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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联合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省律协两中心
- 来源:省律协两中心
- 发布时间:2024-01-26 15:50
- 访问量:1000
【概要描述】
2024年1月18日下午,第七届省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在省律协联合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省律协副会长朱浩兴,省律协副会长高竞鹏,复查委主任陈会琪、惩戒委主任戴国忠及委员参加会议,省律协监事会监事桂艳列席会议。会议由陈会琪主持。
会上,白敏强调了复查委和惩戒委联合召开本次会议的必要性及工作重点。她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她指出,当前是我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时期,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规范执业尤其重要,惩戒委必须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规执业行为零容忍,同时,复查是惩戒的救济手段和救济程序,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享有的权利,复查委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阶段的机制体制。两个专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有利于总结经验,促进律师执业行为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全体委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共同维护好律师行业的风清气正。
朱浩兴指出,惩戒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要注重防患于未然。两个专委会肩负重担,在开展惩戒工作中要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复查作为惩戒的救济程序,其目的和宗旨与惩戒是统一的,工作中应勤勉尽责。
高竞鹏指出,惩戒是为了规范和引领律师执业,达到警示作用,要通过走访调研,发现问题,加强可行计划的落实。复查委、惩戒委要践行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协提出的“头雁行动”,积极发挥“头雁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全体委员紧密团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会上,对《第六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复查委工作总结》《第六届贵州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工作总结》《贵州省律师协会投诉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了通报;参会委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总结经验,共同谋划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领导为复查委、惩戒委委员颁发证书。
最后,监事会监事桂艳发表监事意见,本次会议的程序和内容符合省律协章程及相关规定。
省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联合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概要描述】
2024年1月18日下午,第七届省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在省律协联合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省律协副会长朱浩兴,省律协副会长高竞鹏,复查委主任陈会琪、惩戒委主任戴国忠及委员参加会议,省律协监事会监事桂艳列席会议。会议由陈会琪主持。
会上,白敏强调了复查委和惩戒委联合召开本次会议的必要性及工作重点。她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她指出,当前是我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时期,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规范执业尤其重要,惩戒委必须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规执业行为零容忍,同时,复查是惩戒的救济手段和救济程序,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享有的权利,复查委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阶段的机制体制。两个专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有利于总结经验,促进律师执业行为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全体委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共同维护好律师行业的风清气正。
朱浩兴指出,惩戒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要注重防患于未然。两个专委会肩负重担,在开展惩戒工作中要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复查作为惩戒的救济程序,其目的和宗旨与惩戒是统一的,工作中应勤勉尽责。
高竞鹏指出,惩戒是为了规范和引领律师执业,达到警示作用,要通过走访调研,发现问题,加强可行计划的落实。复查委、惩戒委要践行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协提出的“头雁行动”,积极发挥“头雁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全体委员紧密团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会上,对《第六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复查委工作总结》《第六届贵州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工作总结》《贵州省律师协会投诉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了通报;参会委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总结经验,共同谋划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领导为复查委、惩戒委委员颁发证书。
最后,监事会监事桂艳发表监事意见,本次会议的程序和内容符合省律协章程及相关规定。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省律协两中心
- 来源:省律协两中心
- 发布时间:2024-01-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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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下午,第七届省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在省律协联合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省律协副会长朱浩兴,省律协副会长高竞鹏,复查委主任陈会琪、惩戒委主任戴国忠及委员参加会议,省律协监事会监事桂艳列席会议。会议由陈会琪主持。
会上,白敏强调了复查委和惩戒委联合召开本次会议的必要性及工作重点。她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她指出,当前是我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时期,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规范执业尤其重要,惩戒委必须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规执业行为零容忍,同时,复查是惩戒的救济手段和救济程序,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享有的权利,复查委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阶段的机制体制。两个专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有利于总结经验,促进律师执业行为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全体委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共同维护好律师行业的风清气正。
朱浩兴指出,惩戒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要注重防患于未然。两个专委会肩负重担,在开展惩戒工作中要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复查作为惩戒的救济程序,其目的和宗旨与惩戒是统一的,工作中应勤勉尽责。
高竞鹏指出,惩戒是为了规范和引领律师执业,达到警示作用,要通过走访调研,发现问题,加强可行计划的落实。复查委、惩戒委要践行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协提出的“头雁行动”,积极发挥“头雁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全体委员紧密团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会上,对《第六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复查委工作总结》《第六届贵州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工作总结》《贵州省律师协会投诉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了通报;参会委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总结经验,共同谋划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领导为复查委、惩戒委委员颁发证书。
最后,监事会监事桂艳发表监事意见,本次会议的程序和内容符合省律协章程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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