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2024中国仲裁周贵州专场“商事仲裁热点探讨与实务分享研讨会”在贵阳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贵阳仲裁委员会、遵义仲裁委员会、六盘水仲裁委员会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承办。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浩兴出席并致辞,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屈超勇出席研讨会。 朱浩兴首先向支持本次研讨会的嘉宾们表示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他表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满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需求,具有高效、便捷、经济的特点,对完善社会机制,改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重大作用,特别是在强化诉源治理的今天,其价值尤为凸显。律师群体作为仲裁的重要参与方,与仲裁的紧密结合,无疑将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够成为推动我省律师行业与仲裁事业共同发展的一个新起点,让律师与仲裁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本次研讨会分为三个议题,五个演讲主题依次进行。议题一“中国仲裁三十年”邀请主讲嘉宾法治日报编委、法制网总裁万学忠和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福勇分别就《仲裁的初心和使命》《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仲裁’关键词解读:政策关切与制度逻辑》作主题演讲,同时邀请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卜贵荣和遵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李银燕与主讲嘉宾进行与谈,深入剖析了仲裁的初心与使命以及在推动仲裁事业发展方面的经验与成效,并结合贵州实际,探讨了如何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仲裁事业的创新发展。 议题二“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邀请主讲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林和原贸仲香港中心、海南中心秘书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指定委员会委员王文英分别就《公司法规范在商事仲裁中额适用》《从仲裁机构角度谈商事仲裁代理--以贸仲2024规则为视角》作主题演讲,同时邀请嘉宾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卫欢和贵州大学法律顾问室主任余波与主讲嘉宾进行与谈,从公司法规范的角度分析了商事仲裁中的适用问题,结合自身角度分享了商事仲裁代理中的实务经验和如何提高商事仲裁代理的专业性和效率,以及商事仲裁代理中的成功案例和宝贵经验。 议题三“律师眼中的仲裁”阶段,邀请主讲嘉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达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洋就《律师仲裁事业的规划与发展》作主题演讲,同时邀请嘉宾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量与主讲嘉宾进行与谈,从律师在仲裁事业中的规划与发展路径剖析,激发律师积极投身仲裁事业,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以及律师如何在仲裁事业中实现自我价值发表自己的见解。 研讨会总结环节,由六盘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索才江主持,卜贵荣对会议进行总结,她评价了此次研讨会取得的成果,并对仲裁事业的未来发展寄予厚望,未来各方将继续携手努力,共同开创中国仲裁事业的美好明天。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律师、仲裁员、企业界实务工作者共200余人,通过本次研讨会加深了与会者对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的理解与认识,为推动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执业能力,探讨金融案件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民法典》的全面落实,省律协金融财税委与遵义市律协于2024年9月7日在遵义市联合举办了“《民法典》基本制度及金融商事审判”专题讲座,讲座由省律协金融财税委主任潘志成主持,近200名律师参加。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罗宁法官深入解读了金融审判理念、金融审判工作机制、金融监管规章在金融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并就金融借款等传统金融纠纷案件、融资担保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及金融民刑交叉案件的审理等问题提供了实践指导。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民商法学)、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重点围绕如何理解“民法典是基础性法律”及如何落实“民法典基础性法律地位”,强调了民法典的重要性及全面落实其基础性法律地位的重要意义。 此次讲座,扩大了省律协金融财税委相关业务水平提升活动的覆盖面,加强了与市(州)律师的交流,下一步,金融财税委将巩固已有成果,形成常态化机制,为增强律师在金融领域的实务水平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商事仲裁热点探讨与实务分享研讨会暨中国仲裁周贵州专场 为纪念《仲裁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进一步扩大中国仲裁周活动平台影响力,促进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交流,宣传仲裁法律服务,讲好中国仲裁故事,提升仲裁公信力,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共享中国仲裁周交流硕果,贵州省律师协会联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贵阳仲裁委员会、遵义仲裁委员会、六盘水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商事仲裁热点探讨与实务分享研讨会暨中国仲裁周贵州专场”活动,欢迎广大律师、仲裁员、企业届法律实务工作者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场参与名额为200人。