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 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评审会,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省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共6家单位参与比选,经评审组综合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并全程接受监督组监督,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拟中标单位:贵州贵视数美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总价):人民币110000元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5月12日(3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河 电 话: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lxzlbs@126.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5月9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协会,中央在黔直属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5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贵州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核准执业的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2025年10月1日后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参加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本年度将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情况,指导和监督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情况,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情况纳入重点考核内容。 1.律师事务所考核内容。律师事务所考核内容按照《贵州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司通〔2024〕9号)规定的内容,主要考核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内部管理的情况。具体包括: (1)开展律师党建工作的情况; (2)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3)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4)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5)内部管理情况; (6)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 (7)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 (8)按照《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指引》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义务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导从事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报送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容,包括洗钱风险评估、当事人尽职调查、当事人身份资料和业务档案保存、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内部审计和检查、宣传培训、反洗钱信息保密等。 (9)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2.律师考核内容。律师考核内容执行《贵州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律协〔2024〕5号)规定的内容,具体包括: (1)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等情况; (2)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3)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4)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5)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其中法律援助案件高质量评查纳入重点考核; (6)受到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7)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 (8)业务档案归档情况; (9)遵守本所规章制度情况; (10)实施考核的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事项。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参照上述内容考核。 (二)考核等次和标准 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评定标准按照《贵州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次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定标准按照《贵州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律师在填写考核登记表前,应当将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填报完整。律师个人信息填报完整的,各市(州)律师协会应优先考核。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检查本所律师在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里填报的各项信息是否完整,否则不予出具考核意见。 3.上一年度获准执业不足三个月的律师,应将律师执业证书提交律师协会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并注明“不评定等次”。 (三)考核方式 1.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采用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县(区)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超过200家(不含本数),实地检查比例不得低于10%;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100-200家(含本数),实地检查比例不得低于15%;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20-100家(不含本数),实地检查比例不得低于20%;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少于20家(含本数),实地检查应做到全覆盖。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原则上采用线上审查方式。对上一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律师、本年度被投诉的律师,律师协会应重点审查其考核资料,必要时应到其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 3.为加强对2025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省律师协会将成立考核督导小组,由省律协会长办公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等相关人员组成,分赴各市(州)律师协会开展实地交叉督导。督导主要内容为:除《贵州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的相关内容外,还应当重点督导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律师个人信息填报是否完整、考核材料是否齐全、归档是否规范;市(州)律师协会考核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走过场、弄虚作假行为,对律师违规炒作、违规兼职等“不称职”情形是否严格认定等。 