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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青年律师“选评树立”工作今日启动,期待您的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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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青年律师“选评树立”工作今日启动,期待您的参选!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师行业党办
  • 发布时间:2024-05-17 15:54
  • 访问量:999

【概要描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要求,引领贵州省律师行业发展方向,树立贵州省青年律师标杆典范,激励广大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在青年律师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贵州省律师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全省青年律师“选评树立”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1.参选律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贵州省内律所连续执业满五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正式执业);

 

3.从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自执业起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选树内容










1.最美青年党员律师(15名):

积极参与律师行业、律所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管理、律所管理、律师工作中以身作则,甘于奉献,恪尽职守,获得律协、律所、群众高度认可和好评的。

 

 2.最美乡村振兴律师(15名):

积极参加法治扶贫活动,为维护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提供公益服务,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服务,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群众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能有效预防和避免村(社区)集体、个人的重大损失,得到村(居)委会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工作突出的。

 

3.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15名):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捐资助学、法律宣讲等工作,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4.最美公益律师(15名):

扶弱助困,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5年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且案件质量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历年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0件),或者主动保障和维护职工、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信访群众等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

 










三、选树程序










1.申报、推荐阶段(5月17日-5月26日):执业律师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律所党组织(无党组织的向所在律所)自行申报,经律所党组织(律所)研究后向所属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申报。法律援助律师、两公律师由各市(州)律师协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荐。

 

2.初评、审核阶段(5月27日-6月2日):各市(州)律师协会从推荐对象中择优确定本市(州)推荐对象、分别报同级律师行业党委审核同意后,以市(州)律师协会名义报送省律师协会审核。

 

3.评定阶段(6月3日-6月16日):省律师协会对各市(州)报送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报省律师行业党委复核确定拟推荐选树对象名单,报省司法厅、团省委审定。

 

4.集中公示阶段(6月17日-6月23日):经省司法厅、团省委审定后,对拟选树对象名单在贵州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公告、宣传阶段(6月24日-7月底):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选树决定进行通报,为选树对象分别颁发“最美青年党员律师”“最美乡村振兴律师”“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最美公益律师”证书、奖杯。

 










四、选树要求










1.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并向各市、州律师协会以书面、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以下参评资料。

 

2.参选资料:

(1)贵州省律师行业“最美青年党员律师”“最美乡村振兴律师”“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 “最美公益律师”评选申报表;

 

(2)本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3)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获奖证书、表彰证明文件复印件;

 

(4)从事公益活动或者承办案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5)人物事迹材料及图片。总字数不超过2500字,写明详细事迹、典型案例和工作成绩,突出生动性、可读性和典型性,可同时报送工作照(附图片文字说明)。

 

3.报送方式:

请报送至您所在市州的律师协会





贵州省青年律师“选评树立”工作今日启动,期待您的参选!

【概要描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要求,引领贵州省律师行业发展方向,树立贵州省青年律师标杆典范,激励广大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在青年律师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贵州省律师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全省青年律师“选评树立”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1.参选律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贵州省内律所连续执业满五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正式执业);

 

3.从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自执业起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选树内容










1.最美青年党员律师(15名):

积极参与律师行业、律所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管理、律所管理、律师工作中以身作则,甘于奉献,恪尽职守,获得律协、律所、群众高度认可和好评的。

 

 2.最美乡村振兴律师(15名):

积极参加法治扶贫活动,为维护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提供公益服务,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服务,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群众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能有效预防和避免村(社区)集体、个人的重大损失,得到村(居)委会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工作突出的。

 

3.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15名):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捐资助学、法律宣讲等工作,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4.最美公益律师(15名):

扶弱助困,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5年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且案件质量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历年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0件),或者主动保障和维护职工、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信访群众等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

 










三、选树程序










1.申报、推荐阶段(5月17日-5月26日):执业律师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律所党组织(无党组织的向所在律所)自行申报,经律所党组织(律所)研究后向所属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申报。法律援助律师、两公律师由各市(州)律师协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荐。

