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banner banner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聚焦|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sxh@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聚焦|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司法厅律师处
  • 发布时间:2023-11-09 11:09
  • 访问量:883

【概要描述】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贵州省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在贵州省内;

 

(3)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4)已在贵州省行政区划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或者已经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确定实习意向的人员;

 

(5)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合格,即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对贵州放宽分数线降30分(含30分)的分数,不执行放宽政策的地区,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降50分(含50分)的分数;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可以视为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合格;

 

(6)品行良好;

 

(7)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12348.guizhou.gov.cn/website/gzjczyhzks/220711BR7HBG12A8/index.html),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贵州省内的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学历查询→本人查询→进入学信档案    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下载)

 

(5)2023年度或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成绩单;

 

(6)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的实习合同或实习意向协议;

 

(7)两寸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合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3年12月上旬在贵阳市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信息详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30日9时至12月4日23时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试卷共一张,总分100分。采用闭卷纸笔答题方式。

 

(二)考试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三)试题类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第二阶段考试的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2023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达不到60分的,考试成绩视为不合格。

 









六、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考试试卷实行全省统一评卷。考试结束后3日内,应试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如下:https://12348.guizhou.gov.cn/website/gzjczyhzks/220711BR7HBG12A8/index.html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省司法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申请一次。复查结果自收到复查申请10日内予以回复,回复结果为最终意见并将通过考试系统予以反馈。

 

达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向参加报名时的市(州)司法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申领考试合格证。

 









七、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自带考试用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试区域实行考务安全管理,应试人员须提前到达考点,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安检后入场;

 

(三)应试人员考试时,除准考证和身份证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如手机、电子产品、书籍、稿纸等)进入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八、其他事项








(一)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第二阶段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二)贵州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按照《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指南》的要求及我省现行政策,可申请执业;

 

(四)涉及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宜,可向省司法厅和各市(州)司法局电话咨询;

 

(五)本公告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贵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咨询电话









贵州省司法厅0851——85559176

 

贵阳市司法局0851——87989600

 

遵义市司法局0851——28225879

 

六盘水市司法局0858——8222554

 

安顺市司法局0851——33228521

 

毕节市司法局0857——8236177

 

铜仁市司法局0856——5223619

 

黔南州司法局0854——8232292

 

黔东南州司法局0855——8566506

 

黔西南州司法局0859——3666529

 

 

贵州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8日




聚焦|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概要描述】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贵州省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在贵州省内;

 

(3)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4)已在贵州省行政区划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或者已经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确定实习意向的人员;

 

(5)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合格,即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对贵州放宽分数线降30分(含30分)的分数,不执行放宽政策的地区,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降50分(含50分)的分数;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可以视为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合格;

 

(6)品行良好;

 

(7)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12348.guizhou.gov.cn/website/gzjczyhzks/220711BR7HBG12A8/index.html),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贵州省内的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学历查询→本人查询→进入学信档案    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下载)

 

(5)2023年度或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成绩单;

 

(6)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的实习合同或实习意向协议;

 

(7)两寸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合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3年12月上旬在贵阳市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信息详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30日9时至12月4日23时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试卷共一张,总分100分。采用闭卷纸笔答题方式。

 

(二)考试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三)试题类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第二阶段考试的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2023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达不到60分的,考试成绩视为不合格。

 









六、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考试试卷实行全省统一评卷。考试结束后3日内,应试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如下:https://12348.guizhou.gov.cn/website/gzjczyhzks/220711BR7HBG12A8/index.html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省司法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申请一次。复查结果自收到复查申请10日内予以回复,回复结果为最终意见并将通过考试系统予以反馈。

 

达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向参加报名时的市(州)司法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申领考试合格证。

 









七、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自带考试用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试区域实行考务安全管理,应试人员须提前到达考点,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安检后入场;

 

(三)应试人员考试时,除准考证和身份证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如手机、电子产品、书籍、稿纸等)进入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八、其他事项








(一)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第二阶段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二)贵州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按照《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指南》的要求及我省现行政策,可申请执业;

 

(四)涉及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宜,可向省司法厅和各市(州)司法局电话咨询;

 

(五)本公告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贵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咨询电话









贵州省司法厅0851——85559176

 

贵阳市司法局0851——87989600

 

遵义市司法局0851——28225879

 

六盘水市司法局0858——8222554

 

安顺市司法局0851——33228521

 

