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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郑欣|播撒阳光,守望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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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律师郑欣|播撒阳光,守望公义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4-09-29 16:18
  • 访问量:496

【概要描述】一年来,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勇担法律援助事业职责使命,结合服务地实际情况,通过担任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深入细致做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工作。

 

我们将陆续报道介绍17名2023-2024年度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感谢他(她)们为助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

 




郑欣,云南建雄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




 




一年来,郑欣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136起、211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8件,参与服务地行政机关、社团组织处理有关文书材料7件(次)。



 



“法律援助要直面群众的烦恼诉求和期待”



 



刚到册亨县,郑欣律师便扑在工作上。为了快速融入当地生活、了解民情民意,他积极与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熟悉当地情况的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作,到岗当日便协助审查当地镇政府的信访回函并提供相应意见建议。



 



在郑欣律师看来,法律援助工作就是直面来访群众的烦恼和诉求,摆在志愿者面前的,大多是具体的微观个案,鲜有“高大上”的宏观叙事。郑欣律师手头正在办理的三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让他心有感触,面对拖欠多名民工工资的企业,他积极沟通协调,在没有取得效果且劳资双方争议升级后,他又跟随行政机关的联合执法行动来到现场,协助收集证据资料、提供法律意见,现场参与劳资双方薪酬支付谈判,并持续保持后续跟进,当劳资双方意愿发生变化时,他耐心接待来访工友,对接仲裁和诉讼事宜。目前,这三起民工讨薪案件尚未结案,因涉及人数众多,其中一起案件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在不断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他又积极与当事人、法院对接诉讼程序。郑欣律师体会到,来访群众有着切实的法律需求、抱着很高期待,甚至会把全部希望寄托于法律援助这一个环节,而不少案件需要反复多次工作、多个环节程序开展,唯有一遍又一遍地进行沟通,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法援律师可以为基本社会福利和公平“托底”



 



生活中,不少人抱有“有诉求必有理”“当原告必能赢”的观念。在郑欣律师办理的一个案件中,受援助人陈某某于1980年代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另一个当事人于2017年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于2023年3月因受援助人烧毁对方农作物而引起赔偿诉讼。郑欣律师代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走访知情人员,根据受援助人的证据资料依规确定诉讼方案。庭审中,他根据有关资料,把申请法庭实地勘验查证争议土地状况作为抗辩重点,法庭采信有关证据,最终对方当事人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诉。



 



另一案件中,罗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案后,被公安机关先行决定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结束后,当日又被转入刑事拘留,作为辩护人,郑欣律师根据阅卷证据和法律规定,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提出行政拘留的十日应折抵刑罚刑期,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完全采纳。


 


郑欣律师觉得,不论是当事人还是相关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不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要寻求法律援助,就要从法律上、程序上给予完整、准确的支持,保障应有的合法权利,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和立足点,就是协助政府支撑起对基本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平的托底工作。



 



回首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郑欣律师有感而发。他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律师更像是一个“中介”、一种资源,或者一把“连接器”,工作的立足和任务目标之一,是协助政府对基本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保障和践行。尽心尽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协助政府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开展,这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也应当是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长远定位。

“1+1”法律援助律师郑欣|播撒阳光,守望公义

【概要描述】一年来,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勇担法律援助事业职责使命,结合服务地实际情况,通过担任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深入细致做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工作。

 

我们将陆续报道介绍17名2023-2024年度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感谢他(她)们为助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

 




郑欣,云南建雄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




 




一年来,郑欣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136起、211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8件,参与服务地行政机关、社团组织处理有关文书材料7件(次)。



 



“法律援助要直面群众的烦恼诉求和期待”



 



刚到册亨县,郑欣律师便扑在工作上。为了快速融入当地生活、了解民情民意,他积极与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熟悉当地情况的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作,到岗当日便协助审查当地镇政府的信访回函并提供相应意见建议。



 



在郑欣律师看来,法律援助工作就是直面来访群众的烦恼和诉求,摆在志愿者面前的,大多是具体的微观个案,鲜有“高大上”的宏观叙事。郑欣律师手头正在办理的三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让他心有感触,面对拖欠多名民工工资的企业,他积极沟通协调,在没有取得效果且劳资双方争议升级后,他又跟随行政机关的联合执法行动来到现场,协助收集证据资料、提供法律意见,现场参与劳资双方薪酬支付谈判,并持续保持后续跟进,当劳资双方意愿发生变化时,他耐心接待来访工友,对接仲裁和诉讼事宜。目前,这三起民工讨薪案件尚未结案,因涉及人数众多,其中一起案件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在不断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他又积极与当事人、法院对接诉讼程序。郑欣律师体会到,来访群众有着切实的法律需求、抱着很高期待,甚至会把全部希望寄托于法律援助这一个环节,而不少案件需要反复多次工作、多个环节程序开展,唯有一遍又一遍地进行沟通,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法援律师可以为基本社会福利和公平“托底”



