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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 发布时间:2024-08-12 16:42
  • 访问量:637

【概要描述】心怀“国之大者” 守望公平正义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既仰望国家大政方针的“星空”,也脚踏专业法律服务工作的实地;既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关心老百姓的柴米油盐……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的身影随处可见。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于引领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保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在司法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着力推进律师行业党建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律师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行。

 

抓思想引领——

把牢律师工作的“根”与“魂”

“司法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持续强化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事关律师事业发展方向,事关律师队伍建设根本。”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引领广大律师听党话、跟党走,满腔热忱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

 

政治引领铸忠诚。去年“七一”前夕,司法部党组向广大律师提出“五点希望”,号召广大律师做“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的践行者,做热爱国家、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奋斗者,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做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在律师队伍引发热烈反响,成功凝聚了各方共识。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按照司法部党组部署,指导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强化政治引领,引导党员律师带头响应和落实“五点希望”,推动全行业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思想教育明立场。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司法部党组要求,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在律师行业先后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各类主题教育,广大律师更加自觉用党的科学理论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充电”赋能强素质。去年12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对律师行业所有党组织书记开展“一竿子插到底”培训,使中央层面优质培训资源直达基层,引起热烈反响。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确定陕西延安干部学院等12家机构作为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一些地方也相继成立律师行业党校。依托各地党校、行政学院和律师行业党建培训基地,各地持续开展党员律师队伍政治轮训,推动党员队伍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不断提高。

 

“今年1月1日,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实施,今年又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们通过抓好一次新执业青年律师集中培训、举办一场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征集一批爱党爱国典型案例、开展一组系列宣传、组织一次汇报交流等系列活动,加强律师队伍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律师行业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地律师踊跃参与。

 

持续的思想政治引领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良好效果,引领带动律师队伍精神面貌持续向上向好,行业清风正气持续充盈。

 

筑战斗堡垒——

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在卡塔尔首座800兆瓦光伏发电站建设现场,在澳大利亚、泰国、波斯湾海域的石油钻井平台项目一线,在越来越多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正在扬帆海外,其背后就有中国律师的保驾护航。

 

“近300名党员律师投身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去年以来已为48个法域的数千个案件的解决提供了高质量法律服务。”谈及事业发展,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梁对感触颇深:“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织密建强党的组织,才能不断画好干事创业‘同心圆’。”具有30多年发展历史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分所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建设到哪里,党建工作成效已经成为助力德恒发展壮大的强大动力。

 

律师事务所是畅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围绕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建体系、抓覆盖,推动形成统一归口、条块结合、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格局。

 

明确“谁来抓”。目前,全国、省、市三级律师行业党委已经全部建立,形成了在属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统筹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律师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司法部党组为全国律师行业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各地相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并根据律师数量按比例配备党务工作者,形成责任层层落实、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破解“有没有”。推动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按规定成立相应的党支部、党总支和党委;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区域相邻、就近就便的原则组建联合党支部;向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全面摸排“口袋党员”底数,做好党组织转接工作……一系列有力举措,让律师行业处处都有党的组织,都能听到党的声音。

 

狠抓“强不强”。在实现党组织有形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部署开展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等活动,通过细化标准,抓实考评,推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结合律师职业特点,以灵活务实的方式开展丰富的党建活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

 

联合党支部建设一直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难点所在。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覆盖三家律师事务所,2016年成立之初,存在“联而不紧”“联而不合”等问题。

 

“我们下功夫寻求破题之道,充分发挥党支部‘主心骨’作用,推动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重大事项,党员律师带头攻坚,凝聚解决难题的合力。”井然所党支部副书记王志远分享一个事例:他们收到一起案件后,认为应由党支部覆盖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理更为适宜。经报告党支部同意,推荐当事人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手续,最终案件取得好结果,案源共享的做法也得到大家认同。

 

党建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密切业务往来、系牢感情纽带,支部联合共建的路子促进三家律师事务所规模不断壮大,业务量7年间翻了三番。去年,井然所党支部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促作用发挥——

