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行业资讯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sxh@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为绿色地球打官司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08 10:5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4月22日是第50个世界地球日,今年的主题是“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秘书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郑世红也正忙着“为绿色地球打官司”——准备一起新的环境公益诉讼。
积极、主动参与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环境资源领域立法,践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2014年起,由贵州省三十五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为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图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进行环境公益诉讼证据保全。
以法为盾 护航贵州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年底,作为服务团秘书长的郑世红律师在工作最繁忙之际,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2012年6月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称:开磷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诚诚公司)清运污泥渣,诚诚公司将污泥渣非法倾倒至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大鹰田地块附近,造成该地块生态严重受损,且导致附近地下水及息烽河水质污染,至2015年该行为被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责令停止。为了使大鹰田遭破坏的生态环境早日修复,贵州省政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委托省环境保护厅(现省生态环境厅)与赔偿义务人就本案在第三方磋商机构贵州省律师协会指派律师的主持下,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试点探索。
由于是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赔偿权利人如何进行陈述并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义务人是否需要进行答辩?环境损害的调查报告及评估报告如何出示?一切都没有现成的答案。
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开磷公司、诚诚公司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该案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不仅节省了环境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为我国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补救的法制发展提供了研究素材和实践参考。该案探索的司法确认程序因此写入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图为在首届“贵州生态日”上,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员被聘为贵阳市民间河长。
立法为公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重要力量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自成立以来,还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地方立法,为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研究方向为中国环境法、环境司法文明的环境资源法博士,贵州仪程律师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谢虹先后参与了多部国家和地方环境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陆续出台了多个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例如《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切实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其中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完成了修订工作,现已提交省人大审议。”谢虹说,制定“结合本地实际、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离不开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
立法调研只有深入到基层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深入到中小企业、社区等社会基层,听取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不同声音,才能听到多方面的、务实的建议,将环境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反映到立法当中,使立法更切合地方实际。谢虹说,“贵州现在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部分地方依靠畜禽养殖实现产业脱贫,但在调研时我们发现畜禽养殖散户是环保监管执法的难点,畜禽散养的特点是地域分散、污染防治设施简陋、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偷排漏排现象禁而不止,环保部门查处这类案件时又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下一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们将继续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还将深入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结合行业特点,梳理企业环境法律风险,为其提供针对性、专业性、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更好地体现环境律师的专业价值。
图为2019年4月19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成立“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今后双方将合作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
强筋健骨 打造专业生态环保铁军
“贵州是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白敏说:“作为推动贵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我们要加强基础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生态环保铁军。”
为此,贵州省律师协会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于4月19日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署。
成立于1981年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资源法教学和研究的机构,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贵州省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始终走在国内各省市区前列。”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对和贵州的合作充满期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框架内,用法治来调整利益格局、规范行为秩序,是实现绿色化的重要保障。而贵州在通过立法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始终走在国内各省市区前列。”
贵州省律师协会此次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合作,共同成立“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申请和承担贵州省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法治项目和课题等,将有助于提升贵州律师环境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贵州律师全方位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也将贵州省律师协会确定为教学实践基地,组织研究生到贵州开展社会调查、理论研究、毕业实习、创业教育、就业指导、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打造更多专业生态环保法律团队。
律师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贵州现有律师近8000名,全省律师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地方立法,协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代理环境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广泛开展环保法制宣传,部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绿色地球打官司
【概要描述】4月22日是第50个世界地球日,今年的主题是“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秘书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郑世红也正忙着“为绿色地球打官司”——准备一起新的环境公益诉讼。
积极、主动参与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环境资源领域立法,践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2014年起,由贵州省三十五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为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图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进行环境公益诉讼证据保全。
以法为盾 护航贵州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年底,作为服务团秘书长的郑世红律师在工作最繁忙之际,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2012年6月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称:开磷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诚诚公司)清运污泥渣,诚诚公司将污泥渣非法倾倒至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大鹰田地块附近,造成该地块生态严重受损,且导致附近地下水及息烽河水质污染,至2015年该行为被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责令停止。为了使大鹰田遭破坏的生态环境早日修复,贵州省政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委托省环境保护厅(现省生态环境厅)与赔偿义务人就本案在第三方磋商机构贵州省律师协会指派律师的主持下,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试点探索。
由于是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赔偿权利人如何进行陈述并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义务人是否需要进行答辩?环境损害的调查报告及评估报告如何出示?一切都没有现成的答案。
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开磷公司、诚诚公司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该案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不仅节省了环境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为我国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补救的法制发展提供了研究素材和实践参考。该案探索的司法确认程序因此写入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图为在首届“贵州生态日”上,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员被聘为贵阳市民间河长。
立法为公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重要力量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自成立以来,还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地方立法,为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研究方向为中国环境法、环境司法文明的环境资源法博士,贵州仪程律师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谢虹先后参与了多部国家和地方环境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陆续出台了多个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例如《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切实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其中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完成了修订工作,现已提交省人大审议。”谢虹说,制定“结合本地实际、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离不开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