 

2.初评、审核阶段(5月27日-6月2日):各市(州)律师协会从推荐对象中择优确定本市(州)推荐对象、分别报同级律师行业党委审核同意后,以市(州)律师协会名义报送省律师协会审核。

 

3.评定阶段(6月3日-6月16日):省律师协会对各市(州)报送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报省律师行业党委复核确定拟推荐选树对象名单,报省司法厅、团省委审定。

 

4.集中公示阶段(6月17日-6月23日):经省司法厅、团省委审定后,对拟选树对象名单在贵州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公告、宣传阶段(6月24日-7月底):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选树决定进行通报,为选树对象分别颁发“最美青年党员律师”“最美乡村振兴律师”“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最美公益律师”证书、奖杯。

 










四、选树要求










1.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并向各市、州律师协会以书面、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以下参评资料。

 

2.参选资料:

(1)贵州省律师行业“最美青年党员律师”“最美乡村振兴律师”“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 “最美公益律师”评选申报表;

 

(2)本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3)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获奖证书、表彰证明文件复印件;

 

(4)从事公益活动或者承办案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5)人物事迹材料及图片。总字数不超过2500字,写明详细事迹、典型案例和工作成绩,突出生动性、可读性和典型性,可同时报送工作照(附图片文字说明)。

 

3.报送方式:

请报送至您所在市州的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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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要求,引领贵州省律师行业发展方向,树立贵州省青年律师标杆典范,激励广大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在青年律师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贵州省律师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全省青年律师“选评树立”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1.参选律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贵州省内律所连续执业满五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正式执业);

 

3.从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自执业起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选树内容

1.最美青年党员律师(15):

积极参与律师行业、律所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管理、律所管理、律师工作中以身作则,甘于奉献,恪尽职守,获得律协、律所、群众高度认可和好评的。

 

 2.最美乡村振兴律师(15名):

积极参加法治扶贫活动,为维护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提供公益服务,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服务,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群众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能有效预防和避免村(社区)集体、个人的重大损失,得到村(居)委会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工作突出的。

 

3.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15名):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捐资助学、法律宣讲等工作,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4.最美公益律师(15名):

扶弱助困,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5年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且案件质量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历年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0件),或者主动保障和维护职工、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信访群众等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

 

三、选树程序

1.申报、推荐阶段(5月17日-5月26日):执业律师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律所党组织(无党组织的向所在律所)自行申报,经律所党组织(律所)研究后向所属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申报。法律援助律师、两公律师由各市(州)律师协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荐。

 

2.初评、审核阶段(5月27日-6月2日):各市(州)律师协会从推荐对象中择优确定本市(州)推荐对象、分别报同级律师行业党委审核同意后,以市(州)律师协会名义报送省律师协会审核。

 

3.评定阶段(6月3日-6月16日):省律师协会对各市(州)报送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报省律师行业党委复核确定拟推荐选树对象名单,报省司法厅、团省委审定。

 

4.集中公示阶段(6月17日-6月23日):经省司法厅、团省委审定后,对拟选树对象名单在贵州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公告、宣传阶段(6月24日-7月底):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选树决定进行通报,为选树对象分别颁发“最美青年党员律师”“最美乡村振兴律师”“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最美公益律师”证书、奖杯。

 

四、选树要求

1.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并向各市、州律师协会以书面、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以下参评资料。

 

2.参选资料:

(1)贵州省律师行业“最美青年党员律师”“最美乡村振兴律师”“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 “最美公益律师”评选申报表;

 

(2)本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3)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获奖证书、表彰证明文件复印件;

 

(4)从事公益活动或者承办案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5)人物事迹材料及图片。总字数不超过2500字,写明详细事迹、典型案例和工作成绩,突出生动性、可读性和典型性,可同时报送工作照(附图片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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