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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共包含9章,涵盖了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机会,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更好把握法条内在涵义,促进法条在实践中的有效运用,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逐条解读,以期在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充分贡献律师力量。
第六十六条解读作者
刘峥 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条文内容
第六十六条 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及时受理并审查有关申诉、控告。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条款解读
本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防止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滥用权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在民营经济治理中的监督角色,将检察职能深度嵌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体系中,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要求的重要举措。
【概要描述】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共包含9章,涵盖了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机会,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更好把握法条内在涵义,促进法条在实践中的有效运用,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逐条解读,以期在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充分贡献律师力量。
第六十六条解读作者
刘峥 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条文内容
第六十六条 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及时受理并审查有关申诉、控告。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条款解读
本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防止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滥用权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在民营经济治理中的监督角色,将检察职能深度嵌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体系中,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要求的重要举措。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共包含9章,涵盖了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机会,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更好把握法条内在涵义,促进法条在实践中的有效运用,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逐条解读,以期在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充分贡献律师力量。
第六十六条解读作者
刘峥 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条文内容
第六十六条 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及时受理并审查有关申诉、控告。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条款解读
本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防止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滥用权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在民营经济治理中的监督角色,将检察职能深度嵌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体系中,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要求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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