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1+1”法律援助律师姚丽波 | 让法律援助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xzlbs@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xh.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1+1”法律援助律师姚丽波 | 让法律援助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4-08-08 17:19
  • 访问量:159

【概要描述】



一年来,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勇担法律援助事业职责使命,结合服务地实际情况,通过担任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深入细致做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工作。

 

我们将陆续报道介绍17名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感谢他(她)们为助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






 




姚丽波,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对于姚律师来说,从北京到关岭县进行援助,不仅是地点上的变化,还有语言、天气、饮食上的各种差异,但这没有阻碍她踏向贵州援助的路。揣着一个公益心,她开启了为期一年的援助之旅。在这一年里,她进行普法宣讲32次,办理援助案件37件,接待咨询78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5次、行政复议案件研讨4例、法院的模拟法庭演练1次,进企业进行法治体检3次,同时参与了蓝纽扣工作室开幕、接待采访等工作。

 

推动“蓝纽扣”工作室成立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这些孩子大多缺乏基本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故关岭县司法局专门邀请法援律师参与打造“蓝纽扣”法援工作室。在姚律师前,已有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工作室的成立做了前期准备,姚律师来到关岭县后,接过接力棒,在大量阅览前期形成的调研报告后,根据自己的执业经验对已有的方案进行完善调整。在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以及当地司法局的支持领导下,2023年10月,该工作室得以成立。工作室主要依托“1+1”法律援助志愿者,针对当地未成年女孩开展长期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个案心理辅导活动,以达到守护未成年女孩健康成长的目的。

 



目前,工作室还成立了保护未成年女孩的宣传队伍,与教育局、妇联、政法委、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宣讲。“蓝纽扣”工作室也被更多未成年女孩和社会所知晓。许多学校主动联系司法局,要求工作室成员继续进校继续为未成年女孩进行普法教育,“蓝纽扣”这一品牌已初具成效。

 

用心用情,提升普法效果

 

每一场普法宣讲,对姚律师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挑战。她谈到,普法不能仅是逐字逐句地对法律理论进行分享,而应把实践中的案例融入讲课内容中,使授课内容更具象,同时也应当在讲课之前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学校当前所存在的问题。为了让普法效果达到最佳,真正实现让普法对象了解自己权利和义务的目的,她针对不同群体对自己的授课侧重点、授课方式等进行调整。

 



在以“守护美好青春,防范性侵害”为主题进校进行宣讲普法的20多天里,姚律师持续进行了20多场授课,授课时间也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安排来调整,且有时候一天需要到两个学校进行普法宣讲,这是脑力和体力上的双重考验。尽管任务压力大,她始终带着热情的态度,耐心地回应学生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此外,还专门制作了“防性侵”书签,上面留有维权的途径以及援助工作室的联系方式,为学生提供救助的渠道和方式。

 

进行民法典宣讲时,她根据不同授课群体改变授课的内容。例如进校普法时,姚律师会把讲课内容转换成与学生日常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3.8”妇女节宣讲活动时,则会以婚姻家庭相关法律为主题进行授课。

 

河北邯郸13岁学生杀人掩埋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予以极大关注,关岭县当地许多学校邀请姚律师进校为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讲座。收到邀请后,她积极与学校进行沟通,表明将引用真实案例将学生存在的欺凌行为分享出来,希望能够得到学校的同意。宣讲时,姚律师向学生们强调,欺凌与犯罪仅一步之遥,并告诫学生们要以邯郸案件为戒,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言行,遵纪守法,做一个时代好少年。此外,她也会根据学校的不同需求对未成年保护、电信诈骗、管制刀具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不定时分享。

 

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律师

 

姚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援助安排后,及时对案情进行分析,判断量刑建议是否合理,积极为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在她办理的某个诈骗案件中,当事人年龄较小,抵抗诱惑能力不足,对自身行为的后果缺乏正确认识且属于初犯,了解这一情况后,她以惩教相结合原则向法庭提出了酌情从轻处罚的主张,最终法院支持了其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决定对被告人免除处罚。另一案件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当事人吴某自小父母离异,由父亲监护,但其父亲长期外出务工,故吴某跟随爷爷奶奶长大,缺乏父母的关心与引导。与当事人第二次会见时,姚律师耐心引导当事人,鼓励其继续学习。听证会上,被告人当庭向法官提出了继续学习,回报社会的想法,考虑到被告人的家庭背景、主观认识以及认罪态度,检察院最终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姚律师说,辩护只是工作的一部分,真正的目的是能够指引迷途的当事人重返正道,从而更好维护社会秩序。

 

