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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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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之一

  • 分类:律师文化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4-08-06 16:55
  • 访问量:582

【概要描述】


在波澜壮阔的时代潮流中,贵州省律师行业秉承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聚焦围绕“四新” 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以法律智慧和专业精神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即日起,我们将陆续推出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是贵州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也是新时代律师行业致力于法治贵州建设的生动实践。

 






案例之一:

参与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

立法规划编制




 

2021年底,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接受贵州省司法厅委托,为《立法项目供给侧和需求侧调研》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五年立法规划提出立法建议。该项目是贵州省的一大创新举措,贵州省司法厅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时首次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也是贵州省律师首次全面参与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1、深度分析国发2号文,围绕贵州省“四新”主攻“四化”,助力贵州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之初,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以下简称“国发2号文”),对贵州省提出“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等要求。本所律师在起草立法规划草案时,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度分析国发2号文,形成关于国发2号文的立法需求分析报告。以国发2号文为纲领,本所律师在起草五年立法规划之时着重围绕贵州省“四新”主攻“四化”提出立法建议,始终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及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地方治理急需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扣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着力提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建立,积极为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2、专项分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等文件及贵州省各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发展规划,准确把握贵州省发展目标与方向,深度挖掘立法项目


 

国发2号文对贵州省提出了新定位、新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等国家层面的立法规划、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等文件体现了国家的立法走向、经济动态,《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指明了贵州法治发展的方向。同时,在我国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后,迎来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紧迫任务,面临着在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历史使命,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结合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贵州省也随之出台各“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规划中不仅有中短期的科学规划,也有战略性的中长期远景目标。起草过程中,本所律师分析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025年) 》《贵 州 省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实 施 方 案(2021年—2025年)》《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及 《贵州省“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近40个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从中深度挖掘立法项目 100余个,最终大部分立法项目建议得到采纳。

 


3、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起草过程中,本所律师还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征集了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了解人民群众对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的立法建议,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关注的民生问题。经调查发现,人民群众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立法需求集中体现在加强就业、医疗、养老、教育、公共安全等方面。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人民群众认为日常生活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前三依次为:加强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程度 (占比50%),改善营商和创业环境 (占比49%),改善就业环境(占比47%),这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民众最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是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此外,民众认为教育、公共安全也需要立法。关于教育方面,贵州省内现有 《贵州省教师条例》于1997年11月21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30日修订;《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于2005年11月25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14年9月29日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5日修订;《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于1996年5月16日发布,最新为2013年12月5日修订;《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已失效。可以看出,《贵州省教师条例》施行时间距今已16年,应予以修改;《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应重新制定。此外,关于学前教育、教育安全防范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暂无。

 

关于公共安全,贵州省内现有《贵州省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8日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22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可以看出,省内关于公共安全的规定较少,与公共安全相关的领域众多,不仅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方面,还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大型集聚活动的管理,还有校园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应进一步立法提高公共安全保障。

 

通过调查问卷的分析,本所律师也找到了立法规划的又一个侧重点和抓手,积极建立民生方面的相关立法项目,着重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4、对过去五年立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在起草《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的同时,本所律师同时对2018—2022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一方面,以了解过去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提炼好的做法,查找不足之处,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起草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评估后发现,《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实施期间处于国家法治建设和贵州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期,尽管第一类项目和第二类项目实施情况良好,但第三类项目调整变化较大,调整退出较多,经评估可以分析过去五年规划中未完成的立法项目是否有必要纳入下一个五年规划,这也是下一个五年规划立法项目的重要来源。



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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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澜壮阔的时代潮流中,贵州省律师行业秉承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聚焦围绕“四新” 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以法律智慧和专业精神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即日起,我们将陆续推出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是贵州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也是新时代律师行业致力于法治贵州建设的生动实践。

 






案例之一:

参与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

立法规划编制




 

2021年底,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接受贵州省司法厅委托,为《立法项目供给侧和需求侧调研》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五年立法规划提出立法建议。该项目是贵州省的一大创新举措,贵州省司法厅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时首次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也是贵州省律师首次全面参与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1、深度分析国发2号文,围绕贵州省“四新”主攻“四化”,助力贵州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之初,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以下简称“国发2号文”),对贵州省提出“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等要求。本所律师在起草立法规划草案时,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度分析国发2号文,形成关于国发2号文的立法需求分析报告。以国发2号文为纲领,本所律师在起草五年立法规划之时着重围绕贵州省“四新”主攻“四化”提出立法建议,始终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及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地方治理急需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扣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着力提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建立,积极为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2、专项分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等文件及贵州省各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发展规划,准确把握贵州省发展目标与方向,深度挖掘立法项目


 

国发2号文对贵州省提出了新定位、新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等国家层面的立法规划、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等文件体现了国家的立法走向、经济动态,《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指明了贵州法治发展的方向。同时,在我国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后,迎来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紧迫任务,面临着在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历史使命,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结合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贵州省也随之出台各“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规划中不仅有中短期的科学规划,也有战略性的中长期远景目标。起草过程中,本所律师分析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025年) 》《贵 州 省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实 施 方 案(2021年—2025年)》《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及 《贵州省“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近40个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从中深度挖掘立法项目 100余个,最终大部分立法项目建议得到采纳。

