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贵州亮出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xzlbs@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xh.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贵州亮出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发布
  • 发布时间:2024-06-05 16:39
  • 访问量:441

【概要描述】
6月3日,据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3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消息,2023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持续厚植了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





 

















空气质量方面






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6%。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7%。









 








水环境质量方面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14条主要河流222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9.1%;24个重要湖(库)水质类别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有23个;23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9个中心城市26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151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4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中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97.9%。









 








声环境质量方面






9个中心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6分贝,区域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7.7分贝;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100%,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3.2%。













 








生态质量方面






全省生态质量指数值为70.67,生态质量为一类,生态质量保持稳定。生态质量为一类的县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3.2%,二类的县域面积占46.2%,三类的县域面积占0.6%。









 








土壤及辐射环境方面






根据2023年全省开展的359个土壤监测点位评价结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024年,贵州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守底线、防风险、出新绩、促发展总体思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积极推进美丽贵州建设,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纵深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和固废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五场标志性战役,深入实施白酒产业、磷污染、锰污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工业园区环境治理七个专项攻坚行动,围绕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业固废综合治理、重点河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攻坚突破,下大力解决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决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继续抓好赤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和松桃锰污染治理;采取调度督办、验收销号、追责问责、拍摄警示片等方式,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有序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高质量发展构筑牢固的绿色防线。









 








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和正确处理好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五个重大关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优化、引领和倒逼作用,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围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三合一”改革和环境影响“预评估”,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和环评要素保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示范创建






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发展基础,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让生态要素成为生产要素、生态优势成为发展优势、生态财富变成经济财富。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编制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健全美丽贵州建设保障体系






持续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健全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体系,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等改革。制定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美丽贵州推进落实机制。创新办好2024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系列研讨活动。采取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聚焦全省重点领域强化环境问题科技攻关,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为推进美丽贵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贵州亮出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概要描述】
6月3日,据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3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消息,2023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持续厚植了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





 

















空气质量方面






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6%。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7%。









 








水环境质量方面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14条主要河流222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9.1%;24个重要湖(库)水质类别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有23个;23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9个中心城市26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151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4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中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97.9%。









 








声环境质量方面






9个中心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6分贝,区域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7.7分贝;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100%,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3.2%。













 








生态质量方面






全省生态质量指数值为70.67,生态质量为一类,生态质量保持稳定。生态质量为一类的县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3.2%,二类的县域面积占46.2%,三类的县域面积占0.6%。









 








土壤及辐射环境方面






根据2023年全省开展的359个土壤监测点位评价结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024年,贵州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守底线、防风险、出新绩、促发展总体思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积极推进美丽贵州建设,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纵深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和固废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五场标志性战役,深入实施白酒产业、磷污染、锰污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工业园区环境治理七个专项攻坚行动,围绕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业固废综合治理、重点河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攻坚突破,下大力解决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决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继续抓好赤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和松桃锰污染治理;采取调度督办、验收销号、追责问责、拍摄警示片等方式,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有序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高质量发展构筑牢固的绿色防线。









 








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和正确处理好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五个重大关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优化、引领和倒逼作用,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围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三合一”改革和环境影响“预评估”,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和环评要素保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示范创建






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发展基础,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让生态要素成为生产要素、生态优势成为发展优势、生态财富变成经济财富。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编制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健全美丽贵州建设保障体系






持续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健全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体系,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等改革。制定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美丽贵州推进落实机制。创新办好2024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系列研讨活动。采取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聚焦全省重点领域强化环境问题科技攻关,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为推进美丽贵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发布
  • 发布时间:2024-06-05 16:39
  • 访问量:441
详情

6月3日,据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3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消息,2023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持续厚植了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

 

空气质量方面

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6%。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7%。

 

水环境质量方面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14条主要河流222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9.1%;24个重要湖(库)水质类别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有23个;23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9个中心城市26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151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4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中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97.9%。

 

声环境质量方面

9个中心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6分贝,区域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7.7分贝;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100%,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3.2%。

 

生态质量方面

全省生态质量指数值为70.67,生态质量为一类,生态质量保持稳定。生态质量为一类的县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3.2%,二类的县域面积占46.2%,三类的县域面积占0.6%。

 

土壤及辐射环境方面

根据2023年全省开展的359个土壤监测点位评价结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024年,贵州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守底线、防风险、出新绩、促发展总体思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积极推进美丽贵州建设,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纵深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和固废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五场标志性战役,深入实施白酒产业、磷污染、锰污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工业园区环境治理七个专项攻坚行动,围绕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业固废综合治理、重点河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攻坚突破,下大力解决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决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继续抓好赤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和松桃锰污染治理;采取调度督办、验收销号、追责问责、拍摄警示片等方式,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有序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高质量发展构筑牢固的绿色防线。

 

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和正确处理好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五个重大关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优化、引领和倒逼作用,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围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三合一”改革和环境影响“预评估”,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和环评要素保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示范创建

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发展基础,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让生态要素成为生产要素、生态优势成为发展优势、生态财富变成经济财富。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编制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健全美丽贵州建设保障体系

持续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健全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体系,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等改革。制定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美丽贵州推进落实机制。创新办好2024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系列研讨活动。采取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聚焦全省重点领域强化环境问题科技攻关,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为推进美丽贵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6
03-25
小黑点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3
小黑点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查看详情
2026
03-17
小黑点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