援助期间,姚律师为当地群众解答了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土地纠纷及婚姻、继承、抚养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前来咨询的,多数为当地的少数民族,因此,要通过“+1”志愿者从中翻译解释,才能够弄清并解答咨询问题。尽管存在沟通上的困难,姚律师都会耐心地回应每一位咨询人员,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安抚咨询群众的情绪。目前,她接待咨询次数78人次,大多数群众表示满意。

 

除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外,姚律师还参与信访处理以及随同司法局进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等工作。工作中,她发现该地仍存在部分群众不了解信访部门的受理范围、企业对法治体检存在误解等情况。关岭县的企业多为小微型,法治化管理的观念较为淡薄,近企进行体检时,一些企业不愿意配合调查,担忧自身问题会被泄露出去。了解这一情况后,姚律师在之后的入企工作中,都会备齐相关的证件与文件,并搜寻案例作为资料提供给接待人员,以此消除他们的顾虑。在这样的努力下,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场的企业负责人员纷纷提出公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姚律师等“体检人员”也就此向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优化建议,为当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尽绵薄之力。

 

姚律师如今已能够听懂关岭县当地的语言,甚至能说上一两句,曾经难以接受的折耳根,变成其三餐中常出现的“伙伴”,在外省参加活动时,也喜欢以贵州人自居。这样的转变,不仅出于职责上的需求,更是情感上的认同。她表示,今年将申请继续留在关岭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希望能把成立未满一年的“蓝纽扣”工作室做成品牌,发挥工作室保护未成年女孩的积极作用。对她来说,志愿行动一直在路上,她将始终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法律文化,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1+1”法律援助律师姚丽波 | 让法律援助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概要描述】



一年来,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勇担法律援助事业职责使命,结合服务地实际情况,通过担任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深入细致做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工作。

 

我们将陆续报道介绍17名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感谢他(她)们为助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






 




姚丽波,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对于姚律师来说,从北京到关岭县进行援助,不仅是地点上的变化,还有语言、天气、饮食上的各种差异,但这没有阻碍她踏向贵州援助的路。揣着一个公益心,她开启了为期一年的援助之旅。在这一年里,她进行普法宣讲32次,办理援助案件37件,接待咨询78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5次、行政复议案件研讨4例、法院的模拟法庭演练1次,进企业进行法治体检3次,同时参与了蓝纽扣工作室开幕、接待采访等工作。

 

推动“蓝纽扣”工作室成立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这些孩子大多缺乏基本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故关岭县司法局专门邀请法援律师参与打造“蓝纽扣”法援工作室。在姚律师前,已有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工作室的成立做了前期准备,姚律师来到关岭县后,接过接力棒,在大量阅览前期形成的调研报告后,根据自己的执业经验对已有的方案进行完善调整。在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以及当地司法局的支持领导下,2023年10月,该工作室得以成立。工作室主要依托“1+1”法律援助志愿者,针对当地未成年女孩开展长期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个案心理辅导活动,以达到守护未成年女孩健康成长的目的。

 



目前,工作室还成立了保护未成年女孩的宣传队伍,与教育局、妇联、政法委、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宣讲。“蓝纽扣”工作室也被更多未成年女孩和社会所知晓。许多学校主动联系司法局,要求工作室成员继续进校继续为未成年女孩进行普法教育,“蓝纽扣”这一品牌已初具成效。

 

用心用情,提升普法效果

 

每一场普法宣讲,对姚律师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挑战。她谈到,普法不能仅是逐字逐句地对法律理论进行分享,而应把实践中的案例融入讲课内容中,使授课内容更具象,同时也应当在讲课之前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学校当前所存在的问题。为了让普法效果达到最佳,真正实现让普法对象了解自己权利和义务的目的,她针对不同群体对自己的授课侧重点、授课方式等进行调整。

 



在以“守护美好青春,防范性侵害”为主题进校进行宣讲普法的20多天里,姚律师持续进行了20多场授课,授课时间也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安排来调整,且有时候一天需要到两个学校进行普法宣讲,这是脑力和体力上的双重考验。尽管任务压力大,她始终带着热情的态度,耐心地回应学生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此外,还专门制作了“防性侵”书签,上面留有维权的途径以及援助工作室的联系方式,为学生提供救助的渠道和方式。

 

进行民法典宣讲时,她根据不同授课群体改变授课的内容。例如进校普法时,姚律师会把讲课内容转换成与学生日常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3.8”妇女节宣讲活动时,则会以婚姻家庭相关法律为主题进行授课。

 

