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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产品展示|清雅所“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荣获大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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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产品展示|清雅所“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荣获大赛一等奖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6-07-21 15:28
  • 访问量:791

【概要描述】 




7月18日,由川渝云贵藏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导,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川渝云贵藏法律服务产品评选大赛在成都举办。来自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个产品参赛,内容涵盖数字经济、低空经济、跨境合规、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智慧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

 

贵州10个法律服务产品获奖,其中,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潘登勇、蔡煜、朱敬、李孝棋律师共同研发的“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荣获大赛一等奖、最佳跨领域合作奖。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和学习一下吧!









 








一、产品名称





 

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





 





二、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于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及信访责任单位





 





三、设计思路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依托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方面的独特作用,通过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评查评审实践的有效经验和基本规律进行总结,创新提出“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委托、责任单位配合、律师事务所评查”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四、服务内容





 

1.参与群众接访工作,释法明理。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群众接访工作,发挥专业优势释法明理,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2.参加信访工作协调会,提出法律意见。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省信访局,参加省信访局组织召开的信访案件协调会,梳理信访案件事实,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为复查复核处作出复查、复核意见提供法律支持,使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的合法合规得到有效保障。

 

3.开展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评查评审。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立足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1+3”信访事项评查核查评审模式,为推动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提出新的思路。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既保障了信访事项处理的合规性、公正性,评查评审的结果还为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推动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终结提供合法性依据。通过评查评审,可为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追责问责提供依据,警示处理机关依法依规行政,助推信访事项源头预防。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经贵州清雅事务所律师开展第三方评查评审工作后,出具事实清楚、依据明确、论证充分的评查评审报告,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评查评审报告对信访事项进行化解,信访案件得以终结。

 

4.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以评查评审实践为基础,探索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构建规范有序的操作流程,为推动全省律师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提供指南。





 





五、服务流程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创新提出“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委托、责任单位配合、律师事务所评查”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法,并规范工作流程。1.聚焦事实真相梳理信访事项。律所在独立开展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时,以信访事项的基本事实为依据,通过梳理核查案件事实,为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事实依据,既对信访矛盾化解产生良好效果,也可警示处理机关依法依规行政,助推信访事项源头预防。2.聚焦争议焦点解析法律关系。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立足信访事项的基本案件事实,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找出信访事项争议焦点并从法律角度进行专业分析,提出法律建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信访矛盾。3.聚焦问题解决提出处理意见。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在评查评审过程中,从化解信访矛盾角度出发,对信访人开展反复、细致的交流沟通和思想疏导工作,积极释法明理;对于可调解的信访事项,引导组织责任单位和信访人进行调解,力求息访罢诉。评查评审结束后,对信访人诉求的合理性、引发信访的原因、原处理意见的适当性等进行论证分析,并依照核查、论证分析情况作出意见和结论及化解建议。





 





六、服务特色





 

1.服务模式具有专业优势。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既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又有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可以通过向信访人分析信访事实,解释其信访诉求是否具有合理性及合法性,提出专业法律建议,可以弥补信访工作人员专业性上的不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容易被群众接受和信服,能够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信访矛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律师身份相对独立,能够得到信访群众的信任,与信访群众实现有效沟通,最终制定出有效、可行、各方都能接受的信访化解方案,促进信访事项有效化解。

 

2.服务模式产生良好效果。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处理质量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切实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截至2024年12月,通过“1+3”评查评审模式共处理疑难信访案件12余件,均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以此模式为基础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得到实务界的一致肯定,其创新做法、工作业绩被《法治日报》《中国律师》等媒体报道。因参与信访工作的创新举措,律所主任潘登勇获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贵州省“改革奋斗者”、第二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提名案例等荣誉称号。

 


法律服务产品展示|清雅所“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荣获大赛一等奖

【概要描述】 




7月18日,由川渝云贵藏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导,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川渝云贵藏法律服务产品评选大赛在成都举办。来自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个产品参赛,内容涵盖数字经济、低空经济、跨境合规、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智慧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

 

贵州10个法律服务产品获奖,其中,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潘登勇、蔡煜、朱敬、李孝棋律师共同研发的“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荣获大赛一等奖、最佳跨领域合作奖。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和学习一下吧!









 








一、产品名称





 

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





 





二、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于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及信访责任单位





 





三、设计思路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依托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方面的独特作用,通过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评查评审实践的有效经验和基本规律进行总结,创新提出“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委托、责任单位配合、律师事务所评查”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四、服务内容





 

1.参与群众接访工作,释法明理。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群众接访工作,发挥专业优势释法明理,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2.参加信访工作协调会,提出法律意见。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省信访局,参加省信访局组织召开的信访案件协调会,梳理信访案件事实,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为复查复核处作出复查、复核意见提供法律支持,使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的合法合规得到有效保障。

 

3.开展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评查评审。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立足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1+3”信访事项评查核查评审模式,为推动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提出新的思路。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既保障了信访事项处理的合规性、公正性,评查评审的结果还为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推动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终结提供合法性依据。通过评查评审,可为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追责问责提供依据,警示处理机关依法依规行政,助推信访事项源头预防。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经贵州清雅事务所律师开展第三方评查评审工作后,出具事实清楚、依据明确、论证充分的评查评审报告,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评查评审报告对信访事项进行化解,信访案件得以终结。

 

4.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以评查评审实践为基础,探索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构建规范有序的操作流程,为推动全省律师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提供指南。





 