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17:00,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活动信息 01 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 - 18:20(13:20开始签到) 02 活动地点 贵阳盘江诺富特饭店会议中心1001会场(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03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贵州省律师协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 贵阳仲裁委员会 遵义仲裁委员会 六盘水仲裁委员会 承办单位: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 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 04 活动议程 14:00-14:10 开场致辞 主 持 人:李银红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 领导致辞:朱浩兴 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14:10-15:30 议题一:中国仲裁三十年 主持人:李银红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 演讲主题一:仲裁的初心和使命 演讲嘉宾:万学忠 法治日报编委、法治网总裁,新闻届最高奖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与谈嘉宾:卜贵荣 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 演讲主题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仲裁”关键词解读:政策关切与制度逻辑 演讲嘉宾:陈福勇 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与谈嘉宾:李银燕 遵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茶歇:茶歇10分钟 15:40-17:00 议题二: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 主持人:杨明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副秘书长 演讲主题一:公司法规范在商事仲裁中的适用 演讲嘉宾:叶 林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贸仲仲裁员 与谈嘉宾 :卫 欢 贵州师范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演讲主题二:从仲裁机构角度谈商事仲裁代理——以贸仲2024规则为视角 演讲嘉宾:王文英 原贸仲香港中心、海南中心秘书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指定委员会委员 与谈嘉宾:余 波 贵州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17:00-18:10 议题三:律师眼中的仲裁 主持人:彭幼强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演讲主题一:青年律师仲裁事业的规划与发展 演讲嘉宾:杨 洋 全国律协仲裁与调解专委会副主任,北京达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演讲主题二:仲裁员思维的双向观察 演讲嘉宾:周 松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对话嘉宾:陈 俊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贵州大谋律师事务所主任 18:00-18:20 总结发言 主持人:索才江 六盘水市司法局副局长、六盘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总结发言:卜贵荣 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 05 报名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码报名,报名成功后再扫描微信群二维码入群,以便通知活动讯息。 第1步 扫码报名 联系人:江女士18085824223 第2步 扫码入群 9月16日后更新
在波澜壮阔的时代潮流中,贵州省律师行业秉承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聚焦围绕“四新” 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以法律智慧和专业精神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我们将陆续推出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是贵州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也是新时代律师行业致力于法治贵州建设的生动实践。 案例之七:探索创新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1+3” 信访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依托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评查评审实践,对有效经验和基本规律进行总结,创新提出“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委托、责任单位配合、律师事务所评查”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在此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在化解处理敏感性、群体性、复杂性信访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方独立专业人员的参与,既保障了信访事项处理的合规性、公正性,还为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推动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终结提供合法性依据。通过评查评审,可为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追责问责提供依据,警示处理机关依法依规行政,助推信访事项源头预防。“1+3”评查评审模式的实践效果,曾得到了省政府副省长的充分肯定,多次被《法治日报》《中国律师》 等媒体重点报道。 清雅律师事务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致力信访法治化建设,有力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事项的解决,逐渐成为信访群众的“引导员”、矛盾纠纷的 “调解员”、信访部门的“服务员”,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 1.参与群众接访工作,释法明理 清雅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群众接访工作,发挥专业优势释法明理,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2023年以来,清雅律师事务所共牵头接待来访群众911批次、1457人次(其中群访19批次、142人次,个访 892批次、1315人次)。在这些案例中,何某某信访一案十分典型——何某某因质疑法院判决执行不公,曾长期到相关部门上访,并引起相关部 门关注。2022年2月,省司法厅邀请清雅律师事务所律师向何某某提供法律援助;2022年3月,省信访局邀请其参与论证并协助化解此案。接受此案后,清雅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何某某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在6个月时间内先后与何某某进行20余次耐心解释、释法析理,引导何某某寻求合理诉求,最终在2022年底有效化解了多年上访突出信访案。 2.参加信访工作协调会,提出法律意见 作为省信访局的法律顾问部门,清雅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省信访局,助力信访案件有效化解,参加省信访局组织召开的信访案件协调会,梳理信访案件事实,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为复查复核处作出复查、复核意见提供法律支持,使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的合法合规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以来,清雅律师事务所共参与办理省信访局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案件17件,评查案件6件。 3.开展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评查评审,创新工作模式 清雅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1+3”信访事项评查核查评审模式,为推动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提出新的思路。