党建引领行业发展走上“快车道”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律师数量快速增长,已经超过70万人。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行业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少新情况新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起到了“定盘星”作用。

 

目前,我国律师队伍中40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占比达到六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以党建工作团结凝聚好青年律师队伍,是律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时代课题。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部署实施了帮思想进步、帮素质提升、带业务发展的“两帮一带”活动,组织优秀党员律师与青年律师、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帮扶,帮助青年律师系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夯实行业发展基石。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党委组建专门服务于青年律师的办事机构,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组织专题党课、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助力冀华所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律师。

 

“青年律师关系律师行业的未来,只有把青年律师引领好、培养好才能确保律师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方燕对此颇有感触。近年来,该所实施了金石律师、金鹰律师、金牌律师培养“三金”计划,解决青年律师入门难、生存难、成长难等痛点问题,多措并举帮助青年律师度过执业瓶颈期,走好未来发展路。

 

长期以来,律师资源分布不均一直是制约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难题,在高海拔地区尤为明显。

 

通天河蜿蜒穿行,神山尕朵觉沃遒劲峭拔,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是一片净土,却也是法律资源短缺的地方。但随着河北冀华所称多分所的建立,正式改写了这里“无律师县”的历史。

 

“司法部动员律师事务所到‘无律师县’设立分所,我们第一时间响应,发布招募公告,把政治思想过硬列为首要条件,先后确定1名党员律师和3名青年律师前往。”冀华所党委副书记吕玉崇介绍。两年来,在党员律师的示范带领下,几名律师克服高原反应、语言障碍,送法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让法治观念逐步在高原群众中间落地生根。其中,一对夫妻律师双双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在法治赋能乡村治理的道路上,同样处处可见律师的身影。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与地处郊区的北京怀柔区签署法律服务协议,党支部选派优秀党员律师带头,组织律师团队为数十个村庄担任法律顾问,用专业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用“铁脚板”传递民生温度。

 

“每次到村里服务,每成功调解一桩纠纷案件,我就感到为社会和谐、基层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自身价值、律师使命都得到了体现。”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于川律师看来,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过程,就是一名律师涵养人民情怀的过程。

 

近年来,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所建促发展,激励广大律师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涉外法治工作一线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群众权益、参与志愿帮扶的火热实践中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执业初心。

 

手持法律之盾,脚踏人间正道。在党的领导下,70多万中国律师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份满意答卷。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概要描述】心怀“国之大者” 守望公平正义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既仰望国家大政方针的“星空”,也脚踏专业法律服务工作的实地;既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关心老百姓的柴米油盐……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的身影随处可见。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于引领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保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在司法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着力推进律师行业党建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律师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行。

 

抓思想引领——

把牢律师工作的“根”与“魂”

“司法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持续强化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事关律师事业发展方向,事关律师队伍建设根本。”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引领广大律师听党话、跟党走,满腔热忱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

 

政治引领铸忠诚。去年“七一”前夕,司法部党组向广大律师提出“五点希望”,号召广大律师做“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的践行者,做热爱国家、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奋斗者,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做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在律师队伍引发热烈反响,成功凝聚了各方共识。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按照司法部党组部署,指导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强化政治引领,引导党员律师带头响应和落实“五点希望”,推动全行业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思想教育明立场。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司法部党组要求,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在律师行业先后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各类主题教育,广大律师更加自觉用党的科学理论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充电”赋能强素质。去年12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对律师行业所有党组织书记开展“一竿子插到底”培训,使中央层面优质培训资源直达基层,引起热烈反响。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确定陕西延安干部学院等12家机构作为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一些地方也相继成立律师行业党校。依托各地党校、行政学院和律师行业党建培训基地,各地持续开展党员律师队伍政治轮训,推动党员队伍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不断提高。

 

“今年1月1日,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实施,今年又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们通过抓好一次新执业青年律师集中培训、举办一场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征集一批爱党爱国典型案例、开展一组系列宣传、组织一次汇报交流等系列活动,加强律师队伍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律师行业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地律师踊跃参与。

 

持续的思想政治引领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良好效果,引领带动律师队伍精神面貌持续向上向好,行业清风正气持续充盈。

