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sxh@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行业资讯

  5月30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二轮集中宣讲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主持并宣讲。   会上,宁茵对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阐释。她系统回顾了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的决定》的起草历程,解读了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所作出的系统部署安排,并就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律师行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政治责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要坚决扛起这一政治责任,在工作中注重统筹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做好跟踪问效,确保第二轮宣讲工作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引领带动。省、市(州)、县(市、区)律师行业党委在开展好自身宣讲学习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委委员要结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开展相关培训等时机,组织开展好集中宣讲学习活动。同时,要深入律所、走近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宣讲学习,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省律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学习成效。律所党组织和律所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宣讲学习会等形式,认真抓好第二轮集中宣讲学习工作。要切实把全省律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推进《决定》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为贵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行业的专业力量。   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班子成员以及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人员参加宣讲学习。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贵州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 (2024-2027)   目  录   前  言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三节  发展趋势 第二篇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篇  具体任务 第一节  全面抓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二节  全面抓好律所品牌打造和创新发展 第三节  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综合实力 第四节  全面服务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全面优化律协机制和律师执业环境 第四篇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凝聚实施合力 第三节  强化监测评估  第四节  加大宣传力度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共包含9章,涵盖了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机会,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更好把握法条内在涵义,促进法条在实践中的有效运用,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逐条解读,以期在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充分贡献律师力量。   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解读作者 杨吕吕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条文内容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 条款解读 本条主要规定了民营经济组织在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方面的平等权利。一方面,民营经济组织可以与国有等其他非民营经济组织一样,平等地适用国家出台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各种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另一方面,民营经济组织可以与国有等其他非民营经济组织一样,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任何部门或主体不得因民营经济组织身份而设置任何区别于国有等其他非民营经济组织的门槛、障碍或不平等条件。 条文内容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在制定、实施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排污指标、公共数据开放、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 条款解读 本条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依法行政,不得超越权限。进一步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实施与民营经济组织密切关联的资金安排、土地供应、排污指标等政策措施时须一视同仁,不得对民营经济组织区别对待。以政府部门在分配财政资金、专项扶持资金为例,民营企业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就有与国有等其他非民营经济组织同样的机会获取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不合理限制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并获取前述资源。 条文内容 第十四条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 条款解读 本条进一步规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平等地保障民营经济组织能够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前,须提前发布包括项目内容、参与条件、评标标准等信息内容。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能够平等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不能存在任何歧视性条款或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公共资源的交易过程中须接受社会监督,民营经济组织在权利受害时可以依法维权。
近日,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送达贵州省律师协会。当事人曾某及家人在信中真挚表达了对贵阳贵安律师张格彬的感激之情。信中写道:“虽然是援助案件,律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打折……张格彬律师为案子不辞辛苦,处处考虑我们的感受,以不花一分钱为原则……最终争取到一个从轻处罚。”这些朴实的言语,是对法律援助律师职业精神最动人的诠释,彰显了“法律援助虽免费服务质量不打折”的法律援助本质。   律师精准辩护  二审成功为受援人减刑降罚 案件源于一起一审判决结果令当事人及家属难以接受的刑事案件。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审查后,指派了专业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张格彬律师担任二审阶段辩护人。接受指派后,张格彬律师立即投入工作。在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反复深入研究案情,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细节,耐心解答家属疑惑,并指导他们收集整理关键佐证材料。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的当事人家庭,张格彬律师不仅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更给予了持续的情感安抚和鼓励。其扎实的辩护意见最终被二审法院采纳,这个结果让悬心已久的家属们“内心无比激动和喜悦”。   办案皆需匠心  程序温度并重方显正义 “首先,我无论是办理委托案件还是法律援助案件,都秉持着同等高度的责任感,倾力以赴、审慎办理。案件办理需要积极梳理、援引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特别是资深法官曾审理的同类或高度相似案例,往往能为辩护观点注入更强的说服力,成为推动法官改判的关键突破口。”这些话正是张格彬律师对程序正义的执着坚守、对个案情形的温情体察、对法律智慧的精妙运用的具体体现,也为法律援助工作树立了价值标杆。   践行执业为民  以法援之力护航公平正义 张格彬律师也是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贵州省优秀律师、全省律师行业“头雁引领”律师的获得者。他的感人事迹,是贵阳贵安律师行业积极履行法律援助社会责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贵阳贵安律师行业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律师协会的引领下,将参与法律援助作为践行执业为民宗旨的核心环节。通过完善指派机制、强化质量监督、树立先进典型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激发了广大律师投身公益法律服务的热情。广大贵阳贵安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在每一个法援案件中倾注全力,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真正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当事人寄来的感谢信
上一页
1
2
...
230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