三、工作职责 (一)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 1.省司法厅负责指导、监督本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2.市(州)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审定本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等次;考核等次评定后,市(州)司法局应当将考核结果在本地司法行政官网上予以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县(区)司法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初审工作,并提出年度检查考核等次建议。 (二)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的年度考核 1.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 2.市(州)司法局对市(州)律师协会实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审查。市(州)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州)律师协会应当将考核结果在本地律师协会网站或媒体上予以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考核意见,出具考核意见前,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检查本所律师在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里填报的各项信息是否完整,否则不予出具考核意见,律师对自己填写的奖惩信息、政治面貌等各项内容真实性负责。对于律师出现年度考核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根据《贵州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4.律师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将倒查律师事务所及负责人的管理履职情况,如存在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律师法》第五十条追究律师事务所或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5.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应当暂缓考核。 6.兼职律师所在单位(高校)需出具同意参加考核及能否继续兼职的明确书面意见。 (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年度考核 1.中央在黔直属单位、省直党政机关、省级人民团体、省属国有企业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报送省司法厅备案。 2.市(州)、县(区)各级单位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报送市(州)司法局备案。 四、考核程序 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可利用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网上考核方式进行,也可接收纸质考核资料,具体方式由市(州)司法局自行组织。 2.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利用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网上考核方式进行,原则上不接收纸质考核资料。市(州)律师协会对律师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查,对上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以及2025年度被投诉的律师,必须进行重点审查或实地检查。 3.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由所在单位依以下程序组织考核。本人撰写2025年度执业情况总结,总结直接写入《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里的“本人述职”一栏,不再另交总结;各单位将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公示,中央在黔直属单位、省直党政机关、省级人民团体、省属国有企业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于5月9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一份,连同《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和律师工作证书报省司法厅备案。 各市(州)司法局于5月30日前将年度考核工作情况,含工作总结、律师事务所年度及律师考核公告(附件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各市(州)律师协会于5月30日前将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律师行业监管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抓好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着力促进律师行业规范管理。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监督律师事务所认真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律师事务所集中考核。省、市律师协会要按照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律师年度考核各项工作。 (三)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要求推进考核工作,对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在考核中发现问题、被投诉查实、日常监督问题较多的考核对象,应予以实地检查。对考核中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情况的,依法依规给予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 联系人: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张涛,0851-85559176 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吴艳,0851-84113226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
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长、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应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邀请,撰写了题为“融入陆海新通道,共筑贵州开放梦”的两会“家书”。 亲爱的贵州: 此刻在北京,窗外春风渐暖,夜深人静时,我常常站在窗前,遥望西南方向——那里是我的家乡,黔山秀水,生于斯、长于斯、奋斗于斯的土地。 作为贵州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作为一名律师,新阶层人士,这些年我走遍了全省的九个市(州),万桥飞渡,高速平原。今年的两会,“十五五”规划的数智蓝图、目标愿景,饱含贵州经验的生态环境法典,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加快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像一把钥匙,打开了贵州建省直到今日的一个问题:贵州的开放之路,到底该怎么走? 贵州不沿江、不沿海、不沿边,但贵州从未甘于“边缘”。这些年来,我看到贵阳国际陆港的龙门吊日夜不息,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黔粤班列从这里呼啸而出;我看到石阡的苔茶首次出口泰国,30吨茶叶装车的那一刻,茶农眼里的光比春日的阳光还要亮;我看到贵阳综保区与贵阳国际陆港“区港联动”,正打造西南地区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这些变化告诉我:贵州,正在从开放的“末梢”走向“前沿”。 