 

筑战斗堡垒——

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在卡塔尔首座800兆瓦光伏发电站建设现场,在澳大利亚、泰国、波斯湾海域的石油钻井平台项目一线,在越来越多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正在扬帆海外,其背后就有中国律师的保驾护航。

 

“近300名党员律师投身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去年以来已为48个法域的数千个案件的解决提供了高质量法律服务。”谈及事业发展,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梁对感触颇深:“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织密建强党的组织,才能不断画好干事创业‘同心圆’。”具有30多年发展历史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分所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建设到哪里,党建工作成效已经成为助力德恒发展壮大的强大动力。

 

律师事务所是畅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围绕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建体系、抓覆盖,推动形成统一归口、条块结合、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格局。

 

明确“谁来抓”。目前,全国、省、市三级律师行业党委已经全部建立,形成了在属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统筹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律师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司法部党组为全国律师行业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各地相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并根据律师数量按比例配备党务工作者,形成责任层层落实、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破解“有没有”。推动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按规定成立相应的党支部、党总支和党委;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区域相邻、就近就便的原则组建联合党支部;向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全面摸排“口袋党员”底数,做好党组织转接工作……一系列有力举措,让律师行业处处都有党的组织,都能听到党的声音。

 

狠抓“强不强”。在实现党组织有形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部署开展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等活动,通过细化标准,抓实考评,推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结合律师职业特点,以灵活务实的方式开展丰富的党建活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

 

联合党支部建设一直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难点所在。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覆盖三家律师事务所,2016年成立之初,存在“联而不紧”“联而不合”等问题。

 

“我们下功夫寻求破题之道,充分发挥党支部‘主心骨’作用,推动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重大事项,党员律师带头攻坚,凝聚解决难题的合力。”井然所党支部副书记王志远分享一个事例:他们收到一起案件后,认为应由党支部覆盖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理更为适宜。经报告党支部同意,推荐当事人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手续,最终案件取得好结果,案源共享的做法也得到大家认同。

 

党建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密切业务往来、系牢感情纽带,支部联合共建的路子促进三家律师事务所规模不断壮大,业务量7年间翻了三番。去年,井然所党支部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促作用发挥——

党建引领行业发展走上“快车道”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律师数量快速增长,已经超过70万人。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行业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少新情况新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起到了“定盘星”作用。

 

目前,我国律师队伍中40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占比达到六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以党建工作团结凝聚好青年律师队伍,是律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时代课题。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部署实施了帮思想进步、帮素质提升、带业务发展的“两帮一带”活动,组织优秀党员律师与青年律师、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帮扶,帮助青年律师系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夯实行业发展基石。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党委组建专门服务于青年律师的办事机构,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组织专题党课、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助力冀华所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律师。

 

“青年律师关系律师行业的未来,只有把青年律师引领好、培养好才能确保律师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方燕对此颇有感触。近年来,该所实施了金石律师、金鹰律师、金牌律师培养“三金”计划,解决青年律师入门难、生存难、成长难等痛点问题,多措并举帮助青年律师度过执业瓶颈期,走好未来发展路。

 

长期以来,律师资源分布不均一直是制约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难题,在高海拔地区尤为明显。

 

通天河蜿蜒穿行,神山尕朵觉沃遒劲峭拔,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是一片净土,却也是法律资源短缺的地方。但随着河北冀华所称多分所的建立,正式改写了这里“无律师县”的历史。

 

“司法部动员律师事务所到‘无律师县’设立分所,我们第一时间响应,发布招募公告,把政治思想过硬列为首要条件,先后确定1名党员律师和3名青年律师前往。”冀华所党委副书记吕玉崇介绍。两年来,在党员律师的示范带领下,几名律师克服高原反应、语言障碍,送法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让法治观念逐步在高原群众中间落地生根。其中,一对夫妻律师双双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在法治赋能乡村治理的道路上,同样处处可见律师的身影。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与地处郊区的北京怀柔区签署法律服务协议,党支部选派优秀党员律师带头,组织律师团队为数十个村庄担任法律顾问,用专业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用“铁脚板”传递民生温度。