在“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在化解处理敏感性、群体性、复杂性信访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方独立专业人员的参与,既保障了信访事项处理的合规性、公正性,评查评审的结果还为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推动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终结提供合法性依据。通过评查评审,可为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追责问责提供依据,警示处理机关依法依规行政,助推信访事项源头预防。 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处理质量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切实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截至2023年12月,通过“1+3”评查评审模式处理的疑难信访案件9件,均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如贵阳某某公司信访事项,因涉及资产形成时间较早、主体较多,法律关系极为复杂,从2014年到2019年,历经10件诉讼案件,涉及的权属争议尚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导致该公司多次到区、市、省、北京上访。经清雅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第三方评查评审工作后,出具了事实清楚、依据明确、论证充分的评查评审报告,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评查评审报告对信访事项进行化解,信访案件得以终结。信访人向清雅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赠送“评查评审化矛盾、人民律师守正义”锦旗,对“1+3” 评查评审模式和律师参与评查评审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4.配合贵阳市信访局制定《贵阳市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办法》 清雅律师事务所通过对“1+3”评查评审模式实践的工作经验、流程、关键环节等进行总结,与贵阳市信访局配合,制定了《贵阳市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办法》,在制度层面保障了信访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处理的规范性。同时,为构建规范有序的操作流程,清雅律师事务所牵头制作《律师参与信访事项评查评审操作指引》,成为指导和推动全省律师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指南,得到业界的一致肯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贵州省律师协会及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了破产管理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案例征集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一)破产清算管理人典型案例 (二)破产重整管理人典型案例 (三)破产和解管理人典型案例 (四)管理人提起或者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与的衍生诉讼典型案例 二、征文范围与要求 (一)征集对象:面向全省范围内参与破产管理人案件的管理人。 (二)案例要求: 1.案例应真实、完整,具有代表性。 2.律师应当自行撰写案例,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3.每篇案例字数限制在3000字-5000字。 4.案例应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面临的问题、处理思路及法律依据。 (3)主要援引法条或类案处理经验(如衍生诉讼在债权审查、财产追收、打击逃废债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5.提交格式:请按文末附件中的案例范本格式提交案例。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发送至征文邮箱87106493@qq.com, 并在主题中注明“破产管理人典型案例征集”。 四、有关事项 (一)征集结束后,省律协破产委将组织进行初步筛选、专业评审以及校对出版等工作。 (二)支持与鼓励。优秀案例将被收录于破产管理人典型案例汇编书籍中,并对作者进行介绍。 (三)注意事项。本次征集的案例将用于破产管理人典型案例汇编的编纂,无稿酬,由省律协组织刊印出版,案例一经投稿,视为同意授权编委会出版。 联系人:丰梦丹 联系电话:18085108310 电子邮箱:87106493@qq.com
为提升律师民事金融案件业务能力,探讨相关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省律协金融财税专业委员会、遵义市律师协会将于2024年9月7日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授课分享,欢迎广大律师参与。 具体安排及报名二维码见下图: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律师在数字经济法律服务领域的关键作用,8月29日,在“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举办期间,省律师协会召开贵州律师服务数字经济抢新机工作推进座谈会。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监事长朱山,贵州省大数据律师服务团、省律协大数据委、安顺市律协大数据委部分成员参加座谈会。 白敏、朱山强调,律师在数字经济时代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次“数博会”为致力于数字经济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机会,全省律师要“动起来、学起来、干起来”,加强沟通协作、分享数据服务经验,拥抱新技术、新理念,提升专业能力、深耕数据蓝海,共同推动我省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数字资产、数据治理、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结合数字经济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提出“紧抓数据资源、积极融入数据治理全流程”“利用新技术助力律师提供数据服务”“律所与数据平台合作、促进青年律师融入数据服务”“积极孵化培育创业型企业数据产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制定”“打通数据环节、转换角色理念、依托传统业务开拓涉数业务”等一系列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本次座谈会为全省律师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贵州律师行业将以更加专业的技能、更加高效的服务,为新时代数字经济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学习新《公司法》内容,8月27日,贵州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公司治理制度中的债权人超级追索权”专题讲座培训活动在贵阳市行政复议中心会议室举行。本次培训邀请到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曹兴权教授为培训授课。 本次讲座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承办,吸引了170余位律界同仁参加学习。 授课过程中,曹兴权教授结合案例,生动地展示了超级追索权的对象、法律依据以及法律规定的在实践中的理解和适用。 