作为法律工作者,深知规则对于开放的重要性。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不仅是修路架桥,更是制度型开放的深度探索。为此,我今年向大会提交了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贵品”入湾出海、建设川渝黔内陆开放合作区等多份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长、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 一是贵州数字经济的新路在哪里,产业链的突破口在哪里,人工智能+的法治规则、伦理纲常如何构建,值得政府、立法、企业思考和探索。 二是黔货出山、入海能否转化贵品,贵在品质、品牌。我们的茶叶、辣椒、刺梨,品质不输任何地方,但要真正走进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高端市场,必须过“规则关”。建议加大对RCEP成员国及澳新等国准入标准的研究,为企业提供“一国一策”的法律指引。贵阳外贸发展集团今年一季度进出口突破3亿元,说明这条路走得通,但要走得更稳、更远,必须让企业手里有“规则地图”,心里有“法律底气”。 三是以专业力量护航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开放。贵州与东盟地缘相近、人缘相亲,中老班列已经常态化开行,教育交流周办了多年。下一步,建议把南亚东南亚作为主攻方向,但在“走出去”的同时,也要把法律服务“送出去”。企业在泰国、越南布局海外仓,需要了解当地劳动法、税法;与印尼签贸易合同,需要防范汇率波动和争议风险。作为律师,我愿意组织专业团队,为贵州企业出海提供免费的法律体检和风险指引,让“贵州军团”出海时,腰杆挺得更直。 四是以“区港一体化”为支点夯实开放平台。贵阳综保区与贵阳国际陆港的联动,是贵州开放的重要抓手。在内陆开放试验区基层上加快申建中国(贵州)自贸试验区,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的法律保障机制,推动货物从贵阳出发,“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箱到底”直达北部湾乃至全球。这需要制度创新,更需要法治保障——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愿为此贡献专业力量。 这些年,我办理过许多案件,调研过许多企业,走访过许多国家,我深深感到:开放程度,决定了发展高度。贵州不仅有茅台酒、老干妈。贵州的茶,可以香飘日本泰国。贵州的刺梨汁,可以甜蜜澳大利亚。贵州的新电池新轮胎,可以助力腾飞世界。贵州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一定可以让四海客商宾至如归。 我常常想起小时候,站在山顶眺望远方的日子。那时候觉得,山那边的世界好远。但现在,当西部陆海新通道的班列从贵阳驶出,当贵州的产品摆上曼谷、东京、悉尼、奥克兰的货架……我知道——山,再也挡不住贵州了。 朱山 2026年3月于北京
春风拂面万物新,豪情满怀赴盛会。踏着春天的节拍,今天(3月3日)上午,肩负全省各族人民的期待和重托,出席全国两会的在黔全国人大代表、住黔全国政协委员启程赴京参会、共商国是。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5日、3月4日在北京开幕。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凝心聚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承载民意,肩负使命,代表委员们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贯穿参会履职全过程,将积极建言献策,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多彩贵州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长、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送上了马年元宵节的祝福,他表示元宵佳节启程北京赴春天之约,期盼今年两会将规划好国家未来5年的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人工智能、乡村振兴等方面有更明确的方向,助力国富民强,让老百姓生活更加安康。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1月26日,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幕后,与会委员针对贵州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省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监事会主席李莉结合长期调研实践,从法治化建设角度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在她看来,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在2024年专门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专题调研,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也连续两年围绕这一主题进行深入调研,我们还在2025年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时提交了相关提案。”李莉介绍。 李莉表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企业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生产经营。同时,应持续完善政策配套机制,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切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助力贵州营商环境向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升级。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省人大代表、贵州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伍涵坚守 21 年的信念。作为一名扎根于家乡都匀、从律师行业中走出的代表,她以专业为笔、以民生为墨,在法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公益帮扶的广阔天地间,书写着新时代人大代表的使命答卷。 法治是企业发展的“定心丸”,伍涵深谙此道。她深耕“以法护企”一线,累计开展法律讲座、咨询服务 200 余场次,用“以案释法”“定制化培训”等鲜活形式,让法律从“纸面”走进企业“日常”。针对某制造企业因合同疏漏频发纠纷的痛点,她深入车间梳理管理漏洞,协助修订合同模板、建立合规审查机制,从源头化解诉讼风险;在为房地产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时,敏锐排查出“售后包租返租”模式的法律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规避潜在损失。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化身矛盾纠纷“调解员”,创新“分期回购 + 股权置换”方案,成功化解企业多年“工程款转股权”纠纷,用“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服务,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温度。 履职路上,伍涵始终是精准发声的“民意代言人”。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她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等领域,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我省营商法治环境的建议》被列为 2024 年省领导重点督办建议。为推动建议落地,她坚持“跟踪问效”,促成相关部门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破解“轻微违法处罚过重”难题;推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让涉企政策制定更贴合市场需求。在民生领域,她提交的 36 件建议件件关乎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完善、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促成多地老旧电梯安全改造,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助力农村创业创新,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用实际行动搭建起民意与决策的“连心桥”。 做律师要有温度,当代表更要有情怀。