 

“每次到村里服务,每成功调解一桩纠纷案件,我就感到为社会和谐、基层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自身价值、律师使命都得到了体现。”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于川律师看来,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过程,就是一名律师涵养人民情怀的过程。

 

近年来,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所建促发展,激励广大律师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涉外法治工作一线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群众权益、参与志愿帮扶的火热实践中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执业初心。

 

手持法律之盾,脚踏人间正道。在党的领导下,70多万中国律师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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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国之大者” 守望公平正义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既仰望国家大政方针的“星空”,也脚踏专业法律服务工作的实地;既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关心老百姓的柴米油盐……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的身影随处可见。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于引领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保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在司法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着力推进律师行业党建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律师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行。

 

抓思想引领——

把牢律师工作的“根”与“魂”

“司法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持续强化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事关律师事业发展方向,事关律师队伍建设根本。”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引领广大律师听党话、跟党走,满腔热忱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

 

政治引领铸忠诚。去年“七一”前夕,司法部党组向广大律师提出“五点希望”,号召广大律师做“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的践行者,做热爱国家、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奋斗者,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做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在律师队伍引发热烈反响,成功凝聚了各方共识。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按照司法部党组部署,指导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强化政治引领,引导党员律师带头响应和落实“五点希望”,推动全行业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思想教育明立场。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司法部党组要求,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在律师行业先后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各类主题教育,广大律师更加自觉用党的科学理论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充电”赋能强素质。去年12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对律师行业所有党组织书记开展“一竿子插到底”培训,使中央层面优质培训资源直达基层,引起热烈反响。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确定陕西延安干部学院等12家机构作为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一些地方也相继成立律师行业党校。依托各地党校、行政学院和律师行业党建培训基地,各地持续开展党员律师队伍政治轮训,推动党员队伍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不断提高。

 

“今年1月1日,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实施,今年又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们通过抓好一次新执业青年律师集中培训、举办一场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征集一批爱党爱国典型案例、开展一组系列宣传、组织一次汇报交流等系列活动,加强律师队伍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律师行业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地律师踊跃参与。

 

持续的思想政治引领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良好效果,引领带动律师队伍精神面貌持续向上向好,行业清风正气持续充盈。

 

筑战斗堡垒——

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在卡塔尔首座800兆瓦光伏发电站建设现场,在澳大利亚、泰国、波斯湾海域的石油钻井平台项目一线,在越来越多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正在扬帆海外,其背后就有中国律师的保驾护航。

 

“近300名党员律师投身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去年以来已为48个法域的数千个案件的解决提供了高质量法律服务。”谈及事业发展,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梁对感触颇深:“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织密建强党的组织,才能不断画好干事创业‘同心圆’。”具有30多年发展历史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分所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建设到哪里,党建工作成效已经成为助力德恒发展壮大的强大动力。

 

律师事务所是畅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围绕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建体系、抓覆盖,推动形成统一归口、条块结合、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格局。

 

明确“谁来抓”。目前,全国、省、市三级律师行业党委已经全部建立,形成了在属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统筹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律师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司法部党组为全国律师行业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各地相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并根据律师数量按比例配备党务工作者,形成责任层层落实、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破解“有没有”。推动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按规定成立相应的党支部、党总支和党委;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区域相邻、就近就便的原则组建联合党支部;向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全面摸排“口袋党员”底数,做好党组织转接工作……一系列有力举措,让律师行业处处都有党的组织,都能听到党的声音。

 

狠抓“强不强”。在实现党组织有形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部署开展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等活动,通过细化标准,抓实考评,推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结合律师职业特点,以灵活务实的方式开展丰富的党建活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

 

联合党支部建设一直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难点所在。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覆盖三家律师事务所,2016年成立之初,存在“联而不紧”“联而不合”等问题。

 

“我们下功夫寻求破题之道,充分发挥党支部‘主心骨’作用,推动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重大事项,党员律师带头攻坚,凝聚解决难题的合力。”井然所党支部副书记王志远分享一个事例:他们收到一起案件后,认为应由党支部覆盖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理更为适宜。经报告党支部同意,推荐当事人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手续,最终案件取得好结果,案源共享的做法也得到大家认同。