 



生活中,不少人抱有“有诉求必有理”“当原告必能赢”的观念。在郑欣律师办理的一个案件中,受援助人陈某某于1980年代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另一个当事人于2017年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于2023年3月因受援助人烧毁对方农作物而引起赔偿诉讼。郑欣律师代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走访知情人员,根据受援助人的证据资料依规确定诉讼方案。庭审中,他根据有关资料,把申请法庭实地勘验查证争议土地状况作为抗辩重点,法庭采信有关证据,最终对方当事人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诉。



 



另一案件中,罗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案后,被公安机关先行决定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结束后,当日又被转入刑事拘留,作为辩护人,郑欣律师根据阅卷证据和法律规定,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提出行政拘留的十日应折抵刑罚刑期,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完全采纳。


 


郑欣律师觉得,不论是当事人还是相关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不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要寻求法律援助,就要从法律上、程序上给予完整、准确的支持,保障应有的合法权利,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和立足点,就是协助政府支撑起对基本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平的托底工作。



 



回首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郑欣律师有感而发。他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律师更像是一个“中介”、一种资源,或者一把“连接器”,工作的立足和任务目标之一,是协助政府对基本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保障和践行。尽心尽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协助政府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开展,这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也应当是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长远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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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陆续报道介绍17名2023-2024年度驻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感谢他(她)们为助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

 

郑欣,云南建雄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

 

一年来,郑欣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136起、211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8件,参与服务地行政机关、社团组织处理有关文书材料7件(次)。

 

“法律援助要直面群众的烦恼诉求和期待”

 

刚到册亨县,郑欣律师便扑在工作上。为了快速融入当地生活、了解民情民意,他积极与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熟悉当地情况的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作,到岗当日便协助审查当地镇政府的信访回函并提供相应意见建议。

 

在郑欣律师看来,法律援助工作就是直面来访群众的烦恼和诉求,摆在志愿者面前的,大多是具体的微观个案,鲜有“高大上”的宏观叙事。郑欣律师手头正在办理的三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让他心有感触,面对拖欠多名民工工资的企业,他积极沟通协调,在没有取得效果且劳资双方争议升级后,他又跟随行政机关的联合执法行动来到现场,协助收集证据资料、提供法律意见,现场参与劳资双方薪酬支付谈判,并持续保持后续跟进,当劳资双方意愿发生变化时,他耐心接待来访工友,对接仲裁和诉讼事宜。目前,这三起民工讨薪案件尚未结案,因涉及人数众多,其中一起案件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在不断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他又积极与当事人、法院对接诉讼程序。郑欣律师体会到,来访群众有着切实的法律需求、抱着很高期待,甚至会把全部希望寄托于法律援助这一个环节,而不少案件需要反复多次工作、多个环节程序开展,唯有一遍又一遍地进行沟通,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法援律师可以为基本社会福利和公平“托底”

 

生活中,不少人抱有“有诉求必有理”“当原告必能赢”的观念。在郑欣律师办理的一个案件中,受援助人陈某某于1980年代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另一个当事人于2017年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于2023年3月因受援助人烧毁对方农作物而引起赔偿诉讼。郑欣律师代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走访知情人员,根据受援助人的证据资料依规确定诉讼方案。庭审中,他根据有关资料,把申请法庭实地勘验查证争议土地状况作为抗辩重点,法庭采信有关证据,最终对方当事人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诉。

 

另一案件中,罗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案后,被公安机关先行决定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结束后,当日又被转入刑事拘留,作为辩护人,郑欣律师根据阅卷证据和法律规定,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提出行政拘留的十日应折抵刑罚刑期,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完全采纳。

 

郑欣律师觉得,不论是当事人还是相关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不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要寻求法律援助,就要从法律上、程序上给予完整、准确的支持,保障应有的合法权利,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和立足点,就是协助政府支撑起对基本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平的托底工作。

 

回首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郑欣律师有感而发。他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律师更像是一个“中介”、一种资源,或者一把“连接器”,工作的立足和任务目标之一,是协助政府对基本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保障和践行。尽心尽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协助政府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开展,这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也应当是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长远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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