讲座结束后,与会律师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认为,这次讲座对于提高律师们在公司治理领域的业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债权人权益,促进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 此次讲座的举办,不仅提升了贵州律师在公司法领域的业务水平,也为贵州省律师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定于2024年9月21日(全天)在贵州省遵义市召开2024年业务交流会。本次交流会由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承办,遵义市律师协会具体协办,共同探讨相关领域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提升律师劳动法业务水平。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9月21日(周六)全天 报到时间:当天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中建建国酒店(遵义中建建国酒店)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与娄山路交汇处 会场距遵义高铁站12公里、贵阳东高铁站147公里、贵阳北高铁站160公里,贵阳至遵义间有高铁直达。 三、参加人员 全省登记在册的执业律师中对劳动法业务感兴趣的均可参与。 四、邀请嘉宾 拟邀请高校、法院、仲裁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全国律协、省律协等组织机构的领导、专家学者作为嘉宾出席会议。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参会律师最迟在2024年8月31日24时前填写报名回执反馈至会务组邮箱798893101@qq.com并扫描二维码,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扫描二维码报名) 六、注意事项 (一)酒店住宿说明: 酒店前台电话:0851-27887777 酒店销售电话:周经理19184409821 会议住宿费用自行承担。由于会议期间为当地旅游旺季,需要协助预定酒店的,请在2024年8月31日12:00前及时填写报名回执,如出现无法安排住宿的情况,自行解决住宿事宜。 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点,请参会律师自行前往酒店。 (二)会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贵州省律协劳社委秘书长余龙敬:18786799973 遵义市律协劳社委主任陈娟:18786832214 遵义市律协劳社委秘书长袁胜娟:18089660055
为提升全省律师代理执行案件能力,开拓执行业务新方向,由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师协会执行工作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新公司法对执行业务的机遇与挑战”主题培训将于2024年8月30日(本周五)14:30-17:30在贵阳举办,邀请专家授课分享,欢迎广大律师参与。 具体安排及报名二维码见下图。
为促进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拟于2024年10月25日在贵阳召开“商事仲裁新视野”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征文: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贵州省法学会 主办单位: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 贵阳仲裁委员会 遵义仲裁委员会 六盘水仲裁委员会 承办单位:贵阳仲裁委员会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仲裁学院) 协办单位: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00-17:30 (二)地点:贵阳仲裁委员会20楼会议室 三、征文主题 (一)本次活动以“商事仲裁热点难点探讨与实务”为主题征集论文,具体参考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仲裁法治发展 1.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内外有别”的立法模式:选择抑或反思 2.仲裁机构对国内仲裁的本土化形塑 3.中国仲裁文化 4.独立仲裁员 5.仲裁机构组织法与商事仲裁程序法的分野 6.仲裁行业治理模式 7.中国仲裁市场开放 仲裁机构改革 1.仲裁机构内部治理 2.仲裁程序:机构主导或仲裁庭主导? 3.仲裁庭审程序改革:理念与探索 4.仲裁费用改革:理念和探索 5.仲裁法与仲裁规则的关系 商事仲裁程序完善 1.自裁管辖权规则的合理建构 2.仲裁组庭的规则完善 3.仲裁员回避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完善 4.仲裁员披露规则的合理建构 5.仲裁员独立性和公正性的保障机制 6.正当程序条款的设置意义与司法经验 7.部分裁决和中间裁决的意义和实施 8.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对虚假仲裁的识别和防范机制 9.临时仲裁的特别程序 仲裁司法友好 1.证据问题的撤裁司法审查及其类型化 2.不予执行中公共利益的主动审查 3.确认不予执行对仲裁效力的影响 4.重新仲裁的体系定位 5.临时措施司法支持仲裁的配套要求 6.临时措施中的仲裁权分配——法院与仲裁庭权力双轨制的证成和挑战 7.临时措施的司法审查 四、征文对象 仲裁界、律师界、法院、企业界法律实务工作者,全国法学教学科研人员,高校、科研院所在读硕博研究生等。 五、征文要求 (一)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不超过8000字。 (二)论文以电子版形式只能使用word文档格式报送。 1.论文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副标题用楷体三号,正文用宋体小四号,行间距固定格式为1.5倍。 2.首页脚注务必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Email地址。 3.摘要(顶格,“摘要:”为五号黑体,摘要内容为5号宋体);关键词(顶格,“关键词:”为五号黑体,3-5个关键词均为五号宋体,其间用分号隔开,下空1行) 4.引文和注释具体格式参照参考文献引用国家标准。 (三)投稿邮箱与联系方式 1.投稿指定邮箱:3927079249@qq.com 邮件主题注明:单位+作者姓名+征文题目。 征文截止日期:2024年10月7日。 2.投稿联系人:张禄佳 联系方式:18508508959 (四)经研讨会专家组筛选后确定纳入参加研讨会的论文,由主办方寄发会议邀请函。 六、论文评审与奖励 (一)经专家评审组评出的优秀获奖论文,按奖项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二)论文评选原则 1.评审组以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为论文评选原则。 2.论文作者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选题新颖,确保论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对相关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并且为未公开发表或者未被推优评选过的原创性成果。 (三)论文所获奖项和证书,由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颁发签署。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人; 二等奖:3名,奖金80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5000元/人; 提名奖:10名,奖金2000元/人。 (以上奖项设置可根据投稿文章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曹洪荣 联系电话:18685132379
