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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贵州律师“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开始了!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协民专委
- 发布时间:2024-08-08 16:28
- 访问量:468
【概要描述】
为充分发挥优秀代理词的示范作用,提升我省广大律师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有力推动律师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贵州省律师协会将开展第二届贵州省“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为主题,倡导全省广大律师积极参与。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1.本次评选征集的民事代理词,必须是我省律师办理的真实的民事案例(不包括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建工、公司纠纷等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例)。
2.案件已开庭,本人办理的且代理词已提交至法院(提交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没有提交给法院的代理词不得参加评选)。
3.参选作品必须与提交给法院的代理词一致,不得进行任何变动或修改。
4.已获过优秀代理词等类似奖励或表彰的作品不再参与评选。
三、参评资格
参评者须为在本省注册的在职执业律师,已不执业或被暂停执业的律师不予参评。
四、奖项设置
1.“十佳民事代理词”获奖名单将以评委的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2.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3.对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五、参评要求
1.参评者报送参评作品每人不超过2篇,且为本人亲自办理的案件,不得盗用他人作品。凡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获奖名次,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2.参评作品,应当在最后一页注明参评律师的姓名、所在律所,以及联系方式等。两人以上合办案件的,以主办律师的名义参评。
3.涉及到案件当事人隐私的,由参评律师自行作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案件当事人一律使用化名。敏感案件、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案件不予参评,否则,后果由参评律师负责。
4.所有参评作品应在报名表中填写不少于300-500字的案情摘要,简要叙述案件背景、争议焦点及己方代理观点。
六、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应符合案例类型、代理词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结构完整、详略得当、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用语准确、引用规范等要素要求。
1.符合代理词的特点和行文规范,无偏激观点,不使用过于情感化的表达方式,尊重法庭,对诉讼参与人不得有侮辱或人身攻击的言辞。
2.结构完整,行文条理清晰,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无歧义,排版规范,无知识性或常识性错误,参评作品不少于1500字。
3.能够对争议性问题展开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谨缜密,论述层次分明,引用法律规范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阐述观点时,应列明所援引的法条或所依据的证据。
4.所选案件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事实、证据或法律上有重大争议,能够反映时事热点争议问题或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理论争议者为佳。
5.能够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或法理问题进行深度地解读。
6.涉及的案件具有典型性、疑难性或新颖性,能提出有价值的代理意见,解决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中的理论或实践问题,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影响,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7.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者为佳。
七、参评方式
1.报名参评的律师,应当填写《省律协“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
2.各律所主任应对《报名表》认真审核,对参评作品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参评要求负责,出具意见并加盖律所公章。
3.参评作品应当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送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并注明“代理词”参评字样。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4.提交参评作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5.参评作品先由省律协民专委组织初评,选评30篇进入复评,复评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优秀资深法官或法律专家3-5人担任评委进行匿名评定,并对获奖作品予以点评。
6.评选结果将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公示5天,对评选活动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意见。
7、获奖作品将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
八、其他及附件
1.联系人:刘峥
2.电 话:18786616951
3.邮 箱:303910443@qq.com
4.附件:省律协“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报名表.docx
第二届贵州律师“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开始了!
