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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力保障全民普法再启新程——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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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力保障全民普法再启新程——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时间:2025-10-21 14:58
  • 访问量:340

【概要描述】




今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法治宣传教育法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法。摄影/冯添

 








01

立法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现实,

适逢其时、意义深远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自1985年起,国家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出台了8个普法规划,通过了8个普法决议。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优势。

 

谈及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司法部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创新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写入法律,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这有助于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同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也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通过国家立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传播法律知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从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还是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普法工作,对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是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现实需要的关键之举,必将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2024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人民大会堂开展志愿讲解活动,向参观群众讲解宪法故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程。图为参观群众在人民大会堂听宪法讲解、翻看宪法单行本。摄影/丁显阳








 

02

构建全民普法的“四梁八柱”,

让法治信仰在人民心中落地生根

 

作为40年普法工作的制度性成果,法治宣传教育法立足全局、着眼长远。

 

法律共7章,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计65条。

 

回看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过程,从立法目的到基本原则,从工作机制到重点群体,从保障监督到法律责任等,每一条款都凝结着实践智慧,每一章节都体现着时代关切。

 

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年4月,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启动法律起草工作,成立了由该委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等9部门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立法进程,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于同年12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一审、二审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两次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听取群众建议,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声音……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这部法律凝聚了40年普法的智慧,回应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彰显了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法律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本次立法还把“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分专章予以规定。

 

其中,“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一章,围绕领导干部这一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关键少数”设置诸多条款,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有关法律知识纳入录用考试内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等,督促国家工作人员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我国目前在校生超2.9亿人,学校50多万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和重点阵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章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的职责任务。这些规定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引导青少年在思考和实践中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涵养成法治精神。

 

普法工作既要“走心”,也要“走新”。法律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规定了支持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开展的保障与监督措施。

 

“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结合法律法规的公布施行,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

 

“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法治宣传教育”;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和司法部负责人表示,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都有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并鼓励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大普法工作格局下的主体责任,在确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构建了政社合作、共建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河南漯河源汇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在课堂上操作普法机器人和孩子们互动学法。来源:视觉中国

 







03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法律实施,

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权威离不开执行。法治宣传教育法要真正落地见效,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这些年来,我们在普法工作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形式上轰轰烈烈,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中,如何提高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是许多委员共同关注的问题。

 

司法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法是全民普法工作的基础性法律,为确保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司法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为法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推进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规定内容。

 

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结合“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等。

 

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法律实施为契机,统筹推进各类群体法治素养提升,通过制度保障与实践引导相结合,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全民法治行为习惯。

 

加强工作落实。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统筹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5年8月13日,甘肃张掖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夏日塔拉草原,为牧民群众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来源:视觉中国

 







40年普法实践深刻启示我们: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2026年,“九五”普法即将开启。当法律为全民普法立规矩、划底线、强保障,当机关、企业、公民皆为普法的参与者与践行者,我们终将形成“人人讲法治、事事守规则”的社会风尚。这既是法治宣传教育法的使命,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以法之力保障全民普法再启新程——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概要描述】




今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法治宣传教育法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法。摄影/冯添

 








01

立法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现实,

适逢其时、意义深远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自1985年起,国家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出台了8个普法规划,通过了8个普法决议。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优势。

 

谈及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司法部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创新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写入法律,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这有助于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同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也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通过国家立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传播法律知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从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还是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普法工作,对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是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现实需要的关键之举,必将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2024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人民大会堂开展志愿讲解活动,向参观群众讲解宪法故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程。图为参观群众在人民大会堂听宪法讲解、翻看宪法单行本。摄影/丁显阳








 

02

构建全民普法的“四梁八柱”,

让法治信仰在人民心中落地生根

 

作为40年普法工作的制度性成果,法治宣传教育法立足全局、着眼长远。

 

法律共7章,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计65条。

 

回看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过程,从立法目的到基本原则,从工作机制到重点群体,从保障监督到法律责任等,每一条款都凝结着实践智慧,每一章节都体现着时代关切。

 

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年4月,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启动法律起草工作,成立了由该委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等9部门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立法进程,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于同年12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一审、二审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两次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听取群众建议,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声音……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这部法律凝聚了40年普法的智慧,回应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彰显了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法律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本次立法还把“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分专章予以规定。

 

其中,“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一章,围绕领导干部这一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关键少数”设置诸多条款,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有关法律知识纳入录用考试内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等,督促国家工作人员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我国目前在校生超2.9亿人,学校50多万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和重点阵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章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的职责任务。这些规定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引导青少年在思考和实践中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涵养成法治精神。

 

普法工作既要“走心”,也要“走新”。法律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规定了支持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开展的保障与监督措施。

 

“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结合法律法规的公布施行,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