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关于“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引导民事主体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贵阳市律师协会承办的“企业环保合规管理”专题培训讲座在贵阳举办。生态环境领域专家、省、市律协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管理机关代表、企业代表近50人参加培训。会议由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主任、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郑世红主持。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阳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在致辞中表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战略全局、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人人尽责、久久为功,贵州律师长期以来关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曾在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过程中贡献了三项制度成果;生态环保力度的强化、法治建设的进步,对企业发展和生态领域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培训旨在剖析环保合规风险、探讨交流合规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合力,希望律师、企业合规工作者带动更多人携手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处处长陈松以《浅谈企业环保合规管理的几点思考》为题进行专题授课,讲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等重大安排的背景意义;围绕企业合规管理发展进程、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质效、生态环保合规新要求、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内容,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企业生态环保合规常见风险、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义务以及企业主动合规的实现方式,希望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贵阳市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主任谢虹博士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生态环保合规已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律师行业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能源领域的法律培训和研讨,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助力全省企业在生态环保合规建设上行稳致远。 参会人员还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理论与实践、法律风险管理、企业环保合规体系搭建、律师服务企业合规生命周期建设等方面进行热烈交流探讨。大家纷纷表示,培训突出生态文明法律服务新的时代背景,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操作意义,将努力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在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展现新作为,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和法治工作者。
8月9日,由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华东政法大学校友会主办,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国有企业合规及执行实务”专题培训在筑举办,全省260余名律师参与培训,会议由省律协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毅主持。 培训中,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企业廉洁合规研究中心主任吴美满教授以《纪与法贯通视角下的国有企业合规》为题,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合规治企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推进反跨境腐败法、金融法等法律法规的背景意义,以及合规管理国际标准与国家标准由指南类转变为要求类的合规新方向,并从合规全要素基准的角度介绍了企业合规框架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有机衔接的方式。华东政法大学云南校友会会长、上海锦天城(昆明)律师事务所陈永福律师以《树立诉执一体化思维,追求最佳实战效果》为题,结合自身长期从事执行代理工作的丰富经验,从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审查、诉讼策略的确定、进入执行后的注意事项、律师在整个过程中的利益保护等角度提供了贯穿执行全过程的实战技巧和经验。 本次培训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从事国有企业合规及执行的实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贵州律师服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依规治企、实现管理现代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化经营的能力。
在波澜壮阔的时代潮流中,贵州省律师行业秉承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聚焦围绕“四新” 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以法律智慧和专业精神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即日起,我们将陆续推出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 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是贵州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也是新时代律师行业致力于法治贵州建设的生动实践。 案例之一: 参与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 立法规划编制 2021年底,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接受贵州省司法厅委托,为《立法项目供给侧和需求侧调研》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五年立法规划提出立法建议。该项目是贵州省的一大创新举措,贵州省司法厅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时首次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也是贵州省律师首次全面参与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1、深度分析国发2号文,围绕贵州省“四新”主攻“四化”,助力贵州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之初,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以下简称“国发2号文”),对贵州省提出“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等要求。本所律师在起草立法规划草案时,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度分析国发2号文,形成关于国发2号文的立法需求分析报告。