河北邯郸13岁学生杀人掩埋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予以极大关注,关岭县当地许多学校邀请姚律师进校为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讲座。收到邀请后,她积极与学校进行沟通,表明将引用真实案例将学生存在的欺凌行为分享出来,希望能够得到学校的同意。宣讲时,姚律师向学生们强调,欺凌与犯罪仅一步之遥,并告诫学生们要以邯郸案件为戒,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言行,遵纪守法,做一个时代好少年。此外,她也会根据学校的不同需求对未成年保护、电信诈骗、管制刀具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不定时分享。

 

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律师

 

姚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援助安排后,及时对案情进行分析,判断量刑建议是否合理,积极为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在她办理的某个诈骗案件中,当事人年龄较小,抵抗诱惑能力不足,对自身行为的后果缺乏正确认识且属于初犯,了解这一情况后,她以惩教相结合原则向法庭提出了酌情从轻处罚的主张,最终法院支持了其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决定对被告人免除处罚。另一案件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当事人吴某自小父母离异,由父亲监护,但其父亲长期外出务工,故吴某跟随爷爷奶奶长大,缺乏父母的关心与引导。与当事人第二次会见时,姚律师耐心引导当事人,鼓励其继续学习。听证会上,被告人当庭向法官提出了继续学习,回报社会的想法,考虑到被告人的家庭背景、主观认识以及认罪态度,检察院最终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姚律师说,辩护只是工作的一部分,真正的目的是能够指引迷途的当事人重返正道,从而更好维护社会秩序。

 

援助期间,姚律师为当地群众解答了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土地纠纷及婚姻、继承、抚养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前来咨询的,多数为当地的少数民族,因此,要通过“+1”志愿者从中翻译解释,才能够弄清并解答咨询问题。尽管存在沟通上的困难,姚律师都会耐心地回应每一位咨询人员,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安抚咨询群众的情绪。目前,她接待咨询次数78人次,大多数群众表示满意。

 

除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外,姚律师还参与信访处理以及随同司法局进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等工作。工作中,她发现该地仍存在部分群众不了解信访部门的受理范围、企业对法治体检存在误解等情况。关岭县的企业多为小微型,法治化管理的观念较为淡薄,近企进行体检时,一些企业不愿意配合调查,担忧自身问题会被泄露出去。了解这一情况后,姚律师在之后的入企工作中,都会备齐相关的证件与文件,并搜寻案例作为资料提供给接待人员,以此消除他们的顾虑。在这样的努力下,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场的企业负责人员纷纷提出公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姚律师等“体检人员”也就此向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优化建议,为当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尽绵薄之力。

 

姚律师如今已能够听懂关岭县当地的语言,甚至能说上一两句,曾经难以接受的折耳根,变成其三餐中常出现的“伙伴”,在外省参加活动时,也喜欢以贵州人自居。这样的转变,不仅出于职责上的需求,更是情感上的认同。她表示,今年将申请继续留在关岭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希望能把成立未满一年的“蓝纽扣”工作室做成品牌,发挥工作室保护未成年女孩的积极作用。对她来说,志愿行动一直在路上,她将始终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法律文化,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4-08-08 17:19
  • 访问量:159
详情

一年来,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勇担法律援助事业职责使命,结合服务地实际情况,通过担任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深入细致做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工作。

 

我们将陆续报道介绍17名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感谢他(她)们为助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

 

姚丽波,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对于姚律师来说,从北京到关岭县进行援助,不仅是地点上的变化,还有语言、天气、饮食上的各种差异,但这没有阻碍她踏向贵州援助的路。揣着一个公益心,她开启了为期一年的援助之旅。在这一年里,她进行普法宣讲32次,办理援助案件37件,接待咨询78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5次、行政复议案件研讨4例、法院的模拟法庭演练1次,进企业进行法治体检3次,同时参与了蓝纽扣工作室开幕、接待采访等工作。

 

推动“蓝纽扣”工作室成立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这些孩子大多缺乏基本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故关岭县司法局专门邀请法援律师参与打造“蓝纽扣”法援工作室。在姚律师前,已有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工作室的成立做了前期准备,姚律师来到关岭县后,接过接力棒,在大量阅览前期形成的调研报告后,根据自己的执业经验对已有的方案进行完善调整。在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以及当地司法局的支持领导下,2023年10月,该工作室得以成立。工作室主要依托“1+1”法律援助志愿者,针对当地未成年女孩开展长期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个案心理辅导活动,以达到守护未成年女孩健康成长的目的。

 

目前,工作室还成立了保护未成年女孩的宣传队伍,与教育局、妇联、政法委、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宣讲。“蓝纽扣”工作室也被更多未成年女孩和社会所知晓。许多学校主动联系司法局,要求工作室成员继续进校继续为未成年女孩进行普法教育,“蓝纽扣”这一品牌已初具成效。