 

“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法治宣传教育”;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和司法部负责人表示,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都有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并鼓励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大普法工作格局下的主体责任,在确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构建了政社合作、共建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河南漯河源汇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在课堂上操作普法机器人和孩子们互动学法。来源:视觉中国

 







03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法律实施,

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权威离不开执行。法治宣传教育法要真正落地见效,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这些年来,我们在普法工作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形式上轰轰烈烈,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中,如何提高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是许多委员共同关注的问题。

 

司法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法是全民普法工作的基础性法律,为确保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司法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为法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推进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规定内容。

 

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结合“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等。

 

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法律实施为契机,统筹推进各类群体法治素养提升,通过制度保障与实践引导相结合,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全民法治行为习惯。

 

加强工作落实。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统筹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5年8月13日,甘肃张掖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夏日塔拉草原,为牧民群众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来源:视觉中国

 







40年普法实践深刻启示我们: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2026年,“九五”普法即将开启。当法律为全民普法立规矩、划底线、强保障,当机关、企业、公民皆为普法的参与者与践行者,我们终将形成“人人讲法治、事事守规则”的社会风尚。这既是法治宣传教育法的使命,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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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法治宣传教育法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法。摄影/冯添

 

01

立法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现实,

适逢其时、意义深远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自1985年起,国家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出台了8个普法规划,通过了8个普法决议。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优势。

 

谈及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司法部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创新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写入法律,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这有助于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同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也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通过国家立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传播法律知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从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还是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普法工作,对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是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现实需要的关键之举,必将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2024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人民大会堂开展志愿讲解活动,向参观群众讲解宪法故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程。图为参观群众在人民大会堂听宪法讲解、翻看宪法单行本。摄影/丁显阳

 

02

构建全民普法的“四梁八柱”,

让法治信仰在人民心中落地生根

 

作为40年普法工作的制度性成果,法治宣传教育法立足全局、着眼长远。

 

法律共7章,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计65条。

 

回看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过程,从立法目的到基本原则,从工作机制到重点群体,从保障监督到法律责任等,每一条款都凝结着实践智慧,每一章节都体现着时代关切。

 

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年4月,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启动法律起草工作,成立了由该委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等9部门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立法进程,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于同年12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一审、二审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两次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听取群众建议,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声音……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这部法律凝聚了40年普法的智慧,回应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彰显了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法律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本次立法还把“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分专章予以规定。

 

其中,“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一章,围绕领导干部这一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关键少数”设置诸多条款,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有关法律知识纳入录用考试内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等,督促国家工作人员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我国目前在校生超2.9亿人,学校50多万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和重点阵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章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的职责任务。这些规定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引导青少年在思考和实践中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涵养成法治精神。

 

普法工作既要“走心”,也要“走新”。法律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规定了支持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开展的保障与监督措施。

 

“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结合法律法规的公布施行,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

 

“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法治宣传教育”;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和司法部负责人表示,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都有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并鼓励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大普法工作格局下的主体责任,在确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构建了政社合作、共建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河南漯河源汇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在课堂上操作普法机器人和孩子们互动学法。来源:视觉中国

 

03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法律实施,

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权威离不开执行。法治宣传教育法要真正落地见效,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这些年来,我们在普法工作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形式上轰轰烈烈,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中,如何提高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是许多委员共同关注的问题。

 

司法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法是全民普法工作的基础性法律,为确保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司法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为法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推进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规定内容。

 

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结合“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等。

 

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法律实施为契机,统筹推进各类群体法治素养提升,通过制度保障与实践引导相结合,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全民法治行为习惯。

 

加强工作落实。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统筹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5年8月13日,甘肃张掖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夏日塔拉草原,为牧民群众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来源:视觉中国

 

40年普法实践深刻启示我们: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2026年,“九五”普法即将开启。当法律为全民普法立规矩、划底线、强保障,当机关、企业、公民皆为普法的参与者与践行者,我们终将形成“人人讲法治、事事守规则”的社会风尚。这既是法治宣传教育法的使命,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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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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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11月4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5年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工作。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及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参会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履行职业使命的职责所在,也是律师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全省律师行业要深刻认识、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现实意义、战略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工作统筹,采取党委(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会、集中宣讲等形式,迅速推动全会精神在全省律师行业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职能作用和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十五五”时期法治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专业优势,积极在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未成年人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律师智慧力量。   会议还对全省律师行业深入推进“两个覆盖”集中攻坚等年底前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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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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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二轮集中宣讲会