以国发2号文为纲领,本所律师在起草五年立法规划之时着重围绕贵州省“四新”主攻“四化”提出立法建议,始终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及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地方治理急需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扣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着力提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建立,积极为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2、专项分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等文件及贵州省各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发展规划,准确把握贵州省发展目标与方向,深度挖掘立法项目 国发2号文对贵州省提出了新定位、新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等国家层面的立法规划、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等文件体现了国家的立法走向、经济动态,《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指明了贵州法治发展的方向。同时,在我国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后,迎来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紧迫任务,面临着在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历史使命,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结合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贵州省也随之出台各“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规划中不仅有中短期的科学规划,也有战略性的中长期远景目标。起草过程中,本所律师分析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025年) 》《贵 州 省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实 施 方 案(2021年—2025年)》《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及 《贵州省“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近40个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从中深度挖掘立法项目 100余个,最终大部分立法项目建议得到采纳。 3、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起草过程中,本所律师还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征集了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了解人民群众对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的立法建议,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关注的民生问题。经调查发现,人民群众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立法需求集中体现在加强就业、医疗、养老、教育、公共安全等方面。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人民群众认为日常生活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前三依次为:加强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程度 (占比50%),改善营商和创业环境 (占比49%),改善就业环境(占比47%),这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民众最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是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此外,民众认为教育、公共安全也需要立法。关于教育方面,贵州省内现有 《贵州省教师条例》于1997年11月21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30日修订;《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于2005年11月25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14年9月29日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5日修订;《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于1996年5月16日发布,最新为2013年12月5日修订;《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已失效。可以看出,《贵州省教师条例》施行时间距今已16年,应予以修改;《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应重新制定。此外,关于学前教育、教育安全防范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暂无。 关于公共安全,贵州省内现有《贵州省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8日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22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可以看出,省内关于公共安全的规定较少,与公共安全相关的领域众多,不仅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方面,还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大型集聚活动的管理,还有校园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应进一步立法提高公共安全保障。 通过调查问卷的分析,本所律师也找到了立法规划的又一个侧重点和抓手,积极建立民生方面的相关立法项目,着重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4、对过去五年立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在起草《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的同时,本所律师同时对2018—2022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一方面,以了解过去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提炼好的做法,查找不足之处,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起草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评估后发现,《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实施期间处于国家法治建设和贵州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期,尽管第一类项目和第二类项目实施情况良好,但第三类项目调整变化较大,调整退出较多,经评估可以分析过去五年规划中未完成的立法项目是否有必要纳入下一个五年规划,这也是下一个五年规划立法项目的重要来源。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依法治企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坚持的基本准则。