 

党建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密切业务往来、系牢感情纽带,支部联合共建的路子促进三家律师事务所规模不断壮大,业务量7年间翻了三番。去年,井然所党支部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促作用发挥——

党建引领行业发展走上“快车道”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律师数量快速增长,已经超过70万人。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行业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少新情况新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起到了“定盘星”作用。

 

目前,我国律师队伍中40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占比达到六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以党建工作团结凝聚好青年律师队伍,是律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时代课题。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部署实施了帮思想进步、帮素质提升、带业务发展的“两帮一带”活动,组织优秀党员律师与青年律师、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帮扶,帮助青年律师系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夯实行业发展基石。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党委组建专门服务于青年律师的办事机构,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组织专题党课、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助力冀华所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律师。

 

“青年律师关系律师行业的未来,只有把青年律师引领好、培养好才能确保律师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方燕对此颇有感触。近年来,该所实施了金石律师、金鹰律师、金牌律师培养“三金”计划,解决青年律师入门难、生存难、成长难等痛点问题,多措并举帮助青年律师度过执业瓶颈期,走好未来发展路。

 

长期以来,律师资源分布不均一直是制约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难题,在高海拔地区尤为明显。

 

通天河蜿蜒穿行,神山尕朵觉沃遒劲峭拔,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是一片净土,却也是法律资源短缺的地方。但随着河北冀华所称多分所的建立,正式改写了这里“无律师县”的历史。

 

“司法部动员律师事务所到‘无律师县’设立分所,我们第一时间响应,发布招募公告,把政治思想过硬列为首要条件,先后确定1名党员律师和3名青年律师前往。”冀华所党委副书记吕玉崇介绍。两年来,在党员律师的示范带领下,几名律师克服高原反应、语言障碍,送法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让法治观念逐步在高原群众中间落地生根。其中,一对夫妻律师双双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在法治赋能乡村治理的道路上,同样处处可见律师的身影。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与地处郊区的北京怀柔区签署法律服务协议,党支部选派优秀党员律师带头,组织律师团队为数十个村庄担任法律顾问,用专业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用“铁脚板”传递民生温度。

 

“每次到村里服务,每成功调解一桩纠纷案件,我就感到为社会和谐、基层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自身价值、律师使命都得到了体现。”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于川律师看来,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过程,就是一名律师涵养人民情怀的过程。

 

近年来,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所建促发展,激励广大律师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涉外法治工作一线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群众权益、参与志愿帮扶的火热实践中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执业初心。

 

手持法律之盾,脚踏人间正道。在党的领导下,70多万中国律师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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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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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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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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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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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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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第二十一期“贵阳贵安新时代法治大讲堂”在筑举行