伍涵创新建立“法律援助 + 公益帮扶”机制,为盲聋哑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与物资双重保障。执业以来,她个人累计捐赠超 100 万元,在长顺县所把村、都匀市沙寨乡等地留下帮扶足迹;资助的 7 名学生中,已有 1 人攻读博士,用爱心点亮希望之光。疫情防控期间,她组织律所捐赠防疫物资,开通免费法律咨询通道,用责任与担当诠释了人大代表的大爱无疆。 从法庭到会场,从企业到乡村,伍涵的履职足迹遍布黔南大地。她用专业守护公平正义,用行动诠释代表担当,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民生福祉奔走呼吁,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先进个人”“民革贵州省优秀党员”“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黔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是对她坚守初心的最好见证。 “未来,我将继续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群众利益的代言人、改革发展的推动者。”伍涵的话语铿锵有力。以法治为翼、以初心为壤,伍涵正以永不懈怠的姿态,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为进一步推动律师实务、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研究与交流,促进律师业务水平提升,展现律师职业风采,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律师》杂志现面向广大律师和法律实务界、法学理论界朋友征集优质稿件。 01 《中国律师》杂志简介 《中国律师》杂志(国内统一刊号:CN11-1479/D)创刊于1988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是律师行业唯一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刊物,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1002-9745。《中国律师》杂志收录于中国知网,同时还收录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和《科学引文数据库》(SCD)源期刊目录(2025年版)。 2026年,《中国律师》杂志继续秉持“尊重职业 记录成长”的办刊理念,锐意进取、守正创新,进行了全面改版——优化栏目设置、改进装帧设计、加强内容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政治引领“主阵地”、法治宣传“好窗口”、专业提升“助推器”、形象树立“展示台”、行业动态“风向标”的舆论阵地作用,切实提升其权威性、专业性、可读性,以期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多行业信息和实践参考,更好增进社会公众对律师职业的了解与认同。 02 征稿主题 (一)行业党建研究:研究交流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与有益探索,助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律师实务前沿:探讨律师在各类业务领域(如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金融等)的最新实践经验与创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新类型案件的处理策略、复杂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三)案例深度评析:选取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深入剖析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裁判思路以及律师的代理策略与技巧,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实践参考。 (四)学术前沿探索:围绕法学领域的前沿理论问题,如人工智能与法律、数字经济法律规制、新兴权利保护等,展开深入的学术探讨,推动法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五)法律法规解读:对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权威解读,深入交流学习和实践的心得体会。 (六)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关注律师行业的发展动态,如律师制度、行业规范解读、律师队伍建设、律师职业发展规划、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律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七)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探讨律师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中的角色与作用,交流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新作为新成效。 03 投稿方式 (一)请将稿件全文以 Word 版本发送至本社唯一投稿邮箱:zglsbjb@moj.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 “《中国律师》投稿 + 文章标题 + 作者姓名”,并在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的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篇幅字数4500字左右为宜。 (二)《中国律师》实行长期征稿制,欢迎随时来稿。 04 版权声明 向本刊投稿,作者须保证稿件为原创作品且不涉及泄密等问题,稿件一律文责自负,本刊谢绝一稿多投。稿件凡经本刊使用,如无电子版、信息网络传播权特殊声明,即视作作者同意授权本刊、本刊合作的媒体及第三方平台进行电子版信息数字化传播。本刊支付的稿费已包括上述所有使用方式的稿费。 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律师及法律界同仁踊跃投稿,共同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期待您的佳作!阿
1月9日,在贵阳召开的征集全国、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省律师协会监事长、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对贵州法院工作给予肯定。他表示,近年来贵州法院在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中天金融破产重整案、李石松受贿案等标志性案件审理中展现出高水平司法能力,贵安知识产权法庭的建设也彰显了审判专业化赋能数字经济提质增效。 结合司法实践观察,朱山提出五点针对性建议。一是基层案多人少矛盾仍较突出,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二是执行兑现率有待提高、案件执行周期偏长,建议强化执行监督、提级执行、交叉执行,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三是当前破产重整案件数量较多,需出台专项司法保障举措,助力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四是应持续加大府院联动推进力度,凝聚多方合力助力债务化解;五是法院现有考核指标偏多,给基层法院及一线干警带来较大压力,建议结合实际进一步研判优化部分指标的设置必要性,切实为基层为干警减负。