  5月30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二轮集中宣讲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主持并宣讲。   会上,宁茵对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阐释。她系统回顾了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的决定》的起草历程,解读了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所作出的系统部署安排,并就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律师行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政治责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要坚决扛起这一政治责任,在工作中注重统筹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做好跟踪问效,确保第二轮宣讲工作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引领带动。省、市(州)、县(市、区)律师行业党委在开展好自身宣讲学习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委委员要结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开展相关培训等时机,组织开展好集中宣讲学习活动。同时,要深入律所、走近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宣讲学习,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省律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学习成效。律所党组织和律所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宣讲学习会等形式,认真抓好第二轮集中宣讲学习工作。要切实把全省律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推进《决定》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为贵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行业的专业力量。   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班子成员以及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人员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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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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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 律师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2号)要求,经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协会推荐20名,市(州)律师协会推荐30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初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4日 贵州省律师行业 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   贵阳市(15人) 屈超勇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汪晓迅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李  嫣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吴飞鹏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李  量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陈仕菊   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秦开洪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张光燕    贵州本来律师事务所 张格彬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 邵  筱   贵州行致恒律师事务所 袁小伟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岳成园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遵义市(6人) 罗孝堂   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吴佳洪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胡敏琴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张  辉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朱玲慧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三、六盘水市(4人) 王光凤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 陶  健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张春华    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 罗朝敏    贵州无争律师事务所 四、安顺市(4人) 彭斌荣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杨云蕾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张雪滢   贵州同舆律师事务所 邹冰洁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五、毕节市(5人) 姜桢祥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 陇  康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 陈  静    贵州辅治律师事务所 左秀柒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潘秦友   贵州贵达(金沙)律师事务所 六、铜仁市(4人) 张治勇    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 任海军    贵州仁士律师事务所 桂军华    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 石  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七、黔东南州(5人) 吴光妮   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 龚经涛    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杨绍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黄雪刚   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 八、黔南州(3人) 郭成皋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代永红    贵州君瑜律师事务所 曾韵梦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 九、黔西南州(4人) 陈照军   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 张仁刚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李  锐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江永林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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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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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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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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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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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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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迈向均等普惠新征程

  近年来,黔西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实现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历史性跨越。从城乡分布不均到“一键触达”,从基础咨询到全业务覆盖,黔西南州的公共法律服务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了一场深刻的体系重塑与能级跃迁。一个以法治为基石、以普惠为内核、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然建成,并持续释放出护航民生、促进和谐的治理效能。   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 筑牢普惠根基   过去的法律服务资源如同散落的珍珠,如今被系统性地串联成链。黔西南州以立法先行,出台了全省首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地方政府规章,将服务供给、保障、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了从政策推动到制度保障的根本性转变。   在此框架下,实体平台全面升级。基层工作站与州市级“2+N”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协同发力。“2”即州市两级司法行政系统,“N”则聚合了行政审批、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多元服务,形成功能集成的“法治超市”。群众只需走进一扇门,便能享受一站式、套餐式的法律服务,彻底告别了以往多头跑、反复问的困扰。   服务网络的触角还向着更专业、更特定的领域延伸。贵阳仲裁委员会黔西南分会的成立,结束了本地无仲裁机构的历史;兴义南站法治工作室的设立,则填补了高铁这一高速流动场景下的精准法治服务空白。这两个关键支点,标志着服务体系从简单的场所、业务叠加,向深度专业赋能和精准场景覆盖的“化学融合”转变。   兴义南站法治工作室揭牌   从“便捷可得”到“精准优质” 传递法治温度   服务的生命力在于质量与效率。黔西南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精准优质”迈进。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升,范围不断扩大,审查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对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保障更加有力。“十四五”期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944件,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超9500万元。   公证服务大力推行“减证便民”,探索在线办理,高频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人民调解工作向前端和专业化发展,针对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领域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诉前。同时,通过以案释法、新媒体精准推送等方式,法治宣传教育也变得更加生动有效。   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全州共办理公证14923件,调解矛盾纠纷103421件,开展法治教育20000余场次,新媒体普法平台浏览量超4200余万次。一系列优化举措,让法律服务的获取不仅更便捷,也更精准、更有质量,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从“数量增长”到“德才兼备” 激活体系动能   任何体系的运转,最终依靠的是人。黔西南州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加强律师服务管理、成功举办专业赛事与研讨会、建成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等措施,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严把法律职业资格“入口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连续23年“零失误”。   量的积累带来质的支撑。截至目前,黔西南州拥有律师1226名,较“十三五”末的590名实现了108%的跨越式增长,其中专职律师837名。同时,仲裁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专业队伍也稳步壮大。这支“德才兼备”的队伍,成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效运转、持续创新的核心动能,确保了普惠阳光能够持久、均匀地洒向每一个角落。   黔西南州以系统性思维构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是一张覆盖全域的服务网络,更是一个不断生长、自我优化的法治生态。它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温度,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夯实着平安黔西南、法治黔西南的坚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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