1月5日,由中共贵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贵州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承办的第二十一期“贵阳贵安新时代法治大讲堂”暨第十一期贵州西政校友会《法学名家讲坛》在贵阳举行。 讲座现场   本次法治专题讲座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主题,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晓君进行授课分享,贵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彭容江主持会议。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晓君进行授课分享   张晓君从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背景、充分认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意蕴、全面理解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涉外法治、涉外法治工作实践四个维度,全面阐述了涉外法治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服务赴东盟投资的能力建设为例,详细讲解了如何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以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张晓君强调,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贵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彭容江主持   彭容江强调,要围绕贵阳贵安对外开放主攻的国际市场,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法律法学工作者“走出去”,加强对外交流,了解相关规则,精准有效布局和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要把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工作队伍,为贵阳贵安企业走出国门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要引导企业更好发挥内设法治部门或法律顾问在决策、签约、履约过程中的作用,注重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合法权益;要引导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把依法合规要求贯穿企业经营发展各方面,牢牢守住依法合规经营的底线,共同为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贵阳市委依法治市办领导、省律师协会代表与授课老师合影   贵阳贵安政法干部代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省内高校法学院部分师生代表、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代表以及贵州西政校友会代表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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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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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重要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1月15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5〕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5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六条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夫妻一方存在前款规定情形,另一方以该方存在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第九条  夫妻一方转让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另一方以未经其同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转让人与受让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以共同财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均登记为股东,双方对相应股权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离婚时,一方请求按照股东名册或者公司章程记载的各自出资额确定股权分割比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当事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以另一方可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放弃继承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主张另一方放弃继承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放弃继承导致放弃一方不能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的除外。   第十二条  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一方以另一方存在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主张其抢夺、藏匿行为有合理事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依法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中止探望或者变更抚养关系等途径解决。当事人对其上述主张未提供证据证明且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相关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另一方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明确暂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有协助另一方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   第十四条  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   (四)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且另一方不存在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   (五)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第十五条  父母双方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后,又以违反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向相对人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六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原生活水平显著降低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合理费用确有显著增加,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并综合考虑离婚协议整体约定、子女实际需要、另一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前款但书规定情形下,另一方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无抚养能力为由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或者以其他方式作出的承诺给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其支付欠付的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情形下,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能够独立生活,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欠付的费用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  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中继子女受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以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期间继父母是否实际进行生活照料、是否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否承担抚养费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十九条  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当事人主张继父或者继母和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继父或者继母与继子女存在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或者继子女仍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的除外。   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父或者继母请求曾受其抚养教育的成年继子女给付生活费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抚养教育情况、成年继子女负担能力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但是继父或者继母曾存在虐待、遗弃继子女等情况的除外。   第二十条  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同意的除外。   一方不履行前款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可以就本条第一款中的相关财产直接主张权利,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子女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该方承担继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有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同时请求分割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对双方的影响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第二十二条  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年老、残疾、重病等生活困难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结合另一方财产状况,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  本解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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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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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安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会”履职风采

贵阳市“两会”   随着2025年省级地方“两会”陆续召开,贵州也进入了“两会时间”。贵州省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通过参加各级“两会”  积极建言献策,发出律师“好声音”。   2025年1月11日、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贵阳贵安4名律师人大代表和7名律师政协委员参会。省政协委员薛军律师列席贵阳市政协会议。   现在,让我们聚焦2025年贵阳市“两会”,传递“两会律音”。   一、市人大代表   (一)钟远人律师   钟远人代表提出如下5项建议: 1、《深化国企改革,减少国企管理层级的建议》 2、《打造好的营商环境 政府及平台公司要做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带头者的建议》 3、《严格刑事诉讼证据标准,正确适用法律,避免冤假错案发生的建议》 4、《治理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法院公平严格执法,决不能让生效判决成“法律白条”》 5、《法检两院对其经典案例,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二)舒茴律师   舒茴代表提出如下3项建议: 1、《关于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力度的意见建议》 2、《关于推动保障贵阳市律师调查权的建议》 3、《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见建议》   (三)赵敏律师   赵敏代表提出如下2项建议: 1、《关于推进贵阳市小额金融纠纷非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建议》 2、《有力推动合规体系建设 助力贵阳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王静律师   王静代表提出如下2项建议: 1、《关于加强对我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乱停放及交通管理的建议》 2、《关于盘活国企空置办公用房,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建议》   二、市政协委员   (一)程耀辉律师   程耀辉委员提出“关于优化贵阳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建议”的提案。   (二)宋迅律师   宋迅委员提出“关于制定《贵阳市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办法》”的提案。   (三)李国胜律师   李国胜委员提出“关于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建议”的提案。   (四)刘海律师   刘海委员提出“关于深化我市法院‘审辅事务集约化管理’的建议”和“关于建立常态‘检察护企’的建议”的提案。   (五)吕俊律师   吕俊委员提出“全力保障法院立案及审理效率的公平公正的建议”和“以课本剧带动美育教育 提高学生的美育素养的建议”的提案。   (六)黄思逸律师   黄思逸委员提出“提升‘检察护企’行动质效,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以及“关于推动我市市政道路移交工作的建议”的社情民意,并代表农工党贵阳市委员会参与联组发言。   (七)张怡律师   张怡委员提出“关于对贵阳贵安城市更新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宁疗护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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