合规管理是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机制出台,合规建设在国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提升贵州律师合规服务水平、熟悉合规认证辅导服务流程,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国有企业合规及执行实务”培训,邀请资深专家授课,具体培训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8月9日(周五) 下午14:00-18:00(13:30开始签到) 二、活动地点 贵阳市观山湖区(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会场) 三、参加人员 贵州省律师协会登记在册的执业律师(含专职、兼职、公职、公司、法援律师)、实习律师;贵州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活动内容 (一)知识分享 吴美满《纪与法贯通视角下的国有企业合规》 陈永福《树立诉执一体化思维,追求最佳代理效果》 (二)互动交流 五、嘉宾介绍 (一)吴美满,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企业廉洁合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法学博士。兼任教育部人才计划评审专家、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巡察工作特邀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金融刑法、网络犯罪、数字法学、反腐败与企业合规。入选教育部、中政委“双千计划”人才,首批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 (二)陈永福,华东政法大学云南校友会会长,199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其后就职于云天化、汉德生物、金成集团等企业,1999 年参加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培训。2000年律师执业以来,长期在执行一线从事执行代理工作,有丰富的国企、私企和外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尤其对农业、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矿业等行业的商业模式和法律事务有深入研究,受聘于华东政法大学马列主义学院,担任研究生导师。 六、报名方式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线上直播。现场参与人数100人,报满即止。 (二)为便于会务统计,欢迎有意愿参与学习的律师于2024年8月7日(周三)24:00前扫描二维码或点击如下报名链接 (https://wj.qq.com/s2/15036021/969c/) 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再扫描微信群二维码入群,以方便通知讲座讯息。 七、其他说明 (一)为避免造成名额浪费,报名后如遇开庭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请假证明材料 ( 报名后请假联系:苏定平159 0269 0089;陆顶盘189 8439 3551)。 (二)如未提前一日请假无故缺席,将列入专委会活动灰名单,影响以后参加其他活动的资格。
7月8日至11日,全国律协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第一期律师涉外业务培训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尚立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主持开班式。来自全国各省级律师协会涉外业务骨干律师共128人参加培训。贵州省律协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委员会主任、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佳益,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佘雨航,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鹏程,以及从事涉外业务的骨干律师曾骥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班的举办是全国律协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我省参训律师表示,将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我国涉外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01 吴佳益学习体会: 这次培训,授课专家分享了丰富的国际法律服务经验,让我对国际法律服务有了更全面的认识。通过案例分析,我了解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差异和处理方式,增强了处理复杂国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学习了如何在不同文化背景下进行有效沟通,这对于涉外法律服务尤为重要。贵州现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但是依托国家政策以及贵州区位优势,贵州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必将长足发展,贵州涉外律师也终将跟随企业的脚步,向海外市场拓展。 02 佘雨航学习体会: 本次培训班课程设置系统而全面,内容丰富,安排紧凑、紧扣热点,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对于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尤其是地处内陆地区的涉外律师拓宽视野,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找准发展方向,有非常大的帮助和受益。培训每天都安排与涉外法律服务相关的讨论,通过与沿海发达地区律师同行的交流,我深切感受到涉外法律服务律师的执业视角应当具备全国性和国际化,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处于西部陆海新通道上的贵州,未来对外交流会越来越活跃,涉外法律需求更加迫切,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会越来越大。因此,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把所学运用到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律师作用,满足贵州涉外法律的市场需求。 03 张鹏程学习体会: 近一周的课程安排紧凑,内容涵盖国际投资法、商事仲裁、企业合规等多个领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我对涉外法律服务有了全面而深入的了解。授课老师们经验丰富,案例分析生动,让我对法律实务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深切感受到律师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我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升贵州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的竞争力贡献自己的力量。 04 曾骥学习体会: 短短一周的学习,使我开拓了视野、启发了思路。作为从事涉外方向的律师,我们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职能、实干担当,抓好涉外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当前贵州涉外法治工作蓬勃兴起,作为涉外律师要善于抓住历史机遇,立足本职工作,在涉外工作中有新的建树,努力为贵州乃至全国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提供新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