1月14日,学习强国平台刊发新闻:贵州律协聚焦法治宣传教育 以律师力量护航全民普法新征程。 相关报道还刊发于法治网、中国新闻网。 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于2025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核心要求,贵州省律师协会坚持以线下全覆盖、线上广传播的立体化普法模式,发挥行业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生活指南”,助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精准触达 守护寻常烟火 连日以来,在贵州省多个权威媒体以及省律师协会官方视频号上,一则以“网络安全新规下,企业必须做的三件事!”为主题的普法视频,正在循环播放。也许只是匆匆一瞥,法治的种子,却已在人潮中悄然播撒。 这一普法视频,是贵州省律师协会精心打造的网络普法作品之一。随着该普法视频的全方位播放,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内容正在进一步入脑入心入行。 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在哪里,贵州律师普法的脚步就走到哪里。作为深入基层的法治神经末梢,网络普法已成为贵州省律师协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见效的重要支点。 近年来,贵州省律师协会始终致力于助力推动网络普法工作落地见效,建立起拥有近200名律师的普法人才库,还组织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从法条引用、逻辑结构、表达能力等方面对广大律师参与的网络普法工作进行打分,结合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多媒体性、海量性等特点,全力打造集精准覆盖、创新形式和实效导向为一体的群众家门口的“法律客厅”。 当前,涉老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不仅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更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为筑牢民生法治防线,贵州省律师协会把守护“夕阳红”作为普法工作重点。 自2019年以来,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的统筹安排下,省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依托权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围绕“遗赠扶养协议如何保障老年人权益”“丧子老人如何实现隔代探望权”等主题,主要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以每期一篇的频率推出普法文章83篇,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 贵州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的助老护老行动,只是贵州省律师协会践行执业为民理念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贵州省律师协会始终关注灵活就业群体等特殊人群,围绕劳动合同、财产继承、家事纠纷等民生热点,组织律师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网言网语”,以律师力量法治护航群众幸福生活。 主动服务 厚植营商沃土 法治的温度,既要照亮寻常人家的日常烟火,也需浸润企业发展的创新土壤。紧跟贵州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节奏,如何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成长,以律师担当回应地方发展需求,是时代赋予贵州律师的新课题。 一位企业负责人曾经讲到,“我们需要的是能够直接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治指南”。贵州省律师协会的回应是,让法律服务扎根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 在产业园区、民营企业、相关商协会以及重大产业项目推进过程中,“法治体检”专业律师团已成为企业的“法治接口”。通过一场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讲座、一次次聚焦企业健康发展的座谈,贵州省律师协会以定制化普法精准回应企业所需所盼。 2025年8月,贵州省工商联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辅导活动,在贵阳进行。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背景与意义、法规章节与法条亮点等内容,结合工商联及其所属商(协)会如何学习运用新法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这场法治专题辅导活动,正是贵州省律师协会推动法律知识的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贵州省律师协会联合省工商联等有关部门,不断强化“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等工作,以助企纾困、高效解纷、平等保护为核心,逐步推动形成企业—律所—律协的三阶联动立体化法治布局。 通过“送法进企业”相关活动,贵州省律师协会让律师法律服务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赋能,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稳定器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加速器。 播种未来 照亮青春航路 2025年3月,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指导,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承办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专题培训班在贵阳举办。培训邀请了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等专业人士授课,课程内容涵盖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改革、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检察实践、法官视角和律师工作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问题等多个核心议题,有效促进了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社会组织等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深度交流与紧密合作。 “要打造孩子们越来越爱听的法治课。”这是贵州省律师协会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的初心。如今,这一追求正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理念深度融合,进一步以律师力量筑牢青少年成长法治根基。 “老师,如果遭遇校园欺凌,如何依法维权?”在2025年“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进校园黔东南州示范活动中,一名小学生的提问引发了热烈讨论。贵州律师引领青少年学生,从生活中的问题引申开去,在探寻答案过程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这样的场景已是常态。 为了让法治课既有料又有趣,贵州省律师协会不仅建立了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参与组建省未成年人律师服务团,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人才库建设,还携手省人民检察院、团省委、省教育厅等部门,持续18年开展“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活动,为近6万青少年学生送去生动实用的法治课。 贵州省律师协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未止步于学校,而是致力于打造多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协同模式。 贵州省律师协会把持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范围,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学校、家庭教育及社会各界深度结合,作为自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又一探索。 在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5年3月至12月,贵州省律师协会、省妇女联合会、省心理咨询协会共同策划制作20期“和润黔家·知心人在身边”系列短视频,“当爱已不在 责任如何划分”“孩子抚养权爸妈都想要!僵局怎么破?”等主题短视频在多个权威媒体得到广泛播出,点赞、转发、评论量达2万余次,进一步让法治宣传教育成为家庭、校园与社会共同编织的成长安全网。 从社区到企业、从校园到家庭、从线下到“云端”,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同心同向、久久为功的努力下,法治宣传教育正以最柔软的姿态,融入学习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瞬间。在这条贵州省律师协会以社会责任铺就的法治宣传教育之路上,广大律师们步履不停,用专业与温度,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贡献律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