五、服务流程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创新提出“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委托、责任单位配合、律师事务所评查”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法,并规范工作流程。1.聚焦事实真相梳理信访事项。律所在独立开展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时,以信访事项的基本事实为依据,通过梳理核查案件事实,为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事实依据,既对信访矛盾化解产生良好效果,也可警示处理机关依法依规行政,助推信访事项源头预防。2.聚焦争议焦点解析法律关系。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立足信访事项的基本案件事实,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找出信访事项争议焦点并从法律角度进行专业分析,提出法律建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信访矛盾。3.聚焦问题解决提出处理意见。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在评查评审过程中,从化解信访矛盾角度出发,对信访人开展反复、细致的交流沟通和思想疏导工作,积极释法明理;对于可调解的信访事项,引导组织责任单位和信访人进行调解,力求息访罢诉。评查评审结束后,对信访人诉求的合理性、引发信访的原因、原处理意见的适当性等进行论证分析,并依照核查、论证分析情况作出意见和结论及化解建议。





 





六、服务特色





 

1.服务模式具有专业优势。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既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又有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可以通过向信访人分析信访事实,解释其信访诉求是否具有合理性及合法性,提出专业法律建议,可以弥补信访工作人员专业性上的不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容易被群众接受和信服,能够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信访矛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律师身份相对独立,能够得到信访群众的信任,与信访群众实现有效沟通,最终制定出有效、可行、各方都能接受的信访化解方案,促进信访事项有效化解。

 

2.服务模式产生良好效果。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处理质量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切实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截至2024年12月,通过“1+3”评查评审模式共处理疑难信访案件12余件,均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以此模式为基础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得到实务界的一致肯定,其创新做法、工作业绩被《法治日报》《中国律师》等媒体报道。因参与信访工作的创新举措,律所主任潘登勇获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贵州省“改革奋斗者”、第二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提名案例等荣誉称号。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6-07-21 15:28
  • 访问量: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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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由川渝云贵藏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导,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川渝云贵藏法律服务产品评选大赛在成都举办。来自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个产品参赛,内容涵盖数字经济、低空经济、跨境合规、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智慧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

 

贵州10个法律服务产品获奖,其中,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潘登勇、蔡煜、朱敬、李孝棋律师共同研发的“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荣获大赛一等奖、最佳跨领域合作奖。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和学习一下吧!

 

一、产品名称

 

创新“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法律服务产品

 

二、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于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及信访责任单位

 

三、设计思路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依托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方面的独特作用,通过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评查评审实践的有效经验和基本规律进行总结,创新提出“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委托、责任单位配合、律师事务所评查”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四、服务内容

 

1.参与群众接访工作,释法明理。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群众接访工作,发挥专业优势释法明理,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2.参加信访工作协调会,提出法律意见。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省信访局,参加省信访局组织召开的信访案件协调会,梳理信访案件事实,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为复查复核处作出复查、复核意见提供法律支持,使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的合法合规得到有效保障。

 

3.开展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评查评审。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立足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1+3”信访事项评查核查评审模式,为推动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提出新的思路。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既保障了信访事项处理的合规性、公正性,评查评审的结果还为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推动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终结提供合法性依据。通过评查评审,可为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追责问责提供依据,警示处理机关依法依规行政,助推信访事项源头预防。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经贵州清雅事务所律师开展第三方评查评审工作后,出具事实清楚、依据明确、论证充分的评查评审报告,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评查评审报告对信访事项进行化解,信访案件得以终结。

 

4.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以评查评审实践为基础,探索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构建规范有序的操作流程,为推动全省律师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提供指南。

 

五、服务流程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创新提出“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委托、责任单位配合、律师事务所评查”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法,并规范工作流程。1.聚焦事实真相梳理信访事项。律所在独立开展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时,以信访事项的基本事实为依据,通过梳理核查案件事实,为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事实依据,既对信访矛盾化解产生良好效果,也可警示处理机关依法依规行政,助推信访事项源头预防。2.聚焦争议焦点解析法律关系。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立足信访事项的基本案件事实,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找出信访事项争议焦点并从法律角度进行专业分析,提出法律建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信访矛盾。3.聚焦问题解决提出处理意见。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在评查评审过程中,从化解信访矛盾角度出发,对信访人开展反复、细致的交流沟通和思想疏导工作,积极释法明理;对于可调解的信访事项,引导组织责任单位和信访人进行调解,力求息访罢诉。评查评审结束后,对信访人诉求的合理性、引发信访的原因、原处理意见的适当性等进行论证分析,并依照核查、论证分析情况作出意见和结论及化解建议。

 

六、服务特色

 

1.服务模式具有专业优势。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既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又有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可以通过向信访人分析信访事实,解释其信访诉求是否具有合理性及合法性,提出专业法律建议,可以弥补信访工作人员专业性上的不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容易被群众接受和信服,能够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信访矛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律师身份相对独立,能够得到信访群众的信任,与信访群众实现有效沟通,最终制定出有效、可行、各方都能接受的信访化解方案,促进信访事项有效化解。

 

2.服务模式产生良好效果。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处理质量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切实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截至2024年12月,通过“1+3”评查评审模式共处理疑难信访案件12余件,均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以此模式为基础制定《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得到实务界的一致肯定,其创新做法、工作业绩被《法治日报》《中国律师》等媒体报道。因参与信访工作的创新举措,律所主任潘登勇获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贵州省“改革奋斗者”、第二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提名案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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