 

用心用情,提升普法效果

 

每一场普法宣讲,对姚律师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挑战。她谈到,普法不能仅是逐字逐句地对法律理论进行分享,而应把实践中的案例融入讲课内容中,使授课内容更具象,同时也应当在讲课之前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学校当前所存在的问题。为了让普法效果达到最佳,真正实现让普法对象了解自己权利和义务的目的,她针对不同群体对自己的授课侧重点、授课方式等进行调整。

 

在以“守护美好青春,防范性侵害”为主题进校进行宣讲普法的20多天里,姚律师持续进行了20多场授课,授课时间也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安排来调整,且有时候一天需要到两个学校进行普法宣讲,这是脑力和体力上的双重考验。尽管任务压力大,她始终带着热情的态度,耐心地回应学生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此外,还专门制作了“防性侵”书签,上面留有维权的途径以及援助工作室的联系方式,为学生提供救助的渠道和方式。

 

进行民法典宣讲时,她根据不同授课群体改变授课的内容。例如进校普法时,姚律师会把讲课内容转换成与学生日常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3.8”妇女节宣讲活动时,则会以婚姻家庭相关法律为主题进行授课。

 

河北邯郸13岁学生杀人掩埋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予以极大关注,关岭县当地许多学校邀请姚律师进校为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讲座。收到邀请后,她积极与学校进行沟通,表明将引用真实案例将学生存在的欺凌行为分享出来,希望能够得到学校的同意。宣讲时,姚律师向学生们强调,欺凌与犯罪仅一步之遥,并告诫学生们要以邯郸案件为戒,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言行,遵纪守法,做一个时代好少年。此外,她也会根据学校的不同需求对未成年保护、电信诈骗、管制刀具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不定时分享。

 

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律师

 

姚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援助安排后,及时对案情进行分析,判断量刑建议是否合理,积极为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在她办理的某个诈骗案件中,当事人年龄较小,抵抗诱惑能力不足,对自身行为的后果缺乏正确认识且属于初犯,了解这一情况后,她以惩教相结合原则向法庭提出了酌情从轻处罚的主张,最终法院支持了其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决定对被告人免除处罚。另一案件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当事人吴某自小父母离异,由父亲监护,但其父亲长期外出务工,故吴某跟随爷爷奶奶长大,缺乏父母的关心与引导。与当事人第二次会见时,姚律师耐心引导当事人,鼓励其继续学习。听证会上,被告人当庭向法官提出了继续学习,回报社会的想法,考虑到被告人的家庭背景、主观认识以及认罪态度,检察院最终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姚律师说,辩护只是工作的一部分,真正的目的是能够指引迷途的当事人重返正道,从而更好维护社会秩序。

 

援助期间,姚律师为当地群众解答了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土地纠纷及婚姻、继承、抚养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前来咨询的,多数为当地的少数民族,因此,要通过“+1”志愿者从中翻译解释,才能够弄清并解答咨询问题。尽管存在沟通上的困难,姚律师都会耐心地回应每一位咨询人员,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安抚咨询群众的情绪。目前,她接待咨询次数78人次,大多数群众表示满意。

 

除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外,姚律师还参与信访处理以及随同司法局进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等工作。工作中,她发现该地仍存在部分群众不了解信访部门的受理范围、企业对法治体检存在误解等情况。关岭县的企业多为小微型,法治化管理的观念较为淡薄,近企进行体检时,一些企业不愿意配合调查,担忧自身问题会被泄露出去。了解这一情况后,姚律师在之后的入企工作中,都会备齐相关的证件与文件,并搜寻案例作为资料提供给接待人员,以此消除他们的顾虑。在这样的努力下,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场的企业负责人员纷纷提出公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姚律师等“体检人员”也就此向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优化建议,为当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尽绵薄之力。

 

姚律师如今已能够听懂关岭县当地的语言,甚至能说上一两句,曾经难以接受的折耳根,变成其三餐中常出现的“伙伴”,在外省参加活动时,也喜欢以贵州人自居。这样的转变,不仅出于职责上的需求,更是情感上的认同。她表示,今年将申请继续留在关岭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希望能把成立未满一年的“蓝纽扣”工作室做成品牌,发挥工作室保护未成年女孩的积极作用。对她来说,志愿行动一直在路上,她将始终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法律文化,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6
05-09
小黑点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 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评审会,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省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共6家单位参与比选,经评审组综合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并全程接受监督组监督,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拟中标单位:贵州贵视数美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总价):人民币110000元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5月12日(3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河 电  话: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lxzlbs@126.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5月9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5
小黑点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3
小黑点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查看详情
2026
03-17
小黑点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