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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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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2024-08-14 16:00
  • 访问量:227

【概要描述】
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记者:如何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如何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司法部党组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党员干部大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和工作机制,将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三是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系统部署,制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等重要文件,确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四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六是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作出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部署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法治化与现代化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融合贯通。

二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使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更加衔接协同,为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明确了目标方向。

三是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进一步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鲜明导向,更好发挥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的重要作用。

四是将法治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聚焦破除制约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等各环节改革,不断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记者: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司法部承担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全会决策部署,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按照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推进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政策发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等立法项目,持续推动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

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强政府立法审查”。作为国务院法制工作部门,司法部将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制度机制,创新政府立法审查方式方法,增强政府立法审查权威性,全面提升政府立法审查质效,加快推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到今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进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

四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快推进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力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进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记者: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次全会围绕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作出的决策部署,基本都是需要司法部牵头推进落实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司法部将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抓手,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大力推广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二是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律师法、仲裁法、公证法、司法鉴定法等法律制修订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完善律师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证执业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仲裁机构登记管理,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聚力打造高水平仲裁机构。完善调解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运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是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完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概要描述】
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记者:如何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如何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司法部党组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党员干部大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和工作机制,将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三是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系统部署,制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等重要文件,确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四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六是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作出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部署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法治化与现代化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融合贯通。

二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使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更加衔接协同,为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明确了目标方向。

三是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进一步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鲜明导向,更好发挥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的重要作用。

四是将法治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聚焦破除制约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等各环节改革,不断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记者: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司法部承担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全会决策部署,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按照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推进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政策发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等立法项目,持续推动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

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强政府立法审查”。作为国务院法制工作部门,司法部将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制度机制,创新政府立法审查方式方法,增强政府立法审查权威性,全面提升政府立法审查质效,加快推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到今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进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

四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快推进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力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进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记者: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次全会围绕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作出的决策部署,基本都是需要司法部牵头推进落实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司法部将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抓手,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大力推广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二是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律师法、仲裁法、公证法、司法鉴定法等法律制修订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完善律师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证执业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仲裁机构登记管理,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聚力打造高水平仲裁机构。完善调解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运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是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完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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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记者:如何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如何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司法部党组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党员干部大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和工作机制,将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三是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系统部署,制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等重要文件,确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四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六是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作出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部署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法治化与现代化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融合贯通。

二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使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更加衔接协同,为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明确了目标方向。

三是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进一步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鲜明导向,更好发挥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的重要作用。

四是将法治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聚焦破除制约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等各环节改革,不断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记者: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司法部承担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全会决策部署,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按照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推进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政策发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等立法项目,持续推动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

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强政府立法审查”。作为国务院法制工作部门,司法部将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制度机制,创新政府立法审查方式方法,增强政府立法审查权威性,全面提升政府立法审查质效,加快推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到今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进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

四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快推进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力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进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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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江: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次全会围绕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作出的决策部署,基本都是需要司法部牵头推进落实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司法部将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抓手,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大力推广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二是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律师法、仲裁法、公证法、司法鉴定法等法律制修订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完善律师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证执业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仲裁机构登记管理,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聚力打造高水平仲裁机构。完善调解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运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是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完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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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 律师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2号)要求,经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协会推荐20名,市(州)律师协会推荐30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初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4日 贵州省律师行业 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   贵阳市(15人) 屈超勇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汪晓迅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李  嫣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吴飞鹏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李  量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陈仕菊   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秦开洪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张光燕    贵州本来律师事务所 张格彬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 邵  筱   贵州行致恒律师事务所 袁小伟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岳成园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遵义市(6人) 罗孝堂   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吴佳洪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胡敏琴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张  辉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朱玲慧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三、六盘水市(4人) 王光凤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 陶  健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张春华    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 罗朝敏    贵州无争律师事务所 四、安顺市(4人) 彭斌荣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杨云蕾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张雪滢   贵州同舆律师事务所 邹冰洁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五、毕节市(5人) 姜桢祥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 陇  康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 陈  静    贵州辅治律师事务所 左秀柒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潘秦友   贵州贵达(金沙)律师事务所 六、铜仁市(4人) 张治勇    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 任海军    贵州仁士律师事务所 桂军华    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 石  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七、黔东南州(5人) 吴光妮   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 龚经涛    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杨绍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黄雪刚   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 八、黔南州(3人) 郭成皋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代永红    贵州君瑜律师事务所 曾韵梦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 九、黔西南州(4人) 陈照军   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 张仁刚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李  锐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江永林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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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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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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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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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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