立法调研只有深入到基层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深入到中小企业、社区等社会基层,听取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不同声音,才能听到多方面的、务实的建议,将环境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反映到立法当中,使立法更切合地方实际。谢虹说,“贵州现在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部分地方依靠畜禽养殖实现产业脱贫,但在调研时我们发现畜禽养殖散户是环保监管执法的难点,畜禽散养的特点是地域分散、污染防治设施简陋、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偷排漏排现象禁而不止,环保部门查处这类案件时又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下一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们将继续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还将深入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结合行业特点,梳理企业环境法律风险,为其提供针对性、专业性、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更好地体现环境律师的专业价值。
图为2019年4月19日,贵州省律师协会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成立“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今后双方将合作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
强筋健骨 打造专业生态环保铁军
“贵州是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白敏说:“作为推动贵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我们要加强基础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生态环保铁军。”
为此,贵州省律师协会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于4月19日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署。
成立于1981年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资源法教学和研究的机构,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贵州省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始终走在国内各省市区前列。”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对和贵州的合作充满期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框架内,用法治来调整利益格局、规范行为秩序,是实现绿色化的重要保障。而贵州在通过立法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始终走在国内各省市区前列。”
贵州省律师协会此次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合作,共同成立“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申请和承担贵州省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法治项目和课题等,将有助于提升贵州律师环境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贵州律师全方位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也将贵州省律师协会确定为教学实践基地,组织研究生到贵州开展社会调查、理论研究、毕业实习、创业教育、就业指导、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打造更多专业生态环保法律团队。
律师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贵州现有律师近8000名,全省律师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地方立法,协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代理环境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广泛开展环保法制宣传,部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08 10:57
- 访问量:0
4月22日是第50个世界地球日,今年的主题是“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秘书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郑世红也正忙着“为绿色地球打官司”——准备一起新的环境公益诉讼。
积极、主动参与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环境资源领域立法,践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2014年起,由贵州省三十五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为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图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进行环境公益诉讼证据保全。
以法为盾 护航贵州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年底,作为服务团秘书长的郑世红律师在工作最繁忙之际,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2012年6月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称:开磷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诚诚公司)清运污泥渣,诚诚公司将污泥渣非法倾倒至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大鹰田地块附近,造成该地块生态严重受损,且导致附近地下水及息烽河水质污染,至2015年该行为被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责令停止。为了使大鹰田遭破坏的生态环境早日修复,贵州省政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委托省环境保护厅(现省生态环境厅)与赔偿义务人就本案在第三方磋商机构贵州省律师协会指派律师的主持下,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试点探索。
由于是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赔偿权利人如何进行陈述并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义务人是否需要进行答辩?环境损害的调查报告及评估报告如何出示?一切都没有现成的答案。
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开磷公司、诚诚公司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该案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不仅节省了环境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为我国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补救的法制发展提供了研究素材和实践参考。该案探索的司法确认程序因此写入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立法为公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重要力量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自成立以来,还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地方立法,为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研究方向为中国环境法、环境司法文明的环境资源法博士,贵州仪程律师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谢虹先后参与了多部国家和地方环境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陆续出台了多个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例如《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切实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其中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完成了修订工作,现已提交省人大审议。”谢虹说,制定“结合本地实际、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离不开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
立法调研只有深入到基层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深入到中小企业、社区等社会基层,听取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不同声音,才能听到多方面的、务实的建议,将环境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反映到立法当中,使立法更切合地方实际。谢虹说,“贵州现在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部分地方依靠畜禽养殖实现产业脱贫,但在调研时我们发现畜禽养殖散户是环保监管执法的难点,畜禽散养的特点是地域分散、污染防治设施简陋、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偷排漏排现象禁而不止,环保部门查处这类案件时又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下一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们将继续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还将深入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结合行业特点,梳理企业环境法律风险,为其提供针对性、专业性、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更好地体现环境律师的专业价值。
强筋健骨 打造专业生态环保铁军
“贵州是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白敏说:“作为推动贵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我们要加强基础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生态环保铁军。”
为此,贵州省律师协会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于4月19日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署。
成立于1981年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资源法教学和研究的机构,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贵州省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始终走在国内各省市区前列。”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对和贵州的合作充满期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框架内,用法治来调整利益格局、规范行为秩序,是实现绿色化的重要保障。而贵州在通过立法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始终走在国内各省市区前列。”
贵州省律师协会此次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合作,共同成立“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申请和承担贵州省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法治项目和课题等,将有助于提升贵州律师环境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贵州律师全方位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也将贵州省律师协会确定为教学实践基地,组织研究生到贵州开展社会调查、理论研究、毕业实习、创业教育、就业指导、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打造更多专业生态环保法律团队。
律师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贵州现有律师近8000名,全省律师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地方立法,协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代理环境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广泛开展环保法制宣传,部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