 


3、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起草过程中,本所律师还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征集了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了解人民群众对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的立法建议,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关注的民生问题。经调查发现,人民群众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立法需求集中体现在加强就业、医疗、养老、教育、公共安全等方面。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人民群众认为日常生活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前三依次为:加强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程度 (占比50%),改善营商和创业环境 (占比49%),改善就业环境(占比47%),这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民众最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是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此外,民众认为教育、公共安全也需要立法。关于教育方面,贵州省内现有 《贵州省教师条例》于1997年11月21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30日修订;《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于2005年11月25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14年9月29日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5日修订;《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于1996年5月16日发布,最新为2013年12月5日修订;《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已失效。可以看出,《贵州省教师条例》施行时间距今已16年,应予以修改;《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应重新制定。此外,关于学前教育、教育安全防范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暂无。

 

关于公共安全,贵州省内现有《贵州省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8日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22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可以看出,省内关于公共安全的规定较少,与公共安全相关的领域众多,不仅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方面,还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大型集聚活动的管理,还有校园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应进一步立法提高公共安全保障。

 

通过调查问卷的分析,本所律师也找到了立法规划的又一个侧重点和抓手,积极建立民生方面的相关立法项目,着重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4、对过去五年立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在起草《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的同时,本所律师同时对2018—2022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一方面,以了解过去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提炼好的做法,查找不足之处,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起草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评估后发现,《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实施期间处于国家法治建设和贵州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期,尽管第一类项目和第二类项目实施情况良好,但第三类项目调整变化较大,调整退出较多,经评估可以分析过去五年规划中未完成的立法项目是否有必要纳入下一个五年规划,这也是下一个五年规划立法项目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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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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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澜壮阔的时代潮流中,贵州省律师行业秉承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聚焦围绕“四新” 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以法律智慧和专业精神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即日起,我们将陆续推出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是贵州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也是新时代律师行业致力于法治贵州建设的生动实践。

 

案例之一:

参与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

立法规划编制

 

2021年底,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接受贵州省司法厅委托,为《立法项目供给侧和需求侧调研》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五年立法规划提出立法建议。该项目是贵州省的一大创新举措,贵州省司法厅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时首次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也是贵州省律师首次全面参与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1、深度分析国发2号文,围绕贵州省“四新”主攻“四化”,助力贵州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之初,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以下简称“国发2号文”),对贵州省提出“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等要求。本所律师在起草立法规划草案时,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度分析国发2号文,形成关于国发2号文的立法需求分析报告。以国发2号文为纲领,本所律师在起草五年立法规划之时着重围绕贵州省“四新”主攻“四化”提出立法建议,始终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及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地方治理急需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扣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着力提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建立,积极为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2、专项分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等文件及贵州省各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发展规划,准确把握贵州省发展目标与方向,深度挖掘立法项目

 

国发2号文对贵州省提出了新定位、新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等国家层面的立法规划、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等文件体现了国家的立法走向、经济动态,《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指明了贵州法治发展的方向。同时,在我国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后,迎来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紧迫任务,面临着在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历史使命,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结合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贵州省也随之出台各“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规划中不仅有中短期的科学规划,也有战略性的中长期远景目标。起草过程中,本所律师分析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025年) 》《贵 州 省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实 施 方 案(2021年—2025年)》《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及 《贵州省“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近40个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从中深度挖掘立法项目 100余个,最终大部分立法项目建议得到采纳。

 

3、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起草过程中,本所律师还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征集了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了解人民群众对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的立法建议,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关注的民生问题。经调查发现,人民群众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立法需求集中体现在加强就业、医疗、养老、教育、公共安全等方面。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人民群众认为日常生活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前三依次为:加强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程度 (占比50%),改善营商和创业环境 (占比49%),改善就业环境(占比47%),这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民众最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是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此外,民众认为教育、公共安全也需要立法。关于教育方面,贵州省内现有 《贵州省教师条例》于1997年11月21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30日修订;《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于2005年11月25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14年9月29日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5日修订;《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于1996年5月16日发布,最新为2013年12月5日修订;《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已失效。可以看出,《贵州省教师条例》施行时间距今已16年,应予以修改;《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应重新制定。此外,关于学前教育、教育安全防范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暂无。

 

关于公共安全,贵州省内现有《贵州省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8日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22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可以看出,省内关于公共安全的规定较少,与公共安全相关的领域众多,不仅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方面,还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大型集聚活动的管理,还有校园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应进一步立法提高公共安全保障。

 

通过调查问卷的分析,本所律师也找到了立法规划的又一个侧重点和抓手,积极建立民生方面的相关立法项目,着重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4、对过去五年立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在起草《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的同时,本所律师同时对2018—2022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一方面,以了解过去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提炼好的做法,查找不足之处,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起草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评估后发现,《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实施期间处于国家法治建设和贵州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期,尽管第一类项目和第二类项目实施情况良好,但第三类项目调整变化较大,调整退出较多,经评估可以分析过去五年规划中未完成的立法项目是否有必要纳入下一个五年规划,这也是下一个五年规划立法项目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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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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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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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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