【概要描述】
为充分发挥优秀代理词的示范作用,提升我省广大律师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有力推动律师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贵州省律师协会将开展第二届贵州省“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为主题,倡导全省广大律师积极参与。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1.本次评选征集的民事代理词,必须是我省律师办理的真实的民事案例(不包括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建工、公司纠纷等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例)。
2.案件已开庭,本人办理的且代理词已提交至法院(提交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没有提交给法院的代理词不得参加评选)。
3.参选作品必须与提交给法院的代理词一致,不得进行任何变动或修改。
4.已获过优秀代理词等类似奖励或表彰的作品不再参与评选。
三、参评资格
参评者须为在本省注册的在职执业律师,已不执业或被暂停执业的律师不予参评。
四、奖项设置
1.“十佳民事代理词”获奖名单将以评委的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2.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3.对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五、参评要求
1.参评者报送参评作品每人不超过2篇,且为本人亲自办理的案件,不得盗用他人作品。凡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获奖名次,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2.参评作品,应当在最后一页注明参评律师的姓名、所在律所,以及联系方式等。两人以上合办案件的,以主办律师的名义参评。
3.涉及到案件当事人隐私的,由参评律师自行作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案件当事人一律使用化名。敏感案件、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案件不予参评,否则,后果由参评律师负责。
4.所有参评作品应在报名表中填写不少于300-500字的案情摘要,简要叙述案件背景、争议焦点及己方代理观点。
六、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应符合案例类型、代理词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结构完整、详略得当、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用语准确、引用规范等要素要求。
1.符合代理词的特点和行文规范,无偏激观点,不使用过于情感化的表达方式,尊重法庭,对诉讼参与人不得有侮辱或人身攻击的言辞。
2.结构完整,行文条理清晰,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无歧义,排版规范,无知识性或常识性错误,参评作品不少于1500字。
3.能够对争议性问题展开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谨缜密,论述层次分明,引用法律规范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阐述观点时,应列明所援引的法条或所依据的证据。
4.所选案件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事实、证据或法律上有重大争议,能够反映时事热点争议问题或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理论争议者为佳。
5.能够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或法理问题进行深度地解读。
6.涉及的案件具有典型性、疑难性或新颖性,能提出有价值的代理意见,解决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中的理论或实践问题,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影响,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7.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者为佳。
七、参评方式
1.报名参评的律师,应当填写《省律协“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
2.各律所主任应对《报名表》认真审核,对参评作品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参评要求负责,出具意见并加盖律所公章。
3.参评作品应当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送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并注明“代理词”参评字样。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4.提交参评作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5.参评作品先由省律协民专委组织初评,选评30篇进入复评,复评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优秀资深法官或法律专家3-5人担任评委进行匿名评定,并对获奖作品予以点评。
6.评选结果将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公示5天,对评选活动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意见。
7、获奖作品将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
八、其他及附件
1.联系人:刘峥
2.电 话:18786616951
3.邮 箱:303910443@qq.com
4.附件:省律协“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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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律协民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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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优秀代理词的示范作用,提升我省广大律师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有力推动律师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贵州省律师协会将开展第二届贵州省“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为主题,倡导全省广大律师积极参与。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1.本次评选征集的民事代理词,必须是我省律师办理的真实的民事案例(不包括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建工、公司纠纷等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例)。
2.案件已开庭,本人办理的且代理词已提交至法院(提交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没有提交给法院的代理词不得参加评选)。
3.参选作品必须与提交给法院的代理词一致,不得进行任何变动或修改。
4.已获过优秀代理词等类似奖励或表彰的作品不再参与评选。
三、参评资格
参评者须为在本省注册的在职执业律师,已不执业或被暂停执业的律师不予参评。
四、奖项设置
1.“十佳民事代理词”获奖名单将以评委的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2.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3.对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五、参评要求
1.参评者报送参评作品每人不超过2篇,且为本人亲自办理的案件,不得盗用他人作品。凡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获奖名次,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2.参评作品,应当在最后一页注明参评律师的姓名、所在律所,以及联系方式等。两人以上合办案件的,以主办律师的名义参评。
3.涉及到案件当事人隐私的,由参评律师自行作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案件当事人一律使用化名。敏感案件、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案件不予参评,否则,后果由参评律师负责。
4.所有参评作品应在报名表中填写不少于300-500字的案情摘要,简要叙述案件背景、争议焦点及己方代理观点。
六、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应符合案例类型、代理词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结构完整、详略得当、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用语准确、引用规范等要素要求。
1.符合代理词的特点和行文规范,无偏激观点,不使用过于情感化的表达方式,尊重法庭,对诉讼参与人不得有侮辱或人身攻击的言辞。
2.结构完整,行文条理清晰,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无歧义,排版规范,无知识性或常识性错误,参评作品不少于1500字。
3.能够对争议性问题展开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谨缜密,论述层次分明,引用法律规范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阐述观点时,应列明所援引的法条或所依据的证据。
4.所选案件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事实、证据或法律上有重大争议,能够反映时事热点争议问题或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理论争议者为佳。
5.能够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或法理问题进行深度地解读。
6.涉及的案件具有典型性、疑难性或新颖性,能提出有价值的代理意见,解决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中的理论或实践问题,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影响,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7.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者为佳。
七、参评方式
1.报名参评的律师,应当填写《省律协“十佳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
2.各律所主任应对《报名表》认真审核,对参评作品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参评要求负责,出具意见并加盖律所公章。
3.参评作品应当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送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并注明“代理词”参评字样。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4.提交参评作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5.参评作品先由省律协民专委组织初评,选评30篇进入复评,复评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优秀资深法官或法律专家3-5人担任评委进行匿名评定,并对获奖作品予以点评。
6.评选结果将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公示5天,对评选活动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意见。
7、获奖作品将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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