毕节市司法局0857——8236177

 

铜仁市司法局0856——5223619

 

黔南州司法局0854——8232292

 

黔东南州司法局0855——8566506

 

黔西南州司法局0859——3666529

 

 

贵州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8日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司法厅律师处
  • 发布时间:2023-11-09 11:09
  • 访问量:883
详情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贵州省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在贵州省内;

 

(3)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4)已在贵州省行政区划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或者已经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确定实习意向的人员;

 

(5)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合格,即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对贵州放宽分数线降30分(含30分)的分数,不执行放宽政策的地区,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降50分(含50分)的分数;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可以视为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合格;

 

(6)品行良好;

 

(7)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12348.guizhou.gov.cn/website/gzjczyhzks/220711BR7HBG12A8/index.html),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贵州省内的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学历查询→本人查询→进入学信档案    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下载)

 

(5)2023年度或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成绩单;

 

(6)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的实习合同或实习意向协议;

 

(7)两寸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合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3年12月上旬在贵阳市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信息详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30日9时至12月4日23时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试卷共一张,总分100分。采用闭卷纸笔答题方式。

 

(二)考试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三)试题类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第二阶段考试的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2023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达不到60分的,考试成绩视为不合格。

 

六、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考试试卷实行全省统一评卷。考试结束后3日内,应试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如下:https://12348.guizhou.gov.cn/website/gzjczyhzks/220711BR7HBG12A8/index.html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省司法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申请一次。复查结果自收到复查申请10日内予以回复,回复结果为最终意见并将通过考试系统予以反馈。

 

达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向参加报名时的市(州)司法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申领考试合格证。

 

七、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自带考试用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试区域实行考务安全管理,应试人员须提前到达考点,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安检后入场;

 

(三)应试人员考试时,除准考证和身份证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如手机、电子产品、书籍、稿纸等)进入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八、其他事项

(一)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第二阶段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二)贵州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按照《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指南》的要求及我省现行政策,可申请执业;

 

(四)涉及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宜,可向省司法厅和各市(州)司法局电话咨询;

 

(五)本公告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贵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咨询电话

贵州省司法厅0851——85559176

 

贵阳市司法局0851——87989600

 

遵义市司法局0851——28225879

 

六盘水市司法局0858——8222554

 

安顺市司法局0851——33228521

 

毕节市司法局0857——8236177

 

铜仁市司法局0856——5223619

 

黔南州司法局0854——8232292

 

黔东南州司法局0855——8566506

 

黔西南州司法局0859——3666529

 

 

贵州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8日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4
09-09
小黑点

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查看详情
2024
09-11
小黑点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024年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4年第八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出席会议,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省律师协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及公报和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公报。传达学习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委两新工委、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更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委工作部署要求,把学习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全体律师系统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力量。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将通过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等多样化的方式,加强“头雁律师”对全会精神的学习,引领增强学习成效。二要发挥行业优势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结合律师行业特点,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多举措宣传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新进展、新成效,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增强法律服务能力、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助力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展现贵州律师新担当、新作为。三要提升能力本领更好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引导全省广大律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事”,永葆人民律师本色,把党和人民满意作为价值追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增强战略思维和“远视”能力,找准新形势下法律服务的切入点和立足点,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护航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   会议还通报、讨论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查看详情
2024
09-04
小黑点

《贵州律师》2024年第2期杂志发布啦!

https://book.yunzhan365.com/ihhsp/shtn/mobile/index.html#p=1
查看详情
2024
08-30
小黑点

省律协金融财税委、遵义市律协将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您参加!

为提升律师民事金融案件业务能力,探讨相关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省律协金融财税专业委员会、遵义市律师协会将于2024年9月7日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授课分享,欢迎广大律师参与。   具体安排及报名二维码见下图:
查看详情
2024
08-30
小黑点

