设立中介机构,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记账工作,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主体。   三、禁止公款私存。   公款私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党内法规、会计法、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甚至刑法等均予以禁止,将集体公有的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的行为,可能引发各种行政责任、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也是导致相关人员承担责任、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重要方面。   本条明文规定后,能避免在艰苦的农村工作条件下,发生相关人员图一时方便等原因将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的错误。   【实践应用】   本条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便于设置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及时性,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健运营和成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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