贵州律师服务数字经济抢新机工作推进座谈会召开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律师在数字经济法律服务领域的关键作用,8月29日,在“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举办期间,省律师协会召开贵州律师服务数字经济抢新机工作推进座谈会。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监事长朱山,贵州省大数据律师服务团、省律协大数据委、安顺市律协大数据委部分成员参加座谈会。 白敏、朱山强调,律师在数字经济时代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次“数博会”为致力于数字经济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机会,全省律师要“动起来、学起来、干起来”,加强沟通协作、分享数据服务经验,拥抱新技术、新理念,提升专业能力、深耕数据蓝海,共同推动我省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数字资产、数据治理、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结合数字经济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提出“紧抓数据资源、积极融入数据治理全流程”“利用新技术助力律师提供数据服务”“律所与数据平台合作、促进青年律师融入数据服务”“积极孵化培育创业型企业数据产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制定”“打通数据环节、转换角色理念、依托传统业务开拓涉数业务”等一系列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本次座谈会为全省律师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贵州律师行业将以更加专业的技能、更加高效的服务,为新时代数字经济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查看详情
2024
08-30
小黑点

《法治日报》刊文 | 讲好律师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贵州律师行业多举措推动宣传工作见行见效

8月29日,《法治日报》刊发了《讲好律师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贵州律师行业多举措推动宣传工作见行见效》的文章,全文如下:   贵州省律师协会通过连续六年发布行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展现广大律师在政治、经济、公益等相关领域中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通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报道,介绍如何以律师力量助力贵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贵州省律师协会以立体化、交叉式、常态性的宣传方式,让广大律师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良好社会形象深入人心。   在全国律协的坚强领导下,在贵州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为更好展现贵州省律师行业工作的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贵州省律师协会从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上率下、提升宣传质效三个方面着手,多措并举推动宣传工作见行见效。   完善工作机制   “现将《2024年7月各市(州)律协报送贵州省律协新闻信息、视频信息完成情况表》发给各位会长……”8月2日,贵州省律师协会宣传部负责人循例,向各市(州)律师协会会长告知上月信息报送情况,进一步促成领导带头、全员共同参与的贵州省律师行业良好宣传局面。   贵州省律师协会不断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统筹谋划,不定期组织省、各市(州)律师协会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以及宣传工作人员,召开宣传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宣传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全力确保各项宣传任务高效推进。   贵州省律师协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律师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贵州律师〉增加“电子期刊”出版方式的方案》等相关文件,对宣传工作进行明确部署和安排;制定信息报送任务分配表,明确各市(州)律师协会每月最低报送数,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因素之一;鼓励各市(州)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上报视频、散文等,丰富信息宣传形式,推动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构建宣传格局   为在贵州省律师行业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宣传氛围,贵州省律师协会广泛发动全省各级律师协会及其专委会、律师事务所的力量,持续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逐步建成包含市(州)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通讯员共82人的宣传队伍,邀请专业媒体人就提升写作能力、掌握摄影技巧等相关内容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其“看家本领”;鼓励市(州)律师协会给予通讯员指导和帮助,由宣传工作人员提出修改意见,相关领导指导定稿和报送,不断建立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省律师协会牵头、市(州)律师协会支持配合、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在2024年贵州省律师行业宣传业务培训会上,以“短视频策划制作与创新”等为主题的分享助力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升级;在《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表彰全省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中,18个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贵州省律师协会积极建立人人都是行业“宣传员”的联动机制,努力做到人人都是行业宣传工作者。   提升宣传质效   贵阳市南明区律师行业党委围绕“红色领航·法治护航”主题,深入挖掘律师行业特色,积极宣传律师助力法治建设、服务民生的生动实践;白云区律师行业深入挖掘党员律师志愿服务特色,积极宣传律师投身法治建设、助力平安建设的工作成果。   随着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贵州省律师协会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平台和渠道,努力实现律师行业工作宣传有声有色。   贵州省律师协会从开展主题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深挖基层典型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传播平台,坚持平台建设和内容供给相结合;通过权威媒体宣传,报道贵州省律师行业工作动态、发展成效,有力彰显律师工作社会价值;注重内外宣传配合,加强与全国律协、贵州省司法厅以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扩大“朋友圈”、共享“资源池”,讲好新时代律师故事的贵州篇章。   贵州省律师协会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人民律师为人民”等多个系列报道;在权威媒体推出《贵州律协完善青年律师培养机制打好帮助青年律师成长“组合拳”》等多篇报道;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委网信办的指导下,推荐6名律师担任2024年度贵州省网络普法志愿者。   贵州省律师协会抓部署、抓队伍、抓关键,让宣传工作的目的意义、相关举措等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内广为人知,逐步实现社会各界从“要我关注律师工作”到“我要关注律师工作”的转变。   下一步,贵州省律师协会将继续突出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策划、细化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律师执业尊荣感,进一步讲好贵州律师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助力实现以律师之力护航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